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住手!这是你师弟啊!

第43节

    方尚清苦大仇深地看着笑眯眯的洛书,然后坚定而果断地下定了结论。
    还用说吗,老瓶装新酒,换汤不换药,不管外面的皮子怎么变,这货都是洛书,都会令人头秃。
    而让人头秃的罪魁祸首还在皮来皮去,“小清清不笑啊,那师父给你笑一个~”说着就露出了八颗牙齿的标准笑容。
    方尚清无奈地捂住了额头,试图转移话题,“师父,咱们继续走吧。”
    洛书撇了撇嘴,“不懂风情的小清清,你这样是找不到媳妇的!”
    方尚清额角的青筋跳了跳,把洛书提溜到了马背上。
    乱用词语的师父,他才不要懂一个不知道活了多少年的老头子的风情!
    洛书完成调戏大徒弟的日常任务,感受着背后传来的丝丝凉意,心满意足的靠到了二零八八的怀里。因为少了一匹马,所以洛书与二零八八同乘一骑,洛书不过是十一二岁的少年模样,同乘倒也没有什么不妥。
    ……如果忽略掉二零八八快要爆掉的内核,确实没有什么不妥。
    看着方尚清满脸憋屈地上了马,洛书再次嘴欠,“小清清,你看你也不小了,看上哪家姑娘师父给你提亲嘛~不主动是不会有媳妇哒~”
    方尚清满脸麻木,两耳不闻洛书事。
    只是在场的三人却都没有料到,方尚清不动风情他另一半可以懂,方尚清不主动他另一半可以主动,方尚清找不到媳妇,他另一半可以找到“媳妇”。很多年以后,方尚清揉着自己酸痛的腰,无限惆怅地想起这一天依旧在后悔,要是他听了师父的话,现在腰酸背痛的是不是就不是他……
    洛书看着这个少年老成的徒弟就忍不住逗逗他,小孩子这么严肃不累嘛,结果逗着逗着就成了习惯,现在都没改过来。洛书又皮了两下,准备见好就收,没想到却正好看到天边一点黑飞了过来。
    洛书:神、神雕?!
    那黑点越飞越近,最后一只雕落在了方尚清身边。
    这雕长得贼帅,长羽如漆如墨,短羽如丝如绒,在阳光下翅尾反射着点点金光。双臂展开超过三米,站着比洛书还高出一截,威风凛凛,相信是个男人看了就心生赞赏。
    那雕抬起爪子,来了个金雕独立,洛书这才发现,它脚上系着东西。
    方尚清露出一丝笑意,动作略微有些急切地将圆筒取了下来,拿出里面的东西展开,竟是一幅画。
    方尚清见师父似乎很感兴趣的样子,便走到洛书身边解释道:“这是就是在清扫与南风馆相关的武林败类时,那位帮我的好友。他被称为江湖第一丹青师,我与他以琴声相识,后来常常以信件来往,只是想要一聚,却总是阴差阳错地错开。”
    方尚清边说着,边将将画卷展开,这是一幅水墨画。怪石嶙峋,柏松苍翠,帘帘飞瀑,让人如同身临其境,隐隐闻见草木的清香,感受到氤氲的水汽,听到瀑布的哗声。
    在画卷右侧提着一行小字,“肃肃如松下风,高而徐引。”字迹清隽又不失力度,单是这几个字,便足以让人细细体品一番。
    方尚清奇道:“明明是一幅山水,为何要用这句诗?”
    看到诗句的一刹那,洛书大脑出现了短暂性的空白,种种情绪纷杂混乱,到最后终结于老父亲般的担忧与欣喜。
    儿砸,你网恋啦?!
    第51章
    肃肃如松下风,高而徐引……这分明就是在以景喻人啊!
    冷、冷静!
    洛书敲敲自己的脑袋,强迫自己从方尚清娶妻生娃的美好想象中挣脱出来。
    对对,不能期望过高,万一不是就太让人失落了。
    仔细想想这就是一句话嘛,虽说是在夸奖小清清,但是还不一定是表达爱慕,毕竟这里既有深闺小姐,又有江湖女侠,虽说与男子信件往来神交已久有些大胆,但江湖儿女不拘小节,倒也确实有可能只是一位红颜知……等等,这特么好像是一笔男人的字?!
    洛书虽说在一直给自己做心理建设,但是在发现这一笔好字貌似是出自男性之手的时候,还是有种从天堂坠落的感觉。他抱着一丝侥幸问道:“小清清,这位丹青师……是男是女?”
    方尚清完全没有体会到师父的心情,爽朗地笑道:“哈哈,丹青他当然是一名男子。”
    当然是、一名男子。
    洛书面无表情地回到了马上。
    这要是个女子,成年累月的信件来往说不定还能日久生情,这是个男的就……
    “咱们继续走吧。”洛书心累地咬了一口水晶糕,都不想摸一把大黑雕的毛了。
    愁死了,虽说习武之人寿元绵长,处于成年时段甚至要比一个普通人的一生还要长,但是成亲这件事吧,就像是爹娘的催婚一样,想让孩子以后有个人相互扶持着,况且方尚清还是武林盟主,看起来清闲,但是一等到江湖上出了事,第一个麻烦的就是他,况且——小清清还一穷二白……
    洛书揉揉额头,趴在马脖子上,被二零八八勾回来倚在怀里,投喂了一块蜂蜜枣糕。
    然而方尚清完全没有体会到师父的良苦用心,欣赏完挚友的画,又将圆筒反过来倒了倒,里面还有一封信。
    方尚清展开信,越读越发惊喜,等到读完,露出了让无数江湖女侠双颊飞红的笑容。
    “师父!丹青说他在五日后到江南烟雨楼,咱们这一路过去刚好能与他相见!”方尚清与丹青师相交许久,然而阴差阳错竟然一次都没有相见过,这次终于可以与之秉烛夜谈,把酒言欢!
    洛书眼神死。
    所以说现在是要去见网友了吗?去吧去吧,反正又不是网恋,不怕见光死,自从知道对方是男性之后就没什么担忧了,反正已经遇到面基最糟糕的情况了……
    洛书别过头,并不想看自己这么大年纪还没开窍的徒弟,全然忘了自己年龄比大徒弟还大上一圈。
    方尚清不知道为什么师父突然之间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但是这并不能影响他的好心情。
    看着乐颠颠的大徒弟,洛书挣扎着想,没准……那丹青师是女扮男装呢?
    ***
    子车痕顺着血蛊师留下了痕迹,带着余千秋一路前行,到了一个小村庄,看天色不早,准备借宿一晚。
    “主人,您看那边,好像有个小孩子?”子车痕性子冷淡,但是余千秋却刚好相反,他一路左顾右盼,不顾子车痕脸上拒绝的表情,将收集到的消息告诉主人。而现在余千秋发现了在村口蹲着的一个小孩子。
    “小孩子?”子车痕顺着看去,果然看到在村口有一个蜷缩着身子的小小身影,微微蹙着眉行了过去,余千秋连忙跟上。
    离得近了,便看出这孩子周围不但没有大人,还发着高烧。粗粗一看,他不过是十一二岁的年纪,衣服虽说看起来脏乱,但是隐隐能看出来原衣是一件不曾缝补的新衣。
    莫非是个哪家里走丢的公子哥儿?
    子车痕想想又摇头,先不说谁家公子哥这么心大,走丢了也不联系自家里还敢幕天席地地躺着,只说这身衣服,虽说是料子还算不错,但最多算是过年时给穿戴上的一身新衣。
    这孩子看上去就像是大过年时被家里人赶了出来。
    十一二岁的孩子处于一个很微妙的年龄段,若是放在朝廷之上,已经可以准备定亲事项,放在江湖之中,正是习武最好的年纪,而放在村落里,则是新生的劳动力。若是厌弃这个孩子,自然不用把他养到这般年龄,若是痛恨,又无法解释他身上的一身新衣。
    子车痕定定看了他片刻,示意余千秋将他制住,然后探了探他的脉。
    无内力,往日身子有所亏损,风寒,还有……
    天生药鼎之体。
    子车痕身子一震,连忙再次伸手探脉,脉象虚弱至极,但确实是天生药鼎!
    天生药鼎,也就是天生的药人。
    药鼎对于大夫来说意味着什么呢?是无数的新药,也是无数的人命。
    一味新药的炼制,总归是要有试验品的,而药人则是为此而生。被作为药人的人,往往都是穷凶极恶之人,恶贯满盈之徒,因为无法保证药的毒性,所以药人的死亡率非常高。
    一个大夫,当然可以守着,将老祖宗的东西吃透了,这样也能成为一名大夫,但是却永远称不上“神医”。
    每一种病的治愈,都是用命堆出来的。
    但若是心生慈软,舍不得对药人用药,那死去的就是千千万万得了这病的无辜人。
    子车痕一顶斗笠,一包金针,一背药箱,踏过尸山血海,踏过森森白骨,将治病的新法与新药带到世上。
    因此,他是圣手,也是毒医。
    而现在,他面前出现了一个药鼎之体。
    药鼎之体者,容药也,用药也。
    他们的身体会自发吸收有利的药性锻炼己身,同时对于对身体有害的药性会有排斥性,只要用药得当,每一次对药物的吸收,都是一次对己身的增强,包括毒药。
    子车痕深吸一口气平复心情,然后将药给这个孩子喂了了下去,他需要确定,他愿不愿意做他的药鼎。
    ……
    你还有脸回来?简直丢了老周家的脸!
    夏哥儿,当初是我们不好,没看住你,可是你怎么能……
    周夏!你不配当我哥哥!
    呜呜……哥,你知道同村的人都是怎么说我们的吗?说我哥哥是一个卖屁股的!我就是哥哥做妓的小孩!
    小夏,你走吧,别回来了。就当是……为了我们。
    为了你们?
    可是谁又能为了我呢?
    他在南风馆里挣扎了那么久,心中唯一的信念就是回家。
    回家,回家,回到那个不富有但是有爹娘,有兄弟有妹妹的家。
    然而等着他的是什么?
    朝廷为了不让回去的孩子落人口舌,都安排了官兵护送,就说是他们被拐走乞讨,最后又被救了回来,因此回到了家的他们,就可以当是做了一场噩梦,他可以不知道哪里是南风馆,哪里是承阳城,他只是走丢了,然后又回来了。
    可是万万没想到,村子里竟然有人偶然间在南风馆看到过他。
    那村口的陈二哥,从前和他们一起上树下河,从小一起光着屁股长大,他以为会四处找他的是他,把他在南风馆的事情宣扬出去的也是他。
    似乎在他从南风馆出来之后,就再也不是原来的周夏,不管将过去如何粉饰,他只是夏至,再也做不回周夏。
    脏了就是脏了,无论如何洗涤,还是脏的。
    似乎大家都是这样认为的,包括他的家人。
    严肃的父亲发了火,柔弱的母亲带着哭腔责备他,弟弟目露厌弃,妹妹哭着将他推出门去,大哥语气温和,却在劝他离开。
    村子里的人看见他就像是看见什么恶心的东西一样绕着走;村里的地痞流氓见了他会把他当妓女一样说不堪入耳的话甚至动手动脚;他曾经下水捞起来的那个旱鸭子,见他接近会往屋里躲,然后他爹爹会拿着木棒出来,曾经感激的脸上满是厌恶。
    怪不得自己水性不好还下去救我家孩儿,原来是小小年纪就心术不正!
    他信念崩塌,张皇失措,只好狼狈逃窜,他无处为家,心有不甘,于是卧在村口。
    一连三日,日晒雨打,终是倒下了。
    入南风馆是我想的吗?被拐卖被欺压是我的错吗?难道我不是受害者吗?为什么被谩骂被鄙夷的却是我?
    为什么啊!
    他周身发寒,但心口却如同被生了一把火,烤得他如同身处炼狱,愤懑不甘,痛不欲生。
    南风馆中所受的皮肉之苦,怎比得上这噬心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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