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报告皇叔,皇妃要爬墙

第两百四十七章 我……要出嫁了

    我看着木牌,心里很不是滋味:“这木牌是他做的吗?”
    三皇叔静默了良久后才道:“是,他得知母妃抑郁而死,在此处为母妃刻了木牌,又守了七日后追随母妃去了。”
    我在心底不由唏嘘,我握住三皇叔的手,他的手指微凉,就如他此刻的面色,沉凉如一滩死水。
    三皇叔从竹篮中取出两只白蜡烛,慢条斯理地点上,又倒了一杯桂花酿放在了木牌前。
    “这是母妃生前最爱的酒!”他喃喃道,声音低沉得好像随时会飘散在风中。
    他将一个空酒杯放在我的面前。我接过,也倒上一杯,学着他的样子,恭敬地放在贵妃娘娘的墓前:“娘娘,我是晓晓,我和三皇叔马上就要成亲了,日后我会好好照顾三皇叔的,您放心!”
    三皇叔伸手将我揽在怀里,将两杯酒都洒向了泥土,酒入土,一种桂花混着泥土的青草味扑面而来。恍惚中,我好像看到一个极其素雅,又淡薄名利的女子,她冲着我浅浅微笑,我也冲她微微点头。
    祭完酒,三皇叔命身后的暗卫烧纸钱,他则带着我往山坡前走去。
    山上的风更大,吹动三皇叔银色的发丝和月牙色的锦袍,让他的背影看上去十分孤凉。
    我取下身上的披风,披在了三皇叔的肩上,三皇叔则将我紧紧地拢在怀里,将我圈在披风里头。
    他微凉的声音静静地和我诉说着一些往事,琥珀色的眸子则看向远处,仿佛看回了记忆深处一般。
    三皇叔刚出生时,天有大异象,据说朝霞万丈,天上的云朵变成了红色,而后慢慢汇聚,渐渐地变成了一条金色的长龙。
    皇帝大喜,立即给三皇叔赐了名字。叫瑞天凌,代表此子伶俐,如出鞘的宝剑,锐不可挡,凌厉万丈,可享天恩,继承大统。
    一时间贵妃娘娘的恩宠更盛,皇帝更是隔三差五地留宿在贵妃的寝宫中,哪怕陪她说说话也是高兴的。
    所以三皇叔是几个皇子中唯一一个由皇帝亲自抚养,亲自教导长大的皇子,那时候所有人都觉得皇帝会将皇位传给三皇叔。
    然而后来三皇叔中了毒,药石无灵,贵妃娘娘更是终日忧心,最后抑郁而终。
    在临终前,她恳求皇帝为了江山万代,不要将皇位传给三皇叔,只让他做一个闲散王爷,保他一世安康便好。
    皇帝心念贵妃,体恤贵妃,最后同意了,贵妃娘娘便死在了皇帝的怀中,皇帝一病不起,贵妃的后事也就耽搁了。
    后来皇后把持朝政,由皇后抚养的几个皇子上位。他们处处对付三皇叔,欲将三皇叔除之而后快,但一直没有得逞。
    后来才知,宫里一直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在暗中保护三皇叔,而这股力量就是贵妃娘娘深爱的那个男人培养出来的。
    那个男人和贵妃娘娘相识于微末,两人一见倾心。互换信物,又通书信,已经情定三生,但是突然有一天,他说他不能娶贵妃娘娘,只能辜负贵妃娘娘。
    贵妃娘娘肝肠寸断,约他见面,他赴约了,与此同时,还带了少年时乔装的先帝。
    先帝和他是很好的朋友,先帝在他的住处看到了贵妃的画像,一见倾心,便将贵妃带回了宫,从此捧在手中,享一世的荣耀,而这个男人却终身未娶。
    要说这个男人薄幸,那他的心比钢铁还硬,试问这个世间的男子。但凡有血性的,谁会将心爱的女人送给其他的男人?
    可是他却送了,一方面是为了保住偌大的家业,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让他的家族在朝堂中渗透,扎根发芽。
    可要说这个男人有情,他的感情深沉如泥沼,一眼望不见尽头。
    他终生不娶,是因为他的心中放不下贵妃娘娘,他在朝堂上建立势力,为的也是保障贵妃娘娘的安全,一个男人要将情敌的儿子护在心中,是需要多大的胸襟?
    怪只怪他是臣。太忠良,也太迂腐,他将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话贯彻到骨髓中,可皇帝却没有将他们之间的友情放在心上,生生拆散了一对有情的鸳鸯。
    我握住三皇叔的手。靠着他的肩膀问道:“你怨过先帝吗?”
    贵妃娘娘喜欢的是另一个男人,却隔三差五地要伺候先帝,这其中的痛苦可想而知,她就算掩藏得再好,也必定逃不过三皇叔的眼,想必三皇叔的心里也很是痛楚。
    三皇叔长长叹了口气:“本皇不知道应不应该怨怼父皇,母妃曾说过,这一世她是囚禁在牢笼里的金丝鸟,父皇是她的寄托,对她很好,但不是她想要的。而下一世她想做山间的一缕清风,可以追随和常伴她爱的那个男人左右。”
    他顿了顿继续道:“本皇只怨他不珍惜母妃,无论多艰难,他都不该放手,一个男人应该守住自己的女人!本皇相信母妃宁愿和他一同吃苦,也不愿喝着进贡的血燕,过着如同嚼蜡的生活!”
    说着,三皇叔用力地将我拥入怀里:“晓晓,本皇不会让自己留下遗憾,白天你说的那些本皇并不明白,但本皇只想告诉你一点,不管发生什么,本皇都不会让你离开本皇身边,永远不会!”
    我抱着三皇叔,点了点头:“有生之年,我们好好的!”
    话音刚落,三皇叔便擒住了我的唇,辗转着,缠绵着。
    秋风灌入耳中,吹散了发丝,却吹不散我们相拥的身躯。
    我想,爱一个人应该用对方喜欢的方式去爱她,不是给她最好便能证明最爱她,有时候荣华富贵不如一个温暖而可依靠的肩膀,因为安心永远是一个女人最需要的东西。
    想到这里,我更加主动地回应三皇叔。同时也在心里下定决心,北疆,我要和三皇叔一起去,未来,我也要和三皇叔一起面对!
    几日缠绵后,大婚的日子很快就到了。
    这一天。凌皇府张灯结彩,京都铺就了十里红妆,一车又一车的嫁妆挤得京都的路况都瘫痪了,百姓们奔走相告,纷纷来看这一场盛世的婚礼,而南先生的府邸更是头一回被装饰得如同红色的海洋。
    我坐在南先生命人准备的屋子里。房间布置得十分清新雅致,算是我出嫁的闺房。
    我看着铜镜中的自己,今日的我格外美艳,大红的嫁衣绣着百年好合和我最喜欢的花样,是三皇叔请了冬翎最好的十五个绣娘连夜赶制的,穿在身上便是浓浓的情意。
    我的头上戴着厚重的金冠。金冠上是冬翎人奉为神明的吉祥鸟,传说能保佑新人和和美美,永结同心。
    我的脸上被喜娘和一众丫鬟们画上了精致的妆容,大红的唇色显得格外喜庆,就连两鬓边红艳的腮红都瞧着让人欢喜。
    “小姐……”雨儿早已在旁边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她的脸上挂着无比喜悦的笑容,眼睛里的眼泪却如掉了线的珍珠,撒了一地,“太好了,小姐要出嫁了,太好了!”
    可是我却坐在铜镜前一动不动,整个脑子都是空白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我……要出嫁了!
    我要嫁给三皇叔了!
    经历了生生死死,坎坎坷坷,我们一路扶持,互相信任,终于要修成正果了!
    我看着镜中的自己。突然猛地一下从椅子上站了起来,长长的裙摆在地上划出一道红色的痕迹,原本热闹的闺房一下子陷入寂静。
    我刚要迈腿,一个穿着红色衣裙的女子立即铺在地上抱住了我的腿:“姑娘,吉时还没到,你可千万不能乱动啊!”
    立即有喜娘上来劝我,大致意思就是说新嫁娘的脚是不能随便落地的,否则不吉利。
    我被按回了椅子上,金子走到我面前,我一把抓住她的手,金子笑着拍了拍我的手道:“姑娘放心,主子今日派了所有的暗卫和黑影,姑娘这边的陪嫁侍女也全是红影,而护送姑娘出嫁的则是金遂军,就连边疆的黑骑军主子也调来了京都,姑娘尽管放心,今日姑娘出嫁,绝对不会出什么意外的!”
    我漫不经心地点了点头,却依然牢牢地握着金子的手不肯松。
    金子今天是我的陪嫁丫鬟,和雨儿一样穿着一身的红绸缎,看上去十分喜气。
    她今日没有佩戴宝剑,而是和其他红影一样,佩戴的是软剑,缠在腰上。
    “姑娘。你怎么了?怎么在发抖?”金子担忧地看着我,“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她的目光快速地扫向我面前的粉盒,正打算仔细检查时,我伸手握住了她的指尖:“金,金子……”
    我咽了咽口水道:“你听到我的心跳了吗?是不是很快,又好像没有了,对不对?”
    “啊?”金子眨巴着眼睛,一脸茫然地看着我。
    我捏着金子的手更加用力,声音也颤抖了起来:“哎呀我的老天,金子,怎么办,我好紧张啊,感觉快要窒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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