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将门凤华

第15节

    闵惟秀狐疑的看了一眼,“之前你不是把那钩吻藏在袖子里,现在还藏了橘子,确定橘子没有毒?”
    姜砚之一顿,赶忙把橘子丢掉了,开玩笑,小命要紧!
    那橘子咕噜噜的滚到了墙角,很快便不知道从哪儿钻出了一只鸟儿,对着橘子嘬了起来。
    姜砚之同闵惟秀四只眼睛盯着,等了好半天,那鸟儿依旧是活蹦乱跳的,这才对视一眼,笑出了声。
    闵惟秀甩了甩手,用手勾了勾碎头发丝儿,“你不觉得,我请你来自曝家丑,太过凉薄么?”
    姜砚之耳根子一红,“这有什么,家业大了,父子恶言相向,手足骨肉相残的,比比皆是,见多了,便不怪了。”
    闵惟秀没有想到姜砚之会轻描淡写的说这些,好奇的看向了他。
    他生得十分的白,许是因为少年人正在抽条儿,又高又瘦的,好像是一根筷子,她轻轻挥手,就能折断了。
    眼睛大大的,带着几分天真的神色,光从容貌上看,当真是一个十分不可靠的人。
    可是闵惟秀却觉得自己好像在面前人的眼中,看到了温暖的烛光,不炙热,也不冷漠,莫名的让人觉得,他在黑暗之中,能够一直的照亮前方一般。
    闵惟秀想着,甩了甩头,这厮都能见鬼了,该不会懂什么阴阳之术吧?
    譬如小娘子一见他,就对他产生莫名的好感之类的!
    可怕!
    闵惟秀收回了心神,“张仵作为何会随身带着钩吻?我二叔以前做过推官,审过二婶家的案子,我都不知道,你怎么就知道得那么清楚,当真是过目不忘?”
    “还有我明明瞧见你把钩吻放进水中煮的了,你是怎么藏在袖子中的呢?其实我祖母说是我阿爷杀的,也未必不可能,你怎么就认定了是我二叔杀的,若是他不怕鬼,不招供,那又如何是好?”
    姜砚之搓了搓衣袖。
    整个人像是要烧着了一般,闵五正在打量他啊,认真的问他的话啊!
    怎么办,今日下雨,路丙非要他穿蓑衣,也不知道有没有弄乱头发,直接跳进了墓穴里,也不知道衣衫上是不是沾了灰……
    “昨日我见了李方的鬼魂之后,便去了一趟开封府衙,查卷宗去了。昨儿个我便说了,他是中毒身亡的,张仵作断案十分的有经验,他有好几个大箱子。中毒死的,便带中毒的箱子,里头有各种毒药,便于对比查案。”
    “若是刀剑刺死之类的,也有专门的箱子。里头放着各种器具,便于对比伤口。我看了卷宗,便猜到了大部分的真相,于是让张仵作准备好了钩吻,就等着你来叫我了。”
    开玩笑,闵五若是要寻他帮忙,他没有提前准备好,那怎么显得自己高大英俊聪慧风流倜傥?
    “至于怎么把东西藏在袖子里,闵五你要是想学,我可以教你!借你的发簪一用。”
    闵惟秀拔下头上的发簪,递给了姜砚之。
    “你看好啦!”
    闵惟秀将那簪子握在手中,在闵惟秀的眼前晃了晃。
    这是一只白玉簪子,雕刻的是一只展翅欲飞的鸟儿,短小又精悍。
    “我现在要把簪子放到我的左手上啦。”
    姜砚之说着,右手做了一个放簪子的动作,左手做了一个握簪子的动作,闵惟秀只觉得眼前一花……姜砚之两手都是空空的,簪子已经不见了。
    第二十六章 不听曲儿的不是好纨绔
    闵惟秀来了精神,她这双眼睛不说是鹰眼,那也比常人锐利多了,怎么就没有看清楚姜砚之的动作呢?
    “你藏到袖子里去了?”
    姜砚之笑眯眯的从袖子里掏出来了那根玉簪子,“一瞧你,就很少出去玩儿。今日我带你去象棚耍好不好,那里有玩戏法的,比我这一手厉害多了。还有皮影子戏看,可有趣了。”
    “如果你不怕看了眼睛疼的话,咱们还可以去看女子相扑!若要我说,里头的人,没有一个有闵五你的力气大。”
    象棚是开封府有名的瓦舍,闵惟秀年幼的时候,闵惟思带着她两个人偷溜出去瞧过,不过后来长大了,要做名门淑女,便出门都是奴婢成群的,不再去市井之中了。
    闵惟秀迟疑了片刻,点了点头,“那咱们边走边说,你还没有说要是我二叔不怕鬼,该怎么办呢?”
    姜砚之抬了抬下巴,“杀了父亲的文弱书生,便是不怕鬼,那心里也是有鬼的。我从来都没有见过李方,却能够说得出他的形容特征,穿什么衣服,眉心有痣之类的……那么我说李方就站在那里,是不是十分的让人信服?”
    “退一万步讲,你二叔没有相信我演的戏,那也没有关系。因为李方的鬼魂是真正存在的,咱们在你二叔的眼皮子上抹上牛眼泪,他自然能够看见真鬼了,到时候,我不信他不招。”
    “那我二叔,不,闵文会被处斩吗?”
    闵惟秀上辈子先是闺阁女子,后又去做了打仗的武夫,对于这些事儿,知之甚少。
    姜砚之摇了摇头,“这我就不好说了。咱们大陈断案,讲究的是鞫谳分司,由推司审理案件,再由法司来决定判处什么样的刑罚。便是法司审判,也不是一个人说了算,得经过检校复议之类的繁琐流程,才能判刑。”
    “一个卷宗之上,需要有多人签字确认了,才能执行刑罚,死刑尤其严格,是以急不来的。”
    “像我做的就是推官,只负责找证据为死者伸冤,至于后来的事,作为主审的推官,将卷宗交给法司之后,我就不能干预了。”
    闵惟秀听得津津有味的,对于这个世界,她知道的东西,真的是太少了。
    姜砚之见她并无不耐之色,心中乐开了花,“走走,咱们先去攀楼填填肚子,然后去象棚看杂耍,再去东十字街吃好吃的茶汤。”
    闵惟秀领着安喜,又叫阿福套了马车,一行人便朝着攀楼走去。
    这攀楼乃是五座三层小楼连拔,在开封府中颇有名气,是七十二正店之一,大陈由官府造酒曲,只有正店能够酿酒,其他的小店,都是从正店中买酒的。
    马车才一停住,便有那牵马的小厮前来相迎,闵惟秀戴着帷帽,正准备往下跳,就听到安喜小声嘀咕道:“小娘别跳,万一把这地跳了个洞,那后来的人,一下马车,还不掉洞里去了。”
    闵惟秀都准备起跳了,又硬生生的憋了回来,无奈的扶了安喜的手,缓缓的走下马车去。
    一旁的姜砚之憋着笑,“领我们去西楼。”
    那小厮应了一声,“三大王请,那雅室一直给您留着呢,还是先来一坛瑶泉?”
    姜砚之点了点头。
    大街上车水马龙,因为是重阳,不少人身上还插着茱萸,三三两两的有说有笑的,透着一股子的烟火气。
    攀楼门前彩扎的欢门十分的喜庆,几盏金红纱栀子灯,微微的晃动着,让闵惟秀有些恍若隔世之感。
    其实这攀楼闵惟秀倒不是第一次来了,贵家的小娘子也常来小聚,对不过于如今的闵惟秀而言,那已经是遥远得不能再遥远的事了。
    姜砚之见她盯着栀子灯看,笑道:“以前大周皇帝来攀楼,为了接驾弄了这些,之后大家伙觉得是个景儿,便延续下来了。”
    闵惟秀点了点头,同姜砚之一道儿进了攀楼。
    一进攀楼,闵惟秀便觉得自己个眼都要瞎了,上百位花枝招展的小娘子坐在那天井回廊处便罢了,怎么还有小郎君!简直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引路的小厮眼睛最是尖利,嘿嘿一笑,“三大王,可要叫几个歌女琴师之类的来助兴?”
    姜砚之微微遮挡了一下闵惟秀的视线,怒道:“本大王是来吃饭的,哪次叫歌姬了?”
    小厮忙点头致歉,心中暗自嘀咕,你哪次来没有叫人唱小曲儿了!
    他想着,悄悄的看向了闵惟秀,闵惟秀笑了笑,“叫两个人来唱曲儿吧,不然咱们两个大眼瞪小眼么?”
    万一无话可说,那不是太尴尬了。
    再说了,作为奸臣之女,坏人的典型,纨绔中的纨绔,上酒楼怎么能不叫小姐姐。
    姜砚之转眼一瞧,随手指了指,“就那个击鼓的吧。”
    说着转向了闵惟秀,“闵五眼睛大,我眼睛小。”
    闵惟秀又被他逗乐了,大眼瞪小眼,就是一个人眼睛大,一个人眼睛小么?
    那西楼的包厢,因为开窗能够看到皇宫,因此非达官显贵不得往,一路上倒是让闵惟秀瞧见了好些能够叫得出名字的人。
    一进包厢,桌面上摆了些瓜果碟儿,汤水茶盅,一旁的小炉上,温好了开封名酿瑶泉,整个屋子里都弥漫着淡淡的酒香。
    就指了名的打鼓女,坐了下来,身边还跟着一个男子在拉胡琴,闵惟秀看了安喜一眼,安喜掏出钱来打赏了,那打鼓女便开始唱起小曲儿来。
    “三大王,今儿个店里新到了野味,可要一尝?”
    姜砚之挑了挑眉,“这开封府不知几时也兴起吃野味了,连你们攀楼,都啊那你不住了。都有些什么?”
    小厮笑了笑,“有大虫鹿狍之类的,若是三大王觉得腻味,猫儿狗儿雀儿也是有的。”
    姜砚之手一抬,指着对门说道:“你去了那间,可别说有什么猫儿狗儿的,人家可是带着猫儿来吃饭呢!这些闵五都是不吃的,你就按往常的上吧,没得说得倒了胃口。”
    那小厮揉了揉眼睛,有些尴尬的笑道:“三大王又打趣小的,我们攀楼是不让猫啊狗啊进来的,免得惊了贵客,哪里就有人带猫儿了。”
    姜砚之瞳孔一缩,在对面的那间雅室里,明明就坐着一男一女二人,而在那小娘子的脚边,有一只黑色的猫,正在她的腿间穿来穿去。
    第二十七章 黑猫(一)
    许是感觉到了姜砚之的视线,那黑猫对着他呲了呲牙,喵了一声,又低下头,继续穿来穿去的。
    明明有一只猫,旁人却都没有看见,那便不是真的猫了。
    人的鬼魂他见过不少,猫的鬼魂,还真是第一次见。
    姜砚之不再看那猫,对着小厮笑道,“明知道我从不吃猫儿狗儿的,你还提,岂不是讨打。快别磨蹭了,麻溜的上菜来。”
    那小厮松了口气,“小的嘴欠,就不在这里讨您嫌了,立马就来。”
    他说着,挑起帘子,快步的走了出去,临到门口,还瞧了瞧对面的雅室,里头干干净净的,的确是没有猫。
    屋子里咚咚咚的都是鼓点声,那打鼓女有一把好嗓子,唱的也不知道是哪里的小调儿,怪好听的。
    闵惟秀压低了声音,“你又见鬼了?”
    姜砚之点了点头,凑近了一些,小声说道:“一只黑猫,眼睛是金黄色的。黑猫不祥,也不知道那小娘子做了什么恶,那猫缠上她了。”
    “安喜,那小娘子咱可认识?”
    这樊楼那是谈笑有勋贵,往来无穷鬼,能在这西楼雅室里坐着的,都是有姓有名的人。
    安喜垫着脚看了看,“哎呀,这不是杜三娘吗?以前还同小娘你一道儿放过纸鸢呢。她是从应天府来的,今年春日同郑国公府的王七郎定了亲。小娘你当时还去贺喜了,送了她一对宝葫芦的耳坠。”
    安喜一说,闵惟秀就明白了,她同这杜三娘,就是泛泛之交。
    这小娘子多了,今儿个一个生辰,明儿个一个添妆的,送起礼来,烦不胜烦。
    闵惟秀不耐烦记这些,临安长公主身边的嬷嬷,便替她准备了好几个匣子,若是寻常关系,就从那第一个匣子里取,里头都是些出不了错的礼。
    这宝葫芦首饰,便是如此,难怪她不大记得这杜三娘了。
    安喜说着,皱了皱眉头,“不过咱们去杜府的时候,可没有见这位杜三娘,养过黑猫。”
    黑猫不吉利,基本上贵族的小娘子养的多是白色的番猫,或者是本地品相好一些三花狸猫。
    闵惟秀附和着点了点头,“三大王,你看黑猫看不出来是鬼,但是之前怎么在我家中,一瞧就瞧出了李方是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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