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雾里青

雾里青 第12节

    一支麦克风,漆作了宝蓝色。显然用得太久,那漆已经有些斑驳。
    孟祁然比任何人都清楚这支麦的来历——他最喜欢的一支乐队的主唱用过的。
    那主唱患了神经性厌食症,宣告退圈了,这两年更是杳无音讯。
    也不知道,陈清雾是怎么弄到的。
    坐在一旁座位上的车队女孩,此刻好奇地探过身来,“粉丝送你的礼物?”
    孟祁然没答话,将麦克风郑重地收回绒布袋里。
    /
    前方堵车,走走停停地让陈清雾耐心尽失,干脆叫司机靠边,下了车。
    不远处有条小巷,夜里看来很是僻静,她穿过马路走了过去。
    进了小巷,她于背风处点了一支烟,没什么目的地往前走。
    心情不好的时候,总喜欢独自散步,喜欢那种万人如海一身藏的隐秘、渺小与安全。
    比起白天,夜里的东城更漂亮,繁华得不再那般招摇,那般拒人千里。
    她拿着随身携带的胶片相机,边走边拍,不知不觉间走了快一公里。
    路边有家便利店,她觉得渴,停步准备进去买水时,忽听有人叫她:
    “清雾。”
    声音是从对面传来的,隔着夜风,听来不太真切。
    陈清雾蓦然抬头,却见对面是一家小酒馆。
    门口挂着半边深蓝色的布帘,透出里面幽黄的灯光。几张桌子摆在户外,桌上放着黑色的露营灯,荧荧灯光,觉得漂亮,又似乎很温暖。
    孟弗渊坐在那儿,深咖色风衣解下了,搭在一旁的椅子上,身上穿着黑色衬衫,似与静默夜色融为一体。
    陈清雾有些惊讶,没想到会在这儿碰见他,眼见此刻左右没车,便揿灭了烟,横穿小路走了过去。
    孟弗渊将身旁椅子上的风衣取下,搭在他那张椅子后方。
    “我以为你已经回去了。”
    “没吃晚饭,顺便过来吃点夜宵。”孟弗渊打量着她,片刻,指骨轻叩了一下桌面,“这里的拉面不错,可以试试。”
    孟弗渊注视她很久了,从她穿过路口,忽然出现于视野的那一瞬间开始。
    大抵从小体弱多病的缘故,她非常清瘦,偏生个子又生得高挑,便常常给人茕茕孑立之感。
    他是第一次看她抽烟的样子,分外清冷疏离,似乎随时消散于夜色。
    使得他觉得,必须出声唤住她。
    陈清雾坐了下来,脱下风衣。
    孟弗渊条件反射伸手,准备去接,又在顷刻反应过来,攥了攥手指,收回。
    陈清雾将风衣搭在椅背上,“有菜单吗?”
    孟弗渊唤来服务员,递上一份菜单。
    陈清雾翻看菜单时,孟弗渊望住她。
    “不是跟祁然他们去吃夜宵了。”
    “有点事,提前走了。”
    “我记得乐队名字还是你起的。”
    陈清雾稍稍愣了下。他的意思仿佛是在说,她也算是乐队的一份子,为什么要提前离席。
    知道乐队名字由来的,实则只有队内的人,她没同孟弗渊提过,那么应当是孟祁然告诉他的。
    “当时大家起了好多个,只是我起的那个恰好大家都觉得可以接受。”陈清雾将菜单立起来,指了指其中一页,“是这个拉面吗?”
    孟弗渊瞥一眼,“嗯。”
    陈清雾又看了两样小食,问孟弗渊,“你还需要加什么吗?”
    孟弗渊说:“甜石榴汁。”
    服务员替他们下了单,拿走了菜单。
    孟弗渊一时没说话,端起面前的杯子浅酌一口,加了冰的酒液,饮下去有种暴烈的冷。
    见孟弗渊不说话,陈清雾也就不说话。
    她知道孟弗渊的性格,不必要的应酬敷衍一概拒绝。
    她觉得他可能并不想同她寒暄。
    没一会儿,点单的食物和饮料都端了上来。
    陈清雾取筷,先尝了尝柠檬炸鸡块。
    忽见对面孟弗渊抬手,将那杯服务员放在他面前的甜石榴汁,递到了她的手边。
    陈清雾抬头朝他看去。
    孟弗渊的声音几无波澜,“不开心的人得喝点甜的。”
    陈清雾微诧,“……是不是我表情太难看了。经常有人会误会我不开心。”
    孟弗渊抬眼,那目光似点水似的从她脸上掠过。
    他的下一句话,叫陈清雾有种微妙的失重感,像是走钢索走得苦中作乐,却忽然一脚踩空。
    他说:“我还不至于分不清楚。”
    第05章
    孟祁然就分不清楚。
    所以在他眼里,她似乎永远都在不高兴。
    而她真正不高兴的时候,他的道歉也永远不对症。
    陈清雾小口抿着石榴汁,心想,看来甜品治不好她的不快乐。
    孟弗渊打量着她,“和祁然吵架了?”
    “没……”陈清雾回神,“我跟他基本不吵架。”
    “你不必过分担待祁然。他比你大,应该他多担待你。”
    陈清雾总觉得孟弗渊有些洞若观火的意思,不由抬头看他一眼,但他神情很淡,看不出什么。
    “他只比我大一周而已……”
    “大一分钟也是大。”
    陈清雾被逗得勾了勾嘴角,因为想起来好像这话祁阿姨也说过。
    这一闪而逝的笑容,让人忍不住一再细看。孟弗渊极力克制,别过脸去,端起酒杯抿了一口酒液,也趁机挡住了自己的表情。
    陈清雾拿起筷子,挑了箸拉面尝味,表情一亮,“好吃。”
    “那就好。”
    陈清雾安静地吃了会儿面,对面的孟弗渊才又开口,仿佛是随口一问的语气,“元宵你好像没回家。”
    “嗯……”陈清雾咽下食物,将筷子搁在碗沿上,“在准备参展的事,实在太忙了。”
    见孟弗渊点了点头,没再说什么,陈清雾复又拿起筷子。
    孟弗渊原是打算再问一问她的近况,但他知道她一直有个习惯,想了想就先作罢:
    长辈说“食不言寝不语”,其实这话就是唬小孩的,他们自己哪次在饭桌上不是高谈阔论口若悬河。
    只有陈清雾这样性格较真的傻瓜,将这一条执行得特别彻底,吃饭时每回轮到自己开口,必会停下手里筷子,说完了再启筷。
    因为这,她吃饭非常慢,通常都是最后一个下桌的。
    孟弗渊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小学时陈清雾挨过陈父的训斥,说大家都吃完了,就等她一个人,两口就能扒完的饭,怎么就吃得那么艰难。
    他尤记得那时候陈清雾红了脸,飞快地将米饭往嘴里塞,低垂的眼睛里分明含了一包眼泪。
    但她倔强,直到下了桌,才一个人冲到洗手间里去抹眼泪。
    他觉得大人们有点太欺负她了,所以后来凡是两家聚餐都会有意吃得慢一些,不叫陈清雾是最后一个。
    眼下要是同她聊天,她说两句就得停下,热腾腾的一碗面非得放凉不可。
    陈清雾做什么都认真,吃东西也是。
    孟弗渊不时地看她一眼,觉得时间很慢,又宁愿更慢一些。
    事与愿违,手机忽然振动起来。
    他看一眼来电人,接通。
    电话简短,孟弗渊只说了一句话:“你先看着,我马上到。”
    陈清雾停筷,“渊哥哥你有事就先走,不用等我,我吃东西很慢……”
    “没事。耽误不了多少时间。”实则看见陈清雾之前他就准备走了。
    陈清雾甚少置喙孟弗渊的决定,因为印象中他从不跟人假客套,说一就是一。
    孟弗渊眼见陈清雾动作加快,终究还是叮嘱一句:“慢点吃不要紧。”
    陈清雾点了点头,动作反而更快。
    孟弗渊心里轻叹一声。
    她太不爱给人添麻烦,这样的人往往内耗严重。
    夜宵吃完,孟弗渊唤来服务员买了单,挽了大衣起身,问陈清雾:“还住昨晚的酒店?”
    “嗯。我懒得收拾行李换房。”
    孟弗渊打了一通电话,片刻,司机将车开到了店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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