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里,何疏终于感觉到轻松一些了,也有心情调侃他了。
“难怪你对阴间这么熟,这种生活我做梦都想要啊!”
广寒看着他,没有说话。
因为在很多年前,也有这么一个人,走到他面前,学他坐在河边发呆半天,然后心满意足对他说:你这种生活真是太好了,我明天还过来找你。
但是对方口中的明天没有到来,因为就在那天,阴间发生了一场剧变。
何疏说完,见对方半天不吱声,忍不住奇怪。
“怎么?我脸上开花了,还是哪句话说错了?”
“没有。”广寒摇摇头,“我只是很高兴,能再次看见你。”
“咱们分开也没多久,你别说得跟生离死别一样!”
何疏下意识反驳,说完就觉得不对。
因为眼前这个广寒说过,自己跟他认识的那个广寒,是有些区别的。
“你是属于广寒的过去吗?”
何疏伸手去碰铠甲,触感真实,坚硬冰冷,不似梦境。
“不对,你说你是他的一部分,难道是三魂七魄其中之一吗?”
“差不多,他从前能感觉到我,但我感觉不到他,但现在也可以了。”
广寒伸手过来,抓住他的手腕。
何疏只觉这动作有些怪,下意识要抽走,却被按住。
下一刻,他才发现广寒只是想要看他的掌心。
那一颗红色如血泪的小痣。
“这是他在你手上留下的印记,他应该很快就能找过来了。”广寒道。
“那你呢?”何疏问。
广寒莞尔:“我就是他,他就是我。我刚才对你讲的,也是他想对你讲的,但是以前时机未到,他并非故意相瞒,而是有些东西他自己也忘了,落在我这里。”
这些话仿佛冥冥之中前后呼应,何疏听得心头一动。
“我们以前,我的意思是,在那个广寒跟我合租之前,我们就认识了?”
广寒点头。
这份肯定更加印证了何疏那种没来由的古怪感。
他脱口而出:“难道我前世是你爹安禄山?”
广寒:……
何疏打了个哈哈:“开玩笑,活跃下气氛嘛!”
说罢,他伸手揽上对方肩膀。
“甭管你是广寒的一部分,还是两部分,在我心里,你也同样是他。”
广寒歪头看他,眼中若有深意。
“你就不怕我是假的吗?”
“我相信自己的眼睛和感觉。”何疏道,“我好歹也算入了玄门吧,一个人可以掩盖敌意,却没法掩饰自己的本质,就像刚才陆珉,虽然处处表现得体,但我就是感觉她不对劲。她跟黄松,可以说是两个鲜明的对比,黄松在法镜前照出来的,是自己最狼狈不堪的一面,而她却是自己最完美的一面。我记得你跟我说过,意志坚定的人,是可以瞒过法镜的,陆珉应该就属于那样的人吧。那黄松呢?我总感觉他也不像法镜照出来的样子,可能还有更多事情没挖掘出来……”
他也不需要广寒回答,自己就能絮叨一通,末了自己把自己给说困了,还打起呵欠。
“对了,钱八十他没事吧?刚才怎么说,也是他带我过河的,陆珉作恶多端万鬼索命,可也不干钱八十的事情吧?冤有头债有主……”
“你明明很懒,却又总去操心与己无关的事情,就像……”
就像什么?
何疏的眼皮已经沉得抬不起来了。
一方面他知道这里还不够安全,哪里有在阴曹地府睡觉的?另一方面又因为广寒在身边,他莫名就会放松警戒心,任凭睡意上涌。
从进入追龙山开始,他好像就没怎么休息过,就连唯一一个在酒店度过的夜晚,还要被千里摄魂,跟降头师斗智斗勇,后来进了山,更是一路奔波,装痴呆,没吃饭,掉下河,直接从山神庙来到阴间,眼睛都没合过,更别说吃东西。
现在估计是饿过头了,何疏已经感觉不到饥饿,倒是困倦潮水似地上涌,坐在石头往身旁人一靠,眼皮耷拉居然就睡过去了。
换作以前,他绝对不会想到自己还有坐着睡觉的能力。
现在——
何疏已经开始打盹了,自然也就没有听见对方的后半句话。
“就像从前一样。”
什么样的从前?
万籁俱寂,长夜漫漫。
阴间自然是不会有白天的,进入这里,就意味着进入永恒黑暗,阴差们尚且可以穿梭阴阳两界体验些许人间热闹,阴魂们除非想当个孤魂野鬼彻底逃窜出去,否则也永远只能在这里徘徊,等待。
何疏在阴间这第一觉,居然睡得无比深沉。
身体似乎被包裹的云朵中缓缓飘荡,又似乎在一条看不见尽头的河中漫游,记忆随着烟尘回溯,月光朗朗悬于山巅,穿越千年岁月,拨开迷雾之中的惘然,无数悲歌长啸,舞乐高唱从耳畔掠过,落在身后化为碎叶飞花。
前方的明灯却越来越近,伴随令人心动的璁珑玉响,他睁开眼睛,痴痴看着,忍不住伸手去触碰。
铮!!!
一声巨响划破天地寂静!
不是悦耳的玉石碰撞,而是兵器相接,长刀与长枪的剧烈碰撞!
第111章
小童抱着陶瓮,怔怔站着。
在他面前,是一把即将落下的长刀。
持刀的士兵一边砍向他的肩膀,一边伸手欲夺他手上的陶瓮。
这场即将发生的血光之灾,被横生出来的长枪格挡住了。
“你敢拦我?!”持刀的士兵大怒,随即反应过来,“你也要他的陶瓮?”
持枪男人冷冷看他,默然无语。
对方承受不住这压力,率先撤刀,色厉内荏嗤笑。
“一个破陶瓮,要就给你好了,有什么稀罕的!”
他明明已经收刀转身欲走,却冷不防回身,冲小童作出凶狠表情,又提刀作势欲砍。
小童唬一大跳,手中陶瓮应声落地。
砰!
里面的东西碎了一地。
不是抢劫士兵想象里的财帛,而是腌菜。
味道倏地蹿出来,抢劫者直呼晦气,狠狠瞪小童一眼,终于大步走了。
男人也收起长枪,回身望小童一眼,什么也没说,举步离开。
“贵人留步!”
小童喊住他。
男人站定。
“不知贵人大名,来日当思回报。”
男人回过头。
小童大约五六岁年纪,话却已经流利,可见家教良好。
但举目四望,这屋舍破落,门庭败坏,空荡荡一眼就能望到底,分明又是久已没有长辈在家做主的情形。
这样的小童,便是再早熟懂事,又能单凭自己活多久?
可男人救不了。
乱世之中,这样的岂止一户?
百户千户,亦沧海一粟。
男人一路走来,比小童更惨的,比比皆是。
他救不了,只能走。
今日出手,对小童来说,也许眼前是幸,可日后小童依旧会活不下去吧。
这乱世,人要怎么做人?
小童仰头望他,脸饿得消瘦,还在等他答案。
男人沉默良久:“我是叛军。”
话说完,他转身便走,不再回头。
其实不用他说,小童也能看出来,男人的服饰,与刚才闯进来抢劫的士兵是一样的。
得不到答案,小童叹了口气。
他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到明天。
如果能,再想报恩的事情吧。
迷雾散了又聚。
眼前须臾一变。
小童已经长大成为青年。
他背着行囊走在茫茫戈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