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ABO】淡薄鸟不啼春

25.习惯成自然

    25.
    要说这世界上最最可怕的是什么?顾琛会不假思索,他会说,是习惯。
    最可怕的是习惯,除此之外也没有别的了。人的一切几乎都是习惯养成,习惯味道、习惯温度、习惯口味……潜移默化不知不觉,人类经常陷入一个轮回与循环,週而復始、週而復始。
    容易习惯,习惯却难改,难改因而抗拒改变,然后说只是不习惯。
    是一个藉口,也是一个人格养成的基础。人是习惯堆出来的,若是如此,顾琛即是沉卿。
    沉卿是谁他不晓得,但他肯定是沉卿。跟他一起起床,吃了一样的早餐,喝了一样的咖啡,看同一份报纸,去一样的地方工作,接触一样的人群,睡同一张床,交缠拥抱接吻。多少年都是这样渡过的,他的确就是沉卿。若他不是,那他是谁?
    每天都得吻他,每天都得操他,离开他哪怕几分鐘都会焦虑,顾琛对沉卿的气味早习惯成了癮,一离就难受,戒断症候群。要他离开沉卿,他会不习惯,一辈子不习惯……不过那也只是他觉得,跟沉卿在一起八年,那么只要离开他十年,一定可以习惯没有他的日子。
    轻轻翻过身,情慾似海翻腾。方才聚会喝了不少酒,顾琛本还担心自己硬不起来,显然是多想,爱人的气味如同春药。
    发情的omega,碰一下就浪,衣着凌乱香气四溢,他双手揪着枕头两个小角落,两隻腿勾着顾琛的腰,他脚踝上有个皮革环串着铃鐺,贴在顾琛肌肤上,慢慢变热。
    慢慢顶进去,再进去,湿得一塌糊涂,晃了几下床,他脚上的铃声清脆,顾琛又想起猫。
    他经常想起老家的猫,圆润的身上也掛着一个铃鐺。
    坚硬与柔嫩融合,包覆在一起,肠肉蠕动着一口一口撒娇般在性器上落下轻吻与吸吮,脑门一麻,那快感咬了上来,在后颈……顾琛总觉得他才是被标记的那一个。身为alpha的优势在爱人身上荡然无存,他找不到。被征服的那究竟是谁呢?进入深处,湿润漫了过来,滚烫如同爱意,慢慢抽出,带出了满床情海,再进入,里头更紧了一些,端看他腿间性器落下了水,涓涓爬满了洁白肚皮,此刻身下人更像那可爱的蛋糕,镀上了诱人甜蜜的糖浆。
    「啊……老公……」见顾琛正看着自己,他伸长了手。
    「嗯?」顾琛凑了过去,那两隻手立刻如同毒蛇般缠了上来。
    「结婚纪念日快乐。」他在他耳边轻喘。
    顾琛抱紧了他,「宝贝我爱你,我爱你。」
    齿痕何须非得咬在颈上?无论落在哪里,都能成为他身上的锁。每一个吻都能标记他,一次又一次,拥抱的更加踏实。
    「我也爱你,老公。我也爱你。」
    但谁想离开沉卿十年呢?
    资料纷飞如雪,打在沉卿脸上,顾琛冷冷看着。
    第四次,自从周老闆给钱之后,歷时一年,实验第四次失败。
    沉卿半点没被羞辱的模样,仍是带着笑意,他在漫天飞舞的雪色里,从身上摸出了一根菸,顾琛看见了,连忙替他点上火。
    火苗摇摇晃晃,沉卿弯下腰,让那火焰跃动在眼底,火舌与烟头交缠,燃起了白烟,沉卿啜了一口,吁了出来,满室花香。
    他慢悠悠的模样显然惹恼了周老闆,「你到底在搞什么?为何实验总是失败?!」
    「唉……你可要比林老闆还没耐心。他老婆生不出你这样的儿子,都没那么着急。你急什么?赶着在五十岁以前被开苞吗?」沉卿似笑非笑,「你还算没等多久,不过一年就这样着急,林老闆可是等了四年。到死都没等到。」
    说起林老闆的死,周老闆面色铁青。沉卿这句话一方面是踩他痛脚,另一方面则是提醒他,哪怕付了钱也不是老大,沉卿要不开心了一样会马上杀了他。再找到一个有钱人投资,对沉卿而言也许并不费事。
    见他不答话,也算是压下了脾气,沉卿继续道,「这种反科学的事情怎么可能一下子就成功?相比前几年,这几次的效果已经很显着,几乎都要成功了,再等一等。」
    周老闆没再反驳,吐了句,「再一年,我只再给你一年,我可不是老林,没那么多间钱,你把谁当提款机啊?」
    「不跟你拿钱跟谁拿呢?林老闆跟你共同经营的酒店分明一半归我,但我可是一毛未取都还给你了。」沉卿道。
    「还给我?我把酒店赚的给你一半,甚至给你八成都不及我后来在这药厂投得钱!」
    「那那家酒店可真不值钱,肯定是你不会经营,毕竟原本是林老闆在管理的,你负责管钱而已……你该不会根本一窍不通吧?营业额掉了不少呢,林老闆之前老是跟我吹嘘酒店多么赚钱。」沉卿拉了办公椅坐了下来。
    周老闆被说中了心事,面有菜色。往顾琛方向看了一眼。
    沉卿立即道,「顾琛,到外头等。」
    顾琛一听转过身,往门口走。关上门之前他听见周老闆道,「你可真是养了条忠犬。」
    「哈哈,我跟他之间我才是当狗的那一个。」
    顾琛关上了门。
    达哥就站在门口,跟以往的每一次一样,门神一般雷打不动。
    顾琛在他旁边站着,心里佩服达哥从不感觉无聊。
    「顾琛,那次那个条子……有人说看见你把他带走了。」达哥问道。
    「嗯。带走然后杀了。」
    「何必如此?」
    「……你在怀疑什么?」顾琛笑问。
    达哥转过了脸,没敢看他,「不。只是感觉有些奇怪。底下的人说当天早上你去了那里,又说你后来把那条子单独带走了。我一开始也是觉得没什么,让他们别再胡说。但是,观察好一阵,你很奇怪。顾琛我不想怀疑你,所以才直接这么开口。」他又看了过来。
    顾琛笑了笑,「我当然奇怪。达哥,我是条子。」
    空气那剎那彷彿凝滞,就卡在那里,药厂在地下,室内都只能倚仗白炽灯那惨白光线点亮,达哥的沉默回旋了良久,然后,就一句,「是吗?」
    这回换顾琛愣住了,「就这样?」
    「没什么。其实有猜过。不过真的听见了反而要比猜疑的时候安心多了。哪怕你是条子,也不过是曾经了。顾琛,你知道吗?你刚来的时候眼底都是不屈跟刚毅,那不是混子的眼神,白话点来说就是你演技很差。但现在,你眼底没有那些了。要有谁现在告诉我你是条子,我肯定马上杀了那个知情的傢伙。」达哥轻声道,「你不可能走了吧?那日带走你那同僚,你是想救他吗?」
    顾琛没答话。
    「要是你自认为你是想救他,那我只能告诉你,你未免有些太看得起自己了。顾琛,在我看来你不过是不想在其他同事眼皮子杀了那傢伙。带他去了偏僻的地方……新闻上说了那傢伙是被自己的佩枪杀死的,我印象中那人双手早废了,打斗过程烂好人似的一次也没拿出枪,你早就知道他不可能用枪了吧?因为你曾经也是那么善良。那为何非他不可?你究竟是杀了他还是杀了以前善良的自己?」达哥笑了,问道。
    不是的,顾琛心想,是因为梁责民会逼迫他回去……可早在这之前呢?
    在达哥眼皮子底下那一刻,他为何无法开枪?真的是因为惦记过往?明明心知肚明,他只是不晓得梁责民就是观察员,他担心有别双眼睛暗中潜伏,但他无法接受自己在衡量生命之前如此冷静,于是他告诉自己,他是因为善良才下不了手。顾琛说不出话。
    达哥抬手拍了拍他的肩膀,「顾琛。我应该没跟你说过,大家都说我被沉卿救下,但没人知道,我也是条子,所以我一看你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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