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老板这是在熬粥???”
“我是不是看错了?在世界美食大赏的决赛上熬粥?!”
“程老板这一次……到底是个啥意思?”
“程记美食店那么多好吃的,什么松鼠鳜鱼、芙蓉鸡片、舟笙竹梦,都比这熬粥好吧!!”
“程老板你在干什么啊!!!”
……
就连程记美食店的众人也惊呆了,刘全福下意识看向南叔,声音震惊:“南叔,不是说今天师父要做松鼠鳜鱼、叫花鸡还有五谷鸡翅吗?怎么现在像是要熬粥?
!”
南叔摇摇头,眼神茫然。
他们都不知道,程芫华现在到底是什么意思。
没听说过呀!
“她也干得出来……”桑虞喃喃一句。
可不是程芫华干得出来吗?
之前拿月饼参赛,现在更是在总决赛熬粥!
比赛现场。
程芫华确实是在熬粥,她将锅里的粥熬起来之后,又加了几种配料和一种药材,便让莫元看着火。
而她则拿出鱼,将鱼肉往案板上一拍,手上的菜刀舞动,一片片晶莹剔透的鱼片就堆放在了旁边。
观看直播的外国人顿时又是一阵惊呼——
“欧!又是华国功夫!!”
“她肯定会华国功夫!”
程芫华的鱼片片下来后,鱼片上面没有留下一根刺,她将鱼肉捣成泥,加上粉末状的配料,做成鱼丸。
再将荷叶切开,一片包上一个鱼丸,一共六个鱼丸,全都被包在了荷叶里面。
她的手很巧,什么都没用,就将荷叶包得又圆润又紧,手松开也没有散开。
之后,她和莫元便站在一旁静静等待。
他们很安静,围观的厨子们又议论起来了——
“他们又不动了!”
“他们到底在做什么?”
“真是神奇的华国厨子!”
“他们难道是放弃取得胜利了吗?”
“欧,你们看看郎思特!太厉害了!”
……
锅中的粥一直熬着,程芫华和莫元就耐心等待着,等到时间还剩下二十分钟的时候,程芫华揭开锅盖,里面已经熬成了糜。
程芫华将六个用荷叶包着的丸子放在粥里面,再次盖上锅盖。
十五分钟之后,用勺子将荷叶包着的丸子捞出来。
她和莫元的手都非常灵巧,手捏着荷叶的一角,手一抖,一个湿漉漉的鱼丸就滚了出来,落在了盘子里面。
六个乳白色丸子摆在那儿,极其可爱,又诱惑着人想要吃它们。
程芫华拿了个汤碗,将锅里的粥舀了进去。
锅里的粥颜色看着非常美,五谷熬烂,颜色略微带着紫褐色,非常诱人。
旁边,莫元用刀做好雕花放上去。
顿时,摆放着五个丸子的盘子就变得精致起来,宛如一景。
相较于这道鱼丸,旁边的粥虽然看着也不差,非常诱人,但却比起
鱼丸和其他大厨做的菜,就显得太过于普通。
马克立皱着眉,眼神复杂。
“时间到——”程芫华将粥放在旁边的餐盘里面,立刻就有人喊道。
两人手上已经做完,后退一步,平静站着。
工作人员将每位厨子的菜都端到了评审区,程芫华深吸一口气,嘴角的笑容带着两分苦涩。
——她尽力了。
——如果还是不能博得那一线希望,那她也只能认命了。
要分出高下,便把八位大厨的菜都摆放在一起,一起品尝,讨论出结果。
八位大厨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站在了评审们的对面。
桌上菜不少,有人做了三道菜,也有人只做了两道,一共差不多二十道菜,全都按照厨子,摆在不一样的位置。
评审们拿出用餐工具,细细品尝起来。
不管是围观的厨子,还是正在拍摄的记者,他们都很好奇这次比赛的结果,因此,全都安静下来,等待结果。
评审们讨论起来——
“郎思特太棒了!这道波尔多酒鹅肝批实在是太棒了!”
“好吃!郎思特的三道菜都是绝美。”
“欧,山口晖做出来的美食也太好吃了!”
“尝尝乔里娜的,上帝作证,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美食!”
“汉斯,没有吃过你做的美食,那真是太遗憾了!”
“你们尝尝这鱼丸,程,鱼丸真好吃!”
……
他们品尝着这些美食,每道菜都非常招人喜欢。
但听他们的言语,显然都觉得其中最优秀的,还是要数郎思特。
郎思特抬了抬下巴,一脸高傲。
整个餐桌上,唯有程芫华做出来的那碗粥还没有品尝,这粥看起来还是很不错的,尤其是对于经常喝粥的华国人来说,看着就很想吃。
但对于这些评审们来说,这碗粥在这一桌美食当中,看起来是那么的格格不入。
有一位评审说:“程,我看得出来你厨艺很不错,但你做的这粥,我觉得外观非常不美好,我不会品尝的,这粥在视觉上面,就已经被淘汰了!”
一直不喜欢华喜美食的瑞恩更是轻蔑地看着粥,说道:“程,你因为这粥,可能要成为这次大赏的第八名了。”
第八名,也就是今天的最后一名
。
唯有马克立,他想了想,拿起汤勺,舀了一勺出来,放在旁边的小碗中。
而后他拿起勺子,伸向碗中这看起来“格格不入”的粥……
作者有话要说:兔崽:……
每次嘚瑟过后,必定会翻车……
这是什么魔咒?!
(捂紧干瘪的钱包)评论吧……送红包了。
第125章 第一
马克立一贯是一个觉得需要品尝之后才做决定的人, 美食这种东西,最重要的是味道,色香味中, 最重要的还是后者。
而且越是不寻常, 就越是引发好奇。
这粥是不如其他食物精致,仔细看, 其实也自有美感。
马克立真的很想知道, 厨艺精湛的程芫华,到底是为什么要做出这么一碗“格格不入”的粥, 这粥……到底又是个什么味道?
勺子舀起一小勺, 他吹了吹, 喂进口中。
这粥和丸子以及第二轮比赛的美食不一样, 之前程芫华做出来的美食都是吃一口就觉得惊艳的感受,那种味蕾极致享受, 是让人一瞬间能幸福的眯起眼睛。
这粥不一样, 这粥第一口并不是那种霸道的惊艳,而是带着荷叶香味的清香,非常淡, 粥和里面的食材已经熬成了糜, 根本无需多么用力的咀嚼。
舌尖碰触到这清香的粥, 清淡的香味过后,竟然是苦涩。
是的,苦涩。
这种苦很奇怪,让马克立突然想到埋在记忆深处的一段回忆……
他小时候家里很是贫穷, 他们家是下层人,在那个时候什么好的也吃不到,稍微新鲜一点的烤面包和奶酪, 已经是难得一见的美味了。
马克立是和父亲长大的,他的母亲早早就离开了这个世界。
但他却始终记得,他母亲走之前,将他抱在怀里,哄着他睡觉的场景,他饿了睡不着,母亲就拿出黑硬的面包让他咬了一口。
那味道不好,微微发苦,却越咀嚼越香,他吃得是那么香甜。
越到后来,马克立吃到的东西就越好,他已经将记忆中那黑硬的面包忘记,可今天这一碗粥却唤醒了他的那段、以为忘记却一直记得的记忆。
口中的粥咽了下去,那微微的苦味越来越淡,口中的香味却越发浓郁,松茸、肉糜、荷香、五谷……每一样都是那么香甜,令人沉迷其中。
马克立湿了眼眶。
只有经历苦涩,才觉香甜是那么珍贵。
他已经习以为常吃着常人都吃不到的绝顶美味,一个个世界名厨等着他的点评,他没有耐心,甚至觉得很多美食食难下咽……
那些顶好吃的美食,也就只值得他的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