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滋味啊,别提了!
现在乐宛给他描绘的前景让他很是向往,现在自家印刷厂都是小单子,要是报纸能起死回生,往后的收益就不用愁了!而且报纸用字生僻多,说不准今年真能拥有自己的铸字车间!
“行,给你个特权,只要在不影响校对中心工作的前提下,允许你跟着报社出去做做调查进行帮助。”
乐宛大喜,终于能出去走走了!
她就天生不是个喜欢宅的,要不然不能干传媒那一行。
吴元那头也说自己选好了题,准备开始跑现场了,问她去不去。
乐宛想都不想就答应了,当然去啊。
*****
这一天乐宛起了个大早,推上新买的自行车,为了这辆自行车她可废了老鼻子劲了,自行车劵太少,问了一大圈人谁也没有,厂里倒是每年会给优秀员工发,但是在年底自己等不了。最后还是乐梵这个鬼灵精,不知道从哪儿给自己弄来了一张劵。
到了现在,乐宛就是不想知道也已经知道,这死丫头保准是干什么投机倒把的事了。她还不单是自己干,还带着那俩落选的叫王辉和姜伟的。
审问之下,乐梵才吐口。说自己就是干点小买卖,别人逮到了也只会当她还小,不会追究。再细问就不说了,只说是倒些票劵。
乐宛再三嘱咐她要小心,钱不要紧,主要是人不能有事,乐梵也满口答应。
乐宛寻思,反正她也就手里那五十块钱,亏完了就安生了。就算出事,想必也不能为难她一个十岁的小孩。
话转回来,吴元第一次选题,选了个某公社自己开办的厂子。
虽说只是个小小的肉类加工厂,但能在公社起个十几个人的小厂子也很了不起。
乐宛拿到选题时候,看到的亮点却跟吴元不一样,这个厂子是一个离婚的女知青办的。从这个角度来看,是一个很不错的好题材。
知青下乡是干什么的?不就是去帮助地方发展的?虽然也有一些其他方面的原因,比如城市里安置不来那么多的毕业生,所以只能将他们转移到乡下去。
乡下劳动量大,很多知青都吃不了这个苦。这种情况下,对方还能在婚姻生活不顺的前提条件下做出这样的改变,实在是让人敬佩。
吴元和蒋曼曼一人一辆自行车,跟乐宛先汇合。说还有一个小年轻,刚来没多久,去报社拿相机去了。马上就到。
三个人被太阳晒的不行,就索性躲在路边的大树下凉快会儿。乐宛带了一大壶的酸梅汤,给蒋曼曼和吴元的杯子里都倒了些。
最近她也有心思收拾自己了,所以这次出来她给自己来了个全副武装。
把防晒霜往脸上糊了一层,再加上一个草帽,身上的衣服外头还罩了一件又大又薄的长袖衬衣。头发扎成两个麻花辫垂在两边,背上一个军用大水壶。
整个人往那儿一站,就活脱脱是一棵嫩生生的小白菜。
蒋曼曼也被乐宛打扮了一番,乐宛教她把工装上衣截成半袖,工装裤也截成七分,又给她挑了一顶黑色的帽子,往那儿一站就是酷帅担当。
吴元羡慕的看了看她们,又看了看自己还不到四十就凸起来的肚子。唉,自己这体态,啥风格都走不了。
没过一会儿,就听见吴元喊着那边一个骑着自行车过来的单薄身影。
“哎!陈栋!这里!”
乐宛面带微笑的抬头,然后脸色迅速凝结,表情散在风里。
how old are you?
男主,怎么老是你?
第37章 郑敏敏 (一更)
虽然许向国改了眉形, 修了发际线,加了胎记,换了说话走路的姿态, 但乐宛一个搞新闻出身的, 还会一点素描, 观察力自然非同一般。
你换眉形可以, 但你能换的了眉骨?改发际线可以,改的了后脑壳的弧度?至于胎记, 乐宛一个见识过拍戏时候把硅胶脸化得鬼斧神工的人,这种程度她完全不觉得如何。
眼前这人就是男主啊!虽然不知道这货犯了什么病, 把名字改成了陈栋。
但这可能是男主角的独特爱好吧。
用一百种身份跟女主在同一个城市擦肩而过。
啊, 不对, 现在乐妙妙估计跟小五差不多高,那应该是擦腰而过。
许向国也暗自吃惊, 前面跟乐宛匆匆一面之后, 自己也曾经私底下查过对方。知道她做了印刷厂的主任。但除了这些,乐宛并没有什么其他的异常,自己也就不再盯着。想着, 是不是真的是自己反应过度?也许爷爷说的才是对的?
但无论如何, 他怎么也想不到能在这里跟她会面。
吴元还犹自未觉,兴致勃勃给乐宛介绍。
“这位是我们报社新来的干事, 陈栋,今年刚从省城高中毕业。”
“这位是咱们请来的外援,印刷厂校对中心乐主任。”
陈栋调整了情绪,率先伸出手来:“久仰大名。”
乐宛:呵呵。
“彼此彼此。”
蒋曼曼左看右看,直觉告诉她这俩人有点怪,但又觉得是自己多想。
陈栋父母都是技术工人, 上了岁数才得了他这么一个老来子,他姐嫁到京市去了,今年他爸妈也办了退休去了京市。陈栋倒是一直在省城上学,见过他的人不多。
陈栋说是自己生下来就落了个胎记在脸上,家里人想着省城多少能治,所以才把他送到省城。现在他毕业了,眼瞅着治不了,也不想费那个功夫。再加上他一笔好文章,所以就回来进了报社。
蒋曼曼早就在心里叹了八百遍的可惜,人倒是长的白净又文气,脾气好又勤快,就是这胎记太扎眼。可惜了,要不凭着对方的好相貌,报社里的妇女只怕早就给陈栋介绍对象了。
吴元招呼着几个人赶紧上车,还得骑上一个小时的车才能到呢。
乐宛边蹬自行车边给自己打气,女主妈都被自己干趴下了,还怕他一个男主?这回是不知道,下回自己能避开就避开,不行的话就当这人不存在。
反正是女主家先找事的,不赖自己。男主要是想为女主报仇,也得看看他有没有那个本事。
许向国也少有的有点郁闷,看样子,对方是认出自己了。
不应该啊,他之前顶着这张脸回洪山大队都没几个人能认出来。
自从答应了孙大炮之后,老爷子生活也好过了不少。出于安全考虑,孙大炮没有让人直接假扮他,而是安排了几个人扮做知青下乡到洪山大队。
知青人多了住不开,下来的几个人索性在离老爷子不远的地方也盖了几件草屋过渡用,勤等着农忙过去再让队里加盖知青点。
有人日夜守着,自己也能时常回去看,这样一来,许向国也放心不少。
孙大炮还跟他许诺,再过上些时候,就把老爷子换个大队待,他有个关系好的,转业之后当了大队长,到时候把老爷子送去,就不用再每天劳动了,方方面面都会安排妥当。
许向国最近也在熟悉报社的工作,他打的旗号是自己喜欢报社的工作才来的,自然事事都要图点表现,也被吴元看在了眼里。
本来觉得这个报社看着就是个倒闭样子,自己装一装就罢了,谁知道自己才来没多久就碰上了俩副主任斗法,斗赢的这个显然是要撸袖子大干一场,在一堆老油子里把还算勤奋的自己挑了出来。
许向国现在联系吴元说的话,想明白是乐宛给吴主任指的一条明路。
好是好,就是把自己给坑里头了。
到现在,许向国也不得不疑惑。
乐宛太奇怪了,说是善良,又带着些世故。说世故,又有点不符合现实的天真。能耐的确大,看外表却看不出来。整个人矛盾又神秘。
一路上,除了蒋曼曼还有功夫说几句话,乐宛和许向国都各怀心思。吴元则是累的半死,光蹬自行车就去了半条命。
这个开办厂子的公社叫顺风公社,依着个小山坡。
公社从去年就开始养猪,养出来的猪卖掉一部分,剩下的都进了这个下乡的知青郑敏敏牵头建的食品加工厂。说是厂,实际上就是个作坊。做的都是熏肉,包装好销到外面去。
也许是她有什么独门的秘方,做出来的熏肉风味独特,能吃上三五个月都不会坏。
吴元偶然吃到之后就很难忘这个味道,再加上乐宛的启发,索性就去调查了一番这个肉的来源。顺理成章找到了第一个选题。
几个人到了就先去找公社,公社书记还吃了一惊,没听说有记者要来采访啊?但看对方挎着相机又拿了工作证,一时也慌了手脚。
“同志,我们今年的工作没出什么大问题啊!就算有些小错误,也不至于就惊动你们了吧。”
吴元赶紧解释:“不是的,我们这次来,是想采访一下你们这儿的食品加工厂厂长郑敏敏。”
对方松了口气:“郑敏敏啊?没问题没问题,你们早说嘛,她这时候应该在厂里呢,我带你们去瞧瞧。”
公社书记姓闫,知道乐宛一行人不是来找事的,神色就更加和煦。边走边跟他们介绍。
“郑敏敏可是个好同志啊,她为社员们考虑,建起了这么一个小厂子。咱们去年还是第一年,养的猪出栏之后就开了单。熏肉卖到梧市去了,可了不得……”
乐宛认真听着,间或跟蒋曼曼交流两句,直接忽略了旁边的陈栋。
等到了加工厂,外头看上去就是一个简单的小院,门口挂着牌子,写着是公社所办的厂子。
进去之后,乐宛就更赞叹。里里外外进出的工人都是穿着干净衣服,脸上还围着白布条,头上带着白帽子。
闫书记赶紧介绍:“这也是郑同志的要求,说是做吃食,首要就是干净。做的不干净,人家吃出来什么东西就把整个公社的名声给坏了。”
蒋曼曼赶紧拿出来自己的小本本记上,吴元说了,这次让她跟陈栋一起出稿,一个写一个拍。
往里头去,就是三间工作间,人也不多。
闫书记让人去叫郑敏敏,自己挖空脑子介绍:“还有人在山脚那头的猪圈忙着呢,去年生意好,今年就想多做点,所以就多养了点猪。等到入了秋就能做起来了。”
这时候,郑敏敏抱着孩子就过来了。
闫书记赶紧给两边介绍。
“来来来,郑同志,这是咱们梧市早报的记者同志,说是来采访你的。”
“这就是郑敏敏同志,你们有啥还是问她,她知道的比较清楚。”
郑敏敏还有些懵,抱着女儿站在一边。
她女儿看着瘦瘦小小,脸颊却是圆圆的。看见人也不认生,咧出一个笑脸对着乐宛。
乐宛一个没忍住就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糖塞给她,自从开始带娃,她就跟个拍花子的一样,兜里一掏就是糖。
郑敏敏看着女儿美滋滋的踅摸着嘴里的糖,脸上的笑涡都深了,她有些紧绷的情绪也放下来不少。
她年龄不大,看上去左不过二十出点头,皮肤有点黑,五官秀丽。
“你们好,我是郑敏敏。”
吴元赶紧挨个介绍,说想了解了解厂子的情况。
“厂子是去年办的,因为不能以个人名义来,所以是公社出面牵头的。”
“一般旺季就是过了秋天,一直到春上。农忙时候就不行,没人卖猪。”
“现在是在做准备,有些材料需要先买,而且也要联系一些厂子和供销社商店,等出了样品拿过去让人家尝尝。”
“是我家里的老方子,改良了一点,梧市这里好像没有吃熏肉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