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农门娇娘来种田

第17节

    原来,刚才他们俩说话的时候,凌慕川把骨头上肉拆下来,放在了她的碗里。
    心中暖和,看着他轻声的说句“谢谢”之后,赶紧闷头吃饭。
    大锅炖的白菜烂呼,猪肉也入了味,再加上棒骨里面的骨髓,这顿饭吃的特别香。
    十六个饼子,林素超常发挥吃了仨,剩下的凌慕川吃了八个。
    林素佩服的冲他竖起大拇指,说:
    “我没来你是挨饿了啊!”
    不能怪她这么想,以前都是三个黑面馒头,一块咸菜。在看看此刻!
    凌慕川喝了口热水,满足的下地穿鞋。
    “我不会饿着,山上有的是东西。”
    呃……
    貌似也对。那么大的人了,怎么可能会饿着自己。
    拿着抹布把炕桌擦干净,放在地上。直到这个时候,林素犯难了。
    晚上怎么睡?
    他们俩名义上是夫妻,实际上是盟友,就一个炕,难道还让他睡凳子?
    虽然这么做可以,但是……
    慢吞吞的坐在炕上,瞧见黑漆漆的被子,突然想起这棉被还没收拾。
    伸手把被子拽到跟前,里面的棉花肯定很多年了,这被子盖在身上太沉。
    衣服都不会做,更别说这被子了,真要是拆洗……
    “想什么呢?”
    林素扭头,看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的凌慕川轻叹口气,道:
    “你看这被子,又黑又脏,得洗洗了。”
    凌慕川摸着,想了一下,说:
    “别弄了,这个本来就该扔了,村西有弹棉花的,他们家有被,买两床吧。”
    “贵吗?”林素轻声问着。
    凌慕川点点头,顺势坐在她的对面,道:
    “不便宜,两铺两盖……差不多得一两银子。棉花也不算上好的。”
    天香居给的十两银子,他们这两日置办东西,花了差不多四两。
    剩下的林素没想动,毕竟还要做生意,她得留个启动资金。
    至于原主戴的那副首饰,是她最后的底牌。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能动心思。
    思索一番,点点头,说:
    “急人所需。一两就一两吧,以后有钱了再换。”
    “那好,我现在过去,这旧的……”
    “铺炕,不能扔!”林素强硬的说,看着他诧异的样子,不悦地抻哆,“败家玩意,什么都撇,改天把你撇了。”
    凌慕川闻言也不恼,伸手揉弄她发顶几下,迈步出去了。
    旧被子洗是不可能了,不过用来给外屋地的土豆跟萝卜蒙盖还是可以的。至于褥子就放在炕上,上面铺上席子,这样坐着也软和。
    闲不住的林素再次忙活,一边铺炕一边哼着曲儿。
    怎么都想不到有朝一日她混在了古代,而且一切从零开始。
    扑了褥子的炕,坐着不硌。把旧被拿到外屋地,土豆、萝卜都在门口那里堆放。
    开关门时风能进来,这东西都得被扫着。
    把脏兮兮的厚被蒙上,外屋地窗台下面的白菜让她犯了难。今儿肯定不能腌,家里的大缸貌似也没有,估计……又要动钱了。
    重重叹口气,林素把买回来的板油放在菜板上改刀。
    家里连个装油的小坛子都没有,艾玛又得花钱。
    林素突然觉得自己掉进钱眼里了,只要动钱,她心里就抽抽的发疼。
    灶下添柴,把大锅重新刷干净,然后就那么干烧。
    炼油忌水,有水会让油变质,保存时间不长。
    变质的油会产生一股又苦又麻、刺鼻难闻的味道,这个俗称“哈喇味”。
    她曾在东北的后厨见过,那猪油真的不好吃。
    锅干,放入油块,顿时又是那种“滋……滋……滋……”的声音。
    炼油得中小火,火急炼不出油,还容易糊。
    随着时间的增加,猪板油开始慢慢的渗出油水。这个时候,就要用勺子不时的搅拌渐渐变小的板油,直到它逐渐的变成黄褐色。
    炼油费时间、费工夫,必须得时刻观察,注意火候。若是在现代,一个电磁炉搞定所有,不过在这里,完全靠观察火候来掌控。
    油没炼完,凌慕川回来了。手里拿着两床新鲜花色的被褥。林素一瞧就喜欢,放下手里的勺子起身,走过来伸手摸了摸,说:
    “真漂亮。”
    “那家嫂子给了些白绫布,说是绷在被头抗抹呼(耐脏的意思)。”
    林素点头,推着他进屋之后,说:
    “赶紧放炕上,然后你还得出去。”
    “出去干什么?”凌慕川边说边出来,看着锅里炼的板油,心里莫名的满足。
    林素重新坐回小板凳上,用勺子搅合大锅,说:
    “装油的坛子没有,腌酸菜的缸也没有。家里就三个缸,都装粮食了。腌酸菜得那种大缸才行。”
    “这么高的?”凌慕川边说边比划自己的腰部。
    林素瞅着点点头,打记响指,道:
    “可以可以,就要这么高。快去快去,再有差不多二十分钟我这油就好了。”
    凌慕川不知道她口里的“二十分钟”是多久,但看着着急的样子,应该是很快。
    连口水都没有喝,转身又出去了。
    从来都不知道,自己过日子居然有这么多的事情。以前他都是白天打猎,回来点火、睡觉,到吃饭的时候吃上三个黑面馒头也就是了。
    家里有了女人的确不一样,怪不得那会儿丁家婆娘过来提及,让他赶紧找个女人好好过日子。
    原来,就是这样啊!
    林素看着锅里越来越多的油水,满足的上扬嘴角。
    穿越截止到今天,她终于接受了现实,下定决心在这里,重新过属于她的新生活。
    至于连锁酒店,至于林倩……
    算了,一就这样,她们往后也没有机会见面。与其揪着不放折磨自己,倒不如看开一切,好好过这现在的生活!
    越变越小的油渣全都漂浮起来,灶膛内也不再添火,就这么慢慢靠、等油坛。
    很快,凌慕川回来了。不过手里,就只拿了两个五斤装的小油坛。
    林素愣了,看着他,问:
    “缸呢?”
    “你不着急吗?我先把油坛送回来,一会儿去拿缸。”凌慕川说完,起身舀水。
    新买回的坛子需要清洗,林素瞅着他自觉干活儿的样子,心里很是满意。
    现代的男人,有很多都是那种你不安排活儿,他就不会动手的人。
    再看眼前这个……
    林素微微扬起嘴角,提醒着说:
    “一定要擦干啊,不能有一丁点水。”
    “嗯。”凌慕川应下,继续做事。“我要了俩,若是用不上,可以退……”
    第14章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
    林素瞅着油,想了一下摇摇头,说:
    “应该不用退。这油挺给面儿,应该能炼出两小坛。”
    正说着,油差不多了,拿个小盆过来,用罩蓠把油渣捞出。
    油渣又叫油梭子、油嗞啦。趁热吃酥脆香,发面包包子也很好。
    看着一小盆油梭子,林素想了一下,说:
    “明儿包包子怎么样?包萝卜油梭子馅儿的。”
    “行,你决定。”对于吃,凌慕川全程都是听林素的。
    把擦干净的油坛子,拿到灶台边上。林素没有马上舀油,而是先看看。
    说白了,还是不放心。
    毕竟在这个地方,他们银子不多,一个铜板都恨不得掰两半花。
    如果凌慕川没有天香居这层关系,他们的日子只怕会更难!
    仔细检查一遍,林素满意的点点头,冲他竖起大拇指,说:
    “不错,干活儿干的很好。”
    面对这样的夸赞,凌慕川实在高兴不起来,无奈的摇摇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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