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兽人之诺亚

114 毕凤鸟

    最终在陶蔚的铁血手腕(哼哼唧唧)下, 伊尔萨斯答应只带两件兽皮。
    外出住在山洞里,哪怕会阴冷些,垫一个盖一个也足够了。
    再多的东西带着费劲,还未必用的上。
    两人背起行囊告别族人,约定好有事就大声击鼓, 虽然目前还不确定会走到哪, 能不能听见鼓声,但部落里这么多人出不了什么事。
    反过来,罗宁他们更加担心陶蔚两人的安危, 并非不相信伊尔萨斯的实力, 只是陶蔚……
    “把我也带上吧, 一起举行仪式不好吗!”克莱米一脸委屈, 刚说完就被伊尔萨斯丢了出去。
    罗宁没有理会他, 上前拍拍伊尔萨斯的肩膀:“林子里说不准还有赤伮族人, 你们早去早回。”
    “知道。”伊尔萨斯背着陶蔚,朝他们道:“等安杰尔他们回来, 暂时就别出远门了。”
    部落里有罗宁, 还有泰勒姆克莱米几人,不会出大乱子,怕是就是赤伮族的夜袭。
    双方相互交待完毕, 伊尔萨斯扭头下山。
    这一趟没人会拦着他们,因为举行仪式是好事啊!
    陶蔚乖乖趴在他背上, 晃荡着双腿, “诶, 伊尔萨斯,你在森林里会迷路吗?”
    “不会。”他想也没想的就回答了。
    “为什么呢?”陶蔚是真的有点好奇。
    在这片广阔的林子里,植被茂密生长,没什么人走,更不会有一条路。
    但是兽人们出去狩猎,去豹族部落或者其它更远的地方,从来不为方向费心的,想想还挺有趣。
    “不知道。”伊尔萨斯道。
    ……好吧这个世界没有科学家,没人研究这个。
    陶蔚转而问起其它的:“部落之间的交流很少,为什么大家统一敬拜兽神呢?”
    她早就想问,没有传教士,兽神是怎么广泛深入人心的?
    伊尔萨斯步伐微顿,“这是天生的,我不知道原因为何。”
    陶蔚听完迷惑不解,这种事情还能天生?难不成这片大陆上真的存在神明?
    想想她能穿越过来也是奇事一桩,说不好呢……
    伊尔萨斯又道:“迷失丛林非常危险,但总是吸引着兽人进入里面。”
    迷失丛林么,陶蔚想起听到兽人闲聊的只言片语,甚至有人怀疑她是从里面出来的。
    “兽人这么勇于冒险的吗?现在我们要去那里?”
    伊尔萨斯摇摇头,“是相反的方向。”
    迷失丛林有山,但都不高,而毕凤鸟栖息的悬崖却是高耸入云的地方,两者相隔甚远。
    两人在赶路过程中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倒也不觉无聊,反而有点享受这种二人世界。
    晚间他们住宿的地点是在树上,一棵高大的树木,拥有许多分叉的粗大枝丫,瞧着非常可靠。
    伊尔萨斯把柔软的兽皮铺上去,随身行囊就挂在手边不远处,他把陶蔚安放在树上,自己则去捕猎。
    路上没能碰见猎物,或者说小动物们望风而动,全躲开了去,所以要安顿下来再去觅食。
    没有山洞可以栖身,但陶蔚心情还不错,另类的住宿体验,不挺有趣的嘛。
    伊尔萨斯很快就回来了,他拎着两只长耳朵的东西,陶蔚颇为艰难的辨认出那是野兔子。
    这片大陆的兔子长得有狗狗那么大只,蹦起来一米高,跑得贼快。
    捕捉不易,并且大概因为地理环境原因,诺亚周边林子很少见到野兔,所以陶蔚只吃过两次。
    伊尔萨斯选的落脚点必然是距离水源不远的,他先去把兔子宰杀处理干净了,才回来抱着陶蔚下树。
    看他熟练的架起火堆,陶蔚帮忙用石块搭了个简易的灶台,拿着小龟壳在上面放稳了,待会煮点汤汤水水,搭配烤肉才吃的下去。
    “阿布多族长回去后一直没传来消息呢。”陶蔚看着轻巧好带的龟壳叹口气。
    眼看着天气越来越冷,估计那海族今年是不来了。
    伊尔萨斯闻言侧目,问道:“很想接触海族吗?”
    “你也知道我们很多东西还没有,就想看看能不能交换些什么……”陶蔚嘿嘿笑道。
    再说海族可是人鱼耶!那是多少人幻想着的美人啊,虽说目前只看过小泡泡一只人鱼,但陶蔚就是笃定他们一定是美人。
    “那我们明年可以去找找看。”
    “咦?可以吗?”
    “为什么不可以。”伊尔萨斯把分解完毕的野兔肉一一插在火堆旁。
    正所谓食肉者腥食草者膻,兔子肉没有佐料就有点难以入口,拿它煮汤一个不好就是满锅重口味。
    陶蔚是受不了这个的,幸亏伊尔萨斯有多手准备,随手抓到的一只小鸟。
    鸟儿很小,拔光毛就他巴掌大,但是对雌性的小肚子来说已经足够了。
    把鸟肉剁成若干小块丢进龟壳里慢慢煮着,他们带来的调味料定能把这一餐食物给弄成美味。
    “明年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呢……”陶蔚捧着下巴看着火焰发呆。
    开春耕作就不说了,建立围墙对整个部落来说也是大工程,并且她还很想琢磨个陶器出来……
    每天吃饭捧着沉重的石碗,真的很累,想要用木头做餐具,也得阿伦伯几人稍稍清闲再说。
    “不要着急。”伊尔萨斯拉过她的手,把人抱进怀里。
    “也没有很着急啦,”陶蔚象征性的挣动了下,问道:“你干嘛老喜欢抱着我呢?”
    在部落的时候也是,就连现在,两人守着火堆,他赶路一天了都不觉得累吗?
    “就喜欢。”伊尔萨斯的嗓音低低的响起。
    这是什么回答?她什么时候点亮了抱枕技能了,陶蔚在心里默默吐槽。
    事实上仔细想来,这几个月伊尔萨斯是有改变的,好像……越来越亲近她了,或者说黏人?
    这到底算不算好的改变呢,陶蔚心里颇为苦恼的想着。
    吃过饭伊尔萨斯就去接水了,他特意带上那个大龟壳,就是用来烧温水洗脸洗脚。
    就一原始人来说,这个卫生习惯是极为难得的,以前夏季天气热,冷水洗一洗就过去了,难为他冷天还巴巴的带个大龟壳。
    陶蔚在被抱到树上休息的时候,浑身舒服极了,肚子暖融融的,用温水擦身之后感觉很清爽,干净!
    有这样一个体贴的兽人同行,大概是最幸福的事了。
    两人如此一走就是三天,伊尔萨斯全程背着陶蔚穿越森林跨过河流,仿佛不知疲倦。
    直到第四日,抬头间便能看见,那耸立在不远处的山峰,在靠近这里之后,阵阵鸟鸣声变多了。
    难道这就是‘鸟的天堂’吗?
    “好漂亮啊!”陶蔚仗着在伊尔萨斯背上,能看到更远的地方,她不禁对此处发出赞美的叹慰。
    这是个金黄色的世界,地上延绵不绝的杂草一片金黄,而那一棵棵不知名的树木,叶子稀稀疏疏,树下铺就一层厚厚的橙黄色。
    非常诗意并且充满梦幻的是——好多鸟儿张开翅膀翱翔天际,时而俯冲大地,在草地上啄食,陶蔚猜测它们吃的是昆虫或者草籽。
    “就在那里,毕凤鸟。”
    伊尔萨斯意有所指,陶蔚顺着他的目光仰望高峰,据说毕凤鸟喜欢住在悬崖上。
    “要怎么做呢,去拿它的羽毛会不会被攻击?”她忍不住心里惴惴。
    “不会。”伊尔萨斯摇摇头,迈出稳健的步伐,“先找个山洞。”
    陶蔚看他似乎心里有目标似的朝着一个方向前行,不由问道:“你来过这里吗?”
    伊尔萨斯点点头:“来过一次。”
    他这么说陶蔚总算放心了,来过就好,熟悉的地方比较有安全感嘛。
    自从被赤伮族人掳走之后,陶蔚就有点草木皆兵了,或者说被害妄想症,总感觉在外面很容易被盯上。
    伊尔萨斯很顺利的抵达了山洞,里面有炭火燃烧过的痕迹,这是毕凤鸟所在的地方,估计不少兽人来到过这里。
    山洞地势高,内里通风干燥,站在洞口还能看见底下的自然美景,不得不说是个美妙住处。
    伊尔萨斯翻看了下里面瘫着的干草,没发现虫子之类的,便洒了些驱虫草,随后铺上兽皮,这就是他们的铺盖了。
    “今晚可以带你去沐浴。”他把一卷草丢给陶蔚。
    那是晒干的泡泡草,自从有人发现泡泡草晒干之后依然能搓出泡沫,不少兽人就准备上了。
    外出时候干草很好携带,在外面总有洗头洗手的时候,眼下陶蔚做不出肥皂,只能用泡泡草先顶着,聊胜于无。
    “你是说沐浴?”陶蔚摸摸下巴,大龟壳弄的温水只够擦身,但伊尔萨斯居然说沐浴呢。
    “附近有热水,就是以前带你去过的那种。”
    伊尔萨斯解释了句,陶蔚瞬间听懂了,“你说的是温泉?!”
    妈耶这么棒棒的嘛!
    她这几天一直没能泡澡,再怎么擦身也感觉浑身毛毛的,能有地方洗澡那简直是天降福音!
    伊尔萨斯这家伙倒是时不时洗个冷水澡,反正他也不怕冷的,看得陶蔚各种羡慕嫉妒。
    因着要去沐浴,两人今晚便早些做饭,抵达的时辰尚早,等到他们吃晚饭,天都还没黑。
    陶蔚收拾了洗换衣物,高兴地想唱歌,临出门之际,一旁的伊尔萨斯默默提醒一句:“记得出来之前说的么?”
    “啊?”
    “就是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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