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捕风

捕风_69

    他活了三十多年,见多识广,什么不懂?一拍大腿坐起来,他手忙脚乱的穿上衣裤,早上一顿大烟也不要了,推门就往楼下跑。不过一个小时的工夫,他用汽车从外面接来一名熟识的医生。大冷天的,医生裹着大衣哈欠连天,梦游似的下车往楼内走。林子森拎着个小医药箱跟在一旁,边走边说:“看不出是麻疹还是猩红热,反正烧得烫手,叫都叫不醒了!”
    医生打了一个气吞山河的大哈欠,终于彻底清醒过来。大步流星的进入楼上卧室,医生一眼就做了判断:“麻疹!”
    对于麻疹,医生也没有立竿见影的特效药可用,只能凭疹子慢慢发出来。林子森幼年时发过疹子,所以如今不怕,可以里里外外的随便走。熬了一点清热解毒的汤药,他喂叶雪山喝了两口,不敢多喂,怕降温太快,疹子发不出去,更危险。
    叶雪山一时清醒,一时糊涂。清醒的时候他扭过脸,追着林子森看。林子森察觉到了他的目光,就坐在床边不动了,低头笑问:“这么大的人了,还生疹子?”
    叶雪山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林子森给他掖了掖被角,然后含着笑意看他。病势来的很凶猛,叶雪山的面孔脖子已经全被疹子覆盖,一张花点子脸浮肿的厉害,林子森饶是看惯了他,猛的一瞧,依然感觉瘆得慌。
    叶雪山又张了嘴,连嘶嘶都发不出来了,就只剩了口型。林子森俯身把耳朵贴了上去,才知道他是想要一面镜子照一照。
    林子森当真拿来了一面小圆镜。把镜子往叶雪山面前一悬,正如他所预料的那样,叶雪山大吃一惊,显然是被自己的新面貌吓着了。
    林子森怜爱的问他:“丑不丑?”
    不等他回答,林子森弯腰在他的花点子肿脸上轻轻亲了一下,又问:“丑不丑?”
    叶雪山的温度几乎快要灼伤了林子森的嘴唇,他接连吻着叶雪山,像是在吻一块火炭,烫的他蜻蜓点水无处栖息:“丑不丑?”
    叶雪山神情呆滞的笑了,一笑,就更丑了。
    笑过之后,他入睡了。疹子在他的睡眠中蔓延开来,仿佛只是一转眼的工夫,他就彻底没了人样。医生来过几次,每次都会听听心肺,心肺倒还一直没有问题。
    林子森不敢脱衣服上床了,没日没夜的守在床边,得空打个瞌睡,床上一有动静,他就立刻惊醒。午夜时分,他实在熬不住了,靠着床头迷迷糊糊,一个脑袋垂到胸前直晃。正是要睡不睡之际,身边的叶雪山忽然动了。
    他猛然睁眼望过去,就见叶雪山也睁了眼睛,直勾勾的望着上方,神情是非常的认真,几乎到了若有所思的地步。
    委委屈屈的一抿嘴,叶雪山发出了轻而清晰的声音,像是静夜里的一声弦动:“我要死啰。”
    然后他闭了眼睛,又恢复了方才的昏睡状态。林子森直眉瞪眼的愣在一旁,怀疑叶雪山阳气太弱,也许是刚刚见鬼了!
    然而从这一刻起,叶雪山开始慢慢降温,一身的疹子也开始有了消退的趋势。随着红色疹子的减少,他渐渐露出了惨白的本来面目。林子森长久的站在床前看他,发现他已经瘦成了个轻飘飘的小纸人。光看面孔,瘦得还挺好看,因为鼻子下巴都是清秀模子,线条轮廓全禁得住推敲,嘴也是叶太太的嘴,嘴角柔软的翘一翘或者撇一撇,偶尔动作大了,就显出两个清晰的梨涡。他所有的男子英气全缭绕在眉眼之间,脸一白,眉眼越发显得黑如墨画,看起来有种少年式的英俊。
    有那么一瞬间,他心软了,认为两人就这么过下去也不错。他看出来了,少爷和太太不一样,少爷比太太好得多。少爷和他多亲啊,他怎么舍得把少爷伤到走投无路?
    一瞬间一过去,他又恢复了冷硬心肠。少爷年轻,二十多岁,有大把的光阴可以挥霍,自己现在还能够陪着少爷往前走,再过几年有了岁数,他紧赶慢赶都追不上了!
    林子森一边伺候着日渐康复的叶雪山,一边接收了青岛运来的印度烟土。下一步该怎么走,他一时有点举棋不定。不料正值此刻,金鹤亭像个鬼似的,偷偷溜回了天津。
    金鹤亭和他的大人物仇家依旧没有和解,可总在外面躲着也不是长久之计。大人物放出话来,说这回至少要割他一块肉,言外之意是要大大的勒索他一笔。
    金鹤亭不怕被勒索。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不能只许他勒索别人,不许别人勒索他。难得碰上个顶厉害的,他识时务,愿意花钱买命。问题是他没那么多钱。
    大人物气吞山河,开口就是百万以上。金鹤亭第一次听到数目的时候,几乎受宠若惊,没想到自己一条性命,居然如此值钱。惊过之后他恢复理智,正要重新审视一下自己的财产,结果李三爷过来,告诉他公司沉了一条船。
    金鹤亭听过之后,白脸更白了。
    烟土生意在近几个月内是指望不上了,不赔就是好样的。他想出去借钱,哈代先生越有越吝,可以忽略不计;叶雪山也有钱,然而新近把几百万财产全投在了公司里面,就算有相助之心,怕也是有心无力。金鹤亭想不出自己能从哪里借来七八十万,又不舍得出卖名下产业,所以就终日担惊受怕唉声叹气,缩在家中不敢出门。
    这日下午,天下飘起鹅毛大雪。金鹤亭把家中女人召集起来凑成一桌麻将,百无聊赖的消遣光阴。正是娱乐之时,林子森忽然来了。
    林子森穿着一身灰扑扑的皮袍子,头上身上都是雪花,站在金鹤亭面前一躬身,他和和气气的说道:“刚听说您回来了,我过来瞧瞧您。”
    金鹤亭知道他不是一般伙计,在叶雪山那里能当家,所以也不怠慢:“大雪天的,何苦特地跑一趟。子凌还好啊?”
    林子森低头答道:“我们少爷出了疹子,正在家里养着呢。”
    金鹤亭点了点头,然后长叹一声:“我没出过疹子,等他好了,我再去看他。没大事吧?”
    林子森笑着一摇头:“没大事,疹子正退着呢,过两天就能消干净了。”
    金鹤亭又叹了口气,心思一个劲儿的往钞票上跳。别有用心的又看了林子森几眼,他忽然起了兴致,很想和对方谈谈。
    “你知道我的事吧?”他开口问道。
    林子森正在筹划着把话题往这方面引,没想到金鹤亭更主动,心中便是一喜:“知道,金先生有法子了吗?”
    金鹤亭神情落寞的垂下眼帘:“我有个屁!”
    79
    79、第四步 ...
    金鹤亭现在挺看得起林子森,所以愿意向他倾吐心事,顺便看看能不能换几个主意回来,反正他自己是已经把脑袋想空了。
    两人躺在烟榻上,金鹤亭慢悠悠的说,林子森慢悠悠的听。烟灯一照烟气一熏,室内凭空生出了封闭温暖的意思,正适合讲心事说秘密,不亲近的人躺下来吸上几个烟泡,也亲近了。
    金鹤亭说完了一席话,林子森推开面前烟枪,无声的笑了一下:“金先生,您是个最有办法的人,可是听了方才您的话,我看您这回是真着急了。”
    金鹤亭像个人精似的,一听这话,立刻感觉对方语气不对,但是不动声色,继续说道:“这还有假急的?我现在连日租界都不敢出了!那边有兵有枪又有理,我早知道有今天,当初肯定绕着他走!你别光顾着听,有主意说说看!”
    林子森欠身端起茶杯,抿了一口热茶,然后垂下眼帘,又是一笑:“弄钱的主意,我的确是有,不过是个缺德主意,您要听吗?”
    金鹤亭身为一名租界大流氓,这些年来一直以缺德为生,所以听了这话,满不在乎:“说!”
    林子森叹了口气,躺回原位,慢条斯理的开了口。金鹤亭静静听着,越听心里越惊。及至林子森说完了,他吸进最后一口鸦片烟,然后咂摸着滋味,直过了半晌才出声音:“你……和叶子凌有仇?”
    林子森摇了摇头:“没仇。”
    金鹤亭慢慢的伸手端起茶壶,就着壶嘴抿了一口。温热的茶水缓缓流入肠胃,他的脑筋渐渐开始活动:“恨他?”
    林子森换了个姿势,靠在墙壁半躺半坐。手指灵活的摆弄着一根烟签子,他转脸望向金鹤亭:“我不恨他,我是爱他。”
    金鹤亭狐疑的看他,看着看着也坐起来了:“到底是怎么回事?”
    林子森闭上眼睛仰起头来,飘飘然的生出了醉意:“他是我儿子。”
    此言一出,他睁开了眼睛,自己把自己吓了一跳——这话是怎么来的?怎么就想起了这么一句话?他是我儿子,他是我儿子?
    瞬间的震惊过后,他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心中却是忽然熨帖起来。一切都荒唐而又合理了,他甚至暗暗生出了复仇的快感。对,他想,就这么说!
    金鹤亭以为自己产生了幻听,特意用小指挖了挖耳朵,然后问道:“谁是你儿子?”
    林子森满足的一笑:“叶子凌,是我儿子。”
    金鹤亭的白脸上显出了失神傻相:“你开什么玩笑?”
    林子森坐直了身体,一本正经的压低了声音:“我小时候是在叶家长大的,和叶太太好上的时候,我才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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