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风暴领主

第三十二章 脱靶

    矮人、精灵、地精、山岭巨人、奇美拉、美杜莎、鲛人、羽人、牛头怪,统称九黎蛮部。
    在混沌初开的时候,他们曾聚集起来,与混沌率领的人族部落作战,惨遭重创,分崩离析到世界最边缘的地带,却也因祸得福,精研出了世人难以企及的特别能力。
    其中,矮人藏身于深山岩洞中,钻研出了高深的挖洞和冶金技能。精灵融身于丛林里,擅长驱使兽群,驾驭草木。地精一度沦为人类的奴隶,做着最下贱、粗俗的工作,却也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出了惊人的忍耐力,他们是最了解人类社会的种族,也是最痛恨人类的种族。
    山岭巨人是最合格的守山人,它们性情温顺,力大无穷,能够操纵石块。奇美拉、美杜莎和鲛人都生活于蔚蓝的大海里,奇美拉精通“弄水之术”,美杜莎善于石化魔法,而鲛人则精通音律,控人心智,三者略有不和,见面之后往往会相互厮杀。
    羽人栖息在空桑圣树上,它们背后长着翅膀,善于弓弩和飞行。牛头怪则躲到了火山多发的地带,它们以岩浆为食,恐怖且强大,偶尔会捕食山岭巨人换换口味。
    被逼至世界角落的九黎蛮部,进化出了超乎想象的能力,随着时间的推延,渐渐忘记了无尽岁月以前的那场圣战,直到破军爆发,蚩尤现身,九黎蛮部再度被聚集在一起。这一次,他们的力量空前强大,一度攻至人族都城下,只可惜,被击退,后又因不擅长平原作战,惨败于逐鹿之野,自此分崩离析,永远躲进了历史的夹缝中。
    ——小妖方狄
    当矮人族的城邦出现在眼前,萧皓辰的心里升起了极大的震撼。这里并不像人类的世界那般,被钢铁和柴油所充斥。矮人族利用的,只是最最简单的齿轴与嵌合原理,创造出的结果却实在令人惊叹。
    比如,可以从地下一千米处取水的超级舀水机;比如,交织在洞窟中的有轨列车;比如,用齿轮开启的石门,以及以最简单升降原理,运输的钢、铜材料。矮人整族生活在一个巨大的洞穴中,房屋都是由石块堆砌成的,横横竖竖的,布置的很有规律。
    视线里,唯一缺少的就是水和食物,实际上,这也是爱德华三百五十七世外出的原因,林冢的商队已经有两个月没有出现了,再拖下去,他们的事物便会耗尽。
    萧皓辰向矮人族长解释了林冢的消失,并告诫他们马上外出换取食物,不要再做拖延。
    出奇的,水君城并没有嚷嚷着要随他们的商队一起离开金字塔,他张大了嘴巴环顾着四周,像是要把这里的每一个细节都记在心里。
    矮人族长领着萧皓辰进入了城镇深处的库房,在里面,他非常自豪的,向对方展示了族人的研究成果。
    ——高三丈,长五丈的巨大弩车。效法冷兵器时代的杰作,却又在之上加以创新,一般的弩车能射一万三千步,矮人制作出来的弩车能射五万步,可以说,是在你视线意外进行的攻击,而且弩矢沉重,威力极大,可以穿城。较之广泛应用于战场上的各种炮弹,虽然不具有燃烧、爆破的效力,但是攻击距离更远,造价也低,且不需要黑油的供给。
    深山老林中是找不到石油的,所以,矮人族设计出来的东西,往往都是以齿轮,加以少量的人力驱动。
    ——占地三亩的风暴发生机。其实就是一台与地面贴合,对着天际旋转的大风扇。矮人族挖通了一整块山壁做风筒,以增加风扇的功率。因为启动的时候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爱德华三百五十七世,并没有将风暴发生机开启。不过据他所说,这台机器一旦开启,能够产生直径超过一百米的超巨大龙卷风。
    矮人们之所以会研制这样的东西,实际上是因为洞内少水,希望通过造风,驱云,从而产生降水。
    ——风隼!一种纯木制作,类似于鸟类的怪物,和飞机一样,可以在空中飞翔。风隼必须从高处起飞,其上还只能乘坐一个人,看起来比飞机落后很多,实际上,也有着其独特的优势在。
    首先,风隼的飞行完全不需要柴油,换句话说,它的飞行没有时间的限制,不需要定期返航补给。
    其次,整个风隼,除了负责动力、转向的齿轮之外,其他部分都是纯实木的,制作成本比飞机小的多。
    最后,风隼上面,安装的都是矮人族最擅长制造的弩机,打击距离比飞机要远。
    听爱德华三百五十七世说,弩车在人类的手里只能射一万三千步,在矮人族的手里可射三万步,后又经林冢一番改造,射程提高到现在的五万步,这已经是极限。而风隼的设计图纸则完全来自于林冢,那个人在观看了矮人族齿轮方面的技术后,展开大胆的想象,通过很多次坚定不移的尝试,终于制造出了这种造假低廉,不需要石油供给,又能够在空中飞行的大鸟。
    之后,萧皓辰又在爱德华三百五十七世的盛情邀请下,参加了矮人族特有的庆典,这个庆典很像是人类族群里的篝火晚会。如沉香所说,金字塔内确实也有夜晚,而且是没有一点光亮的,所以,矮人族会在晚上聚集在一起,用火焰照明,喝烈酒,唱情歌,跳山舞。惬意极了。
    在喝了一口爱德华递过来的烈酒之后,萧皓辰大骂了一声“混蛋”,原来,万华酒社最出名的“清果酒”,都是剽窃了矮人族的创意得来的。
    奸商啊,实在是奸商!
    表面上,是林冢提高了三倍的价格从矮人族手里收购武器,实际上,则利用从矮人族那里学到的酿酒技术,建立万华酒社,大赚一笔。
    真是奸商!
    萧皓辰并没有将实情说出来,因为,他觉得爱德华三百五十七世在听到这则消息后,是不会开心的。
    众人大口喝酒,大口吃水果,吃面包,矮人族不会放牧,更不喜欢蓄养鸡、鸭、猪等牲畜。所以生活中比较缺少肉品,在这里想要大口吃肉,是绝对做不到的,吃水果还可以。
    洞中歌声浓,洞中舞姿爽!
    矮人除了个头比较矮之外,其他方面都和人类相同,审美上,一直觉得高大的人类是帅哥、美女,在见到萧皓辰和沈熙姚后,更是惊叫、赞叹,纷纷投来了憧憬的目光,不断有人邀请两人跳舞,萧皓辰脸皮厚,有时候还会回绝,至于熙姚,则从来不懂拒绝,只要有人真心邀请,便会与之共舞——恰恰舞!
    大概是在这样与世隔绝的环境下,生活得时间长了,矮人族既热情又和善,在认定了你是朋友后,便不会再有一点戒心,有什么说什么,真是开心极了。
    第二天,练弓房,
    萧皓辰手握弓弩,向爱德华讨教箭术。从被虫族屠村,到进入学院,再到参军入伍,直至接过元帅之职,他的步子迈的太快,以至于留下了许多的死角。比如,射箭!
    在这个崇尚武力的国度,不会射箭就像不会喝酒一样,听起来有些滑稽。可惜,萧皓辰就是不会。他的力气足够,双臂够稳,也练过几天箭,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瞄不准靶心,更别说爱德华那般连珠射的本事了。
    萧皓辰想既然来到了这里,干脆向爱德华请教一下箭术,以寻求突破。
    做为一名老师,爱德华是很严格的,连续几次脱靶之后,他狠狠地骂了萧皓辰一顿,破口大骂的时候,一副咄咄逼人的样子,估计如果不是打不过对方的话,大概会冲上去体罚吧。
    萧皓辰对此颇为无奈,耐着性子向他请教。
    “瞄准最重要的,是三点一线!也就是手臂,手掌,箭尖要是一个水平。弓弦松开的时候,不能抖,像这样!”
    “咻!”羽箭飞出,直中靶心。
    萧皓辰啧啧称奇道:“你用了多长的时间,学习射箭!”
    爱德华抬起头,看着比他高了一个身位还多的萧皓辰,毫无自卑感:“只用了十五个小时,我就能够命中靶心了,我们矮人都是天生的射手!”
    萧皓辰不信道:“真的假的啊,看你五大三粗的,不像是弓箭手啊!”
    爱德华绷紧手臂,让肌肉凸显出来:“我这身肌肉是因为平时经常打铁,我轻盈的步伐,是每每外出打猎练就的!”
    萧皓辰望着他的战靴,挑了挑眉道:“对了,有件事情,我一直很好奇,你这双鞋子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
    爱德华抬抬脚,道:“你是不是觉得上面的翅膀很好看,你是不是觉得它威武霸气上档次!哈哈哈,其实它什么特别的用处都没有,只是双普普通通的添加了装饰的靴子而已!”
    萧皓辰的脸孔僵硬地抽动了两下,暗道:自己最近怎么总遇见二货啊!
    爱德华重新板起了脸孔,道:“好了、好了,别想用夸赞分散我的注意力,继续练箭!”
    “超级无敌自大狂!”萧皓辰撇撇嘴,充满不屑,不过还是乖乖的练箭了,“手掌、手臂、眉心,三点一线!”
    “咻!”
    “又出靶了,你这个笨蛋!”爱德华咆哮。
    不得不说,萧皓辰确实没有箭道方面的天赋,苦练了整整一上午,还是难逃脱靶的噩运。
    以至于爱德华气的咆哮声,将练功房里其他的人都吵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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