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纪年十月二十号。
那日早上,张隽琛心还是漂浮不定的。他在楼梯上驻足,听见了楼下奶奶与母亲的对话,不由得攥紧了手。
“老太太,那尊佛母像真的不带了吗?”
“不带了,不带了。”
“…可那是您的嫁妆呀。而且,而且佛母像……”
“唉,人这一生活不带来死不带去,这尊佛母像其实本就不属于我。带去东洋,路途遥远,何必让我担惊受怕?”
张老夫人笑着摇头,拍了怕儿媳妇的手背。
张夫人抿了抿唇,轻声道:“老夫人慈爱。”
“当年隽琛出去留学,几乎我每一日都要在佛母像前跪上一个时辰,祈求她保佑我家孙子平平安安健健康康。”张老夫人看着手里的茶杯,眼神放空。
张夫人眼底含泪:“您视隽琛如眼珠子,我们都知道。”
张老夫人摆摆手:“我那时求得就是一个心安。人老了,我渐渐也感觉气力不如以往,说不定那日就再也睁不开眼了。只要你们还有隽琛活得好好的,身外之财便不算什么。”
老夫人话说得沉稳,让张隽琛重重一震。
他这几日,好似才真正地长大了些。
开始想未来。想如果不是作为张氏当铺的少爷,不是作为一个留学归国的绅士的未来。翻来覆去,脑海里的雾慢慢散开。
可到现下。
他的心又开始浮动。
人之于世上,多少都有羁绊。都有情感。
那些或是软肋或是盔甲,但终究无法割舍。
他走下楼,叫了声:“奶奶,母亲。”
两人看向他,一同笑了出来。
“起来了,快去吃早饭,做了粥给你吃。”
“昨晚是不是又跟恪朝他们喝酒去了?少喝点呀。”
……
张隽琛坐下,手里捧着碗热粥。
他突然抬头问:“有馒头吗?”
端来各种小菜的芬衣一愣,看了眼张夫人的脸色,点点头:“还有几个。”
张隽琛点头:“端来吧。”
不过一会儿,馒头上桌。
各个洁白软绵,散发着热腾腾的气儿。
张隽琛拿过一个,咬了一口,只觉着很烫口。
很烫,很烫。
张夫人在他耳边问最近有没有约白云珠出去玩,好不好玩……
张隽琛闷头喝粥,时不时嗯一声。
这时,不知哪里传来一声巨大的轰鸣,震得家里的丫鬟仆人们都惊叫了起来。张老太太上楼的步子一顿,旁边扶着的老嬷嬷连忙给她拍背顺气。
张夫人吓得拉住张隽琛的手臂。
张隽琛皱起眉头,心里慌张不安。
震动声很大,似乎是从东南方传来的。但只持续了约莫十分钟,便停了。惟有余震声传来,层层叠叠传递开来。
张隽琛手指发抖:“我要,我要出去看看。”
说罢,他就扯了外套跑出去了。
后面的张夫人还来不及惊呼,只捕捉到他离去的背影。
街上的人空了一大半,剩下的还在往北边或西边跑。
张隽琛喘着粗气,站在原地,四处盼顾。
他伸手一抓,抓住一个匆忙跑着的男人:“等等,你,你知道发生了什么了吗?大家为何……”
男人拼命甩开他的手:“南通港口被炸了,好几个客船着火了,那边还有人开枪!”
说罢,他就跑走了。
南通港口!
张隽琛心里重重一坠。
他几乎连想都没有想,就往东南方跑去,中途还抢了一个人的自行车,上车跑开之时,地上洒了约莫几十块大洋。
他是逆行的,与风与他人不同。
外套飞扬,他的心里被吹进了硝烟的味道。
到了南港港口前面,人便越发拥挤,越发惊慌。
这时候,又开始传来轰炸声。
张隽琛往人群里跑,一边跑一边大声喊着:“愿时惜!愿时惜!”
他拨开身边汹涌人群,如同没日没夜拨开心里汹涌的思潮一般,想要找到那抹清明。
但人真的太多了,太多了。
他几乎已经跑到了入港口。
爆炸声那么大,他的声音那么小。小得连一丝波涛都没有涌起,也没有一点反应。风比之前凶猛,带着无情的狠辣,掀起他的外套,卷起衣摆,冲他怒吼。
好似伴着这港口数百人的惊慌失措,它成为了主宰世界的王。卷着爆破后翻滚的硝烟与血气,与那些如同被狼群追赶的笨羊玩弄恐惧。
张隽琛心里是怕的。也是慌的。
但他太急了。
他来不及与这风,与这人潮搏斗。
而似乎冥冥之中,掌管时光的神女给了他一点灵光。
胶卷旧片映着那橙红火光,纷飞碎石,他转过身,在两侧向后面奔跑的人群中间,看见了她。
她蹲在地上,抱着一个昏迷着的女人。脸上有些脏污,但那双眼眸是清亮的,举动是有力的。用她瘦弱的肩膀,为怀里的人阻挡了一切喧嚣。
张隽琛站在那里,喘着气。
或许那抹猛烈的带着太多情绪的气息,如同浪子看见心爱的姑娘一般奔涌至她跟前,让她抬起头,只一瞬,就看见了眼前这个男人。
满头是汗,眼眸灿亮如星。
两人都是怔愣地看着。
过了会儿,女人启唇:“…张隽琛…”
张隽琛走到她们前面,道:“愿时惜。”
只这两句话,两人都红了眼眶。
张隽琛将小曼背到后面,脱下西装外套,将它拧成一股绳,把自己的皮带和愿时惜的手绑在一起。
顺着人潮往外跑,比逆着往里面奔要快得多。
很快,他们就跑到了一家小医馆外。但医馆外头的人太多,张隽琛和愿时惜只好再往北跑了一段。
等到没有那么慌乱的地方,叫了两辆黄包车,将小曼送到了一家医馆。
医馆外面,两人对望。
似耳边还有硝烟与尖叫。
“…你怎么来了?”愿时惜问道。
她的头发散乱开了,铺在身上。脸上有些脏污,抬头望着他,眼底仍是清泉般干净敞亮。
张隽琛看着她,声音低沉:“…麦芽糖…”
愿时惜一怔:“什么?”
张隽琛微笑,笑容温柔:“有个小萝卜丁,擅长打听情报。我给他买了一根麦芽糖,他告诉我,你这二十号要送小曼去南通港口。”
愿时惜还是有些茫然:“为什么?”
张隽琛歪头,笑得露出白牙,比刚才更多了几分潇洒明朗。
“因为我常来看你。”
“因为我喜欢听你念诗,从第一句到最后一句。从唐到宋,从早晨到夕阳。”
愿时惜咬住了唇。
张隽琛看着她,声音却开始有点抖:“我终究不能含蓄。不能轻易放弃。我很固执,很痴迷,很无赖。我每次上完你的课,我都会跟自己说这是最后一次,但总是有最后第二次,第三次……”
“时至如今,我多庆幸。我是个爱听你念诗的情报贩子。”
张隽琛笑了,眼睛红红的。
愿时惜肤色白皙,因着激动情绪染红的鼻头透露出她已被击败了心房,她微微侧过头,手捂住鼻头:“你怎么能这样…你本…我不是那么好的人。”
张隽琛道:“我其实不是古文学专业毕业的,我更不爱看劳什子文学作品。不过《流光逝水》里有一句话,我很喜欢。”
他低着头,想要看进她的眼底。
“最伤人的爱恋是一见倾心。当爱神为你射出这一箭时,就没想着让你活着离开。请你,认命地死在爱里。”
“我认命了。”
张隽琛道。
愿时惜回头看他。
青年英俊面孔满是欣喜与开心,但你能看出他眼底的无奈和隐痛。
一见倾心。
他对她一见倾心。可她不是。所以,他必死无疑。
只是这时,上神给予了宽容。
她轻声问:“我收下了。”
张隽琛一愣:“什么?”
愿时惜看着他,唇角浮现出浅淡轻柔:“那条烟青色的头巾。”
张隽琛浑身一震。
两人就这么对望着。
突然,张隽琛从他的口袋里掏出了一件东西。就是那条烟青色的头巾。
愿时惜看着那条皱巴巴的头巾。
眼底的惊讶变成惊喜变成无奈变成温柔。
“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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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是金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