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文圣无双

第27章 ,百金砚台!

    盒子里不是毛笔,而是一方砚台,砚台黑亮、精致、雕工细美,看起来特别喜人,但旁边的小块木签就不喜人了,标注的价格太黑。
    “嘁,还不是买不起?”苏昂刚刚走远,伙计就啐口唾沫。
    掌柜立马摆手,摇头道:“别得罪他,买不起就买不起了,他可是县考魁首!”
    “县考魁首怎么了?您又不是没听说,现在都叫他红豆苏昂秀呢。您听听,红豆是说他写的情诗,‘秀’也不是个好字,是说他贪恋儿女情长,绝对没什么出息!”
    “别胡说,‘秀’字也代表风流锦绣,是赞叹他诗才呢,这个别号毁誉参半,不是说人家没能耐。”
    “反正我就是看不起他!老天爷要是给我那种诗才的话……”
    有些人见不得别人好,伙计絮絮叨叨的,憧憬起自己也有诗才的事情了,越想越气,指着苏昂离开的方向爆起脏话。
    苏昂在时他不敢骂,苏昂不在,他就没什么顾忌了。
    可这时,一只覆盖铁甲的手,抓上他的手腕。
    咔嚓嚓~
    骨折、骨裂的声音渗人至极,掌柜听了觉得浑身发麻,再看对方左肩上的狰狞豹头,更好像整个人掉进冰水一般。九名狼首什长往前一站,痛到抽搐的伙计,连半声惨叫都不敢发出。
    “你们说,我那好妹夫什么东西买不起?”百人将广腾轻轻的问。
    声音轻柔,甚至带点女子的娇弱了,百人将广腾长得也极为俊秀,这点正常,和广良人是双胞胎兄妹的他,长得难看才让人意外。
    那广良人,可是陈安县所有男人的梦中情人。
    然而如此俊美似柔弱的广腾,带着笑,做那狰狞恐怖之事。
    广腾看着伙计的骨头碎裂,十指充血发黑,一直到伙计痛得跪下、趴下、昏倒在地,觉得伙计体会不到疼痛了,才把捏细一半的手腕放开,对掌柜轻轻的笑:
    “你说,我那好妹婿有什么东西买不起?”
    掌柜连忙把盒子奉上。
    一个什长上前,接过盒子递给广腾,广腾打开看了,俊美的脸就是一僵,薄到透明的嘴唇也抽搐一下。
    转过身,脸皮子再次一抽:“包好,拿走。”
    “可一百金……”掌柜连忙开口,他怕广腾,但也没胆子祸害东家的财物。
    在出口停步,背对掌柜,广腾俊美的脸又是一抽:“明日,来里街坊广家拿!”
    闻言,九名狼首什长也停了一下,一百金,拿去置办田地没什么,但买一个砚台?他们随广腾离开,也替广腾心疼。
    掌柜盯着他们的背影,等看不见了,擦擦胖脸上的豆大冷汗,蹲下去抖抖伙计的手。
    得咧,手腕都细一半,肯定废了,人呐,嫉妒也不能说出来啊。掌柜心疼少个伙计,也有些庆幸了,这样的伙计,似乎扔了才是幸运?
    伙计只知道自家不把个县考魁首放眼里,但苏昂是普通的魁首吗?九十九把文火,出手煊赫篇章,哪怕是情诗,在很多人眼里苏昂也是前程远大了。广腾不会把妹妹嫁给苏呆子,但如今的苏昂,那是必须要嫁!
    广腾是任侠,广家两兄妹故去的老父也是任侠,任侠讲究个重承诺,讲义气,轻生死,而苏昂和广良人的婚约,可是广家和苏家的老父生前所定!
    苏昂没前途,长兄为父,广腾为妹妹悔婚;
    苏昂有前程,为已故老父的名声,也为自己,广腾就算跪下去,恬着脸,谄媚笑,也得把事情圆回来!
    “你这是撞刀口上了,以后自个过活,得长点眼。”
    也不顾伙计还在昏迷,拍拍伙计的脸,掌柜的小声提醒。
    苏昂往铁廊坊那边走,刚出市集,忍不住脚步一停,脸肉抽动好几次,喷出两个字‘奸商’!
    一百金,那可是整整一百金!
    自己考中秀才,而且是县考魁首,全部贺礼加起来也就八九十金而已,换算到二十一世纪已经是几十万了,那么多钱买什么不好?买个砚台?砚台不就是磨墨的东西么?找块石头,挖个洞,哈,多么简单!
    可走商要一百金,足足一百金啊!可不是漫天要价落地还钱,瑶国的市集,全都是明码标价一分不让!
    “有一百金,我做什么不好?”苏昂小声的嘀咕道。
    眉心神庭之内,唐伯虎噗嗤笑了,他这个弟子比较成熟,做事也有分寸,经常让他觉得太闲,但现在看来,苏昂还有些小家子气,路漫漫其修远兮,大把的需要改造。
    想到这里,唐伯虎提醒道:“话不是这样说,千金散尽还复来,你得学会花钱,才能挣钱。”
    苏昂一撇嘴:“那也太贵了。”
    贵吗?不贵。
    文杰的文房四宝,可都不是普通的东西,那是举人的标配,怎么也不可能真的普通了。
    但苏昂只是秀才,才点燃七把文火,而且苏昂的文山高大,想成为举人的话,还得点燃九十二把文火,并且熔炼文山。
    唐伯虎觉得是个漫长的过程,也就不讲,一个阶段做一个阶段的事情,太早准备,不一定真的是未雨绸缪。
    而苏昂耸耸肩膀,啐道:“一百金买一块石头,傻子才买!”
    话是这样讲,但唐伯虎从苏昂的话语中,不难听出酸溜溜的味道。苏昂是秀才,面对举人使用的砚台,肯定眼馋,唐伯虎还记得自己年轻时第一次看见砚台,感觉真是难以明说。
    “喜欢吗?”唐伯虎轻轻的问。
    “喜欢。”苏昂照实回答。
    确实是喜欢了,砚台的质感,还有砚台的光泽,当看见标价的时候,苏昂仿佛回到少年时,仿佛上学时只有生活费的自己,巴巴盯着玻璃柜台里奢侈物品的那种可望而不可及。苏昂攥紧拳头,咬紧牙:“以后买!”
    “那就以后再买吧。”唐伯虎还是轻笑。
    其实,面对昂贵物品的态度也是‘修身’的一种,有些人选择不择手段去得到,也有人选择压抑情感。人在世间会遇见无数选择,每个选择的不同选项都是‘修身’的磨练。也正因如此,从没有道路一致的文杰,因为从最基本的修身来讲,文杰就有十万八千种变化了。
    唐伯虎没提醒苏昂,就像十二朝大家说的一样,他们帮助苏昂前进,但不会帮助苏昂选择。知天、知地、知己、知人的文杰到达一定的水准,善或者恶,早就没有明确的界限!
    存天理灭人欲不一定是对;释放自我不断攫取也不一定是错。对文杰来讲,天下没有黑,也没有白,甚至没有卡在中间的灰色地带,要求的是但存一心和周纳广全。
    文杰寻找的,就是囊括一切的‘圣’字。
    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就是成圣的手段。
    市集在最繁华的里街坊,和铁廊坊还有一段距离,苏昂倒也不急,一边询问唐伯虎最近学到的文章,一边漫步行走。
    忽然,苏昂抬起眼睑,在前方的街道拐角,温和的阳光蓦然折射耀眼,因为那边拐出一人,身上的精铁铠甲如同明镜,把开春的阳光都反射得仿佛酷暑的灼人炙热。
    铠甲之下,是一名身材匀称,长相俊美的年轻人。这人走出街道拐角,紧接靠在墙上,薄薄的嘴唇带着笑。
    他的笑容和善,但在他的身上,再和蔼的笑容也都如刀般冷彻。
    “好久不见,苏三郎。”广腾抬手打了个招呼。
    苏昂点点头,脚步快慢不变,和广腾擦肩而过。
    这是很不礼貌的,一来苏昂是公士,是最低级的爵,而广腾是第三级的爵位‘走马’,和仲兄苏尔的爵位等同;二来广腾是军伍里的百人将,身份尊贵,而且论起苏、广两家的交情,苏昂得叫广腾一声兄长。
    可苏昂就是这样走过去了,什么都没说。
    广腾也不介意,看着苏昂的脸,上面的翠竹刺绘让他的笑容颤动一下,忽然道:“那方砚台,我买下了。”
    闻言,苏昂停下脚步,诧异的看过去。
    砚台,买下了?为什么?
    自己是文杰,喜欢砚台,决定以后买是应该的,虽然有做冤大头的嫌疑,但千金难买心头好,还有个说法解释一下,可广腾是任侠,广家也没有一个文杰,他买砚台做什么?做冤大头吗?
    这一点不难想,很快苏昂就有些明白:百人将广腾这么做,是给广良人做说客呢。
    提起广良人,就不能不说说这具身体的前一个主人。前身苏昂过去提亲,广良人说了一句‘犯律法以证真心’,前身苏昂也是个傻子,当了真,跑去触犯了律法,以至于苏家家道中落,他自己也郁闷致死。
    苏昂压根不在乎广良人,而且觉得前身白痴,可南宁里的左更想杀自己,站在左更背后的人,除了广良人还有谁?
    所以究根结底,苏昂在乎的是这两年左更的逼迫,而不是白痴的婚约。广腾跑来解释,铁定驴唇不对马嘴。
    果不其然,广腾开门见山:“好妹婿,不要错怪良人,那次妹妹安排我说,要是你真为她触犯律法的话就让我拦着你,结果我忙起来,把事情耽搁了。”
    苏昂点点头,脸上挤出真诚,指着旁边的酒肆招牌道:“小事情而已,广大哥,咱们喝酒说话?”
    闻言,广腾笑弯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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