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一章春日里的故事
元狩二年的春天如约而至。
金日胳膊下夹着一卷书,踩着明媚的春光漫步在渭水边上,在依依的杨柳轻抚下,悠闲地就像一个世家公子。
跟云氏其余的少年人一样,他也梳着一个小马尾,只是他的马尾是金色的,在阳光下显得格外的好看。
身上的青衫宽松写意,春风一吹就有飘飘欲仙之感。
一个金发匈奴人,拱手如仪,笑容和煦,站在青草地里自从一道风景。
他今天来渭水码头不为别的,就是为了考察一下这座码头,春水来临之时,别处的码头损坏大半,唯有这座码头坚如磐石。
很快他就弄明白了其中的道理,无他,舍得下本钱而已。
渭河的渡口因为船老大贷款修建的原因,跟以往大不相同,厚实的青石凿出勾连机构,相互连接,相互锁定,最终组成一个硕大的青石码头,让河水奈何不得。
春汛的时候,高水位不但对古柳码头没有任何的影响,反而因为水位抬高了,货物上下船更加的便捷。
去年的冬天比较暖和,渭水没有结冰,因此,船老大赚了整整一个冬天的钱,如果今年运气再好一些,等到秋日还款的时候,就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压力。
了解清楚码头事宜之后,金日就愉快的跟船老大告别,一手高举书本遮挡越来越高的太阳,一边瞅着一眼望去的无边无际的农田,心生感慨。
当年在武威祁连山下,匈奴人也有农田,只是,耕作方式完全不同,春日里播散种子之后,就不再理睬,接下来的工序就是等待秋日收割。
匈奴人并不懒,这一点金日可以发誓,可是,不论匈奴人干什么,好像都不如汉人干的好。
即便是在饲养牛羊方面也是一样。
云氏的牛羊基本上都是圈养的,牧草是自己种植的,如此一来,出产牛羊的速度要比匈奴人更加的快捷,最重要的是,云氏出产的牛羊多肥膏。
生产生活上被汉人碾压式的超越,这让金日开始怀疑起匈奴人是否天生就比汉人笨一些。
张安世的马车从古道上奔驰而过,金日非常的羡慕。
不是羡慕张安世有漂亮的马车,而是羡慕眼前的这个人,年纪轻轻就能与全关中的子钱家斗智斗力,如今,正杀的难解难分。
金日叹息一声,想起一个月前就已经离开长安奔赴蜀中的霍光。
那时候他的伤势并未痊愈,只能撑着拐杖在路口为霍光送别。
那个骄傲的少年,骑在一匹高大的战马上,穿着一身大小合适的甲胄,拜别恩师之后,绝然而去的身影让金日感叹万分。
霍光此次去西南,西南诸国将再无宁日。
持一干戚令天下瑟瑟发抖者,唯有大汉使臣。
云琅似乎永远都处在一种慵懒的状态中,他站着的时候似乎都不多。
可就是这样一个慵懒的人,却给大汉国创造了数不清的财富。
只要不打仗,大汉国人的日子就会变得很好,家里的劳力众多,不论是开荒,还是受雇于人,都能迅速的积攒下一些家业。
眼前繁华的世道是金日平生仅见。
“你小小年纪,说什么平生仅见的笑话,当年始皇帝横扫**平定天下的宏大场面你没见过吧?
当年我太祖高皇帝在垓下与项羽大战,十面埋伏,让一带豪雄自刎乌江的场面没有见过吧?
我景皇帝时期,府库粟米糜烂,铜钱锈蚀,百姓无饥寒的场面你没有见过吧。
至于陛下高坐庙堂,万国来朝的场面你也应该没有见过。
过去的不足论,将要到来的才值得期盼,而天下人没人能想象的到他们的未来是什么样子。”
云琅半靠半卧在一张锦榻上,一边有一个眉目如画的绿衣女子正安静的烹茶。
在她的身边,云氏的几名弟子正在沙盘上写字,只有云音靠在父亲怀里,跟父亲撒娇,想要跑出去参加灞上的杨柳会。
云琅不但要教育金日,还要理会纠缠不休的闺女,两样都没有耽误。
“你已经是汉人了,就不要再用匈奴人的眼界来看这个国度,你应该为他的强大感到自豪,并且积极的参与进来,一同让这个国家变得更加强大。
陛下对你有再造之恩,如此恩情不可或忘,我大汉以忠孝立国,不容你有别的心思。”
对于云琅这种洗脑式的教育,金日并不反感,云琅口中常说的忠君报国也是他如今的立身之本。
金日很想让穷困的族人来云氏做工,却被云琅严词拒绝,正大光明的告诉他,云氏庄园之中的机密太多,并不适合异族来工作。
而长安市上的云氏店铺,却可以招收他们。
因为金日一族都是金发的缘故,为云氏店铺招揽来了更多的好奇的客商。
为了更加的有异族风情一点,云琅甚至给他们设计了肥大的马裤跟窄小的马甲。
因此,长安人现在最奢华的派头就是,身边跟着一位身着马甲马裤皮靴带着白麻布手套的金发仆人。
这些人本身就出自匈奴贵族,稍微训练一下礼仪,规范一下行为规范,他们就是长安城最高级的仆役。
对于云琅如此安排金日的族人,刘彻很满意,在他看来,让金日的族人成为最高级的仆役,就是对金日做出的贡献最大的赏赐。
他可以容忍一个两个异族人在大汉成为正常的人,绝对不会允许大批量的外貌跟大汉人有着不同特点的异族人跟汉人享受同一待遇。
“你现在已经成了天子近臣,就该明白一件事,天子安好,你便安好,天子不安,你将永无宁日。”
金日感慨道:“这个道理学生倒是知晓,只是很想让我的族人不要干那些卑贱的事情,哪怕是种地,放牧,我们也甘之如饴。”
听金日这样说,云琅笑了一下,对金日道:“你可以去问问你的族人,是愿意整日里穿着光鲜的衣服,吃着上等的食物,坐着很好地马车,还是愿意低下头在烈日下劳作,在风雨中为饭食奔波呢?”
金日断然道:“伺候人虽然收入颇丰,却毫无尊严可言,还是种地,放牧更能使人自傲。”
云琅拍拍金日的手道:“去问问吧,你会发现他们的回答跟你想的不太一样。”
金日皱眉道:“难道说,他们不喜欢过抬头挺胸的日子吗?”
云琅笑道:“如果他们是普通匈奴牧人,我想他们更加愿意过自食其力的日子,可惜啊,他们在匈奴就是勋贵,干活是被他们所鄙视的。
你一人难以改变大部分人的念想。”
金日霍然站起道:“我不信!”
云琅转头对梁翁道:“给金子一匹快马。”
金日忧心忡忡的就跟着梁翁走了,他心中隐隐有些焦急,如果休屠王一脉真的只喜欢给人当仆役,这一族哪来的未来可言。
红袖把一杯茶放在云琅手里,轻声道:“你教育这个匈奴人的时候,最好不要当着孩子们的面。
你跟匈奴人说的东西与教给他们的想法有差别。”
被一个绝色美人儿用大眼睛盯着,即便脸皮厚如云琅,也不由自主的把目光转移到了别处。
几年下来,昔日美丽瘦弱的小少女,如今已经变成一只美丽的天鹅。
“不敢看我是个什么意思,莫非你心虚?”红袖鄙夷的翻了一个大白眼,对自家的这位家主很是鄙视。
没人注意的时候就喜欢偷偷地看她,等到让他正大光明看的时候却没了胆子。
“我心虚什么。”
“不心虚就看着我的眼睛说话。”红袖有些咄咄逼人。
“不看!”
云琅倔强的扭过头去,却看到了老虎大王那张毛绒绒的丑脸。
被老虎的胡须撩拨了鼻孔,他忍不住打了一个很大的喷嚏。
回头再看红袖的时候,就只能看着红袖婀娜的身子越走越远。
云琅抱着老虎头道:“多美的人啊,你说是不是?”
老虎连连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