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致橡树

第9节

    项澍插着兜,回头看他,“嗤”了一声,哼道:“还行吧。”
    他们俩踩着夕阳慢慢悠悠滴遛弯回去店里,一路上聊点有的没的。祝苗连续两次周考都有进步,已经成为了他们班里的进步典型了。其实主要是祝苗的起点太低,一旦稍微上心了就进步显著。
    他说:“哥,你之前不是说我学习好了你就教我咖啡吗?”
    项澍“嗯”了一声。祝苗扯着书包带,已经径自在那儿说开了:“你也不用特意教,你冲咖啡的时候我在旁边看就行,我还是很聪明的。一柠姐给了我几本书,但我没看懂,应该学会咖啡之后就能看懂吧,那些书你都看过吗?”
    祝苗简直就是永动机,不用人接他的话,他自己就能不停地一直说下去。
    “哥,你以后还会常去咖啡产区吗?下回什么时候去?我也好想去啊,我还没出过国呢。我得攒攒路费,应该挺有意思的……”
    项澍没答应他也没拒绝他,只是静静地听着。
    一路走回到flore的门口,已经能见到一柠在里面认认真真地做挂耳咖啡了。祝苗上一秒还在絮絮叨叨地说着关于天气的话题,下一秒话题一转,突然说道:“挺好看的。”
    项澍没反应过来:“什么?”
    “头发。”
    祝苗小声嘟哝一句,快速地推门进店。项澍在门外,弯腰对着玻璃门拨弄了一下头发,隔着玻璃门看向里头的祝苗。祝苗一进门就利索地开始干活,不知道是晒的还是热的,脸和耳朵都还红红的。
    项澍叹了口气,突然觉得有点不妙。
    高中生的情窦初开简直太显眼,比夜幕中的北极星还要显眼。
    祝苗不觉得有什么不妙,他整个人都沉浸在一种不自知的快乐中。一切都是那么顺利,生活是那么完美。虽然奶奶还在医院里,但他每次去的时候,奶奶都在打毛线,精神尚可,他买过去的水果奶奶也总是能吃完。
    虽然每个月只有项澍给他发的一点点“零用钱”,但起码有吃有睡,成绩也在稳步上升,说不定之后还能学咖啡,成为一个像一柠和项澍那样的咖啡师。
    虽然仍旧是寄人篱下,但祝苗觉得这简直是他有记忆以来最舒心的时候了。
    美中不足的是,祝苗发现他最近能见到项澍的机会变得好少。
    咖啡厅里都是一柠在当班,项澍甚少出现,基本上自那天一起放学之后,项澍就没来店里了。祝苗以为他又去了哪个大洲看产区了,翻翻朋友圈好像又不是,问了一柠,一柠也说没有,等祝苗再问“那他为什么没来”,一柠也说不知道。
    甚至有一回,祝苗见项澍发了个照片,是一杯咖啡,咖啡杯上是一个店家logo,眼熟得很——是何峥的咖啡厅。
    何峥的咖啡厅就在对面不远处,祝苗经常路过,有时候被何峥见到了,还会请他吃一块蛋糕。
    都这么近了,为什么不来店里看看呢?
    看看我。
    祝苗有点羞窘地想着,但很快又为自己这个奇怪的想法感到疑惑和不安。
    这下是真的有点不妙了。
    第16章 第一次暗恋
    项澍还是没来店里。
    祝苗周五放学回店里的时候,还是只有一柠一个人在,但是吧台上放着项澍惯用的那个滤杯,里头的咖啡渣还没扔,甚至还冒着热气。
    手冲咖啡常用的滤杯是杯身呈六十度的v60滤杯,项澍用的是改良版的v60,滤杯上凹陷的棱更多,更宽,下水更快,适合他这种大水流的快冲风格。一柠就从来不用他用的滤杯,因为一柠是细水流稳定慢慢冲的风格,如果用项澍的滤杯容易萃取不足。
    祝苗进门的时候,一柠正在收拾吧台,把项澍冲完咖啡的东西清理干净。
    “他人呢?”祝苗说。
    一柠面无表情地说道:“刚走。”
    祝苗皱眉问道:“有急事?”
    毕竟在店里呆久了,祝苗也知道,咖啡师多多少少都有点强迫症,更别说是负责吧台的咖啡师了,一柠和项澍平时收拾吧台的时候,都恨不得把滤杯调整成同一个角度,杯子摆得整整齐齐,好似阅兵。
    一柠被他问住了,停下手上的动作,原地站着想了整整十秒,最后摇摇头,说道:“好像没有吧。”
    祝苗“哦”了一声,套上围裙去院子里浇花。
    他蹲在院子里,一点点地浇,院子里新种下的绣球已经冒出了几朵白色的小花,院子角的风铃被风拨响。最近好像在酝酿一场大雨,空气里闷闷的,皮肤发黏。祝苗浇着浇着花,突然想到。
    项澍总不会是看他快放学了才匆匆走的吧。
    这个念头一出来,祝苗自己都把自己给吓一跳。他自己不过是个兼职小工,何德何能让老板躲着自己走啊,更何况,这想来想去都想不通啊。
    仅凭直觉想出来的念头一点都不靠谱,祝苗不费丝毫力气就自己推翻了,但这个念头却让他心情糟糕透了,仿佛大雨前闷热的天气有了实体,沉甸甸地压在他的心头。他蹲在院子里,看着浓绿的叶片上的水珠发呆,手轻轻一碰,水珠就滑落下来,溅到他鞋子上。
    这是干什么呀。
    祝苗站起来,甩了甩蹲得有点麻的腿,撇撇嘴。
    他才进去,一柠就敲敲吧台,示意祝苗过去。
    “你看下店,”一柠说,“我给项澍送点东西出去,他豆子忘拿了。”
    一柠甩了甩手上拿的一小包咖啡豆,祝苗忙说:“要是有人来点咖啡了咋办呀。”
    她看了看手机,说道:“很近的,就走十分钟,项澍家在那儿,我就送到楼下。”
    “要不我去送吧,”祝苗说,“你把地方告诉我。”
    “带上伞。”一柠说。
    祝苗拿着那一小包咖啡豆出了门,小小的一包,可能只有不到三十克。听一柠说,项澍过段时间要去参加一个手冲咖啡的比赛,这是他准备拿去参赛的比赛豆,前几天刚烘好的。
    天阴沉沉,乌云在天边压得很低。
    祝苗手上拿了一把店里的黑色长柄伞,但他生怕待会儿突然下雨把豆子淋湿了,把整包豆子抱在怀里,按照一柠的指示,绕了两个弯,钻进隔壁的小巷里。这边是旧城区,到处都是矮矮的小楼,祝苗好奇地到处看,没想到项澍是住这头,他还以为项澍住在精致的公寓里面。
    祝苗站在巷子口左右看,很快就找到了项澍。
    项澍穿着t恤牛仔裤,低头看着手机,他靠坐在一辆停在路边的摩托车上,长腿支棱着。 那摩托车是纯黑色的,擦得蹭亮,项澍给自己染的浅金色好像稍微褪了一些,头顶长出一点点黑发来,但他混不在意,为了怕刘海扎眼捞起来束着,一手拿手机,一手夹着烟抽,特别惹眼,路过的人都要看他。
    祝苗远远看见他,突然觉得沉闷的空气也清新了起来,他甚至有些雀跃,仔细想想,他竟然有整整两个星期没有见过项澍了。祝苗正要走过去,项澍突然抬起头来,祝苗以为是他看到了自己,嘴角已经准备好往上翘了,眼睛也微微眯起来。
    但不是。
    祝苗已经迈开的脚步停了下来。
    有个年轻的男人,腰膝腿长,隔着距离看过去也能看见他眉眼精致,走起路来轻盈优雅像咖啡厅里的猫咪。他凑到项澍的跟前,没有理会这里是人来人往的大街,踮起脚去够项澍的嘴唇。
    项澍仍旧看着手机,好似安抚来打扰的猫咪一样,用夹着烟的手捏住他的后颈,烟头离白皙的脖颈很近,危险又刺激。俩人浅浅地接了个吻,漫不经心。
    祝苗愣住了,仿佛不小心地窥探到了旁人的秘事,他甚至微不可见地后退了一步。
    但太晚了,项澍一抬眼就见到了不远处的他。那个猫一样的年轻男人还靠在项澍的身上,祝苗硬着头皮走过去,脚步都拖着,十二万分的不情愿。
    他走过去,停在三步之外,小声说道:“老板,你……你的豆子,我帮你拿过来了……”
    项澍把手机反手揣进兜里,接过豆子,看了看,小声地“嗯”了一声。这包豆子是祝苗一路抱着拿过来的,包装袋上还带着他的体温,热烘烘的。那个男人只抬头扫了祝苗一眼就不再留意,他的全身心都挂在项澍身上,像攀援在大树上的凌霄花,毕竟祝苗只是个来送货的兼职小工,无足挂齿的小角色。
    项澍看了祝苗一眼,说道:“谢谢。”
    祝苗手足无措,觉得项澍的这一眼像x光,将他所有的窘迫尽收眼底,就像他第一次踏入flore没带够钱的那次一模一样。
    祝苗回头拔腿就跑,甚至不记得自己有没有体面礼貌地告别。
    他一路跑,酝酿了整整一天的雨终于下下来了。雨是来势汹汹的,“哗啦”声由远及近,像巨人的脚步,不由分说地踩过来。祝苗甚至忘记了撑伞,闷头就跑,一路冲回店里,猛地推开门,把门把上挂的铃铛撞得“叮当”想。
    一柠被他吓了一跳。
    被吓到的时候一柠也是不动声色的,只是顿了顿,皱眉头,招招手把祝苗叫过来,连续抽了三张纸巾,塞进祝苗手里,说道:“都淋湿了,擦擦脸上。”
    祝苗低头,含糊地道谢,纸巾揉成一团在脸上头上脖子上乱糟糟地擦。幸好店里没有客人,不然就太狼狈了。
    一柠隔着吧台,抬手拍拍他的脑袋。
    祝苗埋着头,头发上沾了一点纸巾碎屑。他嘟哝道:“我上楼去换件衣服……”
    外面暴雨倾盆,祝苗踩着又小又陡的木楼梯上二楼去。
    他突然意识到,不是他窥探到了项澍的秘事,他窥探到的是自己的秘事——他动心了,然后又失恋了。
    怎么会有人不喜欢项澍呢。
    晚上,祝苗躺在长沙发上,双手垫在脑后,看着天花板发呆的时候想到。
    他翻了个身,趴在沙发靠背上,手伸出去,从猫笼的间隙伸进去,趴在那里的黑猫凑过去嗅了嗅他的手指尖,用粗砺的舌头舔了舔。祝苗收回手,觉得一下子心里好受了不少。
    但什么是喜欢呢,祝苗又发起呆来。
    今天送豆子的时候,祝苗看到项澍和那个不认识的人接吻,他脑海里有一瞬间,把自己替换上去了。一想到那个瞬间,他就感觉心脏紧缩,想被谁的大手用力捏了一把似的,那是极致的快乐和难言的酸涩结合起来的感觉。
    祝苗叹了口气。
    人生十八年,他第一次暗恋人啊。
    第17章 一直是单身
    第二天是周末,祝苗顶着个黑眼圈起床,在开店前喂猫铲屎打扫卫生。他把店里凋谢的瓶花扔掉,去旁边的花店里买了含苞的百合,剪枝插瓶加水摆好。所有的一切都做好了,正好是开店的时候,门铃“丁零零”响,项澍推门进来。
    “早啊。”项澍说道。
    祝苗目光闪烁,小声说道:“早。”
    昨天的暴雨转瞬即停,天空的乌云像个没挤干水的海绵,还是湿漉漉的,指不定什么时候还要下雨。天气不好,即便是周末,人也不多。祝苗蹲在椅子边有一搭没一搭地逗猫,项澍坐在吧台后的高脚椅上看书。
    俩人除了那句“早”就没再说话了。
    祝苗觉得浑身难受,明明项澍压根没在看他,他还是浑身不自在,一举一动都小心翼翼,努力不发出一丁点动静。他间或匆匆抬眼扫过吧台,见项澍一直在自顾自认真看书,又觉得自己过于矫情。
    他越发六神无主起来,擦桌子的时候一晃神,桌上摆的陶瓷杯垫被他的手肘一碰,应声而落,瓷片碎了一地。
    祝苗吓了一跳,这是他来这儿打工以来,第一次打碎东西。
    他忙蹲下去,慌里慌张地捡,项澍走过来,皱着眉叫住他:“别用手……”
    项澍话音未落,祝苗“嘶”地倒吸一口气,食指尖被划了一道,血珠从里头沁出来。
    “都说了让你别用手。”
    项澍好像有点生气了,他向来都是笑眯眯无所谓的,这时候却眉头皱得紧紧,语气有些严厉。
    祝苗把渗血的手指尖含进嘴巴里,吮到了铁锈味。他越发觉得难过起来,觉得自己什么都做不好。他站在一边,看着项澍用布包着手把瓷片捡起来扔掉,手指尖被划破的地方有隐约的刺痛。
    “对不起……”祝苗小声说道,“多少钱,从我工资里扣吧……”
    “没多少钱,不用了。”项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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