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将你敲骨吸髓,利用殆尽,怕是还嫌你的肉臭。
叶蕴宁从容不会高估对方的底线。
她从容抬首:“我讨厌别人算计我,小叔是不是还忘了一件事没说?”
叶英茫然地舔了舔唇,小心翼翼地问道:“什么,我忘了什么吗?”
叶蕴宁:“容我提醒一下,我的心脏很好用是吧?为了叶蕴清,你们一个个的来打我的注意,当真是情深意切。”
叶英脸色顿时大变,心底大喊糟糕,不想对方连这么隐秘的打算都知道,顿时对叶蕴宁更忌惮了。
他慌忙狡辩:“不,绝对没有这样的事,我怎么敢做这样的事,你一定是误会了。”
叶蕴宁似笑非笑:“我说过不喜欢听人说谎,小叔倒是勇气可嘉。”
叶英像是想到了什么,瞳孔恐惧的紧缩。
果然,熟悉的疼痛卷席而来,却比上一次更残酷。
伴随着皮肤被鞭打的剧痛,更添了其他的酷刑,身子一下子像是被炎炎烈火焚烧,转瞬却又如身陷冰窟,冷得人全身发抖。
何谓酷刑加身,冰火两重天,叶英何其有幸都体会到了。
嘶哑的痛呼声响彻室内,叶英被吊在半空中的身体就像是一只虾子,无力地弹动着,直到他叫也叫不出来,一切才停止。
叶英这下是真的怕了,他从来自诩天不怕地不怕,不将任何人放在眼里,所以他敢涉黑贩毒践踏律法,也敢不顾伦理道德跟自己侄女相恋,现在才知道以前的自己是如何的狂妄无知。
这世上总有一种东西是叫人敬畏,连反抗之心也无从生起。
他有气无力地垂下头,艰难的开口:“我错了,是我不该起了将你的心脏换给你妹妹的心思,我该死,你杀了我吧!”
他本该想到的,叶蕴宁既有如此本事,有怎么可能会不知道他的算计。
天要亡他,竟然叫让自己看不起的叶蕴宁拥有了如此神鬼莫测的力量。
“你杀了我吧,杀了我!”如果他有这样的力量一定不会放过自己的敌人,叶蕴宁也不会例外。
与其继续受折磨生不如死,他宁愿痛快的死去。
叶蕴宁摇头:“我不会杀你。”
听到这话,叶英半信半疑,又有着一丝窃喜:真的吗,叶蕴宁不杀自己?
“真的,我不会杀你。”叶蕴宁肯定道,“杀你不过举手之劳,我固然可以将你一杀了之,但你犯下的那些罪行还没有得到正大光明的判决,这对那些被你伤害的人未免太不公平。所以,我将你的命交给法律审判,你会死在刑场上,以警示世人不要触犯法律。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为恶的人终将付出代价。”
叶英的脸色有一瞬间的扭曲,被人如此轻描淡写的决定命运,还有话里的嘲讽,这都叫他心有不甘。
如果可以他真想将叶蕴宁踩在脚下,以报今日之辱,可是他不敢。
为此哪怕听到日后自己逃脱不了被审判的命运,他宁愿面对警察,也好过此刻被酷刑折磨。
他现在只恨不得叶蕴宁赶快离开。
像是知道他的所想,叶蕴宁冷哼一声幽幽道:“当然,在我手下死罪可逃,活罪难免,既然你这么喜欢随意摆弄他人的人生,那就自己去品尝被摆布的滋味吧!”
叶英不安地:“你什么意思?你要对我做什么?你说啊!”
叶蕴宁没有回答他,挥了挥手,控制着叶英的无形细线消失,他狼狈地摔倒在了地上。
撑起疼痛的身子,他没有感到喜悦,只有无尽的惶恐。
“叶蕴宁你到底要对我做什么?你放过我好不好?我活不了几天了,你不能这么冷酷无情。”他哀求。
无人回应,在叶英瞠大的瞳孔里,他眼睁睁地看着叶蕴宁的身形开始虚化,变得飘渺不定,然后慢慢的消失,站立的地方变得空无一物,好像从来就没有出现过。
时间和空间重新开始流动,光线从头顶洒落,耳朵听到了外面的动静,这间监牢活了过来。
叶蕴宁走了,她真的走了,这个可怕的魔鬼终于离开了,叶英简直要喜极而泣。
他警惕地打量四周,然后盯着屋角的摄像头试探出声:“警官,我有话要说,我要见你们。”
一直注意着监控屏幕的警察没有察觉到任何不对,不知道一墙之隔的重要案犯经历了怎样毁三观惊天动地的变故,当下皱眉道:“我们马上过来。”
亲耳听到了正常的第三人的声音,叶英心里暗生喜悦。
他垂下眼皮,阴狠的磨牙,叶蕴宁你会后悔自己的托大。
不是要把自?????己的生死交给警方吗?那他就将一切都告诉警方,等警察知道叶蕴宁掌握着非人的神奇力量,他就不信官方会放过她。
等着吧,上面的人一定会对超自然的东西感兴趣,说不定他还能借此立功摆脱罪名呢。
叶蕴宁,你还真是我的福星。
门开了,两个警察走了进来。
叶英几乎是迫不及待的将刚才经历的和盆托出。
听完叶英的话,两个警察面面相觑,简直跟听天方夜谭似的,怀疑叶英是不是失心疯了,或者是为了脱罪故意装疯卖傻。
见俩人不信,叶英无比抓狂。
他揪着头发,无能怒吼,几乎真的要发疯了。
突然他像是想起了什么,兴奋地道:“我有办法证明自己说的是真的。我的伤,她不知道用什么鞭打我,身上肯定有伤痕,我偷衣服给你们看。”
两个警察无奈的相视一眼,然后就看着叶英当场脱起了衣服。
等着看叶英到底搞什么鬼,警察警惕地等他脱完衣服。
“你们看,我身上是不是有伤痕,”叶英自信地道,“这个伤总不会是我自己弄出来的吧?我告诉你们,叶蕴宁真的来过这里。”
其中一名警察忍无可忍地道:“叶先生,你这是在故意愚弄警方吗?你自己看看,你不是好好的,哪来的伤?”
真是白日做梦,自己哄自己好玩是吧?
“怎么可能?”叶英不敢置信的低头打量自己,“怎么没有,哪里去了?”
他明明记得前面受了鞭打的,叫他痛不欲生,可是此刻肌肤光洁完好,连红都没有红,哪来的伤痕。
叶英挫败地怒吼:“我明白了,这都是她弄的障眼法,把痕迹遮盖住了。她的手段太高明了,我说的是真的,叶蕴宁会‘超能力’。”
他将叶蕴宁所表现出来的超凡力量视为‘超能力’。
警察正色道:“够了,不要再开玩笑了。”
普通人谁会‘穿墙术’,还拥有可笑的超能力,分明就是胡说八道。
希望落空,叶英双眼发红,神情变得癫狂,好像真的要疯了似的。
他挥舞着双手,大喊道:“我说的是真的,她真的出现在这里,就在这个房间里。不信你们去查,她那个时间段一定不在外面,因为她就在这里。你们去查啊,就知道我没有说谎了!”
因为叶英说的太匪夷所思,基本没有人相信,可是叶英坚信自己是真的,在得到警方的不信任后,他变得狂躁激动,还动手袭警,最后将自己弄伤了。
不得已之下,警方将他送往医院,甚至为了证明他说的不是事实,特意调查了叶蕴宁在叶英停供的时间段的行动轨迹,事实表明那段时间她都在众人视线之下,有监控视频为证。
一个人总不能分成两个人吧,分明是叶英在说谎,说不定就是想装疯逃避审判。
当看到警方提供的有关视频,叶英明白自己的企图不可能得逞了,叶蕴宁分明把他的路堵死了。
当晚,叶英因为承受不了打击晕了过去。
病房内,他的一只手被拷在床头,病房内,门外,都有警察在守着,唯恐他借机生乱逃走。
床上,叶英的眉头紧皱着,他的意识飘飘荡荡似是脱离了身体,飞向不知名的远方。
昏昏沉沉间,他的意识融入一具身体,变成了一个孩子。
这个孩子拥有着一对普通的平凡父母,过着普通的人生,一如芸芸普罗大众,平凡却安稳的生活。
直到有一天厄运降临,在他十八岁那年,他的父母遭遇了车祸双双不幸离世。
刚成年的他一下子父母双亡,孤然无依,在安排完父母的丧事后,只剩下一套栖身的房子,变得囊中羞涩,连接下来的学费生活费都没有着落。
他经历着这份人生,正打算去打工赚钱的时候,一个亲戚找上了门,说愿意收养他。
这个亲戚是父亲那边的堂弟,是有名的富商,他欣然同意。
没想到,接下来却是噩梦的开始,从踏进那富丽堂皇的房子起,他的人生就直转急下,无可挽留的滑向了深渊。
第105章
在到达的第一天,他才知道新家里有一个和自己同龄的少年,矜傲高贵,俊美张扬,是他养父的亲生儿子,自己名义上的弟弟。
他努力对第一次见面的少年表达友好,试图融入这个新家,却遭到对方一个白眼,那眼眸里的鄙夷轻视刺伤了他,好像自己是地上的蝼蚁似的。
初见面的不愉快像是昭示了某种不幸的开端,可惜那时的他还一无所知,依然笨拙的急切地想讨好自己新的家人。
在别墅里呆了半个月后,他的养父说要带他去见一个人,对方的长辈是他非常重要的合作伙伴,他们想为自己的女儿找一个玩伴,养父希望他能帮忙陪着女孩几天。
养父遗憾地道,本来应该是自己儿子陪女孩的,只是他病了,所以希望叶英能代替自己弟弟好好陪人家。
叶英惶恐地答应了。
养父非常郑重地叮嘱他,对方的家里势力很大,所以哪怕女孩的脾气不好,也希望他能多些耐心,一定要哄着女孩开心,绝对不能惹她生气,否则公司的生意会受到影响。
叶英战战兢兢地点头,随即忐忑不安地问,自己需要陪对方多久?
养父心不在焉地随口道:“很快,很快,过几天我就接你回来。”
叶英抱着帮养父一家忙的心情回房换了一身体面的衣服,听说这还是弟弟知道他来,拿了自己不穿的衣服送给他的。
抚摸着质量优良的衣服,叶英心里充满感激,这是他穿过的最好的衣服,他想自己一定要做好养父交待的事,好好报答他的收养之情。
当他下楼走到养父身边,正要出门时,一抬头却看见了本该生病的弟弟正懒懒地趴在二楼栏杆上,垂眸望着自己的视线里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古怪的意味,好看的嘴唇玩味地弯起。
他心里疑惑,养父不是说弟弟生病了吗?为什么在这里?
那时的他还太天真,不懂这笑容意味着什么,后来才知道那是对方在幸灾乐祸,得意自己当了他的替死鬼。
接着他被带到一座美轮美奂的庄园,庄园里住着一位美丽的少女,看他的眼神是挑剔而嫌恶的,带着明晃晃的恶意。
养父将人送到就匆匆离开了,留下他手足无措地面对陌生的少女。
叶英真的以为自己是来充当少女的玩伴的,虽然他不明白对方为什么要找一个陌生的男孩子,难道不是女孩子更适合当一起玩耍的伙伴吗?
所以当少女让庄园的佣人牵来狗,说要和他一起玩游戏的时候,他天真的答应了。
他丝毫没有注意到周围佣人同情的眼光,顺从地跟在少女身后,然后他们到了一处占地广阔的草坪,那草坪大得不可思议,完全超出了他的想象。
“好了现在我们来玩游戏吧,先说规则,我在这处草坪其中一个地方藏了一样东西,而你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找出它,”少女的眼睛很漂亮,此刻看起来却有些诡异的兴奋,“如果你找到了,那今晚能成功获得一间房入住;反之你失败了,今晚就不能进门,只能呆住外面哦!”
叶英呆了呆,他看了看占地不小的草坪,犹豫地道:“只是找到东西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