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我在都市修个仙

第五百三十三章巅峰之战

    说完,一身白衣的戈枫脚步轻轻一错,就离开了几十米远。
    身后嫣韵的脸色复杂难明,不知道是希望戈枫活着回来还是方回活着回来。
    戈新同一脸的阴沉,拳头紧紧的握在一起,关节已经泛白。
    原本被他视为囊中之物的两件事,都远离他而去。龙门门主之位传给了星骓,绝世美女嫣韵托付给了方回。
    留给他的,只有流放几万里!
    戈新同怎么可能甘心就这样灰溜溜的离开,他想不通。
    戈枫一步步的远去,一路欣赏着久违的景色,初雪乍晴,郊外人迹稀少,景色还是很不错的。
    就这么走啊走的,像是要把自己以前忽略的美好全部补回来一样,戈枫在京城边上一个籍籍无名的小山里,转了又转。
    从朝阳升起转到夕阳落下,最后,才放缓了脚步,走到了山的顶峰。
    按照华夏的传统天文历,今天,是腊月二十八。
    方回提着两瓶二锅头,从另外一边足不点地的过来。
    “是不是等久了?”
    “还好,是我提前来了,顺便仔细的看了看这片风景,以前错过太多。”戈枫脸上露出笑容,俊美无比。
    “看来你已经知道不是我的对手了,那为什么还和我邀战?”方回站在戈枫旁边,问道。
    戈枫伸出手,轻轻的接住一片晶莹雪花,不知道什么时候,雪又开始悄然落下。
    “我其实一直在等待这么一个机会,独自磨练已经无法提高,必须要有够资格的磨刀石才行,可是一直等不到,好不容易等到的,又是一把比我还要锋利的刀,你说我怎么办?”
    “真打起来,可不是磨刀的事,而是会死人的。”方回难得的严肃一回。
    戈枫,是真正的神境武者,对他的心态,方回也洞若观火,既然已经隐约看见了那片风景,没有谁会甘心在这边过一辈子,特别是,身边就有一个那边的人。
    “我知道,这是我第一次任性的要做一件事。”
    “想明白就好,其实你这样的人挺多的,我见过不少,能理解,喝酒不?”方回说完不管戈枫,自己扭开一瓶二锅头,灌了起来,同时把另一瓶扔给了戈枫。
    戈枫顺手拿住,脸色破天荒的有些难看。
    竟然是一瓶白瓶绿标的牛二,戈枫挤出个笑容,指甲一旋,咕咚咕咚的灌了起来。
    呵出一口白气,戈枫的白皙脸庞上露出几分红润。
    “你很强!”
    方回点点头。
    “但是我也不差。”
    方回轻咳一下,没有说话。
    戈枫无奈,但是他知道对方已经给他留面子了,方回和吴齐御比武的时候,戈枫还觉得自己可能能追上方回,等到他知道倭国的消息,就再也不敢等下去了。
    “如果我死了,帮忙照顾下嫣韵,龙门你想要就要,不过估计你不想要。”
    “再说吧。”方回平淡的说道。
    明月升起,远处灯火辉煌,夜风吹来,带着寒意。
    戈枫的气势一步步的上涨,他是真正的神境武者,不然也不会坐镇龙门,从无败绩。
    之前方回遇到的那些对手,比如忍者之鬼,吴齐御,在戈枫面前根本无法相提并论。
    就连现在已经筑基五层的方回,也不敢说稳稳拿下戈枫,所以方回才会说,戈枫会死,因为面对戈枫,方回无法留手,必须全力以赴。
    一步踏出,整个小山都晃了两晃,戈枫整个人的气势变得狂猛霸道,自信无比。
    “就让我看看,神境之上,到底是什么样的风景!”
    戈枫不会修真者,还是武者,不会凌空飞行,但是他以武道天资,凝练出了一身神话般的内力,这已经足以让他离开地面一米多,违背物理原理。
    这一瞬,他如同降临世间的仙人一般。
    下一秒,一声拳头打到脸上的沉闷声响起。
    飘然似仙的戈枫以更快的速度被打了回去,接连撞断几十颗大树,最后整个人陷进了岩石里面。
    咯吱咯吱咯吱,戈枫一下一下的把自己从岩石中拽了出来。
    原本英俊无比的脸庞有点灰尘,衣服也开始破烂起来。
    “非常好,你没有让我失望!”戈枫把一身白衣撕了下来,里面是一副铠甲。
    方回的眼睛眯了起来,轻轻的点了点头,看来龙门也是有些底蕴啊,也对,自己合无想狱都能得到上古仙人遗留的宝物,没道理势力更强大的龙门会没有好东西。
    这副铠甲,即使在修真世界也是中上水平的宝物了,换成一般的修仙者,还真打不破这层防御。
    可惜,戈枫遇到的是方回。
    不知道什么时候,雪越下越大,随着戈枫说话,他身边的雪花开始不停的打转,就像是以戈枫为风眼,形成了一个空气力场一样。
    狂猛无比的风雪,裹在了方回的拳头上,山顶上的碎石头,被激射而出,空气中传出来了阵阵尖啸声,肉眼根本看不到这些石子的运动轨迹,它们比子弹还要快无数倍。
    嘭!
    方回一拳击出,空气爆炸的声音震裂耳膜。
    戈枫又一次的被打飞出去,他身上的武者铠甲,已经露出了蛛网般的裂纹。
    戈枫轻轻吐出一口血,他擦去嘴角的血迹,咧嘴一笑,脸上的表情非常古怪。
    “真是厉害,我都不知道多久没有感受过这种濒临死亡的感觉了。以前为了锤炼自己,我进入过正在爆发的火山口,去过深达几千米的海底,近距离让火箭炮轰炸过,但是只要这副铠甲在身,我从来没有受过伤,现在,你做到了,我曾经以为这副铠甲是无坚不摧的,没想到也会碎裂。”
    “不过,没了这副铠甲,我也就可以放心的释放出我的力量了。”戈枫轻轻一笑。
    原本已经蛛网般碎裂的铠甲,彻底变成灰尘,戈枫的身体开始变化颜色。
    他的身体里,彷佛有一股不知名的力量,在源源不断的向外涌出,而戈枫的皮肤乃至面部,颜色开始发生变化,从白皙健康的肤色,变成了妖异的红色。
    戈枫的手中,无声无息的出现了一柄长剑,和他的肤色一样,是火红色的长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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