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种田文女主修仙去了

第11节

    李桂花倒是蠢蠢欲动,但是她个性张扬不够沉稳,受制于她老娘王氏,并且因为她从小丧父,因此老娘王氏在她心里有着绝对的威信,因此有王氏压着,李桂花不敢做什么。
    或许也意识到何氏是真心想帮她们母女的,李桂花对何氏的态度也好了一些。至少不是张嘴闭嘴的“病痨鬼”了……
    沈令仪也开始了自己上山采药卖钱的计划了。
    何氏想为她们母女出一份力,她也一样。
    既然这一世跟何氏有这样的母女缘分,沈令仪也十分珍惜。
    上辈子沈令仪很早就失去了母亲,虽然长大后想起这件事情并没有太多感触,可是成长的过程还是十分遗憾的。
    虽然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个世界,可何氏的确是弥补了她一个不大不小的缺憾——让她有了一个温柔美貌,除了性子软之外没什么大毛病,又疼爱她的亲娘。
    当天晚上,沈令仪做了一个梦,在这个梦里,原身沈令仪重生了,她走的是小农女发家致富的路线,顺便收获粗犷强壮忠犬农汉一枚……
    在那个梦里,沈令仪站在旁观者的角度经历了那个沈令仪的一生,她过得十分幸福,也包括那个世界的何氏。
    虽然她们穷其一生都没有找到何氏的丈夫,也就是原身的亲爹。
    但是她们过的真很幸福,重生后的那个沈令仪把她们母女被王氏顺走的首饰偷了回来,然后悄悄的带着何氏离开了李家,后来两人就住在李强打猎的时候造的木屋里面。
    等何氏做绣品挣了钱,母女两人就在另一个村子安了家,沈令仪成为了她娘何氏唯一的亲传弟子,一辈子钻研绣艺。
    她的天赋出众,但她的野心并不大,做出来的绣品不管是数量还是质量都在她的控制之中。
    所以她们一辈子都过得十分顺心,没有太多烦心事……
    不过不一样的是,那个沈令仪至死都没有发现那根木簪有什么异样。
    当然,何氏也没有卖掉那根木簪,那根木簪最终成为了何氏的陪葬……
    沈令仪的丈夫是一个老实忠厚的农汉,对她忠贞不二。
    而且本身他也有一段狗血的身世,那就是他亲娘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后娘是小妾上位,家里还有同父异母的哥哥弟弟姐姐妹妹。
    在这种情况下,他当然愿意入赘沈家。他们生了两个儿子三个女儿。
    那个农汉真的做到了一辈子只对沈令仪一个人好,不管贫穷还是富贵,也把何氏当做自己的亲娘。
    最让沈令仪有所感触的是,他们有钱之后就匿名给王氏母女送去了一笔钱……
    沈令仪觉得,小姑娘跟自己同名同姓,长大以后脾气秉性竟然也意外的跟她相合。
    这或许就是她能穿越到她身上的主要原因吧。因为她们性格相像,气场相合……
    沈令仪死的时候,她就站在她的床边,而那个已经老的颤颤巍巍的农汉,死死的抓住妻子的手,没有让眼泪流下来。
    儿女们都十分懂事的没有打扰这对伉俪。
    而沈令仪分明看见这个年老的沈令仪在冲她笑,那样的笑容里面,有浓浓的满足和谢意……
    沈令仪死后第二天,那个老实巴交,爱了沈令仪一辈子的农汉也随她去了……
    第二天,沈令仪醒过来的时候,神情格外的复杂。这个梦是那么真实,真实到让她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并且她的确感觉到身体发生了一些变化。
    并且沈令仪有一种感觉,那就是这个身体现在才是完完全全属于她的,心思微动,瓶颈立即就松动了,沈令仪的功法直接水到渠成的进入了第三层……
    过了一会儿,沈令仪笑了起来。这很好,原身没有因为她的到来而无“家”可归,她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
    原身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姑娘,她没什么野心,只想跟她娘一起过平凡的日子,再找一个愿意珍惜自己的人,她做到了……
    由人及己,沈令仪就忍不住想,既然她无意中来到了这里,是不是也应该好好的过自己想要的日子,让自己过得顺心呢?
    只要她还是她,在哪里,做什么,又有什么要紧?重要的是活在当下。
    ……
    沈令仪一口气吃了七八块番薯,又带了一块,这才上了山,李桂花面色十分难看。
    “死丫头!饿死鬼投胎啊,吃那么多东西!”
    李桂花不敢骂太响,怕被沈令仪听见,却被她老娘瞪了一眼。
    王氏不是圣母,可她十分清楚,何氏教她的手艺足以让他们李家受益无穷。比起她们母女以前对她们做的事情。何氏简直就是一尊“活菩萨”。
    这个时候还不知足简直就罪该万死。
    甚至,何氏母女还给了五两银子。
    除了自己儿子一条命,何氏或多或少有些责任,导致她对何氏有些迁怒之外,事实上,她当初拿了何氏的首饰和她身上的银两,就足够她们母女这半年多在李家的花销了。
    一两银子对有钱人而言,或许不多,但是对穷人而言绝对不少,一文钱能买一个大白馒头,两文钱就能买一个肉包子。
    一两银子等于一千文,足够普通庄户人家两个月的嚼用。
    真要说起来,以前何氏母女三餐不济,倒是她们做的太过了……
    李桂花在她娘的眼神之中败下阵来。心里还是不服气。不过两个月以后,她娘亲手绣的一副小幅的红梅图卖了一两银子之后,李桂花对何氏就再也没有怨言了。
    她只是性格有些缺陷,并不是不识好歹。
    她娘以前从没碰过针线,当然,农女出身的王氏也会做一些简单的缝补工作,可是刺绣这种手艺向来不是一般人家的姑娘能学得起的。这是一门能养家糊口的手艺。
    可是经过三个月的学习,她娘就能做出一副价值一两,甚至更高的绣品了。
    这一切,除了王氏本人的天赋之外,最重要的还是何氏毫无保留的教导。
    从那以后,李桂花也开始正视刺绣这门手艺了,只是她的天赋到底没有王氏高,再努力也只能做一些小荷包,小物件,最多的时候卖过十文钱一个。
    又过了两个月,沈令仪和何氏终于攒足了一笔钱。
    在何氏母女的带领下,李家也早就今非昔比了。王氏母女有了手艺,并在得到何氏同意的情况下,开始开班收徒,王氏在村子里的威信一下子就立了起来,人缘也越来越好。
    起初跟她不合的,甚至想坑她的那些妯娌,一个个恨不得黏在她身上,纷纷把自己的女儿侄女儿外甥女儿塞进来。
    王氏照单全收,但是每一个都收学费,跟其他人并无区别。除了压箱底的本事之外,王氏对自己的徒弟毫无保留。至于能学多少,就看她们自己的天赋和造化了。
    村子里有人说王氏只是失了个儿子却得了这样一门手艺有多划算的时候,王氏依然会刻薄的怼回去。母亲失子之痛,非亲身经历不能明白,不明白还瞎哔哔的傻子活该被怼。这一点,沈令仪深以为然。
    但王氏不会再迁怒何氏母女。恨吗?王氏问自己,恨,但活着的人更重要,何氏母女也的确在努力补偿。就是真把何氏母女卖了剁了,她儿子也回不来……
    而李桂花也在众多提亲者之中选了一个自己喜欢的,风风光光的嫁了出去……
    ☆、第13章
    沈令仪带着何氏到了一个叫做桃花镇的小镇,这里景色优美,桃花盛开,沈令仪一眼就喜欢上了。
    “娘,咱们在这里定居可好?”
    何氏眉开眼笑,本就出色的容貌立即增色了不少。“好,仪儿说好就好……”
    一年之后……
    “杜伯伯,这是今天采的紫萱草,侥幸还得了一株野灵芝,您看看。”小姑娘大约七八岁,眼神明亮,肤白胜雪,生的十分可爱,不过额头盖着一层厚厚的刘海,扎着两个圆髻,打扮十分寻常。
    若要说不寻常之处,要属这小姑娘腰间别着的一把斧子,那把斧子跟她差不多高,看着得有几十斤。小姑娘却轻巧的将其别在腰上,步履轻盈……
    除了斧子之外,小姑娘背上还背着一个小背篓,裤腿儿用绳子绑紧,看上去干脆利落。
    那被称作杜伯伯的男人放下手上的医书,眼里露出几分慈爱之色,“小仪来了。”
    小姑娘正是沈令仪。
    一年前,她跟何氏到这桃花镇定居以后买了一座小院子,何氏以卖绣品为生,沈令仪却坐不住,在那个梦里,原主有刺绣的天赋,她可没有。
    两辈子她都不可能是一个淑女,她还是习惯做一个“女汉子”。所以不管修炼还是不修炼,她都每天上山。一开始对桃花镇不熟悉她不敢把何氏一个人留在家里。
    后来跟左右邻居熟悉了以后,沈令仪就几乎天天不在家了……
    一方面上山采药能换钱,另一方面也能磨炼她的意志,提升修为。沈令仪上辈子就是一个极度自律的人,记忆没有丢失,那她就还是一样的人。更何况习惯是不可能轻易改变的。有时候会形成本能。已经决定要把一件事情做好,她就一定会拼尽全力。
    她把李强的那把斧子给买下来了。重新打一把需要时间,而且沈令仪觉得这把斧子已经用顺手了,再者她跟何氏到一个新地方需要武器防身,索性就买下来。
    除了采药之外,沈令仪还会主动去猎杀野兽。以此来增强自己的战斗力。“纸上谈兵终觉浅”,实战是提升实力最好的办法。
    这一年时间,她的青木诀已经到了第五层,早在她的青木诀到第三层的时候,沈令仪就发现她可以学习好几种法术了。
    比如说火球术,御风诀,天眼术,控物术,以及缠绕术。
    不过这些术法口诀晦涩难懂,沈令仪到现在为止也只学会了两种,缠绕术和火球术。
    这两种术法在打猎的时候给了她很大的帮助,她搜集了不少带刺的树藤种子,将种子瞬间催生成树藤,将猎物缠住,然后凝出弹珠大小的火球,专攻眼睛等脆弱部位。
    再不行,就用斧子砍……
    经过半年的实战训练,沈令仪现在一个人杀死一头成年野猪是没什么问题的。不过她这身体的容貌倒是很适合“扮猪吃老虎”。
    若不是亲眼所见,任谁都不会想到,表面只有七八岁的一个萌萌哒小姑娘竟然会是这样的一个凶残货……
    不过即便是这样,沈令仪还是没觉得她们母女的处境安全……
    “紫萱草和野灵芝的品相都十分不错。”杜氏灵药堂的掌柜杜荣对她慈和的笑了笑,立即有伙计过来把沈令仪背篓里的药材小心翼翼的接过去,“小丫头可以啊,能采到这种品相的药材。”
    紫萱草其实比较常见,就是这枚野灵芝难得了。
    小伙计大约十五六岁,容貌清秀,跟沈令仪已经相熟了。
    沈令仪抬起头,笑容很甜,“安哥哥,我是运气好。”这小伙计不是别人,正是掌柜杜荣的儿子,叫杜安。
    “给小仪五颗下品灵珠。”杜掌柜笑眯眯的说道,杜安立即就应了。
    沈令仪精致的眉头却是一皱,“杜伯伯,这些紫萱草不值钱,就是这枚野灵芝值点钱,您给我三颗下珠就可以了。”
    虽然钱是好东西,但是沈令仪不喜欢占人便宜。
    她一个小丫头,自然不可能次次都找到好东西。但是普通的药材不值钱。所以沈令仪“偶尔”才会找到好东西。这也是她保护自己的一种方法。
    沈令仪智商正常,她也相信别人的智商正常,所以对于有些小说主角气运逆天,总是捡到好东西却不加掩饰,她是不赞同的。
    她跟何氏孤儿寡母的,她怕被人惦记……
    今天这枚野灵芝和紫萱草加起来最多值三颗下品灵珠,可是杜掌柜要给她五颗,沈令仪知道如果她接受了就是占人便宜。
    人家是好意,但沈令仪深知“拿人手短”,做人要光明磊落,不要总想占别人便宜的道理。
    便宜不是那么好占的,欠什么都别欠人情。
    这些都是沈令仪上辈子在职场悟出来的道理。这一世她也坚持如此。
    她跟何氏到了这桃花镇之后才知道,这个世界普通人和修仙者是混居的,甚至在普通店杂货铺里,若是运气好也能淘到一本低阶的修仙功法。
    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修炼……很遗憾的是,何氏就不能修炼。要想修炼,得有一样“东西”,这样东西叫做“灵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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