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一口嗷呜大魔王

一口嗷呜大魔王_第14章

    这样他感觉自己好像就没有那么烦人,总归有一点用了。
    车子开到距离Forest不远的地方,路屿森停了车,指着街对面的一家蛋糕店说:“新任小助理,你的工作来了。看到对面那家风格可怕,看起来令人对口味生疑的蛋糕店没有?”
    阮眠看了看,点点头。
    那家蛋糕店装修老旧,几乎是九十年代的风格,看起来随时都要倒闭了。
    这是要买蛋糕吗?
    “对,就是那家,别怀疑。”路屿森有点嫌弃的说,“最基础的戚风,买八寸的四分之一,最好是热的。牛奶中杯,不要加糖。他们会记账,你想吃什么也可以随便点。”
    这是给谁买的?
    他们不是都吃过早餐了吗?
    看出他的怀疑,路屿森撸了一把他的头发:“给我买的。要是碰见蓝启明,直接告诉他这件事以后由你做。”
    阮眠不自觉睁大眼睛。
    碰见蓝启明?
    刚准备拉开的车门的手立刻下意识缩回来了。
    他本来就太擅长和人交流,也不愿意去接触不喜欢自己的人,何况是很有敌意的蓝启明。
    虽然只是买蛋糕而已,可是蓝启明这个人,就是连这种小事都不愿意分给别人做的人啊!
    “美好的一天从戚风和牛奶开始。”路屿森说,“上吧,你Boss我很喜欢吃,这份荣誉你值得拥有。”
    阮眠下了车,看见路屿森的红色法拉利一溜烟开走了。
    街的对面果然站着一脸怒意的蓝启明。
    阮眠不相信路屿森不是故意的。
    他想哭了。
    作者有话要说:  阮春苦口婆心:让他多说话,多接触不同的人。不待见他的人最好,让他上。不用心疼。
    一个月后。
    阮春阴森森的:你哪来的狗胆竟敢真的那么做?!
    第7章
    “你来干什么?”蓝启明直接问。
    阮眠刚顶着他那有点骇人的目光走过斑马线,又硬着头皮走到蛋糕店门口,想着大家都是同事,要打个招呼的,结果人家一来就是质问。
    “我、我来、买——”
    “结巴。”蓝启明轻哼出声,“你来买蛋糕?人家听得懂吗?跟我来。”
    阮眠冷不防被怼了一句,心脏中了一枪,有点闷痛。
    这个略带侮辱性的绰号,他再熟悉不过了。
    从小学开始,一直到高中时代,这两个字都伴随着他,准确的说是三个字:“软结巴”。
    最初是被小孩子们模仿他说话的语速和节奏,稍微大一点了情况有所减少,却还是有少部分人会恶意的学他。到了高中情况好一点了,可是自从那件特殊的事发生后,他的这个外号又被提了起来,加上了一个“软”字含沙射影,更带侮辱意义,还经久不衰。
    自从毕业后在家度过了两个月,又来了A市没人这么喊过他,他几乎都快忘了自己在别人眼中是什么了。
    蓝启明率先进入蛋糕店,和老板打了个招呼。
    看起来因为常来的缘故,对方已经对这套流程非常熟稔了。
    “还是老规矩。”蓝启明敲敲橱窗玻璃,“记账。”
    老板速度很快,打包好出门后,蓝启明看见阮眠还跟在自己身后,似乎有话要讲。
    阮眠的头发微微带着自来卷,乌黑柔软,皮肤白皙,长了一双小鹿般的眼睛,确实令人讨厌不起来。
    但是蓝启明确实看他不顺眼:“你想说什么?”
    阮眠牢记路屿森刚才跟他说的话,也记得这是自己工作做的第一件事,鼓起勇气道:“路、路老师,他、他说,以后都、都让我来,买。”
    蓝启明盯着他一阵:“好啊。”
    说着,他竟然直接把手中的纸袋塞进了垃圾桶。
    阮眠:“!!!”
    这是干什么?为什么扔掉?!
    蓝启明不以为意道:“听说你是阮春的弟弟?”
    阮眠抬起头。
    那张脸倒是和阮春有几分相似,可惜气势完全不同。
    阮春是颠倒众生的,天生有一股不容侵犯的邪佞气质,旁人多看两眼都要腿软。
    阮眠……一看就是个生瓜蛋子,怯懦得让人不想欺负都难。
    “像你们这种有家世、有背景的人,一定不知道别人通过努力要爬上这个位置有多难吧?”蓝启明接着说,“别人好几年的努力,你却沾了你哥的光,只需要一句话就能轻易做到,感觉是不是很爽?”
    阮眠并没有觉得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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