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出让爱情

出让爱情 3-3

    「欸……小路、薇薇……」午休吃饭的时候,咩咩若有所思的玩弄着碗中的牛肉麵,一边欲言又止。
    「不对劲喔,你不是要说你怀孕了吧?」夏薇一贯毒舌的取笑着。
    「不是啦!」咩咩一如往常很容易被逗弄,整个耳根瞬间红得像可以煎蛋。「吼,你很讨厌耶!」
    「既然不是怀孕,应该就没有其他事情需要难以啟齿吧。」夏薇大笑。「还是你要结婚了?」
    「……嗯。」咩咩红着脸,重重的点了两下头。
    「……」
    「……」
    沉默我想是这个场面最合适不过的反应了,我和夏薇傻楞楞的看着咩咩,一句话也讲不出来。
    「你、你们说句话啊。」咩咩怯生生的看着我们。
    「要说什么……」我突然觉得头有点痛。「你和阿力才在一起不到两个月,我怎么觉得我如果真的要说什么,也会是拆散你们的话?」
    「很衝动喔?」咩咩睁着一双无辜的大眼睛询问,面对这句白痴到极点的问题,我都不知道我该不该巴她头了。
    「嗯。」夏薇学她重重的点了两下头。「你这么想结婚吗?」
    「其实原本不会想结婚呀,只是,从以前到现在,阿力是第一个让我觉得,如果我下了班,可以在家等他回来,或者是,我下了班,他有空就在公司楼下接我回家的男朋友……」咩咩一边讲着,有点幸福又有点委屈。「可能你们觉得我很衝动,我也想过这个问题,可是他也是第一个,即使工作时间很长、我们不能很常见面,却让我感觉,只要我随时回过头,他都会保护我的男朋友。」
    我看了夏薇一眼,知道我们同时都失去了反对的立场。
    只是,夏薇一直有个稳定交往的男朋友,我想她也很能感同身受,但对我来说,咩咩的告白,却是一场震撼。
    她的眼中,有不掩藏的信任。
    不用说信任对我来说是一个多难的课题,结婚就是我难以想像的阶段。身边偶尔有些亲戚朋友结婚,参加婚宴的时候的确有所感动,毕竟氛围如此幸福,只是一旦离开会场,幸福感也会跟着就此落幕。
    一直都是如此,直到遇见张倚翰。有时候事情就是荒谬到你看不见哪里不合逻辑。
    明知道身边这个男人,每次结束约会、离开你之后,是回到另一个女人身边,却还是忍不住对他的甜言蜜语感觉沉溺。
    他说,我们结婚去普罗旺斯度蜜月好不好?
    他说,以后每天早上我去买好早餐,然后吻你起床。
    他说,小孩好烦,我们要多过几年两人世界。
    他说,他说好多,一次一次的然后竟渐渐在我脑海里建筑起美丽的模型。
    遇见张倚翰之后,我开始嚮往结婚,而张倚翰离开后,这种感觉也随之碎裂,成了一种过敏原,不想碰、不能碰、不敢碰,连看见影子都浑身难受。
    「如果是这样,我会站在你这,支持你。」我伸手握住咩咩的手,笑着说。「恭喜你喔,传说中的闪电结婚。」
    因为对信任过敏,所以面对一向勇敢去信任的咩咩,我不得不诚心祝福。
    其实我也会想,特别是这阵子,被郑律文和任修平的直接逼得快喘不过气,我渐渐怀疑为什么他们总是对于自己那样坦白的态度泰然自若?是不是他们才是正常的,而我只是因为一朝被蛇咬,就风声鹤唳的神经质患者。
    但张倚翰就像是个终极魔王,平常不轻易现身,却会在紧要关头,像投影器影像似的站在面前狂妄的看着你笑,明明不在你面前,闭上眼睛却会很明确的看到他,每一次,都像是永远摆脱不掉他的魔音穿脑。
    ※
    我都不知道,原来我已经到了会被关心「什么时候要结婚」的年纪了。
    夏薇和任修平的交情显然不是一般的好,昨天咩咩才宣布自己想婚的打算,今天任修平就拿这话题来跟我聊。
    「我还年轻啊。」皱着眉,我说。
    自从失手攻击任修平之后,我就渐渐没那么谨守作者与编辑之间的分际了,一方面也是因为他不断的想要越过那条线,久了我也防守的很烦。
    「不过你跟夏薇的交情很好喔,消息这么灵通。」
    「吃醋了?」
    「吃你大头啦。」我狠狠瞪他一眼。「哪来的自信。」
    「欸,小路。」他突然很认真的看着我,看得我浑身不自在。
    「干、干嘛啦?」
    「你本人真的很没气质耶,以前在我面前是装得多辛苦啊,有没有内伤啊?」
    「……下班了,老娘要走了。」我站起身,索性没气质到底,还挑衅的对他挥挥手。
    这是第一次我看到任修平说不出话来的样子,心里不免得意洋洋。
    「老娘小姐,我也下班了。」他看了看錶,拎着公事包站起来,向我走近。「走吧,去吃饭。」
    「蛤?」感受到他推着我的背往前走,一瞬间我觉得刚才嚣张的气焰完全就是曇花一现,任修平就像是隻狮子,总是有唯我独尊的气势,不轻易出手,但也绝对不会失去优势。「我干嘛要跟你吃饭呀?」
    「你干嘛不跟我吃饭?」任修平问的理所当然,推着我往前的脚步有渐渐加速的趋势。「下班了差不多肚子饿了啊,肚子饿了不就要去吃饭,既然要吃饭,那就一起去啊。」
    是喔,你这么有逻辑,我不就是白痴了。
    最终我还是跟着任修平到地下室停车场,上了他的车,任由他载着我到了不知道哪边的义大利小馆。「你点吧,反正是你的地盘。」我推开menu,彻底把决定权交给他。
    「老娘怎么感觉有些不悦。」逕自点完菜,任修平这才打趣的看着我。
    「老娘哪敢。」皮笑肉不笑的应付一下。
    也不是有什么好生气的,有人帮我打点好晚餐没什么不好的,只是一路上我不由得思索,发现任修平总是不断的前进,看起来很随性,其实是不折不扣的掌握着主导权的控制狂,只要有靠近的空间,就绝对不会后退。
    我和他不熟,不懂他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只是不免有点烦闷的窒息。
    这时候我想起郑律文,那杯该死的,不知道已经消失几天的绿茶,是过期了被倒掉了还是怎样?
    夏薇说过我有个很奇怪的毛病,就像夜市捞金鱼池里的金鱼一样,你拿网子追着鱼跑,追得多快、鱼逃得多快,你不动了,鱼反而往你的网子游过来。
    郑律文大概就是那支网子,只是我现在有些担心,那网子会不会是破了。
    吃过晚餐,任修平原本坚持要载我回家,只是临时接了通电话,好像是紧急需要处理的事情,于是只把我载到捷运站便放我下车。
    「到家拨通电话给我。」在我关上车门前,任修平这样吩咐。
    回到家,洗完澡之后坐在沙发上边看电视边用浴巾擦拭溼答答的头发,手机就放在桌上。
    已经过了一小时,我没有打电话给任修平。
    表面意义是关心,但檯面下的涵义更清楚,任修平静静悄悄的,将我纳入他的地盘中。可是他是狮子,我却不一定是羚羊。
    我想我是彻彻底底的夜市金鱼,绿茶不追着我跑,我就想游进他的网子里,任修平追着我跑,我就逃得好机灵。
    手机铃声突然响起,我却有那么一秒鐘的慌乱,视线追着电视里的主角不放,直到心跳越来越来快,铃声却没有要停歇的意思,只好闭上眼睛再睁开,才拿起手机。
    结果是郑律文。
    「喂?」接起手机,声音还是有些颤抖。
    「你还好吗?」低稳的声音,很快拆穿我的不对劲。
    「啊?当然很好啊,这什么问题。」我嘴硬的装傻,顾左右而言他。「干嘛,又想找我吃饭了?我吃过了,是真的吃过了。」
    「我知道,我也吃过了,小姐,已经九点了。」他取笑着。
    他的笑很温暖,我意识到自己很想念。很想念他。
    「那…」
    「九点是宵夜时间,所以我想找你吃宵夜。」
    「……郑律文,你梗真的很烂耶。」我忍不住要攻击他。「何况我刚洗好澡,素顏不出门。」
    「路亚晨,你真的很难伺候耶。」他学着我的语气反击。「好啦说真的,咸酥鸡超香的,还有滷味,跟两罐限量啤酒,就在你家楼下散发魅力喔,不要我就全部吃掉了。」
    「你在我家楼下?」
    「不然宵夜会自己走路去你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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