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义仁慷慨激昂:“三爷放心!”
沈奚这才觉得烫手,将茶壶砰地放到了桌上,掌心都烫红了。顾义仁和婉风都笑来,婉风拉住她的手,揉搓着:“就是怕你舍不得,我们今日才说。”
“你们?”沈奚更是错愕。
“是我们,”婉风笑了,“我们结伴一道走。”
沈奚憬然,难怪他会回来,要和众人一叙。
顾义仁对傅侗文的尊敬是打从心底的,临行前这一夜,喝了个不省人事。傅侗文被他的情绪感染,饮去数杯,沈奚默默给他满杯的次数,到第四杯时,傅侗文察觉了,望过来。
沈奚立刻别过头,去看墙壁上挂着的钟。
“看什么呢?”婉风小声问。
“要送他上楼去吗?醉成这样,明日如何登船啊?”沈奚耳语。
“你去好吗?”婉风用的手腕轻轻压在她的后背上,求饶,“我想和三爷单独坐一会儿,”话未说完,又将身子转过来,面对着沈奚,“求你了,我明天就走了。”
单独坐一会儿?
沈奚懂了她的意思,女孩子之间不用说穿的那层意思。
婉风喜欢上傅侗文了。什么时候的事?也许远比她认识傅侗文还要早。
“求你了。”婉风声音极低。
沈奚食指指尖下意识滑着桌子,碰到盘子边沿,冰的。
“我去叫人来,扶他上去。”沈奚妥协了。
她发现,离开这个饭桌的艰难程度远超她的想象,以至于跟着傅侗文的那个少年架起顾义仁,要求她打一把手时,沈奚还在走神,魂不守舍。
顾义仁到楼上大吐特吐,暂解了她的胡思乱想。
她跟着收拾,到擦干净地板,看到床上叠得齐整的白衬衫,还有一条深蓝色的针织领带。这应该是他准备归国的“戎装”了。而自己呢?还有一年,两年?还是更久?
顾义仁在床上翻了身,嘴里咕哝着什么,沈奚凑近听,在说桥梁土建。
她将棉被摊开,盖在他身上:“再见吧,顾兄。”
顾义仁自然听不到,梦中和周公诉衷肠,表着建造大桥的心愿去了。
沈奚坐在床边沿,看床上的一块表,过去一小时了,还没动静。
她想下楼怕撞到不该撞见的,可坐在这儿也踏实不下来。她两手撑在身后,挺直腰杆,舒展自己的腰肌,配合着顾义仁,开始背诵《黄帝内经》。虽学西医,但她笃信老祖宗的东西,所以任何中文的医书也从未放过。“总会有用。”这是她常有的论调。
“心移寒于肺,肺消,肺消者饮一溲二,死不治。肺移寒于肾,为涌水,涌水者,按腹不坚,水气客于大肠,疾行则鸣濯濯如囊裹浆……”
门被扣响。
沈奚停下,身后的男人还在讲着他的毕业论文。
开了门,是婉风。
婉风双目泛红,在看向她时,像有隐含的一番意思。
“去吧,去三爷那。”她低声说。
去傅侗文那里?
沈奚错愕,没等发问,婉风已经将双手握住她的:“这一别,山高水远,你要好好照料自己。明知学海无涯,读不完,慢慢读。”
“这才三点,道别太早了,”沈奚低声回,“明早我送你们。”
婉风淡淡笑笑,颔首。
她离开,可还觉得有什么不对。说不清,道不明的。
顾义仁的房间在一楼,她出来时,厅堂的灯灭了。
开关在大门边,她懒得再去,摸黑爬楼梯。
夜深人静,高跟鞋的鞋跟落在楼梯上,有响声,听得让人心焦。她索性踮起脚跟,快步跑上去,一路到了傅侗文门外,驻足。
门虚掩着,她想从缝隙看一眼,没有用。
只得硬着头皮:“三哥。”
无人应声。
沈奚轻轻推门,看到傅侗文背对着门,正穿西装:“关上门。”他说。
沈奚反手将门关上,望着他的背影。
傅侗文说:“今日是告别夜。”
“嗯。”她明白。
“看你的样子,也很伤感?”
沈奚再点头:“大家都是,尤其……婉风,我想她最舍不得三哥。”
她觉得这话说得再平整不过,可傅侗文却忽然回身来看她。不言不语的,竟让她心虚起来,窗外刷刷落着雨,从她这里看,能见到雨滴斜砸在玻璃窗上的一个个印子,密密麻麻。
“你以为,方才她和我说了什么?还是做了什么?”傅侗文忽然笑问,“是不是只要我和一个女孩子共处一室,总能让人去误会?”
沈奚再次惊讶于他读心的本事,讷讷道:“并没有。”
虽然这是一句假话。
傅侗文饶有兴致地笑着:“我说告别夜的意思是,我该离开纽约了。”
“你要走?和他们一起回国吗?”
“不,我利用了他们,其实要走的是我。”
傅侗文用最简单的话解释,他因为不想与人合作鸦片生意,惹了点麻烦。所以他现在必须走,用顾义仁的身份走。此行隐秘,他带来的仆从都不会跟随,包括那个少年,也会按照他原定的旅程去加利福尼亚的伯克利分院,去拜访他的一位老朋友。
而顾义仁和婉风也要离开,过了今夜,这里将是一个空置的公寓。
他轻描淡写,好似在说他要去踏青,从北京城东到城西。
可这是匆匆潜逃,远渡重洋,三个多月的航程。稍不甚就会要了人命。
“只有你和谭先生?”沈奚急匆匆问,“这怎么可以。”
他反而笑:“这怎么不可以?”
傅侗文从书桌上的杂志里,翻出了一张支票和一张名片:“叫你来,只是想说抱歉。你们三个都会被安排离开,沈奚,日后没人再照料你了。”
他走到她面前,将支票递到她眼下:“你去加利福尼亚,换一位导师。”
天高海阔,他在和她告别。
沈奚低头看名片上的名字,很有名的一位学者,所以他刚来时,婉风说他去“探望朋友”,难道就是早为她做了另一手的安排。
“骨科的。”他说。
沈奚手有千斤重,抬不起,摇摇头。
她不是三年前的她了。
那时不懂,没见过世面,想得少,正因为那样目光狭隘,才会觉得不过是出国读书。
现在不一样了。
离别夜,或许也是诀别夜。
万里之遥,家国动荡,全世界都在打仗,在逃离,在骨肉分离。
每一次道别可能都是最后一面。沈奚的心空出来一大块,发慌,不由自主地摇头。
“我想回国。”她低声说。
这是一个让他意外的回答。
“每个地方都是兵荒马乱,”沈奚觉得自己在胡言乱语,因为脑子完全跟不上嘴,“我怕我学成时,没了回国的机会,或者我还没回国,美国就参战了。这些都说不准,万一……我是说万一,我学成了,反倒客死他乡,那岂不是这些年的辛苦都白费了。”
他终于微笑起来:“你有点像我四弟,迫不及待,好像晚一分钟,晚一秒钟,都要国破家亡了。”他说这话时,是笑着的,可却让人感到了一种极其无力的感伤。
说完,他沉默着,掏出怀表。
这是在看时间,也是在考虑。
等待的忐忑情绪排山倒海地压过来,她在想,倘若他拒绝,要再用什么理由说服他。
分分秒秒。
窗外的雨势更大了,砸得玻璃窗砰砰作响,一定混杂了冰块,才敲得如此起劲。
沈奚轻轻地换了口气,耐心等。
“你的前程,在你自己手里,”傅侗文将怀表收回去,“也许,一百多天的航程,你会死在海上。那时,你后悔就再来不及了。”
这是答应了。答应了。
沈奚的血液流入心房,她激动的脸颊红红,笑起来。
“就像titanic吗?”
傅侗文轻摇头,笑叹:“医学生大概都是一个性子。”
死生无忌讳。
原定计划,沈奚是最晚离开这里的人,自然也没有让她提前准备。
是以,傅侗文做了决定后,沈奚一刻也没敢再耽搁,冲回到自己的房间,将搁在床底下三年的老皮箱子拉出来。上头落了厚厚一层灰尘,湿毛巾草草擦了,开始装行李。
衣裳,内外的,计算三个月的时间,只要及时清洗,无须太多替换。书籍太重,丢掉又舍不得。她将箱子盖上,又觉得不放心,再打开,将手术刀放到了最上层,最容易拿到的地方。最后书的比例太大,比谭庆项的箱子还要重。
她费力提着皮箱子到了客厅,少年负责帮她装上车,提起的一霎,脸就变了:“你这是要拖三爷的后腿吗?”
沈奚脸一白,想夺下箱子,再删减一番。
“让她带,又能重多少?”谭医生笑着,接过箱子,轻松自如,“我看,你是看不惯你家三爷不带你走,带了她吧?”
少年倒也不否认,板着脸问她:“三个月在海上,你晓得如何伺候三爷吗?”
伺候人……她过去的知识库里,只有如何伺候大烟鬼的教程。
“我何时需要人伺候了?”
傅侗文从楼梯走下来,两只手的手指从后向前,滑过立领衬衫的领口,最后落在了领带上,轻轻扳正。这一番做派,真不是去逃命。
“寻常的琐事……倒也不用,”少年郁郁,“可谁给三爷洗烫衣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