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种田之美食大亨

第104节

    余清泽挑眉,点头,起身整理了一下衣服,伸手拍了拍乐哥儿的肩膀,让他放心,然后跟着蔡老夫郎过去了。
    “洛少爷,这就是今天做这桌菜的余清泽。”蔡老夫郎介绍道。
    “见过洛少爷。”余清泽行了个礼。
    洛明达见到他,放下筷子,转过身,说道:“这些菜都是你做的吗?”
    余清泽点头,道:“是的。”
    洛明达看了他一眼,拿起布巾一边擦手,然后一边漫不经心地说道:“味道很不错。我府里现在缺个厨子,不如你到我这边来做事吧,月钱随你开。”
    余清泽:……
    第100章 下马威
    洛明达此话一出,主桌比刚才更加安静了,连吃饭的动静都没有了,大家全都抬头看着这洛少爷。
    这要求实在是……很无理,想不到他真的当着蔡老太爷夫夫的面提出来了。
    之前提出借人家蔡府厨子也就算了,借个两三天、三五天的也无大碍,姑且算是帮他忙了,还让他承了一份人情。
    可这人,蔡老夫郎都说这菜是蔡府孙子的义兄做的了,这洛少爷竟然还提出让人家去他府里做厨子,这不拐着弯儿在贬低蔡府就跟他家厨子差不多吗?
    这蔡府在桐山城怎么着也是个数得着的大世家。因为蔡大人当年当机立断护了城,全桐山城的百姓都从心底里感激蔡大人,尊敬蔡大人,哪个世家不给蔡家几分薄面,特别是蔡家大少爷如今又中了状元入了翰林院,将来前途不可限量,各个世家更是只会交好而不会交恶。
    现在,洛少爷这态度就让他们心里不舒服了。
    要是蔡府只相当于他洛少爷家里的厨子的话,那他们这些桐山城的各个世家又算得了什么?乃至于,这整个桐山城,在他洛明达眼里又算个什么?
    都是他洛家的仆人吗?
    赵夫郎看了赵家当家一眼,赵当家对他摇摇头。赵夫郎敛下眸,有些微愠。
    这洛明达的来历,这大厅里在座的各位可能还很多人不知道,但他是知道的。礼部尚书的三儿子,家世显赫,父亲实权在握,也难怪他这么不把蔡府放在眼里。
    只是,强龙尚且不压地头蛇,今天是蔡府的喜庆日子,这洛少爷这么来一出,落蔡府的面子,到底是何意?
    他的‘下马威’吗?
    赵夫郎可不相信这洛明达就单纯是因为看上了余清泽的厨艺,而想让他去当厨子。怎么说,这洛明达也是在京城权利中心浸淫长大的,虽说传言吊儿郎当十足纨绔的样子,但纨绔了这么多年,却从来没有闯过大祸,可见也不是个傻的。
    他抬眸看了眼余清泽,有些担心余清泽的回答,这要是答得不好,蔡府的面子可真的被洛明达踩在地下了。
    这边,余清泽听了这洛少爷的话也有些无语,又看他一副大爷赏你的模样,更是想翻白眼。
    但是不能翻!
    这种官二代,小老百姓惹不起,不然随时都能赏你一句:我爹是尚书!
    那就不好玩了。
    余清泽想了那么一秒,然后笑着道:“多谢洛少爷抬爱。洛少爷能喜欢余某做的菜,实在是余某三生有幸。只是,实在是抱歉,在下还有个小店需要顾着,每天实在太忙,无暇他顾,只能多谢洛少爷厚爱了。”
    众人一听这回答,不约而同松了口气。蔡老太爷夫夫和赵夫郎夫夫赞赏地看了余清泽一眼。
    洛夫郎扫了桌上众人一眼,垂下双眸。
    “哦?你还有个店子啊?什么店子?”听到余清泽拒绝了,洛明达将手里擦手的布巾放下,神色一下淡下来,挑眉问道。
    余清泽答道:“是个点心店,就在北大街上,洛少爷洛夫郎要是得闲,可去坐坐。”
    洛明达似笑非笑地看了余清泽一眼,说道:“行啊,有空肯定去。”
    这时,洛夫郎侧头对着洛少爷说道:“夫君,这五杯鹅再不吃,可就凉了。”
    闻言,蔡老夫郎也赶紧道:“这道菜得趁热吃,味道才好,那道大鹅菌菇汤也很鲜美,两位尝尝。”
    洛明达听了这话,立马转身,笑着道:“尽顾着说话,把美食给忘了。大家快吃,这菜味道这么好,可别浪费了!”
    蔡老夫郎给了余清泽一个眼神,余清泽点头,说了一句场面话便回去自己那一桌了。
    乐哥儿刚才一直关注那边,可隔着两桌,他们的声音又不大,也没听清楚,见余清泽回来,便关心地问有没有什么事。
    余清泽握了下乐哥儿的手,摇头,说道:“没事。回去再跟你说。”
    闻言,乐哥儿点头,盛了碗汤递给余清泽。
    他直觉肯定是有什么事,他刚才一直看着那边,见那洛少爷的表情后来明显不太好了。
    压压惊。乐哥儿比划道。
    余清泽哭笑不得,在乐哥儿的腰上拍了一下,然后拿起勺子喝起来。
    整个宴席后半,洛少爷和洛夫郎都是一直吃着,不时跟其他人聊一下,并无再出什么幺蛾子。
    刚才那事,也就主桌上几人知道,其他人并没听清他们说的什么事,看见洛少爷找余清泽,只以为是他知道这些菜是余清泽做的,叫他过去问话的,并没多想其它的。
    这新县令刚到第二天,就让他们幸运地在宴席上遇到了,这可是个好机会,可不得好好把握机会,拉近拉近关系啊。于是,在宴席过了大半的时候,其他桌的当家们一个接一个地起身,到主桌敬酒去了。
    这洛明达也真不愧是吃喝玩乐出了名的,那些汉子们的敬酒,来者不拒,通通干了,面不改色的,看得出来酒量是真的好。
    到后面上饭后甜点的时候,那道拔丝香蕉,他一个人吃了一半。
    酒量是好,嗯,爱吃香蕉,看得出来,也是真的。
    宴席吃了大半个时辰,结束后,众人又小坐了一会儿,这才纷纷告辞离去。
    送走了客人,蔡老夫郎对着余清泽和乐哥儿说道:“辛苦你们了。”
    余清泽摇头,开玩笑道:“不辛苦,我看他们吃得都很开心,等到我开饭馆了,应该能拉些生意呢。”
    蔡老夫郎笑道:“就你这厨艺,不用拉生意,大家冲着你的名号都会去了。”
    余清泽就笑:“希望如此。”
    蔡老夫郎笑了一会儿,然后停住,叹口气,对余清泽和乐哥儿说道:“以后你们要是碰到这洛少爷和洛夫郎,注意着些,今天闹这一出,相信你看出来了,就是有意为之。对方到底家大势大,咱们惹是惹不起的,小心着点,两三年很快就过去了,相信他们也不会在这里待很久的。”
    余清泽闻言,郑重点头,道:“我们记下了,多谢老夫郎提醒。”
    另一边,洛少爷洛夫郎回到县衙。
    洛夫郎待小厮们上了茶,挥退了仆人,亲手给洛明达倒了杯醒酒茶,严肃地说道:“夫君,你今天做过了。”
    洛少爷在揉着额头,听闻洛夫郎的话,手顿了一下,道:“夫郎何出此言?”
    洛夫郎道:“俗话说得好,强龙不压地头蛇。蔡府在这桐山甚至整个云州都名望甚高,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们初来乍道的,今天这么下人家面子,往后的日子可怎么过?”
    洛少爷嗤笑一声,道:“谁让他们讽刺我的,我这刚来第二天,他们就办什么状元宴,这不明摆着向我示威吗!我洛明达从小到大,什么时候受过这气?!不就小小一个知府吗,你怕什么?”
    洛夫郎凝眉,道:“你忘记爹之前交代的了?蔡晨曦如今在圣上面前正当红,蔡知府又是丞相那边的人,你还想不想在这里待下去了?”
    洛少爷不甚在意地道:“本来就不是我想来的,都是老头子,明明京城还有许多空职位,硬把我弄到这鸽子蛋大的地方,无趣得很。回京城最好,你不想回去啊?”
    洛夫郎简直恨铁不成钢,道:“要回去也得拿出点成绩光光彩彩地回去啊,不然,你让京城那些人怎么看我们?你还想像以前那样混日子吗?”
    闻言,洛少爷使劲揉了下太阳穴,皱眉烦躁道:“行了,在家爹说我,来到这里了,你又说,烦不烦啊!我本来就不想当官!”
    洛夫郎看着他,气死了,嫁给这么个混人,也不知道上辈子是不是得罪了菩萨!
    洛少爷见洛夫郎铁青着脸,顿时又软下来哄道:“好了好了,我以后收敛点还不行吗?这有啥好生气的……”
    咕咕哝哝了好几句,洛少爷忽然放下手,双眼发亮地看着他夫郎,又说道:“哎,夫郎,那厨子手艺是真的好,做的菜可比皇宫里的宫宴还好吃!”
    洛夫郎没好气地瞟他一眼,道:“除了吃,你能不能再想点别的?”
    洛少爷撇嘴,道:“你不也吃得很高兴吗?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比平常多吃了半碗饭!”
    洛夫郎:……
    洛少爷一口气喝完那醒酒茶,然后又说道:“他不是说还开了个点心店吗?明天让元宝去买些回来尝尝。哎,夫郎,他说那店叫什么,我不记得了,你记住了吗?还有,他叫余什么来着?”
    “……”洛夫郎无奈地说道:“叫余清泽,他没说店名,只说在北大街。”
    “哦,那明天让元宝去找找。”洛少爷揉着额角,皱眉道:“喝多了点,我头疼,夫郎,我先去躺一下啊。”
    洛夫郎拉着他,道:“诶,不能睡,你要去衙门了,还没正式见过衙门的人的,县丞早上就来请示过了,还留下了一些县城的政务。”
    洛少爷摆摆手,说道:“我头疼,等我睡醒了再说,让县丞自己处理政务,我没来之前不也是他处理的嘛,或者,夫郎你先帮我看看,等我起来你跟我说说。我明天早上再过去县衙。”说着,他往卧房走去。
    洛夫郎看着他的背影,无奈叹气,只好招来管家,吩咐他安排人去调查一下桐山城各个世家的事情,还有那个余清泽的事情,以及他跟蔡府的关系。
    管家领命离开。
    洛夫郎来到书房,坐到书桌后,拿过县丞呈上的桐山城政务看起来。
    第101章 驯夫妙计与烛光晚餐
    第二天一早,洛夫郎便将洛明达从床上挖了起来,又让小厮伺候着洗漱了。
    洛夫郎给洛明达换上县令的官服,边整理边说道:“今天上午要去县衙,以后每天要按时去处理政务。典史和主簿也都是新任的,只有县丞最熟悉桐山城的情况,你可别摆少爷架子,这段时间不懂的多问问他,先摸清情况往后才站得住脚,知道了吗?”
    洛明达兴趣缺缺,懒洋洋地道:“知道了。”
    洛夫郎看他一副没睡醒的样子,抿唇,然后说道:“昨天下午我让元宝去打听清楚了,余清泽的点心店在桐山城很有名,点心也很好吃。你要是好好去县衙做事,中午我就让元宝去余清泽的点心店买点心回来。”
    听到洛夫郎这话,洛明达眼睛一亮,望着他夫郎,问道:“真的?”
    洛夫郎点点头,道:“前提是你要好好做事,我会让小篮子跟着你的。”
    “……”听到有人跟着,还是洛夫郎的贴身小厮小篮子,洛明达一下又焉了。这小篮子只听他夫郎的话,特别不好忽悠。
    吃了早饭,洛明达临出门前,不抱什么希望地问道:“……夫郎,你不给我点碎银子吗?”
    “你要碎银子做什么?有什么要买的,我去给你买。”
    “……新到衙门,万一我要赏属下们一些酒钱什么的呢?”
    “哦,那些我已经准备好了,放在小篮子那里,你需要的时候问他拿。”
    “……”洛明达气鼓鼓地走了。
    都是他家老头子!
    临出发前将他所有的钱都搜走了,连藏在鞋底和发冠里的银票都被搜了,真是气死他了!现在他身无分文,连一粒碎银子都没有!家里财政大权全部掌握在他夫郎手里,要用钱必须问他夫郎要,想背着夫郎出去喝点小酒吃点好吃的钱都没有!
    最过分的是,他家老头子还跟他所有的猪朋狗友都叮嘱了一遍,不能借钱给他。
    太绝情了!简直人生惨剧!是不是亲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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