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春和景明

春和景明 第11节

    在这样的早晨,这种对话带着点儿难以言说的暧昧。
    门外的他似乎是笑了,“睡不着出来吧!我陪你出去走走,这会儿雨已经停了,巷子那头的公园大概景色会不错,我们去瞧瞧。”他语气低着,近乎在在哄,试图转移她的注意力,都说后半夜,是人最脆弱的时候,他不知道她为什么翻来覆去睡不着,只怕和陆知夏有关。
    春和“嗯”了声,从他的床上爬起来,那床铺有一点连绵阴雨造成的霉味儿,混着香皂水的味道,不算刺鼻,但是也不算太好闻,春和一整夜恍恍惚惚,都没注意,这会儿清醒了鼻子却灵光了。
    她笑着摇了摇头,俯身整理了一下床铺,让它显得整齐一点。
    推门出去的时候,程景明靠在门框上在抽烟,看见她出来,悄无声息地掐了,捻灭扔在垃圾桶里,他侧着头,细细的打量她,灯光半明半昧间,是她略带憔悴的脸,他想起这丫头的身世,又想起知夏的身世,心一软,语气连带着也软了,问她,“出去走走?”
    春和点点头,目光落在地毯上,被子胡乱地堆在上面,那本不知名的英文书是翻开的,放在枕头旁边,春和指着问他,“这是什么书?”
    “教父”。
    春和由衷感叹,“你英文挺好啊!”一直觉得像他这样的人,学习应该是一塌糊涂的。
    他说,“随便看看而已。”语气很是散漫。
    春和弯腰把书拿起来,翻了两页,她对字母不是太敏感,写写卷子还行,看英文原著还是很吃力的,须得把所有单词转换成汉语再行组句理解,十分吃力。她把书放下了,“要不你接着睡吧!我自己出去走走,待会儿就直接回家去了。”吵醒他,总觉得不好意思。
    他没答话,回身去换了鞋子,抓了一把零钱揣在口袋里,便抬步往外走,招呼她,“走吧!”
    他这人……
    虽然大部分时候看起来散漫没有攻击性,甚至有些说不上来的温和,但其实他这人做事是带着一点儿不由分说的强势的。
    春和只好跟上去,走在他身后,平视的时候能看见他的背,宽阔而温厚,带着少年人少有的挺拔和安全感。
    “你今年……多大了?”春和凑上前问了一句。
    他歪着头看她,似乎是想了一会儿,回答,“二十岁。”
    “二十?”她有些惊讶,高中生二十岁,年纪已经算很大了。
    “嗯,”他点点头,但是没解释什么。
    出门,沿着后巷往里走,清晨这时候路上并非很清静,上早工的工人们早已起了床,就着昏黄的路灯在路边油腻腻的早点摊吃着包子豆浆油条,程景明去就近的便利店买了口香糖和矿泉水,把口香糖递给她,“早上自来水管的水总是有股洗衣粉的味道,昨晚忘记存水了,先这样洗漱一下吧!”他把矿泉水拧开,示意她俯身,“人工自来水,洗洗脸。”
    春和“哦”了声,往路边站了站,微微岔开双腿,弯着腰,伸手去接他倒出来的水,就这样洗了一把脸。
    然后换他。
    春和记得知夏说:“江县的街巷里弄,充斥底层人民的喜怒哀乐,只是喜乐总是少的,哀怒倒是常有,从清早到夜幕,埋怨一切可埋怨的人事,但是我总觉得他们关注的点很奇怪,他们抱怨政府在巷子口种柳树兆头不好,抱怨店里的客人总是傲慢,却对切身的事无底线的将就,比如井水永远有股奇怪的像是洗衣粉的味道,早上的自来水总是腥的发臭,公共厕所脏到方圆百米都能闻到味道,好像大家都习以为常,觉得生活本该如此。姐,如果有一个人说他受不了后巷的脏乱,受不了糟糕的水质,受不了到处的吵闹声,那他不是外地人,就是个挣扎着向上的人。”
    春和有些好奇,“你以前住在哪儿?知夏说你去年才搬过来。”
    “鹿港市区。”他回答,双手插在口袋,目光微微往上,看着远处,一步一步缓慢地走。
    ——江县就隶属鹿港。
    春和点点头,“我和爸爸以前也住在市区,我家在童话大街,那条街很出名,你去过吗?”
    程景明似乎想起了什么,点了点头,“那儿的房子很漂亮。”
    “我也觉得很漂亮,像童话王国,有蘑菇房子,海盗船房子,长颈鹿楼,还有树屋,我家就住在一个树屋里,上去要爬一个很高的梯子。”春和回想着,至今觉得那里是她见过最梦幻的地方,“不过我后来再没有回去过,因为我爸爸死在那里。”
    712抢劫案,发生在童话大街,那天是一年一度的童话节,请了市文工团的人去表演,据说市里的领导也会去视察,每年的那天都很热闹,路边店里都在兜售小玩意儿,米奇面具、毛毛虫发夹、兔子头套、哈利波特的魔法棒、巫师的衣服、将军的披风,还有很多装扮用的东西,便宜,做工粗糙,但在那样的场景下,带着新奇和好玩,很多人都会买一大堆用来装扮自己,放眼望去,街上几乎没有一个正常人,什么都不装扮的人似乎才是奇怪的。
    那天春和和知夏很想去,但是没有被允许,因为没有人带她们,爸爸要执行安保任务,她们只能去江县祖母那里。
    那天有人持枪上街,因为玩具枪很多,进大街的时候几乎没有人会去注意,机关枪扫射玻璃银行,负责安保的市局刑警为了保护民众,试图控制局面,但是不幸的是,那些人太丧心病狂,直接拿枪对准了警察们。
    春和的爸爸阻拦了一个试图挟持文工团团长的暴徒,最后中了四枪,有一枪直接打在肝脏,一枪从心脏后方穿过去,大出血,没来得及叫救护车就不行了。
    现场民众剧烈骚动,发生大规模踩踏,普通民众死亡三十九人,重伤七十七人,刑警死伤六人,是一起超大规模的社会事件,上级震怒,派了所有的警力去缉拿这些暴徒,但是一点线索都没有,那天整条街都在玩装扮游戏,像一个大型的化装舞会,暴徒混迹在其中,很容易就销声匿迹。
    那次案件成了悬案。玻璃银行是那年的童话大街扶持的创意项目,用以寄放贵重或者意义重大的物品。它有两种盈利方式,一种客户将自己最贵重或者最新奇的物品放在玻璃柜子里,供人参观,游客可以买票透过玻璃柜子参观里面的物品,并且投票,每个季度最受欢迎的物品会得到一笔不菲的奖励金,像一种展览会。一种是将不需要的物品寄放在这里,用来交易。
    玻璃银行以安全著称,并且投入大量的资金在安全防护和保险上,但是712事件损失惨重,也失去了民众的信任,很快就破产了。
    那次案件并没有侦破,所以也并不确定犯罪者的动机,但是因为暴徒最初攻击的是玻璃银行,并且抢走玻璃银行多件物品,最后将那次案件定性为抢劫案,称之为712抢劫案。
    “失去亲人的滋味不好受。”他蹙着眉,想安慰她,但没想好该如何开口。
    春和点点头,“是不好受。”
    “所以接受不了知夏的死?”他问。
    “我不知道怎么形容,就好像你做过一个噩梦,现在噩梦又重演了,而这噩梦明明可以避免的,你却亲手丢开了这机会,不仅仅是难过,还有懊悔。”
    “我明白。”他点头。
    两个人沿着巷子走,走到头的时候,他问她要不要吃点什么,她摇了摇头,说吃不下。
    他盯着她看了片刻,觉得她眉间的忧愁都快溢出来了,最后说:“我带你去个地方吧!”
    “去哪?”
    “到了就知道了。”他卖了个关子,然后叫了一辆出租车,把她塞进去,“今天晚一点儿时间回去,没问题吧?”
    春和点点头,“没问题。”
    他也钻进去,嘱咐司机,“一直往前开。”
    最后车子在皇庭俱乐部门口停下,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地方,但这个时间点,推门进去的时候,柜台前的人还是惊讶了一瞬,却是认识他的,“哟,明哥怎么这时候来?”
    他漠着一张脸,没答话,只说:“老地方。”
    柜台前的人冲着不远处招了招手,便有个穿着制服的小哥过来领,“明哥这边儿请。”
    俱乐部弯弯绕绕,霓虹彩灯跑马似的在周围晃,晃得人头晕眼花,小哥轻车熟路走在前面,他似乎对程景明也很熟,路上还攀谈了几句,末了,快速地瞥了一眼春和,压低了声音,促狭地对程景明说,“明哥第一次带姑娘来啊,打算怎么玩?”
    程景明心情似乎不大好,摸出一根烟点着,几近严肃地说,“别胡扯,朋友。”
    那小哥遗憾地叹了口气,转言道,“那要不要我叫两个姑娘过去,几个姐儿可是成天惦记着你呢!”
    “惦记我什么?”他的语气又恢复了散漫,“我可没钱付给她们。”
    “自然是惦记你的身子呢,几个姐儿打赌你那玩意儿一只手到底握不握的过来,讨论的气喘吁吁,差点儿就打起来了。不如明哥就了了她们心愿吧,免得她们成天惦记,至于钱?你就是白睡,她们也乐意呀!”小哥脸上的笑近乎谄媚。
    “我啊,无福消受。”程景明笑着,倒是并没有觉得这话题有什么不妥似的。
    春和跟在他身后,突然觉得心惊胆战,总有种要被卖到窑子的错觉。有那么一瞬间,她想掉头就跑,可又出于一种莫名其妙的信任,控制住了脚步。
    他发觉了,回身揽了她护在手边,侧头对那侍者说:“别讲了,你吓着她了,我们可是个清白姑娘。”
    小哥看着程景明的动作,咧开嘴笑了,“还朋友呢,我可不信。”
    三个人弯弯曲曲地绕进去,最后在一个房间前停下了脚步,侍者说,“明哥你自己进去吧!我就不用领了。”
    程景明推门的时候,小哥趴在春和耳边暧昧地讲了一句:“哪日量了明哥的尺寸,可记得要告诉我,我好打发姐儿们。”
    程景明一脚踢开他,难得动了怒,“再乱说话我削了你。”然后揽着春和往里去,声音落在她耳边,“抱歉,这地方乱,你忍耐一会儿。”
    春和点点头,看了他一眼,越发觉得看不透。
    作者有话要说:  抱歉,停电断网,磨蹭到现在。
    第14章 皇庭
    自打程景明进了皇庭的门,陈淮就得了消息,他坐在床上,带着被搅扰好梦的愠怒,原本温雅的脸上透着说不出的戾气。
    “他这时候来这里?”陈淮问。
    他面前站着一个人,正是刚刚领着程景明进去的年轻侍者,名字叫做阿奇。
    阿奇严肃地看着面前的小主子,内心有些忐忑,低着头,回答,“程景明已经近两个月没来了,今儿早上突然带了一个姑娘过来,像是来玩的,直接去了老地方。”
    “哦?”陈淮低喃了一声,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阿奇解释说:“还是老样子,我说再粗的话他都不在意,但是不赌也不嫖,一概用没钱来挡。也不知真心还是假意。”
    陈淮笑了笑,“带了个什么样的女人?”
    “年纪很小,估摸着跟您差不多大,看样子应该没来过这种地方,有点儿怯。”
    陈淮“哟”了声,“有点儿意思啊!”
    阿奇“嗯”了声。
    陈淮琢磨了一会儿,“不找姐儿,那既然带了姑娘,就让他快活快活呗。”
    “下点儿药?”阿奇心领神会地挑了下眉。
    陈淮笑着拍了拍他的头,“就喜欢你这机灵劲儿。”
    阿奇腼腆地笑着,心满意足地退下了。
    三楼套房的门被关上了,阿奇回头看了一眼,门牌上写着0332,皇庭332包厢,这地方一向是陈淮御用的场地。要说这老板的儿子有些意思,年纪小小,倒是把大人们那些腌臜玩意儿学了个遍,吃喝嫖赌抽,样样玩的精湛,偏偏还把他老子瞒的死死的,陈宏志至今都觉得儿子是个脾气性格好得不能再好,就是学习不太理想的儿子。
    也是太过天真了些。
    阿奇沉吟片刻,打算下楼去程景明待的地方,没走两步碰上一姐儿,阿奇认出是新来的,模样很是周正,也年轻,就是性子拗了些,刚来的时候被修理的厉害,如今早已不是刚来的模样。她这会儿去的方向是332。
    路过阿奇身边的时候,她点了点头,低声叫了句,“阿奇哥。”
    阿奇也点点头,挑了下眉,“那位要你?”
    姐儿“嗯”了声,微微蹙着眉,不知是担心,还是害怕,抑或者两者都有。
    阿奇走后,陈淮又躺回床上,暗暗琢磨着程景明这个人,凯哥总说让他盯着点这人,他怎么都觉得这人没什么可盯的,他看过他的档案,鹿港贫民窟里出来的老台姐儿的儿子,那破烂妈老早就得病死了,留下一个他,在渣子窝似的贫民窟长大,磋磨到十几岁,长成了一个小混混,三天两头进监狱,那一片派出所的警察们都对他熟悉的很,后来得罪了人,才搬来江县,依旧住在破烂堆里。凯哥甚至还怀疑过那档案的真实性,多番查证,最后也没查出什么破绽来,倒是惹得他也开始犯疑心病了,总觉得那小子有点儿问题。
    后巷那垃圾地方,也只配住垃圾。像他那样的……垃圾,就算皮相好点儿,会打架点儿,人脉广点儿,也依旧是个垃圾。
    呸,也值得他去盯。
    说起后巷,这让他不由自主想起陆知夏,扎在垃圾堆里的一朵花。
    可怜的,易碎的,被蹂搓也无能为力的,脆弱的花。
    脆弱的东西,就该在温室里待着,若是不巧长在了外头,那就别怕暴风雨无情了。
    他唇角露出一点儿笑意,因这片刻的遐思,心中升起一点儿躁动来。
    这时门响了,年轻的姐儿进来,温顺地低着头,“陈小先生,你找我?”
    那声音柔的能掐出水来,带着一点儿生涩的妖媚气。
    “茉莉是吧?”陈淮把身子往上抽了抽,靠在那里,隔着卧室不甚明媚的灯光去看门口的女人。皇庭的姐儿们跟别处的没什么分别,都有个化名,这化名也都没什么新奇,都是俗得不能再俗的称呼。这是模样却都是一等一的好,眼前这个尤甚。
    被唤作茉莉的女人点点头,头发随着点头的动作滑到胸前,顺着低矮的衣领滑到胸口去。
    陈淮眸色渐沉,唤她,“你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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