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老公不是人

有趣的

    “哇,这么有趣的族群啊。”简初晴听的惊讶不已,只恨不得自己也跟着去看看。长着角的人类呢,还能用角耕田呢。
    “其实他们长的和人类很相似了。就是有角而已。”大红笑道。
    “所以,他们的饮食习惯才和人类差不多啊。”简初晴笑了笑,又说:“搞不好,他们就是我最近的近亲了。”
    说不定在这个世界的人类,在进化过程中,比她以前的世界中的人类多了一对角。她甚至猜测道:“都说人类是猴子进化而来的,我们没有角也没有尾巴,搞不好这里的有角族头上的角就是猴子的尾巴进化而来的呢。就是为了让他们能耕田。”
    “你这话太搞笑了吧,尾巴在下面,怎么进化到头上去变成角的,再怎么进化也该变成多一只腿和脚吧?”大红笑问道。
    “那他们是怎么种田的?”简初晴又问。
    “我去的时候,人家已经播种了,地早就耕好了,田地都整整齐齐的,大块大块的,比飞鸟族的强了不止一星半点,不过比起我们的田地来还是差了一些。”大红解释道。虽然有角族会种田,也比较会打理田地,但说来也还是粗糙种植。
    “哎,你不是说他们那地方暖和吗?那他们的水稻种几季?我们老家以前都种早、中、晚三季水稻,后来改成两季,再后来,人们越来越懒了,都只种一季中水稻了。 ”简初晴又问。
    在地理位置上,日照时间长,严寒的冬天短,能种植的农作物就更多。
    “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我猜测只种一季吧。”大红回答道。从他和有角族的交谈中,他没能听到对方提起过种两季,甚至三季的水稻。不过有角族还种一种大绿叶的菜,确实是一年季好几季的。证明有角族生活的地方,有种植几季水稻的自然条件。
    简初晴说:“如果他们能种植两季甚至三季水稻,他们的日子就会好过多了,不说会家家户户有余粮,起码也不至于在青黄不接时,饿肚子了。”
    大红笑道:“等到水稻收获时,我去换点水稻种子回来,咱们试着种种,搞不好我们自己能试出两季三季水稻来呢。”
    到时候,一家子就可以随便做大米饭,大米粥吃了。
    “希望吧。”简初晴也信心满满的。
    他们种下的小麦已经全部出苗了,长出约手指长的绿苗苗了,一片生机勃勃,这证明至少第一步他们作对了,她期待小麦能有好的收成。如果小麦种植成功了,水稻能种植成功的机率真就非常高了。
    两人说说笑笑的,走了不少的路,肚子的食物也终于消化了,突然简初晴听到一阵扑腾声,两人停下脚步,侧耳细听,声音是从不远处的河边传来的。
    “不会是有鱼吧。”简初晴笑道。
    “去看看呗。”大红拉着她的手,两人踩着嫩嫩的芦苇芽儿,往河边走去。
    果然,在河边的湿地上发现了三条大鲫鱼,它们搁浅在泥稀巴里了,身上糊满了黑乎乎的泥水和一些草屑。
    “哇,这么大的鲫鱼啊,肯定是为了产卵才会跑到这里来的。”简初晴惊喜的大笑道。
    春季是鱼类产卵的时候,而鲫鱼为了产卵会大力的滚动摆动,一不小就会跃到岸上来。她小时候,爷爷奶奶就会特意在这个时节的一早一晚去鱼塘边上捡产卵的鲫鱼。
    简初晴把鱼从稀泥巴中捡起来,小心的拿到水里清洗干净,大红飞奔回去拿了一只桶过来,装上水把鱼提回家去了。
    恩,明天早上就可以煮鱼汤喝了。
    这种大鲫鱼煮汤最好了。
    回到家,简初晴去洗澡,大红先回房去休息了。
    简初晴稍微收拾了一下家里,又在炉灶上炖了一锅鸡汤,炉子里加上自制的木炭,让它慢慢烧着,这是留着明天早上吃的。
    睡觉前炖上了汤,早上起床就有熟的鸡汤喝了。就这跟现代人睡前预约煲粥煲汤一个意思。
    早上谁也没精力,提前两个小时起来炖汤煮粥啊。现代生活节奏快,总有睡不够的觉,早上不睡到最后一刻没有人会起床的。
    但早餐就很难办了,大多数能在外面买个面包,包子,甚至只有家里拿个牛奶就算是有早餐吃了,其实这是不够的,所谓一日之计在于晨哪,早餐要吃好,一天才有精力工作啊。
    而且咱们的习惯是,早餐要喝热热的汤和粥,这种预约做好的热汤热粥又好吃又有营养,甚至还有多的打个包带到公司去中午吃,连午餐也跟着一起解决了。
    简初晴把这个习惯也带到这里来了。
    等她洗了澡回到房间,大红已经发出了轻微的呼噜声了。
    知道这家伙累坏了,简初晴也没打搅他,在床边的小桌子上放了两杯茶水就轻手轻脚的爬上了床
    结果,她才躺下来,大红的咸猪手就袭来了。
    小别胜新婚嘛,小睡了一觉,大红的体力已经恢复过来了,老婆软香在怀,是男人就忍不住。结果,炖的那锅鸡汤,就成了大红的夜宵。
    ……
    孩子们一醒来,就发现大红回来了,微愣了一下,一个个的都惊喜的围过来:“爹爹回来啦。”
    “爹,你这回去了好多天哦。”
    “就是的,你给我们带好东西了吗?”
    “你去哪里了?”
    孩子们围着他叽叽喳喳的,有撒娇的,有抱怨的,有讨要礼物的……瞬间就让他沦陷了。
    实在是招架不住了,他只得拿出在外面带来的几样东西,说:“这次出门,主要是带回来一样好吃的粮食。其他的东西就没什么特别的了,就这些,你们自己挑吧。”
    就是几个小玩意儿,有角族人给的,一些碎布头小石头,甚至不知道是什么骨头一起做成的各种小饰品和小玩具。虽然这些小东西都很粗糙,但甚至在颜色鲜艳,也很受孩子们的喜爱。
    有角族没有兽型,肯定是要穿衣服的嘛,所以他们也天生就会织布,并且善于用原材料,比如一种树皮,一种草,他们都能做成薄而柔软的布料,再做成衣服。
    他们还会摘一些有颜色的植物,给布料染色,作出五颜六色的布料来。
    同时,他们生活的地方比这边要热很多,和现代的南方差不多,没有寒冷的冬天,每年也就两三个月要穿厚衣服。所以,他们还会做夹衣,就是在两层布中间夹上一种像芦花一样的植物来保暖。
    总之,有角族很善于利用自己能得到的一切自然资源,来解决自己的衣食住。行就不需要了,他们基本不会离开自己生活的地方,一般也就是去和相邻的村子交换物质,最多的也不过是跑到更远更大的村子去交换物质。
    大红还在这个村子见到大家大量使用的陶器,他们用陶碗,陶罐子,也知道用竹筒打水,和装水,还有一些简单的家具,比如简易板凳桌子。人家告诉他,有个村子专门会烧制陶器,他们去换回来用的。
    到于他们日常用的竹筒,板凳桌子,都是大家伙自己做的,品质很差,勉强能用。和简初晴做的一比,就差太远了。竹笋他们也吃,只不过是生吃的。笋干和酸笋他们不会做。
    一般来说,越大的越富裕的村子,都会一样特别的本领。大红去的是一个穷村子,所以只带回来了一小包米。
    但这种时候一般很少,因为他们有专门的交换日,和现代的集市一样。他们会在一个固定的时段,固定的地方,大家带着自己多余的东西,去换一些自己需要的东西回来。
    是的,有角族是大红见过的最大的一个族群。虽然他去的是一个不大的村子,但通过交谈,他知道有角族有很多族人,也知道离得对他来说并不太远的地方就有更大的有角族村子。但大红没时间再去找下一个有角族村子。
    “看来,这个有角族真是这片大陆的最有智慧的一个族群了。”简初晴赞道。
    “恩。不过他们的日子也过得挺不容易的。”大红说。
    有角族人住的房子都很矮小,还是半穴居的,就是挖个不深的地坑,再在地面搭个草棚子,就算是房子了。这样的房子勉强也能挡风遮雨,让大家免除露天席地的生活。
    幸好他们生活的地方暖和,不然这么简陋的房子,到冬天会被冻死的。
    有角族人,村子和村子之间都离得比较远。因为他们的生产力低下,衣食住都离开不开大量的自然界的物质,一个地方如果生活的族人太多,就养不活了。
    “这么说,有角族会有像我们人类一样的城镇喽。”简初晴惊喜极了。
    越是人多的地方,就会越繁华,人总是要想方法解决自己的衣食住行嘛,随之而来的就是文明的传承,以及经济的繁荣。
    “有肯定是有的,但是你不能用你的眼光去看待他们的城镇啊。”大红给她泼了一盆冷水。
    简初晴却不在意的说:“我明白的,他们的城镇,肯定是才初具规模的城镇,大家的生活水平也很低下。但不管怎样,也比其他族要强很多啊。”
    “恩,你知道就好。不然到时候真见到了会过于失望的。”大红笑道。
    “希望以后有机会去见识一下,有角族最繁华的城镇。”简初晴也笑了。
    这个希望,一年两年,她都没打算去实现。但还是蛮期待的,现在她最紧要的事,就是多种些庄稼,把孩子们养大,把她和大红的肚子弄饱。
    对一个爱好美食的人来说,单一的饮食真的很要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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