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追,你去宫里做什么?是如何发现宁兄的?”
兰追道:“有人败坏六师弟的名声,不知是谁在其后推波助澜,给我暗影阁发了血蛊师的悬赏,并告知天下。”
若是不接,暗影阁的名号便受了损。兰追接了,但是不代表暗影阁甘心当别人手里的靶子。
我心所愿,以血卫之。
暗影楼是所有暗影阁杀手的桃源乡,也是他们举起手中利刃的原因。
因此暗影阁兵分两路,兰追与左护法一路探查竟然到了皇宫,右护法带人去血巢,发现了便装出行的冉穹,顺便把龙韬从蛊堆里捞了出来,悄无声息地送到了山下。
“兰锋说这次的事情很有可能是冉穹在后推动的,因为暗影阁的杀手招人忌惮。”
洛书秒懂,皇位上的人经常被看不顺眼,刺杀下毒什么的都是家常便饭,江湖上居然有了一整个杀手组织,万一有谁看自己不顺眼,发个悬赏把自己一刀咔嚓了……当然,能坐上那个位置自然知道,暗影阁不会做这种引起江湖动荡的事情,但是卧榻之下,岂容他人酣睡。
不过懂是一回事,理解就是另一回事了。这次冉穹打的主意,分明就是一步步瓦解暗影阁。
兰追气鼓鼓道:“我很生气,兰锋也很生气,所以我们就把冉穹的寝室书房逛了一遍,然后就发现了一道暗门,那门上的锁比皇库还要复杂,里面有铁器撞击的声音,我一靠近里面便停了,我想能把人锁在这里,里面的人肯定很重要,就想把人偷出来。”
洛书知道,这个“逛一遍”肯定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逛一遍”,不过他现在对暗门更感兴趣,“然后呢?你们是怎么进去的?”
他不记得自己教过这门技术啊。
兰追道,“暗影阁有一个杀手,原本是江湖第一神偷。”
洛书了然,顺便感叹了一下暗影阁的第二产业多样化。
“打开门之后,就发现宁前辈被锁在房内,正在磨手脚的锁链,我确认了宁前辈的身份,便将他带了出来。”
原来五十年前宁盟主失踪,是因为被那皇帝给囚禁住了。
里面还有种种疑团,却要当事人醒了才能知道。
兰追说完看向洛书,露出了如同孩子一样求夸奖的神情,看得洛书心里一软,只是手还没摸上徒儿毛茸茸的脑袋,就听见楼下传来了喧哗声。
“怜儿你受苦了,快些随我们回去吧。”
“这些黑心的玩意儿,白天夜里的让你忙活,跟娘回家!”
“要我说啊,这里环境也不错,怜儿每个月应该能赚不少银子吧?你看,现在家里要盖房子,好歹养你这么多年,也不让你出多,一两银子行吧?”
……
洛书皱眉。
推开窗户向下看去,就看家了一群男女,在前面赶人的洛晴,和被围住的月怜。
竟然敢对小怜下手,这群吸血鬼是嫌自己命长吗?!
洛书怒气上涌,青衣飘飘,自窗口一跃而下。
第104章
“小怜!”
月怜听见有人在叫自己,下意识地抬头看,就看见一个容貌颇为眼熟的人从天而降,动作熟练地将他抱了起来。
月怜看了看洛书,不确定地问,“小洛?”
“嗯!”洛书亲昵地蹭蹭月怜的脸颊。
明明是成年的外貌,月怜偏偏看到了两个月前,那个六岁孩子的影子。
是吃了那个叫……金阔拉的东西吗?虽然小洛说过自己修炼的功法特殊,但是这长得也太快了?
洛晴见洛书来了,不由得松了口气。然而两人旁若无人的样子激怒了来人,那一行人中,尖嘴猴腮的夫人嗓音尖利。
“是不是就是你这个畜生!之前有官兵大老爷把人都送回来了,只有我家的怜儿没回来,是不是你!是不是你使了什么手段强留住了怜儿!”
此言一出,不论是大堂食客还是路过行人,都惊诧地转头望了过来。
谁不知道这醉仙楼的前身是南风馆,若是这个孩童原来是南风馆的“小厮”,那现在不回家,是不是……
声音切切,将几人围住,那妇人见有人赞同她的观点,面上闪过一丝得意,转脸却抹起了眼泪,“那些杀千刀的畜生,我苦命的怜儿……怜儿,快到娘这里来,你受苦了!”
她张开双手期待地看着月怜,月怜把头扭向了洛书的一边,妇人的脸色一僵,恼羞成怒地看向洛书:“你是不是威胁怜儿了?你这个狗娘养的畜生!”
人的心理总是偏向弱势的一方,妇人这话一出口,难免联想到了糟糕的地方去,看向洛书的目光难免多了几分鄙夷,着实没想到这清朗公子竟是这种人,又看看洛书怀里的月怜,便多了几分可惜,这样精致的孩子,竟然是做那种活计的。
更有甚者,对月怜露出了垂涎之色,看向他的目光尽是令人作呕的欲望。
“舌头这么长,你也不怕下拔舌地狱。”
洛书阴沉着脸色将月怜的脸扣在了自己怀里,说自己也就罢了,从接手醉仙楼,并将南风馆的小倌留作醉仙楼的厨子时,他便有了这种觉悟。
可是这样当众说一个什么都没有做过的孩子,这他妈真的是亲娘吗?这娘是月怜从垃圾桶里捡回来的?!看看众人的反应就知道,这流言要是传出去了让月怜怎么办?
还有那些心有龃龉的人,月怜本就长得精致漂亮,那些人会顾忌着醉仙楼的名头不敢动手,但是若“月怜是顽童”的流言流传了出去,那难免会有人有“反正他原本就是做这个的,让我,来一次也无所谓”的想法。男人最了解男人,哪怕洛书情欲寡淡,也知道有些男的一旦精虫上脑就什么都不管不顾了。
洛书看向妇人,眼神像刀子一样,似乎要从她身上剜下一块肉来。妇人被洛书的目光看得打了个哆嗦,然后径直扯开嗓子尖声嚎叫:“我看龟儿子你长得人模狗样,却是个打下半截的赔钱货,今天要是你不把怜儿还给我,那我就要让邻里街坊都知道你做了什么浪荡事!”
说完她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挡住了大门。
洛书被这般泼妇骂街的行径震惊了,第一次正视了来人。
这一行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一个男子,三十来岁样貌憨厚,看着是哪家的庄稼汉子,有些局促地搓着手。在牛车上坐着的是一个青年,给人一种阴沉沉的感觉,难以接近。男子身旁是一个男孩,看起来和月怜的年纪相仿,穿的称得上精致,一只手里上下抛着一块石头,脸上是满满的不耐烦。还有一个姑娘,看年龄有十七八了,但却还是姑娘打扮,微微佝偻着腰身。而现在正坐在醉仙楼门前的夫人,两颧骨极高,薄唇吊三眼,看着是极为尖酸刻薄的长相。
看来是一家子。
洛书又看看月怜精致的小脸。
这可真不像。
洛书觉得事情还是干脆点解决的好,让这个大婶在这里闹下去,还不知道会说出什么鬼话。
月怜当初自愿留在醉仙楼,就是摆明了不想回家。既然如此,洛书就也不想说些站着不腰疼、为了你好所以你应该回去的话,干干脆脆地把事情摊开来讲。月怜少年老成,很有主见,洛书不想替自己的小伙伴做决定。
“喂,大婶,你想干什么就说。”
那妇人眼珠子转了转,梗着脖子扯着嗓子喊道:“当然是把我的怜儿还回来!”
洛书跳了跳眉,还没有说话,那妇人又忙不迭地补充道:“还有给我家怜儿的补偿!我家孩子这么小就被你做了,你至少要给……”妇人快速地扫了一眼醉仙楼,“一百两银子!”
一百两银子?可真敢开口要。这哪里是将儿子就回去,这是摆明了的卖儿子。
洛书气极反笑,还没有开口,那小男孩却先开了口,“娘,那个赔钱玩意儿怎么还不说话啊?我快饿死了。”说着瞪了月怜一眼,又锤了那姑娘一拳,“喂,带吃的了没?”
砸实在了的一拳,隔这么远都能听到“咚”的一声,听着就疼。
那姑娘被打了也不还手,瑟缩了一下,怯怯道:“现在吃了咱们回去的干粮就不够了。”
男孩起了火气,把手里的石头冲着姑娘的脸就扔了过去,躲闪不及,额角被狠狠磕了一下,鲜血顺着淌了下来,糊住了左眼。
见了血,男人也只是皱着眉头骂了声晦气。
重男轻女?
那为什么还要将小怜卖掉?
还有那句“赔钱货”,小孩子最擅长模仿,看来那家子人没少这么喊小怜。
洛书气的发笑,暗地里戳戳月怜,月怜回过头来,脸上还带着没有褪去的厌恶。
洛书对月怜使了个眼色:能怼不?
月怜回了个眼神:可劲怼,别和我客气。
洛书弯了弯眼睛:放着我来。你先别出声,我来泄泄火。
洛书迟疑是怕月怜对这一家子依旧有什么感情,既然得了话,那洛书就不想给这群人留面子了。
“什么叫还给你们?”洛书单手抱着月怜,自怀中掏出了一张纸,“当初明明是你们把月怜卖给醉仙楼做小厮,我见他在厨艺之上颇有天赋,便让他跟着醉仙楼的大厨当学徒,卖身契在此,还想抵赖不成?”
“胡说八道,我们分明……”
“娘!”
说了一半的话被坐在牛车上的青年打断,青年阴沉的脸上勉强挤出一丝笑容,“见笑了,当初因为我的腿受了伤,为了药钱弟弟才自愿卖身醉仙楼,刚刚家母也是爱子心切,误会了阁下。”
这话说得倒是漂亮,一个“爱子心切”就把前言不搭后语的破绽轻轻巧巧地盖了过去。但是周围的人也不是傻的,已经有人生了疑虑。
“爱子心切?哈。”
洛书把“卖身契”放回怀里——实际上月怜的卖身契早已经被洛书给了月怜,现在他手里拿着的不过是一张白纸。
但是他笃定对面不会对峙,把儿子卖给南风馆这件事说出来,名声就彻底的坏掉了,还不如顺水推舟地说是把月怜卖到了醉仙楼。刚好,这样月怜的名声也不会受损,否则哪怕月怜干干净净什么也没做,也抵不过有人管不住自己的嘴。
哦不,有一点说错了,不是他们卖了月怜,是月怜自己卖身救兄。
真是兄友弟恭,催人泪下,好像他不放人就是十恶不赦一样。
洛书放回“卖身契”,顺手摸了一根糖棍给月怜,又自己叼了一根在嘴里,糖棍一晃一晃,洛书眨眼间从翩翩公子变成地痞盲流,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子狠劲,看得阴郁青年瞳孔一缩。
“就像你说的,这个大婶在我楼前破口大麦,口出污言秽语,还坐在地上影响客人进出,是爱子心切。爱子心切就爱子心切罢。
那你们现在明白了,想起来了,知道了,那你们还有什么事吗?你们挡着我门口,影响我做生意这笔钱,咱们是不是该算一算了?”
配合着洛书,百骨知几人留下的人,在经过了洛晴长达两个月的嫌弃,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价值。
他们站在洛书身后,无声地看着这一家子,面目凶狠,好像只等洛书一声令下,就要将几人拿下。
妇人心生惧意,连忙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土,梗着脖子,声音却小了好几个度,“这、这账不能这么算……”
“公子。”阴郁青年打断妇人的话,冲着洛书笑了笑,本身的气质与这一笑极其违和,脸庞就莫名显得扭曲。“弟弟为我做了这么多,每每想起便十分愧疚,这次是想将弟弟带回去。”
带回去?带回去在让你们再卖他一次?
洛书压下心里的火气,担心地看了看月怜,却见月怜嘴巴一动一动地啃地正欢,让人想起啃菜叶的小兔子,显然这几人的事情并没有影响到他。
或者是相信洛书根本不会把他交出去。
“带他回去?”洛书转过头傲慢地地扬起下巴,“你们当初将月怜卖了一两银子,现在他在我厨房里帮工,学徒的花销还是我出的,每月五两银子,你们想将人带回去,是不是应该先把这些银子给我?”
洛书一副视财如命的商人模样,不给银子不撒手的财迷样子,之前几人心里的清高公子的形象荡然无存。
阴郁青年和妇人脸色一下子难看起来,原本想着这种开酒楼和气生财的大掌柜,应该不屑于和他们纠缠,随便给点银子就能把他们打发了,没准那个小兔崽子也能回来,没想到对方却一副要和他们纠缠到底的样子。
这个小兔崽子到底使了什么迷魂汤?
还是他的天赋真的值五两银子?
五两啊!那可是白花花的银子!一想到那银子是用在这么个王八羔子身上,就心疼得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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