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站起来,绕过阻挡视线的围墙,隔了一百多米的距离眯起眼看,烧穿那栋四层小楼的大火仍然没灭,冒出滚滚浓烟,被照成灰红色,又散在乌黑的空中。
印象清晰的最后一帧是俱乐部负责人变形的脸,邓莫迟缓缓回忆起来,杀过人后,自己产生了一种即将晕倒的预感,于是走到这里休息,结果还真晕了过去,不知道持续了多久。如今醒来发现衬衫前襟上都是血污,被雨冲得扩散成好大一片,人中和下巴上也沾了血痂,一扒就墙皮似的剥落,好像他刚才流了很多鼻血,或许还吐血了。
但他想不起来自己为什么要杀人。
也想不起当时大火蔓延,自己为什么要坚持向上走。好像是抱着一件沉甸甸的东西,满心也都是一种沉甸甸的,叫做仇恨的情绪。
更为奇怪的是,他的脑海里突然多了许多久远的事物,例如一个女人的脸,心里有个声音告诉他,这是你的母亲。他想起母亲给自己打的补丁、画的卡通画、唱的生日歌……这些无关紧要的东西。好像全都丢失已久,他回看它们,最大的感觉就是陌生。
还有些更诡异的印象填充他的大脑,把思维堵得水泄不通,毫无章法地划来划去。邓莫迟直觉自己有一支军队,但是全军覆没了,他还直觉自己去过太空,比如火星或者月球?他甚至直觉自己死过一回,抱着壮志未酬的痛苦,爆炸一样砸入幽深的海底。
邓莫迟无法确定这些是否是真实的记忆。
他对自己姓甚名谁都感到迷茫。
他只是意识到,自己的记忆被颠覆了,一些东西被压抑下去,又有一些苏醒。
这种清洗的感觉……恍惚似曾相识。
邓莫迟冻得打了个喷嚏,郁郁寡欢地回到方才避雨的屋檐下,侧目一看,墙角缩着个黑影,走近才看出来,是个穿洋装的小女孩,裹着一件大外套,已经没有呼吸了。
你是谁?
固然没有任何回答,邓莫迟却忽然感到强烈的难过。他驻足钉在那儿,足足看了十几分钟,才在头脑中捕捉到一丝极其细微的印象——刚才杀人,是为了这个女孩。
外套是他的衣服。
接着,他又沉思了许久,才不敢确定地忆起,她好像是自己的妹妹。因为他记得这张脸笑着叫自己哥哥时的模样,不像幻想的,不像假的。那还有其他亲人吗?怎么只有母亲是印象深刻的,但母亲已经死了。现在妹妹也死了。还有别人吗?
又是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邓莫迟越去思考,就越被拽偏轨迹。看着手背上的标签,他隐约想起这个女孩的遭遇,虽然缺乏前因后果,但她躺在塑料布上时全身的惨白在脑中闪过,刹那记忆犹新,还有那栋着火的楼究竟是做什么的……邓莫迟大概明白自己为什么杀人了,那种深受欺侮的、无能为力的痛感也随之冲了回来。
有关以往的生活,大概可以这样复原——他在经历某些惊险过后开始老实生活,抚养一个叫做莉莉的妹妹,今年才十四岁,却被抓去做了童妓。那么,自己现在此时在此处就是为了复仇。人杀了,楼也烧了,是怎么烧起来的,他纵的火?反正他还活着,那仇报了吗?
一定还有其他的问题……邓莫迟就着遥远的白色灯光,在地面积水上照出自己的脸,那些线条被雨珠打乱,都很粗略,但足够让他看到自己两只绿得渗人的眼睛,还有颈前那串条形码。忽然他就明白了一切。原来自己是个人造人,或是他们的后代,那具体经历了什么才造成心中这团扎人的无名仇恨也很好解释了。
无非是从小到大的格格不入、人人可欺,又无非是,他想活成一个人,可所有的矛头都从他身上碾过,把他当成一条狗。
至于莉莉的标签上为什么写着“非人造人”,恐怕因为她年龄太小,还没到在颈侧印上条码的年纪,所以被误认了。
邓莫迟捋顺逻辑,又开始在自己身上翻找,他在裤兜里翻出一部手机,但它泡了水,已经不能用了。也翻出几张烂掉的纸条,还有想不起用处的钥匙,都是一样的毫无意义。之后他坐回“莉莉”身旁,花了一点时间来梳理搅成一团的思绪,令人欣慰的是,他丢失的记忆似乎并不太多,并且仔细回忆,都可以慢慢复苏,并非毫无头绪。最终拎出这样几条相对重要且有信心确定的结论:
1. 年龄编号dna等信息可以通过扫描条码找回,所以不必着急。
2. 程序编写、机械制造等基本技能没有丢,稍微琢磨一下就能上手。
3. 自己很穷。
4. 但有一栋平房,地址大概记得。里面有些有用的东西。
5. 还有艘飞船……应该有吧。沉在海底,坐标也记得,好像前段时间费劲修好了?有空必须去验证一下。
6. 同时有一些额外技能,比如五感超常敏锐、大脑能够同时思考许多件事,这些看似匪夷所思但都是真的。还有印象中自己可以催眠别人,但会头疼,严重会出血?一会儿得找人试试。
7. 没有亲人了。只剩自己一个了。
8. 记忆紊乱之前,自己也许想过造反,很有可能已经造过但失败了。
想通这些之后,不远处的火灾也已经被扑灭,变成警察主场,邓莫迟照旧离得远远,冷眼旁观那一片混乱的搜寻取证行动,又一次感到与世界的剥离。他心想,自己的记忆确实是被清洗过的。或许也被添加过什么。总之很多年前他就是在相似的一场大火和昏厥后失去了当日前的所有记忆,现在阴差阳错地想起来一部分,比如那个温柔的母亲,反而会让他觉得脆弱。
而今脆弱是他最不需要的东西。他甚至不需要任何情绪,只有仇恨,无论是找到理由的,还是莫名其妙的——他都被仇恨填满。妹妹的音容碎片在心中不断堆叠,拼成一个不太完整的她,好像组装错位的洋娃娃,提醒着他的失去。他一定还失去过更多,否则不可能像现在这么难过,多愁善感是最无聊的事,他不知道自己以前有没有这样审视这个**的世界,但他现在可以告诉自己,你不再爱它了。
人造人,本身就是没资格去爱的族类,难道不是吗?
邓莫迟仰起头,用雨水冲掉脸上的血,准备离开。砭骨冷雨中他只感到郁结和燥热,不想在这个逼仄的角落耗上太久。走之前,他最后看了妹妹一眼,在心中叫了她一声“莉莉”,很陌生,也很难过,他开始怀疑她有过其他名字,但他不准备带她走。
他也最后看了一眼那片沉寂的火场,几辆没精打采的警车,还有几个灰头土脑的警察,他们都透着无可救药的愚笨。随后他转过身,退出遥远亮光的照明边缘,低头的瞬间,他的左手突然一闪,抬手端详,邓莫迟恍然看到一枚银白色的小环,静静地箍在无名指上。
他才看到它。可它一直在这儿。心中好一阵悸痛,比告别妹妹尸体时重上十倍,百倍,好比一只手紧紧攥上去,把他的左右心室压在一起。但这好像都是不太重要的事情。邓莫迟没有动这枚指环,放下手,独自消失在窄巷的浓雾之中。
第40章
陆汀在失火现场待了七十八个小时,期间来了三波搜救的警察,两队医护人员,以及无数个寻亲的普通市民,他们多数都是妇女儿童,等到越晚的人,脸上的表情就越绝望。后来雨停了,等出来的也基本上都变成了尸体。
那场大火确实死了不少人,原因是一层和二层之间的楼梯烧断了一大截,胆小的都被困在上面不敢下来,呛死在浓烟中,或被压死在房梁下,胆大的往下跳,昔日被用来跳艳舞的大理石台不幸变成了摔死嫖客的刑场。
然而嫖客并非伤亡最严重的群体,厄瑞波斯的服务团队也仍有幸存者存在——全军覆没的是在这家店里被当作商品租售的男女。他们不敢与客人争抢逃生通道,有的甚至不敢迈出囚禁了自己多年的房间,床都起火了,还要缩在里面,于是漂亮的身体尽数被烧成枯骨,焦黑掩盖了生前所有的摧残。
到最后也没有查明失火原因。找不到火源,整栋楼的火灾警报系统也都失了灵,好像那火是在一瞬间烧出如此巨大的规模,反应过来时已然遍及全屋上下,暴雨都浇不灭。人也好像是捡不完的,四层楼上百个房间,地下也有长长一串密室,坍塌的建筑体把室内营救堵得困难重重,外面封锁的街道以一种缓慢的速度,渐渐被塑料布裹着的尸身铺满。
陆汀不是在编警员,没有被分配任何任务,但直到警力撤离,他都没走。在这不眠不休的三天三夜里,他冒着大火进入俱乐部,火被扑灭了,他还在里面,就这样一层接着一层,一间挨着一间,陆汀磨烂三双手套,找遍了这栋楼的每个角落——包括其他警察们认为搜救难度太大而投放一个搜救机器人,实则间接放弃的地方,他也在腰上拴好安全锁,晃晃悠悠地爬了上去。
成效还是有的,他找出来十四个被忽略的死人,也救出来两个活的,但这些都不是他要找的那个。后来他去停尸街上逛了一圈,无果,接着又去翻看领尸登记表。大名鼎鼎的厄瑞波斯失了无名火,这事儿闹得很大,引来了很多媒体。他们被截在隔离带外,蜂拥着,叽叽喳喳地围堵警长,也有镜头对准陆汀,是认出他是总统家的人了吗?那次婚礼过后,陆汀本就暧昧的身份已经不再是秘密。
簇拥的闪光灯芒刺般扎入瞳孔,陆汀蹲下去,窝在登记台脚边,抬起一只手遮脸,无视耳畔嘈杂的问题。他默默地翻看那些留作案底的照片。尽管不少都被烧得面目全非,但他可以确定,他在自己心里找不出一丝的怀疑,还是没有他要找的人。
是直觉还是抗拒心理,陆汀说不清楚,他只是想要找到邓莫迟,害怕遗漏任何,于是又回到废墟里。搜救进行到第六十个小时,各路人员都要撤退了,他们准备清场,却不敢打扰那个面露杀气的名门之后,只得小心翼翼地叮嘱几句,让他一个人留在现场,也留了一扇门,没有贴上电磁封条。
陆汀又独自在残垣断壁间找了十八个小时,每一层,每个房间,他又走了一遍。没有困于其中的尸体,它们显得很空,红外热敏检测仪的持续死寂也把这片空间衬成黑洞,逃不出一丝声响,鼻子嗅到灰尘味、烧焦味,就是嗅不到铁锈味。
有时走不动了,陆汀就会找个墙角坐下,喝水,啃他的警用干粮,但是掀木板和翻砖块的时候他咬着手电筒,时间久了弄得颌骨僵硬,动起来很疼,他不得不吃得很慢。
吃得慢也有好处,陆汀得以静下来,反复思考自己现在的处境。
思考完了还要继续找。
最终他搜完最后一个地下室,终于能够告诉自己,你承认吧,这里只有你了。低着头爬上地面,出门时天色黑沉,陆汀看了看腕上母亲留下来的手表,时间接近半夜两点。遇难者都被清走了,媒体们一哄而散,连积水都快漏干净,这条长街空空如也。
之前邓莫迟停在门口的摩托也不见了——它固然不见了。发给邓莫迟的那十几条短信、打不通的那九个电话,也仍然没有回音。
手环上最近一条消息来自一个多小时之前,舒锐说r179已经做完所有手术,一条腿没有保住,但暂时没有生命危险。
陆汀松了口气。当时叫舒锐来接人是对的,否则把孩子放在那个连紧急避孕药都无法提供并且只有两个医生值班的急救中心,还不知道会出什么状况。
这三天多来,睡眠时间不足两个小时,陆汀走不动了。也许租摩托的铺子还没有打烊,他被邓莫迟带着去过一回,心中还有些印象,就凭着记忆走。还没走几步,穿过一条窄巷时,他忽然钉在原地动弹不得,手电惨白的光柱尽头是一堵墙,墙角前竟靠着一个小女孩,头深深地低下去,两条辫子垂在红洋装的衣襟前。
陆汀听见自己风箱般滞重的呼吸声。他至少做了十几个深呼吸,这才勉强走近,轻轻托起那个女孩的下巴。
尸斑已经蔓延上她的脸颊,双眼浑浊地睁着,猛烈地提醒陆汀它们尚有神采时的模样。陆汀稳住手腕,轻轻抚过她的眼皮,想帮她闭上眼睛,但失败了。r180真的死了,陆汀很早就预判到了这一点,但现在才敢承认,他认定是邓莫迟把她放在这里的,但为什么丢下,他不知道。他忽然非常害怕,怕邓莫迟遭遇意外才不得不把妹妹抛下,更怕邓莫迟此时仍然身处险境,而自己已经浪费太多时间。
但他什么方向都没有,去哪才能把邓莫迟找到,整条大街的监控录像他都翻过了,但是火光对画面影响太大,人影也太纷杂,不能提供任何线索。陆汀用力定了定心神,把r180打横抱起,警用手套接触的皮肤已经被雨水泡得浮肿,他不能让这孩子一个人在这儿烂掉,打开地图找好定位,陆汀快步跑了起来,这明月城还真什么都有,他找到一家殡葬连锁机构,预约了取骨灰的时间。
之后他不敢耽搁,来到那家摩托铺子,确实没有打烊,但老板被他身上的尸臭熏得皱眉,租了辆速度规格最高的悬浮摩托来到城镇上空,视野非常好,雨后空气还算新鲜,防毒面罩也在工作,可陆汀仍然呼吸困难,感觉不到丝毫的神清气爽。
他越过撒克逊河,回到那片人造人的聚居地。一幢幢平房依旧如破烂纸箱般簇立,偶尔有盏昏暗的路灯出现在街角,陆汀途经它们,回到那栋淡黄色小房子封死的窗前。
邓莫迟的摩托停在门口,皮质座椅上还有雨水蒸发留下的痕迹。
门是虚掩着的。
陆汀几乎要尖叫出声,这一刻,他又能感觉到自己的情绪了,手套里血肉模糊的指头也恢复了知觉,好像马上崩溃地哭出声也没有关系,因为会有人笨拙地帮他擦泪,轻轻和他说,没事的,不是你的错。步子已经许久没有这么轻快过,拾级而上,陆汀冲进那扇门,却被那一室漆黑撞得发懵。
“老大?”他试着拉开吊灯,“老大你在吗?”
得到的只有机械女声的回答:“b-12-3398号客户,您已欠费15天零11小时17分,请尽快前往人造人供电署补交电费以及欠费罚款,以确保正常使用。”
什么啊,假的吧,现在这种时候还躲起来吓我,你可太坏了。陆汀这样琢磨着,缓步走过客厅。那个大蛋糕还放在鞋柜上,纸盒被雨淋得皱巴巴,里面的水果奶油发酸发臭,地上那层厚灰也还在,脚印多了些,十分凌乱。陆汀静心检视过两个孩子的卧室,没有什么异样,又去看邓莫迟的卧室,桌上固定的焊接台等设备都不见了,计算机被格式化,印象中变电箱旁有一张旧照片,是幼时的邓莫迟和他的妈妈,现在也不见踪影。
陆汀花了几分钟才接受心中的判断——邓莫迟来过一次,拿走了一些东西,并且貌似不打算再回到这里。
他连那扇不好上锁的破旧大门都懒得再关了。
是好消息,陆汀告诉自己,应该没有出大事,应该还很健康。
他失魂落魄地走出屋子,帮邓莫迟把门关上,再费力地扣上锁扣。抬步离开前,一个黑影扑上小腿,陆汀下意识甩开,听到“呜呜”的哼声,心中陡然一怔。是那只拉布拉多,他在烤全羊餐厅对面的宠物店中买下来,送给孩子们做伴的小狗。
它还活着。虽然瘦骨嶙峋,看不出半点原先的白,但它还活着。
陆汀蹲下去,抱着它发了会儿呆,又把它放上摩托踏板,护在自己双脚之间。
之前插进那位“父亲”耳朵里的定位针还在工作,手环显示目标当前位于阿波罗酒吧。陆汀带着小狗来到那里,找店员买了点蛋白酱和吐司喂给它吃,随后摘下面罩,如几天前邓莫迟所做那般,他在大厅中扫视,又如当时,他在同样肮脏的角落找到那个烂醉的人。
那人看清他,伏在地上就要爬走,好像一条蠕动的虫。
陆汀把他踹了回去,方才买的上好的啤酒,他递到那人手中,“别这么紧张啊,我只是来问你点事。”
“你,你问……”那人靠墙角稍微坐直了一些,气喘吁吁地灌酒。
“我扫了你的身份码,你以前在厄瑞波斯工作过?”
“哈哈,是啊……和那个野种的老娘是同事。”
“你说清楚?”陆汀笑眯眯的。
“他妈妈,本来是做鸡的,造她那一批次就是为了这个功能,够清楚了?至于我,是那儿的保安,”那人也笑嘻嘻地把眼抬起来,说一句话,就像咳一口痰,“是2073年,人造人暴乱了,我带着她逃难,后来她参加了个什么项目,一两年不见人影,回来了,怀了一年多的孩子,生下那么一个野种……”
“我还以为是我的,帮她养了这么多年!鸡就是鸡!”他又吼道。
“所以你把你的女儿也卖了过去。”
“也是没办法的事,”那人一脸痛心,说出来的却是不人不鬼的话,“这个年纪的小omega可不好找,新规出来,满十二岁就要打身份码,但她没有,可以冒充自然人的小孩嘛,不然那种营养不良的样子,人家还不收呢。”
“你说什么?”顿时,陆汀冷汗淋淋。
“我说,她因为有一条干净的脖子,所以卖了个好价。”那人慢悠悠说道,也慢悠悠举起手来,漫不经心地伸了个懒腰。
陆汀却在这一秒明白,什么叫做痛彻肝肠。
印脖子的人其实来过了,可r180为什么没有,是因为他陆汀及时赶到拿出了家纹,是因为他自以为善的阻拦,当时他站在高高在上的角度得意扬扬,认为自己英勇正义,她能认识自己,被自己爱护,是件大幸事。而后来,当他和他喜欢的人忘乎所以地身处天堂,那个孩子却因为这条幸运的脖子,被恐惧的人压入地狱。
陆汀垂下脑袋,深灰色的地砖晕起像水泥一样的波纹,没完没了地要把他吸进去。他知道自己快要站不稳了,而事情还没做完,于是强行打起精神。
他朝天花板放了一枪。
“各位!”他又高声道。
周围喝着廉价酒的人造人们本就在悄悄围观,枪声响时各自缩了脖子,话音一落,他们全都盯过来了。
“面值一万的钞票,我这儿有二十张,”陆汀从皮衣内袋掏出钱包,不紧不慢地数了数,接着举起手中的钱,轻巧地振了两下,发出哗啦啦的声响,“现在要找十个人平分,但分之前还有点麻烦事要做,把这个人,”他往那醉鬼身上丢了张钞票,又玩闹似的朝他瞄枪眼,吓得他满地乱爬,“对就是他,把他轮了,再剁掉四肢,划烂脸,扔进撒克逊河里。钱和活儿都是先到先得,有人愿意干吗?”
人几乎在一瞬间聚拢,“别急,别急,”陆汀亲切地笑道,“来我这儿排队呀。”
挤在前面的十个大汉让陆汀十分满意,他们都有饿狗一样充血的眼睛。
陆汀捡起地上的钱,归回那一沓,又依次分发过去,一人两张,“好好干哦,今晚就给我做干净,我说不定会跟着你们看看热闹,但你们一定看不见我,”他拍拍为首那人的肩膀,“我发现谁在偷懒,天亮之前,谁一定会死。”
大汉们积极性都很高,这就冲过去拎那试图爬走的醉鬼了。
陆汀并不想围观这场荒唐剧,他把一次性监视仪别在其中一位的耳朵上,兀自走出酒吧。小狗已经吃完了酱和吐司,还在门口等他,他轻轻把它抱起来,踉踉跄跄地回到自己停在淡黄平房附近的飞船里。
设定好回程路线,陆汀开始剧烈呕吐,把这几天吃的那点干粮全都吐了出来。他跪在操作台下,摘下早已磨穿的手套,也带下来一点结痂的皮肉,心想,自己脸上现在一定很脏,烟熏的灰、雨和血和汗、吐出的酸水,但那只小狗竟然凑了过来,嗅他的手,舔舐他的脸颊。
对不起,对不起,陆汀不停地说,不停地和它道歉,小狗只会投来湿润的眼神。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毕宿五,他想快点回去,他要洗个澡再睡一觉吃很多高能量的食物然后在吸氧舱里呼吸点新鲜空气,他得避免突然之间垮下去,死掉。但他不能停留太久他还要出去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