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老公不是人

开始实验

    “你终于来啊。我们正等着你呢。”飞鸟族的人一见大红,就直接把他带到地里去了。
    “那些麦子还没到收的时候吗?”大红问。
    “已经可以收了,你没来,我们就一直等着。”
    其实,以前飞鸟族人根本就没有注意过地里哪几株麦子会先成熟,现在他们才发现,除了大红当时点出来的好几株麦子之外,地里还有一些,他们都做了记号,这些天也一直在观察着这些麦子。这些麦子明显比其他的麦子长得更加饱满,颗粒也更大一些。
    用一句话来说就是:这些早熟的麦子,是品质最好的麦子。
    往年飞鸟族人留种子,也会挑选品质更好的麦子,但是这个挑选的方法极其粗暴,就是直接在麦子堆里,挑出一些颗粒饱满的,并且颗粒大的麦子。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提前把这些早熟又品质好的麦子挑出来。
    这一观察,他们就越发认同大红的提议了。
    而且这种早熟的麦子,就算不拿来现在当第二季的种子做实验,也可以当明年正常种时的种子,而且很有可能明年这些种子长出来的麦子,一样也会提前成熟呢。一次又一次
    如果真这样,就算只提前一个月有收成,飞鸟族也能在青黄不接时,有一点粮食吃了。他们可以一边吃一边等着其他的大片麦子成熟。这一个月的时间,可以给他们带来极大的好处。
    大红看着他们标记出来的这些早熟麦子,听着他们的解说,也很是赞同:“今年把这些早熟麦子都挑出来。我们现在先拿一些来做实验,剩下的你们自己保存了,明年做实验。”
    “是的,我们也是这样想的。”
    这一批早熟麦子,其实并不多,总共也就收了约三十斤。
    大红只拿了约五斤做实验,剩下的让飞鸟族人先收藏起来,“好好保存,明年先种这些,单独种一块。”
    然后,族长就亲自把这些麦子收藏起来,虽然大家伙都眼巴巴的盯着这些麦子,想要先煮一顿打个牙祭。
    这些家伙已经几个月没有吃过正儿八经的主食了,全靠打猎和采集过日子,再就是吃大红送来的红薯,各种咸菜。
    打猎和采集,是不能让所有族人吃饱肚子的,特别是在没有收获的时候。要不是春天和夏天都是野菜最多的时节,这些飞鸟族人真的要饿死一些了。飞鸟族人吃的野菜种类,比大红和简初晴吃的要多的多。
    实际上,很多简初晴认为不能吃的野菜,这里的本土居民都吃。不然,哪来的那么多野菜给他们吃呢?而且很多简初晴认为不能吃的小动物,包括虫子等等,本地居民也吃。
    这也算是大自然对本地居民的一个厚爱吧,不然在没有食物时,很多本地人就会饿死。
    在大红的教导下,飞鸟族人也学会了把各种咸菜和野菜放进野鸡野兔子等肉食里一起煮汤,收获多的时候,就煮浓稠一些的汤,每个人多分一块肉。收获少的时候,就只能喝着稀汤了。
    也就是这样,才能让大家吃得更好一些。能喝一碗热乎乎的汤水,就算汤里的肉和菜再少,那也比不吃要强很多。毕竟这样的汤水有油有盐还有菜和肉,营养价值还是有的。
    所以,简初晴说这里的族群,都过着半原始的生活,真是没说错。不过在她和大红的带领下,大家的饮食习惯也在慢慢改变,吃的更加精细一些了。假以时日,大家的生活水平也会慢慢得到提高。
    在这里陪着飞鸟族人打了几天猎,大红才决定种田。因为他听简初晴说过,别一收就种,要等几天,种子有个休眠期。而这个时间的长短,就得做实验了。收麦子时,他故意扔了一小把麦子在一块松软的空地上了,并且还让人看着,不让小鸟儿来吃掉了。
    打了三天猎后下了一场雨,足足下了两天,第三天时,大红发现这些麦子发芽了。这一小片麦苗,大红也让人特意保护着,“让它们自己长,看能不能长成功。也要和我们种的做个比较。”
    如果能,那种麦子简直太容易了。
    于是,他把要播种的麦子浸泡在水里,催促它们发芽生长。
    飞鸟族人不理解为什么要泡水,他们都是直接把麦子撒到地里去的,不过一般也会在雨后地面很湿润的时候播种。要是天气太干旱,他们也会先撒点水,就是这个撒水比较简单粗糙。不像简初晴那样认真。
    “泡了水,发芽会更快一些啊。”大红回答道。
    这也是他跟着简初晴学的种田知识。简初晴会把很多种子都先泡出芽再种,比如黄豆和玉米。这样大粒的,不容易发芽的。蔬菜种子一般就是直接撒种了,不过也需要土地比较湿润。
    与此同时,在大红的指导下,飞鸟族人也在麦田附近又挖了一块地,并且平整好地。这块地很好,族长亲自看过,说这块地和他们现在的麦田没有区别,都是种麦子的好地方。
    泡了一天一夜,麦子就长出了小嫩芽,被大家小心翼翼的种在了刚翻过又整好的田地里,盖上了一层薄厚适中的泥巴。
    安排了专人守护,以防万一。
    种下去的第三天早上,麦苗破土而出,长出了嫩嫩的两片小叶子。
    众人都很开心,大红也松了一口气,不过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时候。
    他仔细观察他种的小麦,与那块自己生长的小麦。
    自己生长的那一小块麦苗已经比较高了,有着嫩绿的长长的细叶子。搞不好会先开花抽穗呢。
    “你们要好好照看这块麦苗。”
    “好的。”飞鸟族的族长,亲自上阵。
    两块地离得不远,各自圈了一个小篱笆,每天都安排了人守着。
    这里的小麦是春小麦,与简初晴在现代老家见到的冬小麦不同。这里是春天种,秋天收的。与现代的春小麦生长周期也不同,当然它们本身也和现代的麦子就有比较大的区别。不止是生长周期,颗粒也大很多。味道也更加浓一些。
    简初晴也曾经怀疑过,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自己种小麦才会失败的。因为她所处成功的,都是自己从现代带来的种子。
    但是,飞鸟族种小麦又相当简单粗暴,这里的土地,自然条件又都很好,按理说,她应该很容易种小麦的。所以,最终她只能接受飞鸟族的理由,那就是,在这个时空,只有飞鸟族人会种小麦。其他的任何人,都不行。
    剩下的,就只能慢慢等了。
    大红又呆了几天,等他种的麦苗长到筷子长时,他就回家了。
    临走前,他吩咐飞鸟族的人:“你们每天都要观察麦子的生长情况,把每个变化都记住。过十天半月我来。”
    没有笔和纸,也没有相机可以做记录,全靠人的脑子,一个人肯定不行,怕出错。所以,大红叫族长多安排两个记忆力好的人来做这个活。
    实际上,最好的就是简初晴和他在这里一直盯着,但这又不现实。他不可能长时间的呆在这里,简初晴就更不可能了。家里还有孩子呢。还有一点很重要,就是飞鸟族人也需要自己主动学习。如果他俩自己在这里盯着,搞不好飞鸟族人就不费心了,这就更加不行了。
    “好的。”飞鸟族的族长也很重视这件事,表示一定会安排人好好完成的。真正做这件事了,他实际上比大红更迫切的希望能成功。
    大红又说:“等下次我来,你们差不多也要收麦子了。我要多一点,留到冬天吃。”
    “可以。只要你多给我们一点红薯,多拿一些麦子也没关系。”族长很爽快的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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