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无常志异

千面

    是你用寂寞敲击我的窗前。
    旅人说了,谁是谁非?
    咪玛?逆水──魔界四天王?水神多恆的义妹。
    她是黯妖精的遗孤。当年,因白妖精王忌惮黯妖精一族毁灭万物的天赋,故诬陷素来中立的黯妖精与魔界勾结;诱使人皇连袂出兵,灭了黯妖精一族。
    事后,白妖精王引咎,风焚于依尔哲伦森林……
    咪玛自幼被魔界收养,在水神哥哥的保护下,远离血腥,成了黯黑国度里,仅有的纯洁之花。
    火神幻翔。与哥哥并列魔界四天王,也是她从小暗恋的对象;然而火神狂狷如焰、漠世孤傲,始终无视咪玛的付出。
    多年后,降魔的战鼓响彻其罗席卡大陆。人皇之女圣雅,匯聚水晶八勇士,直捣魔界,来势汹汹。
    魔皇让四天王前去阻碍勇士们的进程;由于担心哥哥,更放心不下幻翔……咪玛简单收拾行李后,悄悄的踏上了旅途。
    途中,她邂逅了一名白袍旅人。
    当时咪玛正被妖女凯源围攻,旅人银剑如电,瞬间剑抵凯源的咽喉。他风度翩翩的说道:「我不想伤人,阁下就别再为难这位小姐了。」
    凯源恨恨而去,但却没有放弃谋夺黯水晶的野心。
    湛蓝的长发自旅人的斗篷飘垂而下。咪玛兴奋的问:「哥哥、是你吗?」
    旅人揭开帽兜,露出一张温润如玉的脸,那宝蓝色的瞳孔清澈如泉;然而,那却不是水神的轮廓。
    「啊!真是抱歉,是我认错人了。」她羞红了脸蛋。
    白袍旅人释然一笑,如似暖阳。他无语,逕自离去,却给咪玛留下无限的好奇……
    水晶勇士攻破魔宫的那天,咪玛也在场。火神将她护在身后,此时两人早已心意相通。
    黄金圣骑士,以长剑不断进攻。那长剑上染着白妖精的圣泉,儼然成了魔族的剋星,几招下来,火神已是伤痕累累。
    火神为保咪玛,攻速受阻;圣骑士先是虚晃一剑,然后急转刺向他的心脏!危急时刻,咪玛挺身相护,瞬间,长剑已深深的刺进了她的胸口……
    「咪玛!」火神惊怒交加,扑上前去与圣骑士缠斗,双双跌入万丈深渊。
    就在咪玛倒地的前一刻,白袍旅人适时现身,轻轻接住她虚弱的身体。
    「哥哥……不对!是你、你是旅人,我又认错、人了……」咪玛气若游丝,旅人按住她胸前的伤口,那不断涌出的鲜血,染红了他素白的衣。
    「不管、你是谁……请你帮我救,救救幻翔……」
    「魔界中人各安天命,你就放心吧!」旅人又说:「还有什么心愿,我能替你做的?」
    咪玛的声音断断续续,她觉得眼皮好重。「我好睏……我想、知道……你,究竟是……」她的话没说完,便在旅人的怀中,自此长眠。
    旅人语气平静。「这现在还不能告诉你。」宝蓝色的瞳孔情深无尽,望着深邃的悬崖;片刻后,才柔声道:「但愿你来生似水,绕过千山万雪,追随那人到天边。」
    旅人紧握着她遗留的黯水晶,此景、难忘。
    ──你是我的醉梦,我的、似水柔情。
    ★★★
    是你用孤独垂钓我的心扉,
    旅人说了,无怨无悔!
    原来这一切,全是一场机深铺陈的阴谋。十载之期,江山为局、万民为棋,只为一人称心……
    盛京繁华,紫衣神教大行其道;万千教眾悉数为皇亲国戚、达官显贵。传闻中,教主以金、银锻造两辆车乘,金乘渡皇亲、银车化显贵。
    城南首富,洛家的掌上明珠,洛大小姐──洛琦。正值二八年华,擅于丹青、长于红妆;听说再平淡无奇的无盐女,经她巧手妆点、胭脂花鈿,尽作天仙化人之姿。
    女为悦己者容。洛大小姐身怀绝艺,儼然被誉为盛京的司顏神女。
    「琦儿,奉教主千秋圣泽,已为你许下柳家的亲事。那柳家有女在朝为妃,门第显贵、富贵已极。为父择期让你秋日出阁,也算不负你娘亲临终的託付。」
    「爹爹说的……可是那柳国舅?」洛琦身子一颤,其实用不着父亲答覆,这盛京哪来第二位柳国舅?
    说起这柳国舅,可谓罄竹难书!本名柳箏。柳淑妃之胞弟,貌似豺狼、心如蛇蝎,欺压良民的老戏码不时上演;更与那梨园春色明月星私厢苟合,气得老父几度呕血,那可是人尽皆知的荒唐。
    「爹爹,您不是曾说,那柳箏乃朽木之材;今何故将女儿许他?」
    「琦儿不可胡言,教主大智大德,早已替为父洞悉因果。那柳箏眼下虽是不济,将来却是位极皇权之命;天机不可道破,你听为父安排便是。」
    洛琦欲哭无泪的望着父亲,听他一口一句教主的说得没完。自从那日沉世伯带着爹爹去大紫宸宫拜謁紫衣教主后,爹爹便像得了失心疯,凡事皆以教主是从。
    女为悦己者……
    洛琦不仅能巧手化仙,扮丑易容的功夫也不在话下。夏至未临,她择了一个月黑风高的夜,离家、出走、断情。
    苏鈺,昂宇楼之主的门客,来自漠北的侠士;也是洛大小姐芳心暗许的良人。
    他策白马,带着洛琦西出雁门关。一名外地人,载着一个丑女,一路上倒也顺遂。正是:鶼鰈双飞,白马啸西风。
    途中,他们遇上了一名身披白氅的旅人。
    旅人问:「两位欲往何处?」
    苏鈺一脸洒脱,道:「在下偕爱妻共渡红尘,天为楼、地为舍。」
    此时洛琦早已剥除脸上易容的假皮,听闻夫君深情之语,面露酡红。
    旅人又道:「可我见尊夫人乃水命之格。荒漠无垠,只怕穷山恶水、红顏无命,劝君另觅去处。」
    苏鈺不以为然,道:「我自幼生于大漠,风沙同命;有我在,她此生无虞。」
    旅人轻声叹息,乘着坐骑离去。苏鈺与洛琦这才惊觉,旅人的坐骑竟是隻高大的九尾白狐。
    夫妻两人心想,许是沙漠天热,而生蜃影之梦;虚虚实实,过去也就罢了。
    翌年,昂宇楼之主来了信。苏鈺才知道,原来当日的柳洛联姻,其实只是那场局里的一步棋。紫衣教主刻意结交皇亲显贵,只为一己私慾,颠覆皇权、垄天绝胤。
    然而对于盛京之乱,苏鈺早就没了心思;爱妻于年初病逝,魂断荒漠。苏鈺日以继夜的浸淫在孤独的梦影里,任凭懊悔垂钓,心寒如水。
    听说后来苏鈺自刎,追随亡妻而去;还託人将他与爱妻同葬一处。
    白氅旅人来到这对伉儷的墓前。折下一枝氅羽,扫去墓碑上的风沙,叹道:「天命若水,红顏无归……」
    旅人留下的氅羽随风而起,在那风沙之中,化成一隻青蝶。蝶舞扑朔,转瞬便不知去向……
    旅人眺望那滚滚黄沙,若有所思的……笑了。
    ──你是我的雨蝶,我的,魂縈梦牵。
    ★★★
    是你用岁月酝酿我的憔悴。
    旅人说了,不醉不归……
    海上,烽火撩乱;上海,歌舞昇平。
    上海三杰,排行第二的陈鼎邦、陈老闆。经商如神,手上商铺航运、洋人买办,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揽进十里洋场无数的金银。
    陈鼎邦年逾不惑,但却驻顏有方,风姿绰约的令人咋舌。
    他无欲无妻,但数年前,自贫民窟里收养了一个弃婴──
    取名:方蕥。
    说起陈二爷最赚钱的事业,莫过于「大上海舞厅──流金岁月」。那是豪门富少的温柔乡、达官贵人的销魂窝;也是他为那些身世悽苦的舞女,所设的避风港。
    陈鼎邦对于旗下的舞女,总会亲授技艺,诸如:商道、品酒、社交舞、揣度人心等等;经他指点的交际花,无不独佔春色。
    你瞧!名震黄浦江的流金三艷:月雨桐、火玫瑰、羽芙蓉,就是他献给世人最最惊心动魄的杰作。
    但对方蕥来说,乾爹却不教她这些;反而斥资重金远从苏州聘来名师,传她刺绣的手艺。
    在方蕥满十七岁那日,乾爹便正式让她掛牌接客。艺名「兰莹」,寓意:秀若芝兰、身似流萤。
    然而兰莹精于苏绣,却不諳舞女的手段;于是,她素来独坐舞厅一隅,身穿亲手缝製的翠绿银丝绣芍药旗袍,手执绣框,将眼前的浮华绣入绢布里。
    眾人暗笑她痴傻,但碍于陈鼎邦,也只能故作未闻,随她去便是。
    这日,兰莹百无聊赖的望着舞池里的姊妹,她们卧在男人们的怀中,犹如含苞待放的花;而自己却像是失了魂的蝶……不知归处。
    她不懂,乾爹做此安排的用意。早知有今日,却为何只是授她苏绣手艺?更未曾予她待人接物的道理?舞池里的佳丽们,身着璀璨多彩的旗袍,金色华贵、红色明艳、紫色典雅、粉色娇媚、白色素洁,各具风情;不若她,长年幽绿自憔悴。
    这时,灯火突然闪烁不定,接着响起一声爆裂,舞厅里的灯瞬间全灭了。
    断电!
    而在灯暗下之后,兰莹那身旗袍却缓缓透出碧如翡翠的光芒,银丝芍药彷彿自睡梦中甦醒,正渐渐绽放。
    眾人看痴了眼,发出此起彼落的讚叹。
    那张秀丽清新的脸蛋,盈盈身姿,犹如夜光中的仙子。
    兰莹自然知道这是「萤粉染线」的技法,但身上这件旗袍明明是採寻常丝线所製……
    那夜过后,她的芳名远播。
    流金岁月的交际花分为上中下三品,素来依品论名;如今,兰莹跃升上品淑女,那些登徒贵公子们,私下戏称她为──夜合欢。
    夜合欢!蕴含一丝令人含羞的意味,多么撩拨慾望的暗示。
    「小蕥……」乾爹仍习惯如此称呼她。「如今你出名了,乾爹有件事要请你帮忙。」
    「乾爹直说唄!用不着跟我客气。」月升星移,她早就不是当年舞厅一隅那朵怯弱的芍药了。
    「听说锁家祖传的一只心锁;得之,富可敌国。你大伯很感兴趣,所以点名让你去取。」陈鼎邦点了根烟,他口中的「大伯」,便是那上海三杰之首,上海滩的黑街帝王,人称杜老闆。
    「乾爹,你明知三位姊姊的手段远胜于我,由她们出面,岂不更有把握?」
    「非也,流金三艷只是前戏的配角;你,才是最终高潮的主角。」陈鼎邦吞云吐雾,邪魅的眼角讳莫如深。
    方蕥总算是明白了,当时,是谁掉包了她的丝线。原来这一切,都是一场精心策划的安排;早在十几年前,自己被抱出贫民窟的那一刻起,这个局就已经开始了……
    一走出流金岁月的大门,那辆熟悉的黄包车已恭候多时。
    方蕥走上前去,那拉车的壮汉倚着车身,呼呼大睡。看着他憨厚的模样,方蕥不禁莞尔:「大鐘,醒醒。」
    「啊!醒……」车夫惊醒过来,惺忪的睁开眼,一看见是她,立马来了精神。「方、方小姐,让你久等了!」
    「没事儿。」方蕥微笑道,秀若芝兰、其顏芬芳。
    车夫看傻了眼,过了一会才说:「方小姐,请上车。大鐘愿带着你,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不论天涯海角。」
    方蕥在他精壮手臂的搀扶下,跨上了黄包车。她俏皮的笑道:「好啊!不如就先到你说的『天涯』去瞧瞧唄。」
    「好勒,坐稳了。」
    这名被唤作大鐘的男子,本名谭鐘。数年后,他的名字将响彻整个上海滩,甚至是整个中国;但,那又是另一段故事了。
    白裘旅人望着黄包车消失在街角的尽头,轻语:
    ──你是我的幽兰,我的、莹舞流光。
    ★★★
    是你用笑靨妆点我的嫵媚。
    旅人说了,一血一泪。
    许宝珠今年才十五岁,便已是渔村里有名的美女了。她的祖父许丁火是日据时期大稻埕的书画家,后来因为几幅作品被硬扣上抗日思想的罪名,被日本人枪毙了;父亲许魁罡,带着妻小避祸定居西部渔村,一手撒网、一手执笔,在庙里担任笔生,替人誊写告神的祝文,也兼断字解籤。
    渔人们忌讳女子上船,因此宝珠便在家门前补网、或去渔塭饲育鱼苗,更要哄骗背后兜巾里哭闹不休的幼弟。
    那年,是太岁冲水之年。庙里的乩童说:神明显灵告诫村民,天黑后就别下海。那天,阿爸到镇上沽酒去了,独留她在家里照顾弟妹;阿母正在灶前炊饭,妹妹们皆已懂事,已能自律;偏偏幼弟玉诚却不给人安生,持续发出恼人的哭闹声,任凭宝珠如何安抚,都没有效。
    妹妹们也被感染了幼弟的烦躁,抱怨道:「阿姊,你抱阿诚去海边走走,他好吵,我们都无法写功课了。」
    对啊!幼弟最爱听海浪的声音,每次一到海边,他便会停止啼哭。
    宝珠探头看了看天色,已是傍晚,可耐不住妹妹们的一再催促,她只好抱着襁褓中的幼弟,来到海边;果然阿诚一听那海潮之声,吵闹声渐渐小了,片刻后便呼呼睡去。
    宝珠正要往回走,却有一人与她擦身而过,好像是隔街的薛阿伯,「阿伯,这么晚了,你要去哪?」然而对方没有理会她,双眼空洞就像是失了魂,笔直的朝大海走去。
    宝珠连忙转身,却看到海中不知何时站了个小女孩,惨白的脸上有着黑洞洞的眼窟窿;浑身湿透,正对着薛阿伯缓缓的招手;嘴角像是在笑,但眼眶里流出的水却像是在哭泣……
    宝珠害怕极了,但一转眼,海水已经淹过了薛阿伯的腰,而他仍不可自拔的往海里走。
    「阿伯!」宝珠大叫了一声,正想再靠近些,唤醒薛阿伯。
    「不可。」这时,身穿白衣的年轻人伸手挡住了她的去路。
    宝珠急了。「你干嘛?再不过去,阿伯就要淹死了!」
    年轻人说:「那海里的亡魂等待多年,才等到太岁冲水、天命交替的时机;你如果过去阻止,那就得付出相同的代价。」
    「你在说什么!什么代价?」宝珠问道。天呀!海水淹到了薛阿伯的脖子……
    「轻则大病一场;重则……以命换命。」就在年轻人这么说的同时,薛阿伯已经沉入了大海。
    宝珠无力的瘫软在地,年轻人作势要将她扶起,却被她拒绝了。
    年轻人只能无奈的说:「天已经黑了,快回去吧!宝珠。」
    第二天,一大清早,村民便传来薛阿伯溺死的消息。宝珠也好奇的参杂在围观的人群里。尸体上盖着白布,听说都给海水泡烂了。
    宝珠很是难过,却又无能为力;一转身,昨天那名身穿白衣的年轻人,正站在她的身边。宝珠好奇的问:「为什么我看得到那些……」
    「你家学渊源,见魂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她以为年轻人指得是阿爸在庙里担任笔生这件事;她叹了口气:「这样的渊源,最好不要。」
    年轻人不置可否的笑了笑,说:「我要先去别处旅行了。宝珠,记住我的话,千万别去阻止祂们……」
    幼弟上小学了,而宝珠也出落成了水姑娘。
    那日,家门前路过一名中年男子,一看到宝珠,便说:「渴死俺了!小姑娘,能否跟你讨口水喝?」
    原来是个外省老兵!
    那是一个四处旅游的外省叔仔,在他之后留宿渔村的这段时日里,宝珠总爱来找他,听他神采奕奕的高谈在对岸剿匪的英勇;更爱听他戏剧化的描述大城市里的繁荣。
    「将来有机会,我去城里找你,你再带我到处去玩。」宝珠说。
    「那有什么问题,包在俺身上,只怕你说了却不来。哈!」外省叔仔说笑时,牵动起眼尾的纹路,看似风霜无尽,却又有一种成熟男人的魅力。
    再过几天,外省叔仔就要离开了。
    这天,幼弟下学后,就跑得不见人影。晚饭的时间要到了,阿母让宝珠去将玉诚找回来,准备开饭。
    宝珠毫不犹豫,便往海边的方向去寻;可到了岸边,却不见幼弟的踪影,她叫喊着:「阿诚!」
    这时,背后有人靠近,她转过身,刚好与那人擦肩而过。
    是外省叔仔!
    只见他双眼空洞,一副就像是失了魂,笔直的朝大海走去。老天!这撞邪的模样,宝珠可是印象深刻。
    她放眼望向大海,而那站在海水里,机械式招着手的亡魂,竟是当年溺死的──薛阿伯。他苍白的脸都泡肿了,双眼直勾勾的瞪着宝珠,似乎是在警告她,不要多管间事。
    宝珠愣了片刻,外省叔仔已水深及膝。她猛然回过神来,跑过去将他拦腰抱住,不住喊道:「叔仔、别过去!」
    外省叔仔置若罔闻,依旧一股脑儿往海里走。宝珠被拖行数步,重心不稳的跪倒,膝盖被沙滩上的石头给刺伤了……
    宝珠看着鲜血自伤口涌出,一时痛得无法站起。
    海水淹到了外省叔仔的胸膛。
    宝珠急得流泪,只能大叫道:「你说好要带我去城里玩,怎能不讲信用?」
    外省叔仔突然停下脚步,回头看她,眼里已回了神采。「宝珠?」
    「怎回事儿?俺怎么会在海里?」他连忙转身折返,温柔的抱起宝珠,往岸边走去。
    滴水见情、滴血见心。
    然而,他们没有发现,背后的薛阿伯,黑洞洞的眼眶里,正淌流的怨恨的腥血……
    玉诚彻夜未归,直到隔天凌晨,尸体才在岸边被找到。但却被鱼群啃咬得血肉模糊,只剩身上的那件制服,勉强能辨识出身分。
    阿母哭晕了过去,阿爸打击过甚,神情冰冷的望着宝珠,问道:「你就是这样给我照顾阿弟的?」
    外省叔仔袒护道:「俺说你也别怪宝珠,她昨天受了伤,那伤口耽搁不得。」
    依照习俗,幼弟的丧事草草给办了;但老来得子的许魁罡,却病倒了。宝珠落了个剋弟逆父的罪名,再也不见容于村民与家人。
    选了一个夜深人静的日子,宝珠收拾了简单的行李,与外省叔仔悄悄的离开了渔村,走进了另一个属于他们的故事里。
    然而,那个故事……却让人很是虐心。
    外省叔仔本名宋守臻,与另外两名同袍分别住在三楼半的荣民公寓里。
    平日里依赖政府补助,他不务正业,成天四处游玩;与宝珠婚后,三天两头不见人影。宝珠不得已将仅有的房间出租,但丈夫却趁着她外出打零工时,与女房客暗通款曲……
    那一日,宝珠安顿好出世未久的孩子后,独自在公寓的二楼,投繯离世。
    「宝珠,你为什么不记住我的话?千万别去阻止祂们……」
    当年轻的旅人赶到时,一切都已太迟。然而,这栋公寓里邪气薰天,他实在无力多待片刻。
    白衣旅人抱起宝珠冰冷的身体,落泪……
    ──你是我的珍宝,我的……掌上明珠。
    ★★★
    「你真的是有点肉麻。前面那几段我就不想讲了,这回还宝贝明珠勒!」红发青年愕然道,翘着脚坐在墓碑上,滑着手机的手始终没有停过。
    面对伙伴的挖苦,旅人并没有生气,只说:「天命所依,亲情难断……」
    「你这是哪来乱七八糟的天命,我看不如让义姊将你的天命封了;我还是习惯以前的你……」
    红发青年仍说得没完。眼前是一整片荒废破败的公寓建筑,旧地重游,旅人的思绪格外抑鬱。
    这时,天色渐渐白了,空气里晨雾氤氳,一男一女走进了他们的视线。
    红发青年走上前去。那女子失声道:「聿……聿杰?」
    他嘻皮笑脸的摇摇头,语带淘气:「不对,你认错人了。」
    但女子仍不放弃,态度坚决。「可你明明就是……」
    红发青年懒得与她囉唆,双手环胸的打量着两人。
    旅人也走了过来,温润如玉的道:「认错人的事十有八九,但若是太过执着,因念生业可就麻烦了。」
    女子看着眼前一黑一白的两人,深感困惑。而那红发青年却语带寒霜的道:「眼前,是你的过去、现在、甚至是未来……我们找你好久了──许宝珠。」
    「我?我就是许宝珠?」女子的表情有些惶恐,像是听了一则骇人的鬼故事。
    「说的就是你,喂我说你也太会躲了吧?真是会给我们找麻烦……」
    这时,旅人打断了红发青年与她的纠缠,正色道:「亭君,你的前生我已无能为力;但你的今世还有转圜的馀地。若你处理得当,许多事情并非不能改变。」
    她只觉得旅人的嗓音如歌,她感到身体一软,逐渐失去了意识。
    女子的名字,正是──亭君。
    关于她往后的人生,自然也不在这篇故事里。
    旅人凝望着她安然熟睡的脸蛋,脸上露出温暖的笑意。良久才转过身来,对着红发青年道:「兄弟,我有个不情之请。」
    对方没有回应,仍旧埋首手游。
    「快中午了,我请你吃饭?」旅人热情邀约。
    对方没有理会,心知宴无好宴。
    「我突然想到,上回你提及关于阿若的事,只怕……我也是爱莫能助。」旅人无奈的说。
    红发青年这才抬起头来,白了笑容和煦的伙伴一眼。他总算是明白了,这一切,都是旅人精心安排的──局!
    醉梦难圆,似水柔情;雨蝶成殤,魂縈梦牵;
    幽兰空谷,莹舞流光;珍宝入怀,掌上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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