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抱错的可爱妹妹回来了

抱错的可爱妹妹回来了 第238节

    虽然法典特别想跟妹妹吹嘘一下这件事,但墙上贴着反间处的工作纪律了,八项纪律里的第一条就是:军情人员,不得向组织以外的任何人员泄露自己的身份!
    法典正在想,自己该怎么糊弄眼巴巴的,等他解释的妹妹呢,这时林珺已经出来了,半夏于部队的事又不感兴趣嘛,也不再等哥哥的解释,就跳起来去追妈妈了,当然,法典也就不用再解释啥了。
    从部队大院出来,走不远就是海军军医院了。
    这地儿临近海边,绿树浓荫,古木参天,既凉快又舒服的。
    俩孩子进了医院,因为知道小民就在这儿工作,看到个穿白大褂的就要仔细瞅瞅,看会不会巧遇上大哥,但一直从大门口到门诊楼,再走到住院部,上了电梯,也没碰到小民。
    涉及外籍人士,不论他是杀人行凶,还是违反国家政策,或者进行间谍活动,部队有调查权,审问权,但没有逮捕权,所以林悯目前,只能被称之为是配合调查期间的监视居住。
    所以他不必戴铐子,人身也是自由的,而部队,在调查,落实好他的罪行之后,也得移交公安局,对他进行审讯和公诉。
    为了保证他能活到被公诉的那天,军医院不但要给他用药治病,而且派的,还是部队最优秀的医生,就比如此刻,穿着白大褂的顾民顾医生,正在检察林悯的血液数据,查看他血液中的汞含量。
    俩小崽这一路跑来,为了找大哥,脖子都险些扭断,没想到一进病房,却赫赫然的,看到大哥穿着雪白的白大褂,戴一副金边眼镜,抱着病历板,就站在病房中央。
    穿着海军服的大哥就好看的让人想多看两眼,而当他套上白大褂,戴上眼镜,半夏都挪不开眼睛了。
    “珺珺,你来了?”林悯有气无力的说。
    林珺转到床侧,点了点头:“大伯身体好点了吗?”
    其实在小民看来,林悯的病一点都不严重,是有点脑梗,很轻微,水银中毒也不算特别严重,但林悯哀声叹气,摇头说:“我很不好,我觉得我很可能这几天就会死。”
    ……
    “珺珺啊,大伯没别的东西可送你,不过秋田会馆里有些古玩字画,你尽可以取走,悯心药业,我愿意给你20%的股份,还有,那条秋田犬大伯也愿意送给你,你就答应大伯……”林悯话不没说完,林珺打断了他:“不,大伯,我是嫁出去的女儿,不管林家的事,也不可能答应您,让您入林家的族谱。”
    想给林东股份和秋田会馆,林东不要,就来腐蚀她?
    林悯想的未免太美了点。
    碰了一鼻子灰,林悯闷了一会儿,突然说:“既然你不答应,就把秋田犬还回来吧,它是一条东岛自卫军训出来军犬,才刚刚成年,嗅觉非常灵敏,南洋政府想花三万美金购买它,用来执行战场上的排雷任务。”
    法典一惊,抢上前说:“爷爷您没事儿吧,让狗排雷,它被炸死了咋整?”
    林悯喘了口气,说:“可南洋政府愿意出三万美金,小伙子,你要是想要狗,爷爷可以送给你,但是……”
    法典又不傻,立刻就明白林悯那个但是后面的内容了,他想进林家的家祠和族谱。
    这下,小伙子也不知道该咋办了,扭头望着妈妈。
    半夏虽然不知道排雷是个啥,可一看法典的脸色,就知道不是什么好消息,但三万美金,半夏虽不知道具体是多少钱,可下意识的,也觉得不便宜。
    现在该怎么办,她还能留下大白吗?
    这时林珺说:“大伯,一条狗而已,你想要我二三十万?”
    林悯倒是很会说话,温声说:“珺珺,人要真心在乎一样东西,是不论价格贵贱的,而且我想要的并非钱,而是我能重新进族谱,能进家祠,只要你能答应我,我可以分文不取,把狗赠予你女儿,我还会额外给你悯心药业的股份!”
    半夏和法典可算明白妈妈的难处了,可她要答应了,林东舅舅会生气,不答应,大白就会被送到战场上去排雷,她该怎么办?
    孩子们终于知道妈妈不是万能的,是会左右为难的了。
    他们发现,如果他们站在妈妈的立场上,也将不知道该如何选择。
    那么,妈妈该怎么办?
    小民,半夏和法典都着急,全都盯着林悯,恨的眼睛里恨不能迸火。
    不过林珺却出乎意料的温和,还敛起裙子下摆,坐到了病床的床沿上。
    “大伯,棉纱虽然没有过期一说,可东岛国气候潮湿,一旦储存出了问题,很可能会染虫,大面积被虫子侵咬,那么,它将变成一堆废物。”林珺顿了顿,又说:“而消炎药,不论是青霉素,阿莫西林,美洛西林还是替卡西林,都是有有效期的,三年,你囤的药,三年之类如果销售不出去,就会变成一堆废品。”
    再一笑,她说:“您囤了价值上千万的消炎药和棉纱,既不打仗了,那些东西怎么办?”
    林悯突然猛烈的咳嗽了起来,咳着咳着,眼泪都飚出来了。
    “悯心是个空壳子,您所有的钱都押在药上,现在,药要砸手里了,您就不想想,阿西已经死了,他的爱人,他的孩子,守着那么一堆眼看过期的药,该怎么办?”林珺再说。
    虽然阿西险些害死了他,但他跟孙子们是有感情的,不能在临死前,给孙子们留个烂摊子。
    而且价值千万的药,每过一天,就离过期时间更近。
    东岛国的市场,是远远不够在短时间内消化那么大量的药物的,所以林悯不但输了,而且,有一大批的药现在砸在他手里,出不出去了。
    “您可以把所有的消炎药和棉纱全发到慈心来,我顺着慈心的销售网把它销出去,到时候销售额咱们对半分。”林珺伸了一根手指,说:“但前提是,您得把秋田犬赠予半夏。”
    孩子们,除了小民懂一点,法典都不懂,半夏就更不懂了。
    爷爷谈的分明是卖狗,怎么妈妈跟他聊着聊着,变成送狗了,这是怎么回事?
    林悯咬牙切齿,半天才说:“林珺,你这是在趁火打劫!”
    因为没有发生战争,林悯囤的药成积压品了,在东岛国那么个弹丸之地是销不完的,想要销出去,必须借助蓝国的庞大市场。
    林珺答应帮他处理药品,但要一半的销售额,那不等于抢了林悯一半的身家吗?
    一千万成本的药品,至少能卖出一千五百万,而她,想从中刮分七八百万!
    这不是趁火打劫是什么?
    老爷子没想到林珺竟如此精明,他剧烈的喘着,忽而,嘴角渗出一抹红色来。
    他,给气吐血了!
    ……
    第126章 小龙
    “不就是降价销售嘛,我可以跟东海制药联络,打八折卖出去。”林悯说。
    林珺还从来没像今天一样无耻过,她说:“巧了,目前东海制药的书记南博士,是我家小民的老师,你觉得我如果打个招呼,他愿意要你的药吗?”
    林悯的血已经从嘴角渗出来了,自己颤抖着手去找卫生纸,半夏倒是眼疾手快,抽了一张给他,他说:“国内大药厂多得是,我还可以找别人。”
    “难道我不会跟别的药厂说你的情况,你觉得以国人的性格,听说你急着出药,他们会怎么对你?”林珺再反问。
    国人的劣根性就是趁火打劫,既知道他囤了大批的药出不出去,谁都会拦腰砍价的。林悯气的脑子阵阵发晕,这时林珺又说:“好歹我是你侄女,别人呢,听说你即将被公诉,你觉得他们拿了药以后,还愿意付款给你吗?”
    他是间谍,马上就会被公诉的,届时,拿了药的厂家万一赖账,不给钱呢?
    小儿子尸骨未寒,一个大厂换成了消炎药,此时的林悯,已经四面楚歌了,聪明反被聪明误,自以为用一条狗就能登堂入室,重回林家?
    林东是个正直的人,只拒绝他就完了。
    林珺曾经也是个正直的人,可是从沈四宝到曹桂,再到马书记,等等的人已经把她训练出来了,而且,那份钱是林悯欠慈心的。
    如果能有七百万的利润,她就可以整体改旧家属楼,扩大厂房了。
    届时,一半记在林东名下,一半记在半夏名下。
    林悯五十年前卷财出逃的账,林珺才算把它清掉。
    那份钱,她拿的理直气壮。
    眼看前有狼后有虎,林悯越来越激动,只觉得头皮阵阵发紧,眼前阵阵发黑。
    还是曾经抢救过leo先生的手法,但这回,小民远比他妈更迅速。
    他本是个有洁癖的人,但掰过林悯的嘴巴,就把自己的手指伸了进去,转手:“妈,我备了安宫牛黄丸的,就在我兜里,快给我药!”
    等林珺打开药,他亲手塞进林悯嘴里,为防他舌僵牙硬咬不下去,还用手替他碾碎,送到了咽喉处,这时林珺的针也准备好了,对准穴位扎下去,一次突如其来的脑梗,就这样安全渡过了。
    当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林珺也不可能白救仇人一条命。
    现在,林悯要被推进icu去抢救,林珺就不缠着他了,但是,她回了趟慈心,让付小爱拟定了收购药品的协议,而且为防林悯醒来之后再耍赖,把付款方式备注成了押货付,也就是说,只有消炎药和棉纱,必须要等卖出去以后,林珺才会给林悯分钱,而且价格由她来定,不管定多定少,他也只能分到其中的一半。
    当然,她还专门打印了一张赠予协议,为了尽可能的减少麻烦,她还让法典给大白拍了一张照片,连带它的狗牌,各种外貌特征都拍了进去,写的详详细细。
    这样,哪怕小林阿西的遗孀想借狗生事,林珺也就不怕了。
    作为买家,林珺不比林悯着急,只把合同交给小民,让他等林悯醒来之后签字就可以了,当然,等签完字,就可以联络悯心药业,进行航运发货了。
    这趟来,林珺没带半夏,空人一个,正好准备出去以后,帮半夏去采购书包,水杯,铅笔尺子等,这不,她正准备走,小民从icu出来,却喊:“妈你等等。”
    ……
    “你要去帮半夏买东西吧?”小民说:“不要买水杯,我托南雁从国外发了一些,后天咱们去东海港的港运处就可以拿到了。”
    一个杯子,要从国外发货,千辛万苦,海渡而来,那得是什么样的杯子?
    话说,虽然林珺还没有捉到过苗头,但今天一大清早,小宪悄悄偷了她的蜜蜡给自己脱毛,打扮的光鲜亮丽的出门,老母亲是看在眼里的,当然也猜得到,他肯定是去跟宋向阳约会了。
    不知道俩人最终能不能成一对儿,但小宪是个心思不定,立场也不坚定的人,他很容易被诱惑,所以有根绳子拴着他,会好很多。
    而小民,林珺就琢磨不透了。
    当妈的,没有嫌儿子成家早的,都希望儿子早点结婚,早点有个家。
    南雁那姑娘其实很不错,当然,没有小民好看,还有点胖,性格也比较懒散,可女孩子里头,能配得上小民一样标致的,几乎没有。
    南雁,也是目前唯一跟小民有来往的女孩子,老母亲嘛,都会好奇。
    可她还没张嘴,小民就猜到她的心思了,立刻说:“我没有那种想法。”
    见老妈还要张嘴,又说:“我只是让南雁帮我带了几个杯子,妈,您才46岁,我一直觉得您是个很开明,也很豁达的妈妈,这方面不该逼我吧?”
    得,儿子都这样说了,林珺还能说啥。
    正所谓旱的旱死,涝的涝死。
    军区有个很大的单身宿舍公寓,就在药研中心和实验小学的中间。
    从药研中心出来后,林珺打算去小学看看,于是开着车,就沿着马路在慢慢的走,走了没几步,咦,就见小宪一身名牌西装,大头皮鞋,腕上戴一块冷光寒寒的名表,溜溜哒哒的在往前走。
    他这一身打扮,潇洒中带着阳刚,林珺都愿意多看两眼。
    但一打量,林珺发现了个问题,他的西裤兜鼓鼓囊囊的,很是刺眼。
    小民有个习惯,逢出门,必背包,而他所有的东西都会装在一个背包里。
    小宪喜欢带行李箱,但不喜欢背包,他的习惯是随身物品,都喜欢装在兜里。
    可西服兜里装东西,会让衣服变得很难看的。
    转眼,儿子到门卫处了,宋向阳就在门里等着,当然,保卫要对他进行检查,林珺本以为儿子只是简单的来约个会,还想着自己要不要上前跟他打个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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