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荒海有龙女

第100节

    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他满是戒备地躲在垃圾桶后面,手里握了半块砖头,准备随时攻击这个突然靠近自己的女人。母亲死后他一人流浪了几年,知道像自己这么点大的小孩子是非常好利用的对象,因此做什么都很小心。他聪明,又凶狠,宛如一只野性难驯的狼崽子,很少有人敢靠近他。
    而试图靠近他的,没有好人。
    玲珑当然不会跟个小乞丐说我是好人你相信我吧,她的方法简单又粗暴,先用说的,要是不管用就动手,直接揍个半死拎回去就结了,反正她也不会真的把他打死,打到怕却不是不可以。
    然后……
    他度过了人生中最美好的日子,妈妈还活着的时候他也觉得幸福,可是却要为衣食住行烦忧,在他的记忆里,爸爸模糊不清,只记得他腿脚不好,早早地死了,妈妈和他被他那些所谓的“亲人”赶出来,因为他们没有领结婚证,所以不能留在爸爸的房子里,哪怕那只是乡下最普通的房屋。
    除此之外,他记住的只有爸爸的笑容跟温暖的手,后来他才知道,爸爸以前是可以上大学的,成绩特别好,可高中的时候就生了很难治好的病,爷爷奶奶早早为他买了童养媳,他本来是打算考上大学带着女孩离开,帮助她找回家人,谁知道世事难料。
    后来爷爷奶奶死了,妈妈也不肯上学了,就在家里照顾爸爸。等到爸爸病死,她就带他离开,他们度过了一段很艰难很煎熬的日子,可谁都不觉得苦。
    因为他们很幸福。
    这些记忆对他来说已经逐渐淡去,后来他的人生里多出来的人,名字叫做玲珑。
    是他的全部。
    玲珑正吃小龙虾压根不知道对方脑子里在想什么,就觉得他挺烦的,她跟普通人不一样,普通人待在一个地方十几二十年不出门会发疯,她不会。
    所以根本不用担心她,就是每到一个地方住个几年就得换这一点挺烦的,因为怕有人会认出来她,或者是发现她的容貌没有变化。
    玲珑早就不直播了,反正现在有人养活,不过她还是一如既往地热爱人类世界中的啤酒烧烤,还有游戏。一个人呆着不知道多惬意,反倒是龙泽,总觉得她会抑郁会孤独会因为没人陪不高兴——不存在的。
    他要是不来玲珑更开心,不过看在小龙虾跟卤味的份上,也不是那么难以忍受。
    玲珑长叹一声:“东东啊……”
    已经多年没被人叫过小名,却唯独在玲珑面前随便她差遣使唤的龙泽应了一声,“你不用赶我走,我知道你是不想拖累我。”
    “不是的。”玲珑说,“我是想说你能不能帮我拿一罐汽水来,我有点渴。”
    龙泽沉默数秒,乖乖起身去冰箱拿汽水,玲珑拉开盖子灌了一口,浑身舒坦,“你没事儿少来找我,我又死不了,不需要你惦记。别以为我看起来年纪小就是小孩子,请记住你比我小很多很多。”
    这就要涉及到一个玄学问题:玲珑到底多大岁数?
    ——以上,是龙泽心中的未解之谜top1。他刚遇见她的时候她就是这副少女模样,现在他都三十岁了,她还是这副少女模样没有丝毫改变,难道她是什么驻颜有术的妖精不成?
    不过玲珑不说,龙泽也就不问,反正她不管是不是妖精,他都会照顾她一辈子。哪怕他死了,也会保证她一辈子衣食无忧。
    玲珑觉得这小朋友的表情看起来很不以为然,她一边吃小龙虾一边拿眼瞪他,“干嘛?再看把你眼珠子挖出来。”
    她总是威胁人,小时候龙泽还挺怕的,现在没什么感觉了,因为知道她肯定不会那么做,就是逞口舌之快。“舅舅还在到处找你。”
    玲珑哦了一声:“然后呢?”有人找她就要出现?她什么时候那么善良了?
    “你真的不打算负责吗?”
    “成年男女之间讲什么负责不负责。”她伸了个懒腰,顺便赶他走,“你就跟他说我死了。”
    龙泽:……
    玲珑是真这么觉得的,她是挺享受*上的欢愉,但享受过了也就过了,在她不是很饿的时候,其实并不喜欢有人总是围绕在自己身边,不然也不会这么多年不见安晏,对方找她找疯了,她照样拍拍屁股转身就走头也不回。
    “而且,比起操心我,还是多操心一下你自己吧!”玲珑说,“我永远都能年轻貌美,你能吗?你看看你,你都不照镜子的吗?你看你现在跟小时候比差了多少,一点都不可爱了,看到就烦,快走快走。”
    龙泽被嫌弃惯了,并不生气,跟小时候不一样,现在是他在用大人的目光温柔凝视玲珑,觉得她是一点都没变,不过小时候是觉得她喜怒无常,现在却是觉得她跟小孩子一般可爱。
    “我走了,谁给你剥虾壳?”
    玲珑懒洋洋地瞥了他一眼,不想告诉他他要是不在她能吃的更快,打个响指的事,根本不需要他来献殷勤。
    她吃着小龙虾,随意道:“你最近老往我这儿跑,该不是有什么事吧。”
    龙泽无奈:“我能有什么事,就是担心你。”
    “有什么好担心的?”玲珑就搞不懂,“我还需要你担心?”
    她还不懂龙泽心里在想什么,就是不想回应,小孩子长大了真的非常不可爱,玲珑觉得他们要是可以永远都不要长大就好了,就像是荒海里的鱼,它们出现的时候是什么样子,就永远是什么样子。
    不会变老,不会变丑,也不会死,更不会思想,多好啊。
    龙泽没有说话,安静地给玲珑剥着小龙虾的壳,顺便跟她说说这段时间自己在做什么,又有些什么样的趣事,玲珑百无聊赖的听着,他总以为她一个人呆着会孤独寂寞冷,其实根本不会。
    算算时间的话,她确实也在这里呆的够久,久到逐渐有些腻了,小朋友慢慢长大,她早就撒手不管了,不照样长得人模狗样走出去迷倒一大片少男少女。
    龙泽走的时候玲珑对他笑了,他也报以微笑,并且告诉她过几天会再来看她。
    但当他再次过来的时候,她已经消失了。
    不是离开,就是消失。
    她的衣服鞋子,首饰电脑都还在,却再也无法找到你这个人,负责照顾她一日三餐的阿姨说小姐给她放了假,她这几天就没来,也不知道人去了哪里。
    就好像出现时一样突然,消失的时候也不说一声。消失彻底的程度,连龙泽都怀疑自己生命中是不是出现过一个叫玲珑的女人,还有人怀念着那昙花一现的美人,但他却已经苍老无比。
    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毫不留恋。
    好像这么多年的情分,也不过是镜花水月,他心中留下的痕迹永远难以磨灭,于她却是云淡风轻,并不在意。
    真是无情啊。
    第201章 第十九片龙鳞(一)
    这可真是个漂亮的少女。
    有多漂亮呢?
    天上的星星不及她的眼眸闪亮, 冬日的白雪不如她的肌肤洁白, 就连那娇艳盛放的鲜花, 也不及她美好年华的一半动人。
    哪怕穿着宽松的人人觉得不好看的蓝白色校服,也仍然透出清水芙蓉的妩媚与秀气,因此当她被班主任带进教室的时候, 所有人都惊呆了, 新同学在他们的注视下, 脸上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泛起红晕,老师对她说话也和声细语,新同学的自我介绍很简短, 但她的名字很好听, 写的字也很好看。
    她似乎很腼腆, 面上的笑容带着羞怯,看得人心都化了,一堂课, 几乎没有人仔细听,注意力全放在新同学身上。也正是因为观察的太仔细, 大家才发现她的家境似乎不是很好,因为她的校服都洗的有点发白,文具书包也都相当普通, 甚至没有手机。
    下了课迫不及待问新同学要联系方式的男生们失望极了。
    等到了中午,新同学甚至没有在学校吃饭, 而是要回家, 看样子应该是走读生。好奇她的人很多, 但不管大家问什么,她说话的声音都很轻柔甜美,让人对她生不出恶意,就算她看起来很穷酸。
    玲珑装乖装的非常自然,然而一背对着同学,脸上的笑容就瞬间消失不见。出了校门看见来接她的人,才一路小跑到他身边:“怎么这么早呀。”
    仰起小脸说话,又甜又可爱。
    来接她的人年纪也不大,十七八岁,但明显不是学生了,身材高大强壮,穿着黑色背心,鼓起的胸肌将背心撑起,露在外头的胳膊上还有恐怖且夸张的纹身,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凶神恶煞的。
    “哪里早,不是正好放学?”
    玲珑低头看向那一地烟头,皱眉:“怎么又抽这么多烟。”
    男人没有说话,伸手揽住她的肩膀,“走吧,回家。”
    他是骑摩托车来的,玲珑坐在他身后紧紧搂住他的腰,头盔被不是很温柔地扣上,她把小脸贴在男人的背上。其实按照年纪来讲他只能算是男孩,可无论是身材气质还是阅历,都是很成熟的男人了,没有学校里那些男生稚嫩的模样。
    男人口中的“家”,其实是他们租的房子,是供电局的三层老宿舍,年久失修,但胜在房租便宜,三室一厅一个月只要八百块,而且附近就是菜市场,离玲珑的学校也近,很方便。
    虽然宿舍楼外表老旧,但房子里的装修还可以,干干净净,男人很爱干净也很勤快,他基本不让玲珑做家务。对这个半路捡到的妹妹,他倾注了所有的爱与关怀。
    遇到玲珑的时候,她就是这么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被人堵在小巷子里,刚好下工回家的闻奕救了她,他虽然年纪不大,但有的是打架斗狠的戾气,一人把五个混混揍的抱头鼠窜。
    然后——就被赖上了。
    她说自己无家可归了,抱着个小书包,可怜巴巴的,里头有证件跟书,还有一点点少得可怜的钱,哭唧唧的样子实在惹人怜爱,闻奕想起自己妹妹,就把她带回了家,当亲妹妹照顾。
    他亏欠的,想方设法地在玲珑身上弥补。
    闻奕绝对不是想当什么好人,只是玲珑和妹妹太像,太柔弱,太需要人照顾。
    玲珑把书包放到床上,闻奕已经在炒菜了,她来之后,最大的这个房间就属于了她,闻奕还给她买了书桌跟新床。
    “哇,今天中午吃的这么好吗!”玲珑惊喜地睁大眼,桌子上摆着四菜一汤,虽然对于普通人家来说不算什么,但有鱼有肉,闻奕平时上班忙,很少有时间花心思做这么多的菜,大部分他们都是简单弄一点吃。
    “今天不是去新学校了吗。”闻奕难得面色柔和,他还给自己开了一瓶啤酒,“感觉怎么样?”
    “还可以吧。”玲珑说,“新同学有点太热情,尤其是男同学。”
    闻奕的眼神立刻就冷了,“注意安全,保护好自己,有什么事立刻跟我说。对了,我给你买了个新手机。”
    他做的是力气活,在工地上,虽然累,但工资高,只是一直想攒钱买房才省吃俭用,有了玲珑之后闻奕已经很大方了,没有玲珑前他连肉都很少吃,就是馒头咸菜辣椒酱,偶尔买牛肉回来自己卤,夹着馒头吃两个。
    玲珑很给力地惊喜:“给我买的吗!”
    “嗯。”看到她高兴,闻奕眼神也柔和起来,他起身拿了个精致的小盒子,是价格昂贵的牌子,玲珑接过来,想到闻奕用了好几年还在用的只剩下打电话发短信功能的旧手机,“这个好贵的,可以买好几个新的国产手机了。”
    “没关系。”他摸了摸她的头,灌了口啤酒,“吃饭。”
    等到下午玲珑要去上学,闻奕准备跟以前一样送她时却被拒绝,她站在他面前,娇小的只到他肩膀,却仰着脸蛋跟他讲理:“你喝酒了,不能骑车。”
    “没关系。”
    “不行。”玲珑叉腰坚持,“你快去睡会,等酒醒了再说。”
    闻奕想跟她说一瓶啤酒屁事没有,他酒量大得很,可她不听他说,自己跑了,他只来得及喊一声路上小心,就再也见不着那身影了。
    他真的不放心,必须要亲自接她上下学才行。
    太漂亮的女孩子,没有人保护是很危险的。
    玲珑不是很喜欢循规蹈矩的生活,比如说上学,到了什么点就要做什么,时间完全不能自己支配,对她来说其实是很难受的事。但是为了维持乖乖女形象,她必须老老实实在教室里坐着,能转学到这家高中闻奕可为她花了不少钱,不过他可不知道她为什么会来。
    新同学很漂亮很乖巧,最重要的是成绩还好。他们这所高中是国立重点高中,能进来的都是学霸,每天都争分夺秒的做卷子学习,尤其是高二,刚刚分科,很快就要进入高三,大家都绷紧了做卷子刷题,惟独玲珑,她除了做老师交代的作业以外,什么辅导书都不看,什么题都不做。
    但这周的摸底考试,人家门门满分,毫不客气地霸占了年级第一的宝座,而且从那之后再也没下来。
    新同学长得好看成绩又好,好像没有缺点,唯一让同学们欣慰的就是她的家境很普通,跟遍地父母高管干部的同班同学比起来,玲珑绝对算是贫困大户。
    学校里不乏家境贫寒的学生,但像玲珑这样毫无自卑不以为意的,那绝对是唯一一个。
    不过人嘛,再怎么美丽出色也不可能让所有人都喜欢你,就算是钱还有人把它当粪土呢,不喜欢玲珑的人当然也不少。有人在校门口看到一个混社会的满身纹身的男人来接她,两人神态亲昵,玲珑还上了人家的摩托车,不知道两人是什么关系。
    慢慢地就有人在学校贴吧里传最新来的校花跟校外社会人士谈恋爱,还附上了照片,照片上的校花真的笑靥如花,还亲昵地抱住了那位一看就不像好人的社会人士的胳膊。
    闻奕不知道这回事,玲珑也没跟他说,他来接她的时候照常为她扣上安全帽,如果时间来得及就回家做饭,有时候他加班,那就直接出去吃。玲珑留在他身边后,他就没有那么抠门,一毛钱都要掰成两半花了。
    “有人看你。”
    闻奕视线锐利地扫过周围的学生,宛如一头狼。
    “看我的人多着呢。”玲珑满不在乎地说,然后嫣然一笑,“可他们再看,也没有我好看。”
    这倒是。闻奕之所以不放心玲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她长得实在是太招人,这世上多的是糟心烂肺的人,所以他把她保护的密不透风,上下学绝对不让玲珑自己走,再忙也会亲自来接她。
    如果是普通的少女,面对流言蜚语说不定早就哭出来甚至造成了巨大的心理阴影,可玲珑她不是普通少女,全世界的人都孤立她她也不在意,反正得罪她的都会倒霉,她这人最记仇,就不喜欢别人不畏惧不尊敬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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