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装乖的金丝雀穿书跑路啦

装乖的金丝雀穿书跑路啦_515

    因为他没有任何朋友。
    但他还特别能打。
    所以后来,只要他的身影出现在孩子们的眼前,孩子们就会作鸟兽散,有胆子小的跑不动就赶紧把刚得到战利品进贡给他以求不挨揍。
    简凌不知道为什么平白无故地回忆起以前的事情。
    ……
    他从来没有关于父亲的记忆。
    父亲一词对于他来讲,极度陌生。
    家人一词,对于他来说,可能只有年级非常小的时候有一些关于母亲的模糊印象。
    记忆中她带着小小的男孩生活在一个温馨的小房子里。
    面积不大,但是个家。
    能喝热汤也能睡好觉。
    简凌从小就懂事,没让母亲操过太多心。
    他们两个相处时说的话也不多,以至于简凌也从小习惯沉默。
    时光漫漫风云过隙,二十多年以后,简凌只勉强记得那个温柔的母亲说过最多的一句……
    “阿凌,饿了吗,快来吃饭啦。”
    直到现在,虽然已经不记得母亲的长相,记不清她说话的声音,但简凌依旧能描绘,女人温婉的,勾着小尾巴的动听声音。
    就算在成长时那些最冷最饿的夜里,简凌也记得那种暖暖的,温柔的关怀。
    那是家人存在的痕迹。
    后来的十几年,没有人再用那种温柔的,充满爱意的话叫过他的名字。
    几岁到十几岁的时候,同龄人,学校的同学,还有福利院的小孩一般都用充满恐惧的眼神看着他。
    对他避之不及,总远远躲开,生怕他动手一个不高兴把人打到头破血流。
    后来的十年,同事,下属,合作伙伴,生意上的朋友,都只能或尊敬或惧怕地叫他……季总。
    只有季俊德和季落叫他名字。
    当然,季俊德低沉的成熟男音叫他的时候总有一种压力,让他随时随地保持着警惕,保证自己像自己的穿着打扮那般绅士,不做出任何不符合违反规矩的行为。
    不管内里是个什么东西,外在必须像个人。
    只有季落不在乎……
    小朋友喊他的时候总笑眯眯的。
    他那会儿还小,还未发育的童声清脆甜腻。
    第一天见面,递给自己第一杯鲜榨草莓汁的时候,那一声高高翘起的尾音,令冰封万里的心海重新恢复波流。
    “季凌,我亲自做的鲜榨雪山草莓汁,给你尝尝!”
    ……
    习惯独自一人的流浪狗其实不期待什么。
    饥寒交迫,人人喊打,刀尖上行走惯了,根本不知道温暖是什么感觉了。
    但人心都是软的。
    当他把季落递来的果汁喝掉以后,就不自觉地想要更多。
    甜甜的味道。
    喜欢。
    他喜欢季俊德和季落之间的气氛,喜欢明亮宽敞又温暖的大房子,喜欢房间里总摆着恰到好处的精美食物,喜欢季落总来抱他腰,喊他的名字,让他陪着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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