书名:有姝

有姝_69

    大宫女目露担忧,连忙去了太医院。
    月妃原本对陆判官的话半信半疑,但日子久了,她也就信了。陆判官说儿子终有一天能得登大宝,皇上便开始患病,然后绝了子嗣,而之前诞下的皇子陆续死去,到最后竟只剩下九皇子一个。
    对唯一的独苗苗,皇帝自然极其看重,但他失望的发现,这孩子竟是个傻子,一个字反复写几百遍,再来问他依然不认识,更别提让他背书,以至于到了十一二岁竟只会写自己的名字“姬有姝”。让他作一篇文章,他就拿着毛笔在纸上一顿乱涂,最后交上去的卷宗只能看见一个个墨疙瘩,把皇帝气得吐血。
    这还不是最可恨的,他在学习中表现得非常愚钝,但在吃喝玩乐方面却极有天赋,蹴鞠、斗蟋蟀、打架、酗酒、调戏宫女,简直无师自通,整一个纨绔子弟、混世魔王。
    即便是自己唯一的儿子,皇帝看他一眼也觉得烦,跑到月妃宫里大发雷霆,说什么慈母多败儿,老九若是登基,晋国非亡不可。月妃也很焦急,却又毫无办法。她把儿子关在殿里读书,儿子能把窗户拆了跑出去;给他请最厉害的先生,他能转眼把先生打得头破血流;把他丢进军营吃苦,回来的时候除了赌博什么都没学会,还在侍卫地讨好下胖了十几斤。
    眼看因为儿子的愚钝与顽劣自己渐渐失去皇上的宠爱,月妃终于憋不住了,再次下到地宫磕头。然而这次无论她磕多少下,墙上的浮雕都无动于衷,显然已不准备再搭理这母子俩。
    “仙尊,这真的是最后一次。您若是如了我的愿,我就让皇家建造寺庙供奉您,您若是不肯答应,我就拆了这堵墙,让您无家可归……”
    她话音未落,墙上的浮雕就动了动,然后缓缓飘落。
    “窦氏,你以为本座只这一个居所吗?”黑面男子鼓着眼睛,表情十分愤怒。
    月妃能在后宫杀出一条血路,自然也有几分眼力见。她不但从仙尊的脸上发觉了不满,还有隐藏得极深的色厉内荏,如此看来,这里即便不是他唯一的居所,却也是很重要的落脚点,倘若被破坏,很有可能还会损伤他的法力。
    拿住这个把柄,月妃自是得寸进尺,磕头道,“既然仙尊还有去处,那么信女就把这里拆了,也好给我儿建一个地下斗狗场。他已经提了很多遍,信女都没答应。”
    黑面男子忍了又忍才没把阴阳点化笔戳到月妃脸上。他慢慢踱了几步,沉声道,“你这次又想让本座干什么?”
    月妃见他松口,连忙膝行上前,“仙尊,你既然能给信女换头,给我儿换身体,自然也有办法让他变聪明吧?”
    黑面男子冷笑起来,“窦氏,你还真是得寸进尺!”话落思忖片刻,颔首道,“本座可以帮你,但你须得与本座定下契约,言明这是最后一次,日后你我再无干系。”
    “信女愿意!”月妃毫不迟疑地点头。
    黑面男子提笔在空中写下一张金光闪烁的契约,让月妃咬破指尖在其上画押。月妃照办之后立刻回到映月宫,让人把儿子找回来。九皇子今年十二岁,长着一张秀丽无双的脸蛋,却揣着一颗黑透的心肝,酷爱虐打宫女,更喜欢欣赏犯人被猛兽撕咬吞吃的血腥场面。
    太监把他请回映月宫时,他手里还牵着一只体格庞大的獒犬,獒犬周身沾满血迹,走一步就留下一个脏污腥臭的脚印,从后面看去颇为瘆人。月妃被地上的血脚印吓住了,尖声命令儿子赶紧把狗弄走。
    “喊什么喊,再喊我让黑龙吃了你!”对待自己的母亲,九皇子也无半点恭敬。
    月妃气得倒仰,冲隐身的陆判官使了个眼色。陆判官笔尖在九皇子额头轻点,将他弄晕,然后搬到内室平放在床上,徐徐道,“他之所以顽劣不堪,盖因魂体脏污,命格低贱,以至于染黑了五脏六腑。待本座将污物清除,还他一副水晶心肝,人也就变聪明乖巧了。”
    “那您就赶紧动手吧。”月妃满脸急躁。
    陆判官颔首,用笔尖划开九皇子胸膛,查看他内腑的情况,哪料脑袋刚伸过去,就被冲天而起的腥臭熏得眼冒泪花、脑袋发晕。月妃也被逼退数步,捂住口鼻惊问,“我儿的内腑怎会这么臭?”
    陆判官连忙施展法术封住嗅觉,冷笑道,“你原本不应得宠,而他也不应降世,老天爷既容忍了他的出生,自然要剥夺他一切善念福报,还他一个世间至脏至臭的皮囊,偏偏本座为他逆天改命,移魂到这具真龙法体中,令他更沾一层恶果,可不就更脏更臭了吗?本座替他洗去这层污物,自己也会臭上几十天,当真得不偿失!”
    虽然满心怨气,但为了摆脱月妃母子俩,陆判官依然弯下腰,开始清理九皇子的五脏六腑。心脏乃重中之重,有了一颗七窍玲珑水晶心肝,便是此人再顽劣,早晚有一天也会受教从而改变,于是陆判官用阴阳点化笔划开心脏外层包裹的黑壳,准备沿着这条缝隙慢慢把污物剥离,哪料刚剥下一块小碎片,就见里面泻出一丝紫金色光芒。
    这光芒比日月之辉更为璀璨,即便陆判官乃堂堂鬼仙,也差点被刺得双目失明。他急忙掩面,心道不妙:这具躯体之中竟然还留存着原主的魂魄,却被一股强大的法力封印在心脏内,从而瞒过了所有鬼神。但他方才用阴阳点化笔破开一丝封印之力,再过不久,那沉睡的灵魂就该苏醒了。
    也就是说,这位皇族早晚有一天会复活,却因为自己的缘故,竟让一个孤魂野鬼占据了他的身体,这是怎样一个因果轮回?陆判官头晕脑胀,懊悔不迭。原以为帮了月妃就能了却一份因果,哪曾想竟沾上一个更恶的因果,这可怎么办?
    被金光刺得浑身发痛的陆判官心知这人醒来,头一个就该拿自己问罪,而他体内蕴藏的力量莫说一介鬼仙难以抵挡,便是天尊降世也无法匹敌。不行,得赶紧脱身,否则就晚了。
    陆判官当机立断,把毛笔探入九皇子的大肠内,沾了许多臭不可闻的污物,一点一点涂抹在缺口上,涂了一层又一层,直把金光全部遮蔽才罢休,然后颤着手抹掉额头冷汗。
    他知道,这层污物早晚有一天会被金光冲破,但等到那个时候,他已躲到隐秘之所,对方也就奈何不得了。用毛笔把九皇子的肚皮合上,又暗暗撕毁了之前的契约,他走出内殿,言道,“月妃,你我之间两清了,日后不要再来打扰本座。本座已决定搬到别处去住,那地宫里的墙壁你爱拆不拆,且随你心意。”
    不过少了一些供奉,失了几年道行,与魂飞魄散相比算得了什么?他先撤再说。
    月妃早在金光透体而出时就被逼退至殿外,满心以为儿子的内腑已经清理干净,故而也不挽留,急急走进去查看。一月过去,两月过去,三月过去……儿子丝毫没有变聪明的迹象,她这才知道自己被陆判官耍了,再要找对方算账时墙壁上的浮雕已不翼而飞,竟真地撇了个干净。
    月妃无法,只得接受现实,所幸这具身体的原主命格极贵重,运气也堪称逆天,当她几度被皇上训斥,位份也一降再降时,皇上竟无端端得了一场重病,三天后一命呜呼,举国哀丧。
    次年,九皇子登基,虽才十三岁稚龄,却对女色极为沉迷,立刻下旨召选秀女填充后宫,又把政务丢给宦官与外戚。他生活极其奢侈,一顿饭要吃掉千两白银,连如厕都是用的绫罗绸缎,对外便说自己皮肤太过细嫩,受不住纸张的粗糙。非但如此,他还极为残暴不仁,最喜欢的游戏就是把自己豢养的猛兽放到大街上,然后站在城头笑看它们撕咬百姓,谁若是敢站出来反抗,即刻就会被禁卫军射杀,末了分尸丢去喂狗。
    而他的宠臣都是一丘之貉,非但不加以规劝,还助纣为虐,当他无聊的时候便提出各种各样的法子取乐。这些法子十分骇人听闻,有把人活剐的,有把人丢进蛇窟的,还有把人扔进油锅活生生炸熟的,不过三年就把忠良之士杀了个一干二净。
    正所谓“多行不义必自毙”,在淳帝,也就是九皇子的暴政之下,不但百姓揭竿而起,各地藩主与将领也都纷纷举起“清君侧”的大旗,入京讨伐。淳帝的亲军没能抵抗多久便四散而逃,太后娘娘怕被严刑逼供先一步悬梁自尽了,嫔妃们没了约束,连忙打包细软从密道遁走。偌大一座宫殿,短短几个时辰就已人去楼空,徒留淳帝及其心腹太监坐在金銮殿上发愣。
    “大军快打进来了吧?”听见宫墙外的砍杀声,淳帝吓得两股战战、面无人色。除去皇帝的冠冕,他也不过是个外强中干的懦夫而已,连自裁的勇气都没有。
    “启禀皇上,再过一刻钟就该打进来了,您也顺着密道逃吧。”太监苦苦相劝。
    “朕若是跑了,他们掘地三尺都能把朕找出来,一路上风餐露宿、疲于奔命,朕可受不了那种苦。”淳帝拍了拍胸口,继续道,“朕手里还有一张底牌能换取日后的安逸生活,又何必逃命?你去打听打听,这首先攻破城门的军队究竟属于哪方势力。”
    “奴才早就打听清楚了,这支军队隶属于虎威将军。”
    “虎威将军是何人?”淳帝只认得身边的几个太监,哪里知道朝堂还有这号人物。
    “虎威将军可不得了,曾是龙城一名盗匪,后被朝廷招安,领了一群兄弟去西北驻边,十年内从小小的把总直升统帅,现已收拢了西北二十万大军。二十万大军与其他藩主的五六十万大军比起来虽然不值一提,却因西北占据边疆最前线的缘故,在常年与蛮夷的战斗中养成了十分彪悍的战力,一路势如破竹,直入京城,率先拔得头筹。而其他势力目前还在半途,也不知什么时候能到。”
    “什么时候能到?难道朕还要举着旗子欢迎他们不成?”淳帝用力拍打龙椅,咬牙切齿地低语,“罢了,就便宜这虎威将军。听你之前所言,他也算是个狠角色。”
    说话间,一群身穿黑色甲胄的彪壮士兵已破开宫门,大步入了金銮殿。他们也不横冲直撞,而是分列两旁,垂头恭迎将军。只听走廊外传来一阵沉稳的脚步声,一道健硕身影忽然出现,几近九尺的身高把斜照下来的阳光挡了个严严实实,更有一股腥风随他而来,宛如利刃割面。
    正所谓“百闻不如一见”,虽然淳帝早知道虎威将军是个狠人,但真正见到对方的这一刻才明白什么叫阎王再世。他手里提着一把滴血的钢刀,步步逼近,留着浓密络腮胡子的脸被一道疤痕贯穿,显得狰狞至极。他略略抬了抬剑眉,狭长凤目也跟着射出一道冷光,沉声道,“你没逃走倒是让本座吃惊了。”
    而更令他吃惊的则是淳帝的相貌。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位传说中杀人如麻的暴君,竟长着这样一张宛若春华的秀丽脸庞,竟叫他一眼看去差点失神。但也只是差点罢了,当他对上那双浑浊不堪的眼睛,所有的惊艳都被浓浓的厌恶压了下去。
    这张脸配上这双眼,简直暴殄天物!可惜了!他暗自摇头,然后举刀砍去。
    方才还稳稳坐在龙椅上的淳帝飞扑到他脚边,抱着他强壮的双腿嚎哭,“将军慢着!您若是能饶了朕的性命,朕就把姬氏皇族的宝藏送给您!”没错,晋国皇族正是曾经统领了整个天下的姬氏皇族的后裔,手里握有姬氏皇族积累了上千年的宝藏。
    虎威将军孟长夜不为所动,一刀插入淳帝胸口,慢慢刺了进去。以他的手劲,只需把刀尖往里一送就能了结此人性命,但不知为何,对着这张脸,他竟有些迟疑,一时间神思不属,一时间又深恶痛绝,闹得头疼欲裂。
    当他咬紧牙关,准备刺穿淳帝心脏时,跟随了他十年的军师刘温却上前阻拦,“主公,那可是姬氏皇族积累了上千年的宝藏,足够让边关的百姓们吃饱穿暖,足够让您招兵买马一统天下,您再想想清楚!”
    “是啊主公,淳帝虽然该死,但留他一条贱命若是能换来天下太平,百姓安康,又何乐而不为?请主公三思。”
    “请主公三思!”众位副将齐齐拱手。
    孟长夜拔出刀尖,狠声警告,“算你命大!倘若让本座知道你有意欺瞒,这条狗命本座随时能取回去!”
    淳帝死里逃生,后怕不已,捂着胸口一迭声儿地称是。孟长夜摆手让属下替他包扎胸口,却见一团黑色的,奇臭无比的液体从伤口涌出来,熏得他差点飙泪。
    “娘的,这是什么玩意儿?”他倒退三大步,捂住口鼻。
    其余将领也都受不住,有的掩面,有的转身,有的夺门而逃。还是刘温神经最强韧,扒开淳帝破损的龙袍细看,呢喃道,“这莫非是狗皇帝的心头血?不愧为亡国暴君,心头血竟比大粪还污,不行,我也快吐了!”话落飞奔出去,连连干呕。
    淳帝自个儿也快晕了,又怕眼睛一闭就被虎威将军砍掉脑袋,从怀里掏出一张羊皮卷说道,“将军,这就是藏宝图,你们若是带朕逃出去,朕就把它交给……”话音未落,羊皮卷就已被飞身上前的孟长夜夺走了。
    见对方像避瘟神一般急速后退,淳帝冷笑道,“你拿了地图也没用,只有流着姬氏血脉的人才能打开宝藏。”
    “姬氏血脉都像你这么臭?你的那些祖宗怎么受得了!”孟长夜一面翻看地图一面冷声嘲讽。
    淳帝也曾受过伤流过血,但那时都挺正常,怎么心头血会如此之臭?他不明就里,更觉得颜面无存,气急败坏地喝令贴身太监赶紧为自己处理伤口。有人照顾这坨臭烘烘的大粪,孟长夜及其属下自是求之不得,冷眼看着主仆二人脱掉龙袍洗干净污血,又撕了衣摆把伤口一层一层裹住。
    黑血总算止住了,臭味也淡了很多,孟长夜这才把换了常服的淳帝拎起来,威胁道,“路上别耍什么花样,否则舍了宝藏不要,本座也会宰了你。”
    淳帝哪里有那个胆子,像鹌鹑一般缩在众位彪形大汉之间,踩着尸体跌跌撞撞出了宫门。因各路藩主已在路上,自己带来的二十万大军不足以抵挡联军合击,孟长夜第一时间离开京城,也把宫中宝物搜刮了一遍。
    当各方雄主赶到时,皇城已空空如也,一具身穿龙袍,五官被划烂的尸体躺倒在龙椅上。刚逃出城门就被联军抓获的一名宦官指认说这正是淳帝,自此,清君侧的任务总算是完成了。
    淳帝的死讯,有人相信也有人怀疑,但他们现在最主要的目的是称王,故而得先找到玉玺。所幸孟长夜是泥腿子出身,斗大的字不识一个,只知道搜刮财物,竟不知把象征皇权的玉玺带走。当宦官把隐藏在地宫里的玉玺拿出来时,刚联合起来的藩主又纷纷对立,展开了一场玉玺争夺战。
    与此同时,孟长夜已撤出京城,在天津休整数日,然后命二十万大军先回西北,自己则带着两千精锐去寻宝藏。营帐陆陆续续被拔除收拢,两千精锐各自牵着战马,在路边等待。
    伤口已经结痂的淳帝指着一匹马吼道,“你竟然让朕骑马?朕从未骑过马,一向坐的御撵!朕连擦屁股用得都是绸缎,若是上了马鞍,非被磨破皮不可!”
    “你他娘的少废话!让你上就上!晋国都已经亡了,别一口一个朕,惹得老子心烦!”孟长夜是个粗人,也不与他废话,甩手就是狠狠一巴掌。
    淳帝脑袋被打偏,目光涣散片刻又渐渐凝聚,用不可思议地目光朝虎威将军看去。
    第100章 陆判
    或许源于心中对时光永远停滞的恐惧,当主子渐渐老去的时候,有姝也产生了强烈地随他一起死去的愿望。而对方之前输入他体内的能量却是为了守护,为防他做出无可挽回的傻事,这股力量自动自发地开始封印他的精神力,导致他不受控制地陷入沉睡。
    甫一恢复知觉,还来不及喘口气,迎接他的就是重重一巴掌,而动手的人却是他念念不忘的主子,这叫他如何接受?他眨了眨眼,不敢置信地低唤,“主子?”
    除非被障眼法之类的小法术迷惑了神智,否则仅凭肉眼,他定然不会认错自家主子。面前这人虽然留着浓密的络腮胡子,脸上还横贯一条狰狞刀疤,却掩盖不了那俊美无俦、冷峻刚毅的眉眼。很显然,他又换了一个全新的身体,而自己与他究竟是何关系?看他憎恶的表情,粗暴的举止,似乎不是朋友,而是仇敌?
    有姝心中慌乱,却也知道在弄清楚状况之前,最好还是别轻举妄动。他抬头望天,飞快眨眼,试着把泪珠眨回去。然而这副表情却被孟长夜误解为倨傲,甩手又是一巴掌,冷声道,“还愣着作甚,赶紧上马!否则老子就在你腰上栓根绳子,拖着你走。”
    “将军,与他废话什么?直接把人绑了用马拉!”一名脾气爆裂的副将高喊。
    有姝两边脸颊都肿了起来,这下是真憋不住了,眼泪汪汪地看着主子,哽咽道,“我究竟做错了什么,你好好与我说不成吗?你说了我就听,绝不会再犯。”
    怎么转瞬就换了个性子?这话说得忒乖巧了些!孟长夜心下纳罕,再一看他眼睛,不免愣了愣。说老实话,淳帝这副相貌原本是他最喜欢的,微微一笑的时候露出两个小酒窝,能把人的心都看化了。但坏就坏在他那双眼睛,眼白布满血丝,瞳仁浑浊不堪,里面充斥着残暴、自私、权欲、算计等世间最污秽的情感,镶嵌在这张秀丽的脸庞上竟似鲜艳的花朵吐出腐败腥臭的花蕊,令人作呕。
    然而现在,这双眼睛似放置在清透的泉水中洗过一般,眼白愈白,瞳仁愈黑,亮晶晶地沁着泪光,漂亮极了,也干净极了。看看现在的他,再想想之前那个昏庸无道的淳帝,孟长夜竟产生了这完全是两个人的错觉。
    但他很快就摆脱了这双眼睛的魔力,抬手又想一巴掌扇过去,最终却不知怎的没能落忍,不轻不重地拍在他脑门,骂道,“你做错了什么自己还不知道?他娘的,要不是你残害百姓、滥杀忠良,老子也不会造反!还不快点上马!若是耽误了行程,老子亲手敲断你的狗腿!”
    有姝眸光微闪,待要细思这番话,却见一名面白无须的男子上前告饶,“将军息怒,皇上七岁那年从马背上摔了下来,之后就再也没碰过马。他真的不会骑,奴才带他一块儿可好?”
    “不早说,浪费老子时间!”孟长夜瞪了男子一眼,然后翻身上马,甩鞭而去。
    有姝看出男子是一名太监,且似乎对自己并无恶意,便在他的搀扶下登上马鞍。其实他会骑马,但在没弄清楚状况之前,还是以静制动最好。男子等他坐稳之后也翻上马背,将他环住,轻轻拉动缰绳。马儿撩开蹄子跑起来,先是很慢,然后越来越快。两千精锐把二人围在中间,保证他们即便插上翅膀也飞不出去。
    寒风刮在脸上似刀割一般,令有姝颇有些吃不消。他偏了偏脑袋,试探性地低语,“咱们日后怎么办?”这个问题已足够套出他想要的信息,而且他敢肯定男子与自己应当是主仆关系。
    男子果然附耳道,“皇上,虽然您用藏宝图换来一条性命,但虎威将军是个狠角色,天晓得他会不会过河拆桥,杀人灭口。依奴才看,咱们还是找个机会半道逃了吧。汴州刺史是先皇心腹,也是看着您长大的,应当会收留您。再怎么说您都姓姬,是真龙血脉,那些个藩主要想称帝,别人还不认呢!您去了汴州,汴州就是另一个晋国,咱们届时再商量复国的事。”
    有姝既不点头也不摇头,遥望主子风驰电掣的背影,内里思绪如潮。他算是明白了,自己现在姓姬,叫不叫有姝暂且不得而知,乃晋国的亡国之君;而主子是虎威将军,率兵推翻了晋国统治,俘虏了自己。为了保命,自己便拿皇族宝藏做交易,这才换得一时安稳。从主子和将士们的表情言谈中他又猜测,自己应该是个暴君,亡国的责任十成十归结于自己的昏聩无道。
    但是怎么可能呢?我此前一直在沉睡,刚醒过来还不满两刻钟,又怎会当了晋国的皇帝,然后弄得天怒人怨?有姝百思不得其解,太阳穴突突跳个不停,感觉快要炸了。
    他原以为自己的魂魄附到了别人身上,挽起衣袖,看见手腕内侧的一颗朱砂痣,却又否定了这个念头。这的的确确是他的身体,如假包换,却又干了许多他根本不知道的事,就仿佛有什么人偷走了他的记忆与时光,徒留一个烂摊子让他收拾。这感觉糟糕透顶!
    很快,有姝发现了一件更糟糕的事。他原本也养尊处优,却并非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窝囊废,相反,用普通人的标准衡量,他可说是文武双全,武艺高强。但现在,不过骑了一会儿马,他双腿内侧竟似火烧一般疼痛,显然已被磨破皮了。
    这具身体本是能量汇聚而成,比一般人更为强韧,恢复力也十分惊人,但现在却变成了脆皮鸡蛋,稍稍一碰就碎。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有姝疼得龇牙咧嘴,再也没功夫去想别的。
    他要是知道这具身体从小泡着牛乳、喝着琼浆、睡着云锦、穿着丝绸,连擦屁股用的草纸都是绫罗,就会明白自己为何如此无能。再锋利的宝剑,许久不用也会锈蚀。
    太监察觉到他的不适,低声劝慰,“皇上您忍一忍,奴才找机会带您逃出去。”
    逃?有姝怎么可能逃离主子身边?这具身体之所以登上皇位,全有赖于主子渡给他的紫薇帝气,反观他自己,则沦落为造反的将军,也算是因果轮回。为了偿还这份因果,有姝甘愿献上自己的一切。主子想要皇位?他就亲手推他上去;主子想要宝藏?他就帮他寻找。总之这辈子他跟定主子了。
    但亡国之君与造反将军本是死敌,又该怎样和平共处?按照主子的行事风格,一旦自己没了利用价值,就该卸磨杀驴了吧?思及此,有姝忍不住缩了缩脖子。但他很快就摒弃掉这些杂念,准备先刷一刷主子的好感度。
    胡思乱想间,军队抵达一座小山村。因为战乱,村里的人早已拖家带口逃命去也,留下许多空荡荡的房屋。两千精锐稍微挤一挤正好够住。有姝在太监的搀扶下翻身下马,一双小细腿儿抖得像筛糠一样。
    孟长夜排开人群走来,拎住他后领,沉声道,“你与本座同住。”末了点出几名壮汉,“你们看好这太监。他若是敢跑,不用来回话,直接砍了。”
    众人齐声应诺,然后纷纷回去休整。
    孟长夜挑选的是村长家,房屋十分宽敞,刘温与几个副将也一块儿住进来,麻溜地砍柴、烧水、煮饭。他们带的粮食不多,掰开了扔进沸水里熬成粥,味道很糟糕,但好歹能吃饱。
    有姝走不动道,像小鸡崽儿一般被孟长夜夹在胳膊下,入了正房,然后重重扔在满是灰尘的炕上。有姝腿疼、手疼、屁股疼,哪儿哪儿都疼,忍不住呻吟起来,黑白分明的眼珠似沁了水,滴溜溜地打转,仿佛随时会掉泪。
    孟长夜被他可怜兮兮的小模样煞到了,心里一会儿揪成一团,一会儿又寒气直冒,一再告诉自己这人是个杀人如麻的暴君,这才压下想要上前拍抚安慰的冲动。
    “嚎什么,老子还没怎么碰你呢,竟就杀猪一般嚎起来,信不信老子一巴掌把你牙都打掉!”他举起手,作势要扇,却久久没往下落。这番话实在违心,竟叫他无端生出许多罪恶感来。淳帝的呻吟哪里像杀猪,分明缱绻缠绵得很,比他偶尔路过军妓营时听见的叫床声还要带劲。若非穿着厚重的甲胄,遮掩了身体最忠实的反应,他一定会出丑。
    他越想越百思不得其解。分明第一眼见到淳帝时还厌恶得紧,怎么现在总是心痒难耐呢?娘的,莫非被淳帝下了蛊不成?思及此,孟长夜狠狠抹了把脸,又冲炕上的人挥了挥拳头,这才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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