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赖上娇妻之老婆快娶我

第44节

    “我哪有酒气!”孟大少的人生充满悲催。不过他也习惯了,毕竟刚认识到现在,不就一直这样吗?
    “那就是口气!”宋宸灏随意。
    噗!孟歌吐血,钟筝则笑出了声——她忽然发现,其实要是宋宸灏的毒舌功力用在别人身上,其实挺好玩的,那真是刀刀见血啊。
    这么一想的时候,钟筝忽然想起自己也曾经是那刀俎下的鱼肉。
    孟歌不死心地挣扎起来,表情痛心疾首:“灏啊,长夜漫漫无心睡眠,你不能剥夺了我的一点小爱好啊。”
    “你来跟我睡。”宋宸灏很淡定地看了他一眼。
    孟歌立马恢复正常:“别!你不是我的菜!你还是让jason陪吧。”
    “我无所谓的。”jason适时插话,颇有一种任君采撷的味道。
    宋宸灏黑了脸,瞪了一下玩笑说的跟真的似的某人;而孟歌,愣了一下以后,忽然拍着椅背大笑:“哈哈!好!jason你真是够胆够哥们!”
    以前都是宋宸灏和顾泠澜联合起来欺负他这个可怜人啊!jason这句妙语真有画龙点睛之功效!想想以后有了jason,至少人数上二对二齐平,前途真是一片光明!啧啧,以前他怎么就没挖掘出jason的天赋?看来人和人之间还是很奇妙的,多了一个泠澜回来,起了奇妙的化学反应。
    钟筝又跟着笑了起来,忽然发现,男人们之间的友谊,很好玩。
    “先送小筝吧,女士优先。”顾泠澜提议。
    宋宸灏皱了皱眉:“先送你吧,你早点休息,而且顺路。”
    “对啊,有一段单行道,送我再送你,要绕的。”钟筝也附议——她绝对不会承认她赞同宋宸灏,她只是认为顾泠澜刚恢复,要优先照顾。
    “唉,你们欺负我这个外地人。”顾泠澜假装叹了一口气:“你们决定,怎么方便怎么走。”
    “你去我家最方便。”孟歌又来,回答他的是一个滚字。
    车子很快到达万隆广场,顾泠澜下车。司机回头问孟歌:“孟少,下一站去哪?”
    孟歌大手一挥刚想说当然送女士,宋宸灏已经说话:“先送孟歌,再送jason,然后钟警官,最后我。”
    四个地点如果在地图上连成一条线的话,倒是刚好是最经济方便的路线。孟歌不疑有他,只是看了一眼钟筝,目光询问。作为护花使者,这样的做法对他来说可不是首选。
    “没问题啊!”这点小事儿,钟筝无所谓。她从没有自己是女人是弱者需要被照顾的觉悟,要不是宋宸灏确实住的太远,她一定会说最后送自己。
    孟歌和jason住的都是市中心高档公寓,繁华,方便,而且相邻两条大街并不是特别远。各自先后打过招呼下车之后,车上只剩下了司机,钟筝和宋宸灏。
    自孟歌下车后,车里就保持了比较安静的气氛,因为宋宸灏和钟筝基本形同陌路,而jason也话不多。但当jason也下车之后,两个人就感觉出了不同。
    这样的安静让钟筝觉得有点难受,一想到身后坐了宋宸灏,她就觉得背上怪怪的,坐立不安。两个人见面,多是吵架的时候偏多,如此平和,居然都有点不知道如何相处。
    身体里好像有无数只小蚂蚁在爬来爬去,让钟筝的骨头痒痒的,很想转过头去,打破这难堪的沉默,哪怕是就着刚才两个人不欢而散的谈话继续下去也好……
    宋宸灏的视线里,只能看到前面钟筝一点点的头顶。虽然可能换随便谁坐在那儿估计看到的都差不多,可是因为知道是她,心里忽然就有种不一样的感觉。
    他的心空无一物,很安宁。对钟筝来说躁动的安静,对他来说,很享受。
    不知道为何。
    很快,车子就停在了钟筝家的小区。
    “哎,帅哥,麻烦就停门口就行了。”钟筝终于松了一口气。
    “进去。”
    两人一前一后,打破宁静。
    司机当然听后面那个人的。
    钟筝半起身的屁股,又坐了下来,不过这档口,倒是让她有时间有高度好好瞪了宋宸灏一样。
    宋宸灏面无表情地接受了。
    “16栋,麻烦,前面直走,啊,对,就是这儿。”钟筝指挥着车子停下,而后,心里有点小纠结——她是就这么一声不吭下车呢,还是要跟宋宸灏打个招呼呢?
    不理他?他那么臭屁,刚才还不分青红皂白训她来着……
    算了吧,都杯酒释前嫌了,她应该礼貌一点的,哪怕是陌生人,也该打个招呼的不是吗?他素质差,她不能学她啊,应该用实际行动感化他才对。
    钟筝如是安慰自己,而后起身的时候,回头对着宋宸灏,目光却不落在他身上,语气说得一板一眼:“我先下了,再见。”
    宋宸灏的目光还望着另一侧的窗外,嗯了一声算是回答。钟筝气呼呼地下车,没有去注意,在车窗的倒影里,宋宸灏一直注意着她。
    钟筝家是东边户,在道路的里侧。她一直走到家门口,忽然发现商务车还停在原来的地方。
    是在目送她?不可能吧?联想着刚才宋宸灏的表现,钟筝可没多情到这个地步。她阻止了自己不切实际的幻想,掏出钥匙蹑手蹑脚开门而入。
    宋宸灏直到钟筝的身影消失在门里,屋里亮起了灯光,这才淡淡地说了一句走吧。
    看她熟练自如的模样,好像经常这样三更半夜才回家——那个女人也对自己太自信了吧?外面这么乱……算了,一想到钟筝刚才的反驳,他就觉得自己在多管闲事。
    钟筝悄无声息回到自己房间,看了一眼床头的闹钟,发现已经半夜一点。喝酒的后遗症此刻显现出来,就是看到床就恨不得躺上去紧贴,只是残存的意志力让她挪到了浴室里。
    脱衣服的时候,手机从口袋掉出来,蓝色小灯闪烁,提示有新信息。钟筝一边踏入浴缸,一边打开手机。
    “到家没?”顾泠澜。
    “早就到家了,正洗澡呢,你早点休息。”打字不方便,钟筝就直接用了语音。
    她刚想放下手机,却不料信息秒回。
    “我也在洗澡,真巧啊,不如一起?”后面还加了一个笑脸。
    “你要是性别跟外貌一致,我不反对看一出美人出浴的。”钟筝反击。在她心里,顾泠澜说这些话,只是好基友之间的玩笑,她并没有想歪。
    “你跟孟歌学坏了。”后面加一个垂泪的表情。
    “大哥,我这是夸你好不,我还想生的跟你似的天生丽质难自弃呢。”钟筝在暖暖的浴缸中泡着,身体飘飘荡荡,失重的感觉像是在梦乡,而温暖又呼唤着睡意。
    “丫头是欠打了?再说我明天可就揍你了。”
    “嗯哪,反正你也打不过我。”泡了一小会儿的钟筝,觉得自己除菌已经达标,可以上床安歇了。“泠澜,我洗完了,早点睡吧,明天我早点忙完去找你。对不起啊,本来说好请假的,看来还要等两天了。”
    宾馆里,顾泠澜躺在床上,一遍又一遍放着钟筝的语音,想象着她懒洋洋的模样,和醉酒后粉粉的脸庞。当他点过“打不过我”那个消息的时候,立马联系到了刚才的事,心里有担忧,也有无奈。正当他想回的时候,又响起了钟筝下一句。
    泠澜,她喊他的名字,那么慵懒,那么娇憨,那么轻柔,那么自然。
    我洗完了。当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顾泠澜忽然觉得心尖一颤,那一连串水花的声音,让某个画面在脑海里变得如此生动而力气。
    想象力是无穷的。顾泠澜被蓦然出现在自己脑海中的画面吓了一跳,脸色绯红。他连忙让自己清醒,不让旖旎的思绪将钟筝缠绕。
    她是他心爱的丫头呀,他怎能如此亵渎她。
    这算是酒后冲动的一种吗?
    顾泠澜苦笑,越是想要克制自己,思维就越不受控制。他干脆起身,站在巨大的落地玻璃窗前,看着这黑夜中依旧霓虹闪烁的城市。
    “没事。早点睡,晚安,丫头。”
    ------题外话------
    哈哈哈哈我就是标题党……不如写个孟歌和顾美人的无节操小剧场……哈哈哈哈
    ☆、106 冲冠一怒为红颜
    刀疤男虽然是钟筝抓回来的,不过案子现在已经不在她手上,紧赶慢赶,花了一天的时间,把后续的事情处理好,钟筝终于休到了工作生涯中的第一次假期。
    不容易的啊!虽然按照她的资历,每年只有五天假,可是这蚊子腿一般的肉,她也从来没有吃过一口。
    “你看我多重视你!”钟筝如是跟顾泠澜说:“你看我都把你凌驾于人民至上了!舍弃千万人,只为你一个!”
    “是呀是呀,我深感荣幸!”顾泠澜笑得跟一朵花儿那样娇美。
    “好啦,我这三天时间,完全卖给你啦!你想怎么安排就怎么安排吧!”
    “衣食住行几大事,我们先去买个车,方便行动?然后房子那里看看,布置我们的新家?”顾泠澜说到我们的新家时,心里又温暖又忐忑。温暖的是这样一个幻想,忐忑的是她的态度。他总在不停地试探她,而她,到目前为止还都是傻傻的,根本没有去考虑到他想要的那一方面。
    从朋友变成恋人,真的那么难吗?
    是不是他应该更勇敢一点?脚步迈得更大一点?才能让后知后觉的她明白自己的心意?
    可是,越是爱得深,就越是恐惧失去。万一恋人未成功,却连朋友都没得做,那该如何?
    当时面对具有那么大风险的手术,他都毫不犹豫地瞬间做出了决策,可面对钟筝,面对感情,他第一次觉得如此彷徨。
    “悉听尊便!”
    当钟筝开着杜卡迪载着顾泠澜到达4s店的时候,汽车销售有一瞬间是晃神的——那画面像极了机车广告。
    顾泠澜率先下车,柔顺长发微微一甩,随风飘扬,俊美的脸上是一种略显惊吓后的潮红。他又是气恼又是无奈的表情,让销售小哥有了一种我见犹怜的柔弱感。
    这是一个打扮中性的模特儿吗?怎么能够辣么美……
    “让你开摩托,你倒开成了飞机。”顾泠澜狠狠用头盔打了一下钟筝的屁股。
    销售小哥微微一愣,哟,声音也很中性啊……不过开着价格不菲的摩托车,前面的车主估计也是追求刺激愿意为美人一掷千金的富二代吧?
    “哈哈,怎么样,帅不帅,酷不酷?要不是考虑到你的小心脏,我还能再快点儿。你不知道,上次那个……”钟筝原来想说上次她送宋宸灏回家,结果那个傲娇狂狂吐的事情,幸好及时刹住了车。
    “上次什么?”顾泠澜好奇地问。
    “唉,没事儿,说了你也不认识。”钟筝一把摘下自己头盔,马尾辫闪瞎了销售小哥的眼。
    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销售小哥自嘲之后,迅速换上最职业的笑容,迎了上来:“两位是第一次来我们店吗?有什么比较中意的款?还是让我来给两位介绍一下?”
    “凯雷德现货有吗?”顾泠澜不在意地问。在美国他也开这个车,比较熟悉,所以作为了首选。当然,也不是非买这款不可,车子就是一个代步工具,能够满足日常需要、比较安全就行了。
    销售小哥两眼顿时发光,这车一百六十八万那,提成就能拿不少。他的眼光果然不错,瞧这气质,一看也是有钱人啊。只是这钱能不能赚到……“这位先生好眼光,凯雷德这款车性能非常好,而且极度适合您和这位小姐的身份气质。不过您也知道,这款车体型比较大,比较有个性,受众面比较小,所以在我们展厅是没有现车的。不过如果您真的喜欢的话,我们可以立即跟总部调货,五到七个工作日应该就一定能到了。”
    “哦,那就算了。”顾泠澜甚至大门还没进,他随意看了一眼四周,这区域内,全都是各种牌子的4s店。他转头问钟筝:“你喜欢什么车?”
    “什么?”钟筝的目光还被展厅里的车吸引着,随口答道:“我喜欢的?多啦!劳斯莱斯啊,布加迪威龙啊,法拉利啊……啊,不要红色。”
    顾泠澜看着她心不在焉的表情,轻笑:“为什么不要红色?”
    “太骚包。”钟筝想起宋宸烨倚靠着他红色法拉利的模样,顿时觉得还是现在开大奔的烨子更加成熟稳重一点。
    这么淡定的谈话,在人家身上发生的话,可能会有种吹牛破天的感觉,但是销售小哥却觉得两个人明显就是有这种实力的。既然如此,他说什么也不能放过这潜在的顾客,否则不是看着银子在眼前眼睁睁飞了?
    “这位先生,您等一下!”销售小哥一咬牙:“要不您二位先到里面坐一下?我们仓库里倒是有一台凯雷德,是别人定下的。但是车到了一个月了那位先生还没来提货。如果您实在喜欢的话,您先优先拿着?钻白色,顶配,一百六十八万,您看可以吗?”
    顾泠澜微微皱了一下眉头:“这样可以吗?”夺他人之所好的事情,不太好吧,毕竟人家先定的。
    “没问题的!那位先生估计也不着急,我们这里再向总部提交下加急订单,说不定三五天新车就能到了。”销售小哥心里头紧张着,脸上的笑容却很真诚。话说要不是听见经理抱怨了好几遍,他也不敢就这么做主,而且,哪有这么巧的事情对不?
    “那行吧。”顾泠澜迟疑了一下,点点头。能买到心里第一顺位的车,也省得再跑,挺好的。
    “您二位里面请,我去找一下我们主管。”销售小哥乐了,仿佛闻到了银子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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