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九十年代翻身记

九十年代翻身记 第8节

    妈妈何佩瑜晒得通红的脸上满是汗水,随手用袖子擦掉,咕嘟咕嘟一气喝完一大碗麦茶。
    程珍秀、程珍雪忙着扒饭,一上午的劳作,姐妹两真是饿了。一旁的程安国两兄弟跟程老头边扒饭,边谈论今年小麦的收成。
    程安国累虽然累,但看到金灿灿的小麦丰收,心中忍不住浮起喜悦,程老头做了一辈子农民,跟长子的想法相同,俱是丰收的喜悦。只有程安民不以为然,他原本是趁着农闲做木工,可是这几年,做木工的收入已经超过种地的收入,他就觉得种地实在没什么意思,投入大,收入低,随便做什么都比种地挣得多。
    程宝菱瞅到堂哥程志远偷偷跟他妈撒娇嚷着快中暑了,她努努嘴示意程楠去看。
    程楠低声说:“志远哥肯定在说头疼脚疼中暑啥的,等下爷爷就会让他回家,每年都偷懒,他还是男孩子哪,大姐二姐就没像他这娇气过,咱们也是天天顶着大太阳捡麦穗。”
    谁说不是,程志远可是程家唯一的孙子,带把的,金贵得很,真把他累坏了,爷爷奶奶可不心疼死,所以明明知道孙子是假装的,也会让他回家休息。
    程楠道:“叫大姐二姐也装中暑。”
    程宝菱摇摇头,“大姐二姐心疼爸爸妈妈,少了她们两个人,爸妈做的更多,她们不会这样做。”
    女孩的心思更细腻更柔软,更加容易共情父母,她们才是真正的宝贝呀,可惜这些长辈们不懂。
    收完麦子种水稻,直到水田插上青青的小秧苗,整个农忙才算告一段落。
    程宝菱在心里算账,今年的小麦扣除交给大队的那部分,剩下的虽然不少,但是按照合作社收购的价钱,算下来就没多少钱了,粮食的价格好像一直都比较贱。
    这年头,种地要想种出个万元户简直不要太难,还是要靠搞副业挣外快啊。
    这天放学回家后,程宝菱明显发现家里气氛不对劲,妈妈的眼睛红红的,声音也有些哑,程安国在劝她些什么,“……毕竟养了你一场,还是去看看吧。”
    程宝菱偷偷问大姐到底怎么回事,程珍秀告诉她,“我们姨婆病了,那边打电话叫妈去探望。”
    姨婆?
    何佩瑜的父母去香港前,把她留给一个远房的姨妈照顾,难道就是这个亲戚吗。
    第10章
    在程宝菱记忆中,自家与这位姨婆绝少来往,逢年过节也几乎不走动,妈妈何佩瑜仿佛是个没有娘家的人,不怎么在孩子们面前提起外公外婆,也极少提起这位姨婆。程宝菱是从大姐口中才得知一鳞半爪,具体情况也不甚了解,她至今还未见过姨婆呢。
    一整晚妈妈情绪都不高,心事重重,面对着孩子们强颜欢笑,装作无事的样子,进厨房端着竹筲箕出来,筲箕里盛着煮熟的黄心红薯。
    “还是热的,快来吃。”
    何佩瑜是个细心的妈妈,知道小孩子长身体饿得快,每天孩子们放学回家都会准备小点心,像是盐水花生、糖炒栗子、烤芋头等等,偶尔也会有几块葱油饼干、桃酥等。尽管都些常见的东西,但还是让宝菱姐妹们开心不已。
    红薯又软又糯,甜如蜜糖,程宝菱捧着一个慢慢地吃,程楠吃完一个还想吃,何佩瑜拍拍她的手,笑道:“够啦,别等下吃不进去晚饭。”
    连日的劳作让何佩瑜腰背疼的老毛病又犯了,程珍秀连忙扶着她进屋躺下,何佩瑜安慰女儿,“没事,没事,年纪大了,老毛病了,躺躺就好了,今天你爸爸做晚饭,你快去看书。”
    现在是六月,程珍秀十月考试,时间紧迫,可不能浪费学习的时间。
    程宝菱吃完红薯走进来,推大姐去隔壁房间,“我来给妈妈捏捏肩膀。”
    何佩瑜道,“妈妈没事,你找明明、宝妮她们玩去。”
    程宝菱嘀咕,“她们都是小孩子,太幼稚了。”
    内心有一个成人灵魂的自己跟她们实在玩不到一起去呀。
    一不小心就说了实话,没想到逗着妈妈跟姐姐笑起来,何佩瑜笑道:“你自己还是小孩子哪。”
    程宝菱嘿嘿笑,差点忘了自己现在的壳儿。前世大学毕业后,她认识了一个读中医的朋友,跟着人家学过几招推拿按摩的手法,现在正好用得上。只是小女孩力气有限,给何佩瑜按了一会儿,额头就沁出一层薄薄的汗珠。
    何佩瑜心里暖暖,把那前事的烦恼去了很多,几个女儿乖巧贴心,每次见她有一点点不舒服,都担忧挂心得很。她虽没有父母缘,但她有女儿缘,不应该再纠结往事了,人生最要紧的是向前看啊。
    隔壁家的黎姆妈、吕姆妈她们,年轻时都是窈窕的女子,生了几个娃,人到中年渐渐发福,何佩瑜一直都很瘦,程宝菱刚开始还沾沾自喜,以前世的目光看,认为妈妈的身材保持得好。可现在一番安捏下来,才发现妈妈身上都瘦成一把骨头了。
    这根本就不是什么身材好,而是长期辛苦操劳,营养又没有跟到位所致。程宝菱看见妈妈童年时的照片,头扎蝴蝶结,身上穿着漂亮的背带裙,坐在钢琴前笑得无忧无虑,两颊丰润,圆圆的下巴,与现在相比,有天壤之别。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何佩瑜度过无忧无虑地童年少年时期,后来寄人篱下,直至下乡嫁给农夫,一双弹钢琴的手从此顶着烈日在地里抛食,刨了一辈子。
    何佩瑜趴在床上,被女儿这么按捏,浑身舒服了许多,她夸道:“按得挺舒服嘛!”
    程宝菱:“我随便按的,真得很舒服?”
    何佩瑜笑:“是呀,我小闺女最聪明了。”
    程宝菱趁机问:“那您还去表姨婆家看她吗?”
    半响何佩瑜才叹了口气,“她卧病好几年,听人说熬不过多久,临终前就想见见我。”
    妈妈是个心软善良的人,听这个意思,就是会去吧,程宝菱心道。
    何佩瑜十四岁寄居姨婆家,十八岁下乡,满打满算在姨婆家待了四年,自嫁人后,就与这家人不往来了,可见其中发生过什么事。
    无亲无故的孤女在哪里都是不受待见的。
    “吃饭啦,吃饭啦。”程楠在堂屋喊人。
    今晚的饭菜可是她跟爸爸两个人一起做的。等家人都上桌后,她迫不及待献美,“青椒炒茄子、炒豇豆是爸爸做的,这碗丝瓜蛋汤是我做的。”
    何佩瑜摸摸她的头,“乖!”
    程楠居然害羞地低了头,不好意思地说:“就是味道淡了点。”
    何佩瑜尝了一口,“不淡,少吃点盐好。”
    程楠得意地冲着程宝菱眨眨眼睛,晚饭比平时多吃了半碗,吃完饭又抢着去刷碗。
    程安国摆手,“我来洗,你去做作业,你们张老师跟我说你《可爱的草塘》还没背会。”
    程楠:……有个做老师的爸爸不能好了。
    她怏怏地抱起语文课本背书,嘴里念念有词:“初到北大荒,我感觉一切都不习惯……浪花翠绿翠绿……”
    目光呆滞,整个一小和尚念经有口无心。
    程宝菱坐在身边默背英语单词,耳边是她的叽里呱啦。
    程楠念了一通,合上课本,仍旧背得磕磕绊绊,很有些忧伤地说:“看来我没有背书的天赋。”
    程宝菱鼓励她,“谁说没有?你背单词就很快,古诗也是,李白的《将进酒》你不是很快就背下来了吗?”
    “那不同,单词是一个个的,古诗又不长,而且朗朗上口,我搞不明白背这些课文有啥用。”
    “写作文用得上吧,背多了就知道怎么描写人物事情。”
    程楠长长地叹气。
    程宝菱想了想,笑道:“你换个角度看问题嘛,其实咱们的课本里的都是美食文,想到好吃的你是不是来了一点兴趣。”
    程楠一脸懵逼,“好吃的,在哪?”
    “喏,这句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狍子,野鸡啊,啧啧。”
    前世程宝菱都大学毕业了,早就忘了这篇课文,可这句话却一直深深记在脑海中,时不时的想一想,北大荒的狍子跟鱼是个什么滋味呢。
    “还有故乡的杨梅啊,又酸又甜,吃多了牙齿连豆腐都咬不动;还有和玉米面一起蒸的榆钱饭;高邮冒红油的咸鸭蛋;五角星杨桃;色香味俱全的荔枝;总理的花生米;新疆葡萄沟里的葡萄,光想想都让人流口水。”程宝菱一口气数了一大通。
    程楠眼睛都瞪大了,“你读书可真——仔细,榆钱饭、盐鸭蛋、花生米这些我吃过,可是杨梅、杨桃、荔枝啊这些我见都没见过,咱们镇上也没卖的,比香蕉好吃吗?”
    清水镇本地盛产柑橘柚橙梨枣,最常见的水果也就是这些,镇上水果店多数只卖些苹果香蕉葡萄,平常家里吃根香蕉就是极难得了,毕竟香蕉可是从广东那边运过来,价格卖的比苹果还贵。
    程宝菱道:“当然比香蕉好吃,等咱们长大了就都能吃到了。”
    经济发展,物流发达,连最最娇嫩,最难保存的水果都能运到天南海北,只要有钱,你想要的水果都能买到。
    想想前世,各种水果的价格一路高歌猛进,有的比肉还贵,最后成为平民水果的反而是现在颇贵的香蕉。
    姐妹两个都是爱吃之人,把枯燥无味的课文想象成美食文,程楠背书的兴趣大有提升。
    ……
    何佩瑜买了一斤苹果,半斤鸡蛋糕去探望表姨婆,顺便还带上了程宝菱这个小尾巴。
    多年不往来,何佩瑜觉得一个人去太尴尬,打算拐个女儿同去,珍秀珍雪功课要紧,周末也不肯浪费时间,程楠调皮捣蛋,一早大就跑出去玩儿,只剩下一个小女儿。
    何佩瑜笑眯眯地哄小孩儿,“跟妈妈去走亲戚,给你卖糖果吃。”
    程宝菱放下英语单词本,一本正经地说:“我不吃糖,我跟妈妈去。”
    她现在对糖果没兴趣,再说小孩子吃糖对牙齿不好呀。前世她的牙齿长得不好看,歪歪扭扭,极伤门面,工作后才有钱整牙,错过了最佳整牙期,又贵又疼,带了三年牙套,但前排牙齿还是微微前凸。医生说了,这个是骨骼问题,再整就是要整脸了。
    呜呼哀哉,俗话说一白遮百丑,但程宝菱觉得牙齿才是面部好看的关键,任你的皮肤多白,眼睛多动人,鼻子多高挺,牙齿丑就坏了整张脸的和谐,那是无论如何都不不好看的。
    现在她正处于换牙期,早晚刷牙,有意识地多吃有嚼劲的东西,尽量不用舌头去顶牙齿,就是希望能长出一口整齐的牙齿。
    表姨婆家在京市郊区,离清水镇有两个小时的大巴路程,下汽车后,沿着公路走两里路看到的表姨婆家所在的村子。
    程宝菱放眼望去,如目所及除了一排排房屋,其余的就是广袤的田地了。不过别看这里是郊区,二十年后这里摇身一变成了京市新城中心,市政都在这里。
    现在看着偏僻,但在程宝菱眼里,这里可是风水宝地,原住民坐地成富翁!再看看自家住的清水镇,程宝菱觉得就算是再过一百年也不会拆,只能安安心心做祖国的粮仓。
    第11章 (捉虫)
    程宝菱问道:“妈妈,你以前就住这里吗?”
    何佩瑜点点头,“嗯,变化挺大的,以前这里都是泥巴路,现在公路都修到家门口了。”她指着路边废弃的房子,“房子以前都是砖瓦房,你看现在大部分都是平房了。”
    可不是么,有些家底的人家甚至住上了两层小洋楼。
    表姨婆家屋子是平房,但看着比别人家的破旧,门前杂草丛生,窗户玻璃碎成几块,用透明胶粘着,大门上贴着的门画早已斑驳褪色,感觉不像是有人住的样子。
    隔壁邻居家正蹲在门口吃中饭,见了陌生人,就问道:“你们是来看秦老太的?”
    何佩瑜在记忆中搜索,记起他是谁,喊了一声,“德勤哥!”,然后才说:“我是佩瑜。”
    那汉子忙站起身,惊讶道:“佩瑜啊,好多年不见了,都没认出来。”
    何佩瑜笑了笑,指了指秦老太的屋子,“德勤哥,我带女儿来看望表姨,这家里有人在吗?”
    “在,在,你直接推门进去就行,”张德勤欲言又止,“只是老太太不大好,造孽啊。”
    何佩瑜没多问,而是道:“德勤哥你忙,我先去看看表姨。”
    她边拉着女儿进屋,边提高声音说:“表姨,我是佩瑜。”
    堂屋没有人,卧室内传来老人颤巍巍的声誉,“是佩瑜啊,我在房里。”
    房里拉着窗帘,阴暗,有一股难闻的气味。
    秦老太一脸病容地躺在床上,身上盖着灰扑扑的薄被,乍然与这个多年未见的侄女相见,一时语塞,见她身后还跟着一个小女孩,问道:“这是你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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