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七十年代女扮男装

黑市

    面对他的调侃,童颜吸了吸鼻子努力把眼泪憋了回去。
    她看起来像那么爱贪吃的人吗?
    侧过头肃着一张脸看他,见他眼底尽是浓浓的促狭,童颜紧咬着牙,口不对心地说:“我不爱吃甜食。”
    “哦……”
    哦什么哦?!讨人厌的家伙!!
    ……
    韩玉婷的父亲是革委会主任,如果不是为了追沈绍卿,她也不会来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当知青。
    俗话说有其父必有其女,在这么多人面前她毫不惧场,讲起来话来更是慷慨激昂。
    她有心在沈绍卿面前努力表现自己,可那男人的注意力根本不在自己身上,而是和旁边那个小瘦子聊得火热,这让韩玉婷越想越憋气。
    不敢惹沈绍卿,她只能把心底的火气迁怒于童颜,待讲话完毕,韩玉婷笑呵呵地看向对面,“我的话讲完了,不知道童知青作为前辈能不能给大家讲两句?”
    有她这个珠玉在前,其他人再说什么都不可能比得上,她就不信沈绍卿还能发现不了她的好!
    所有人的目光都不约而同地看向童颜这边。
    被突然点名,童颜愣了一下,随即又恢复了以往的面无表情。
    平时低调没有错,但受到挑衅她不想表现得过于懦弱,那样以后只会挨欺负。
    而且以前什么场面没见识过,只不过讲两句话而已还难不倒童颜。
    但,这女人太自以为是了,她不想随着韩玉婷的性子来。
    “我来到杏花村还不到半年,比起在座的各位,他们比我更有发言权,如果韩知青想向大家学习,在以后的日常生活中你可以多虚心请教,我相信只要有心,你一定会受益匪浅的。”
    廖廖几句话,韩玉婷被怼得哑口无言,她瞪向童颜气闷不已。
    因为平时不接触,女知青们对童颜的印象还停留在:性格特别内向,是个浑身病气的小菜鸡,刚刚那两句话说得落落大方、不卑不亢,倒是让他们对她刮目相看。
    以前在家里一直作威作福的韩玉婷哪会这样善罢甘休,她刚想讽刺几句,就听沈绍卿开口说道:“大家吃饭吧,菜凉了。”
    其实他们这些人盯着这盆土豆炖豆角都盯老半天了,谁知道韩玉婷会说个没完没了,把菜都说凉了,如今沈绍卿发话,都迫不及待地开始伸筷子。
    平时大家吃饭都很斯文,童颜低着头,慢悠悠地夹了两根豆角放进碗里吃完,等再去夹第三根的时候才发现那一大盆豆角已经没了……
    再看那些蘸酱菜也都吃光了!
    他们嘴上是安马达了吗?这吃饭速度也太快了吧!!
    再低头看看才吃两口的过水面条,没有配菜这面条该怎么吃?
    她看了一眼暂时还无人问津的黄桃罐头,真想夹一块将就着面条吃,可是自己刚刚说过不爱吃甜食,再去夹它岂不是自打脸?
    童颜皱着一张小脸纠结不已,这时有人从旁边推过来一只碗递到她面前。
    “吃这个吧。”低沉性感的声音在耳边响起。童颜转过头对上沈绍卿那双略带笑意的眼睛。
    “谢谢,你自己吃吧。”她把那碗土豆炖豆角推了回去。
    今天刚收一瓶罐头,现在再抢人家吃食就太不厚道了。
    “我吃饱了,这菜我只夹了一块土豆。”沈绍卿有轻微洁癖,平时吃大锅饭都是单独吃,大家对这一点早已习惯,每次都会单盛一些给他。
    今天的菜也不知道是谁做的,实在是难以下咽,所以他只吃了一些蘸酱菜,豆角什么的都没吃。
    平时大家一起吃饭,沈绍卿都很能装,所以童颜并不知道他有挑食的毛病,以为他是为了给自己留菜特意这么说的。
    心中一暖,有些感动。
    “谢谢你,点长。”
    一双水汪汪的美眸就这么饱含感激地望向自己,沈绍卿不自在地轻咳一声,心跳也跟着漏跳了半拍,“不客气。”
    像他们这些知青平时和村里人一样,白天下地劳作,晚上不到七点就关灯睡觉,生活非常乏味。
    好不容易能趁着迎新会闹一闹,大家谁也不想那么早就休息。
    干了一天活,童颜已经困得频频点头,刚开始她还有些抹不开面子提前离开,架不住这些人聊个没完。
    天气这么冷,真不知道他们有什么可聊的?
    想到自己是个体格虚弱的人设,她用手指轻轻怼了怼沈绍卿的手臂。
    “沈点长,我有点儿头疼,能回去休息吗?”童颜揉了揉太阳穴,紧抿的双唇向下微弯。
    “嗯,我跟你一起走。”说着,沈绍卿比她先站起身对大家说道:“我和童知青先回去了,你们聊。”
    “欸?我也跟你们走!”郑洲还没忘记自己要搬家的事,他急着跟回去,趁两人没睡觉前把自己的东西搬过去。
    同沈绍卿和平共处好好的,突然冒出个白痴横插一杠,童颜在心里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如果他们屋里非要住进来一个人,她真希望那个人是赵和平!温柔和气,一定很好相处。
    三个人回到屋子,郑洲扫了一眼炕上然后笑嘻嘻地问:“我应该睡在哪啊?”
    “我住在炕尾,点长住炕头,你睡中间。”想到当初自己刚搬进来时的窘态,童颜突然有一种翻身农奴把歌唱的既视感。
    “那行,我去搬行李,你们给我留门啊。”对于睡哪儿郑洲毫无意见,他这个人本来就糙,睡哪儿都一样。
    等他出了屋子,一直没说话的沈绍卿从炕箱上拿下自己的被褥直接铺到了炕中间。
    “……你怎么占了郑洲的地方?”童颜没看懂他想干嘛,这家伙不会是想换到中间睡吧?
    他不是换地方睡不着觉吗?
    沈绍卿抬头看了她一眼,眼神有些意味不明,之后他钻进被窝双眼紧阖,手臂挡在眼前看不清神色。
    在童颜以为他睡着的时候,他才开口说道:“炕头太热。”
    北方的火炕到冬天特别暖,尤其是刚睡觉时,那热度都能把嗓子眼儿烤冒烟喽。
    童颜不疑有他,想到郑洲那货在炕头被烤得来回翻滚的傻样,心情瞬间就好了。
    不过,男主这心也忒坏了吧?哈哈哈~
    怀着这样的好心情,没等到郑洲回来,童颜就已经不知不觉地进入了梦乡。
    听到耳边传来浅浅的呼吸声,沈绍卿把手臂放下来侧过身,凝视着沉睡中的侧颜,闻着她身上散发出的淡淡奶香味儿,莫名有些烦躁。
    为什么不愿意让郑洲挨着她睡呢?
    那个答案,他也想不明白。
    ……
    十月末,县城里大街小巷的行人已经变得特别少,再配上寒冷的北风“呼呼”地吹着,显得更加萧瑟不已。
    把上次写的信投进街道旁边的邮筒里,童颜拢了拢身上单薄的衣服往黑市走去。
    秋收之后就是农闲,村里的知青们终于又有机会来县里采买了。
    童颜没钱,但还是跟着大家来了县里。
    人家年代文里的穿书者在穿越过来后都会偷偷做点小生意什么的,虽然她的特长是演戏和唱歌,可作为一个五讲四美的社会好青年,她觉得自己应该也有靠双手勤劳致富的能力。
    尤其,她还欠沈绍卿一条毛巾外加一瓶罐头,如果不想想财路,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还上。
    杏山县的黑市在一处七拐八拐的胡同里,这个年代还不允许做买卖,不管生意大小,凡是金钱交易都算是投机倒把。
    平时红袖标动不动就会来个突击检查,所以这里的人不管看见谁都是一脸警惕。
    时间长了更是练就一双火眼金睛,只要一搭眼就能看出你是来找茬的,还是真买东西的。
    她能知道这个地方的具体位置多亏了郑洲那个大嘴巴,像他们知青点的那些人虽然进城的次数不多,可每次如果没粮票了都会来这里买黑粮。
    刚踏进胡同,便有无数道目光“刷刷刷”地看了过来,那犀利的眼神儿让童颜误以为自己进了哪个土匪窝。
    她不自觉地喉咙一动瞬间挺直腰杆,然后屏住呼吸,装作若无其事地走了进去。
    黑市虽小五脏俱全,大到粮油米面小到针线布头,只有你买不起的,没有什么东西是人家小贩不敢卖的。
    绕着黑市转了一圈。
    童颜把里面的东西记了个大概,如果想挣快钱就只能卖些独一份的东西,而且从杏花村来县里一趟可不是那么轻松容易的事。
    既要独特,又必须是大家都需要的,还要在当天全都卖出去的东西,她暂时还没有想出来……
    由于她一直在胡同里晃悠却不买东西,那副“贼眉鼠眼”的样子像极了平时给红袖标当眼线的缺德货,好几个年轻力壮的汉子已经开始看她不顺眼了。
    几个人使了个眼色,正当他们想围过来吓唬她的时候,童颜突然转身出了胡同。
    尾随着那道熟悉的身影来到一处不起眼的青砖瓦房,她才停下脚步。
    房子的位置很偏僻,看起来残破不堪,童颜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刚刚如果没看错的话,进去的那个人应该是沈绍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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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本开文:《七零反派的心头肉》
    简介:
    百花仙子凝瑶因为得罪天帝被贬落凡间,可是下凡的途中却出现偏差,神魂被卷进一本书中。
    故事发生在华国七十年代,原身是这本书里知青男主的未婚妻女配。
    据书中介绍,女配叶凝瑶是一个白富美,父亲是国营大厂的厂长,母亲是妇联主任,大哥是部队营长。本该一辈子顺风顺水的人生,就在男主下乡没多久后改变了。
    男主竟然背着她喜欢上了当地的村花女主。
    此时,穿过来的凝瑶正代替原身坐在去往大洼村的牛车上,成了一名千里追夫的下乡女知青。
    将要面对她的剧情是:被冷酷男主狠狠抛弃,被全村人排挤,被懒汉占尽便宜,最后郁结而终一场大病撒手人寰……
    回顾完剧情,凝瑶探过身子用手指轻轻点了点赶牛人的肩膀,问:“我嫁给你当媳妇怎么样?”
    黑芝麻汤圆小仙女x人狠话不多二流子
    ps:1女主白切黑,男主没啥三观只会无脑宠女主。
    2这是以家长里短为主,俩祸害边虐渣边恋爱的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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