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本王才不是歌伎

本王才不是歌伎 第13节

    庄泽野将他的表情转变尽收眼底,愉快地挥手道:“走了,晚安。”
    “等等。”温辞述叫住他:“有没有时间,问你个问题。”
    庄泽野以为是化学题,抱着手臂略带受用:“问吧。”
    温辞述却抽出一张歌词纸,眉头紧锁。“欣姐说我初试选了自己的原创歌《沉醉在南岛之夜》,我反复听了几遍,觉得旋律还行,但歌词写得太空洞了,像在无病呻吟。”
    他叹气:“我本来对这场比试无所谓输赢,可向晚和林南之好像都很期待后面的舞台,顾鸣赫也是,既然如此,选歌方面便不能太随性了。我个人认为这首歌不好,可又不知道该如何改进,想询问你的建议。”
    庄泽野放下手臂,走到书桌前,眼神变得认真起来。
    他看向电脑后面摊开的简谱,上面密密麻麻做满了记号,轻重音、高低音,像初学者学习中文似的一笔一划地描摹着每个细节。
    他神色复杂:“你愿意去上课,是因为他们?”
    温辞述坦诚道:“也是为了混口饭吃,欣姐说这份工作比别的工作赚得多,所以对于目前高中学历的我来说,还是老实上课比较好。”
    庄泽野本来心情还有点乱,一听这话差点没绷住。
    他轻轻笑道:“我还以为你有多伟大。”
    兴许是这两天压力太大,温辞述难得有心思和他闲聊了几句。
    “十四`五岁那会儿,我确实有点伟大抱负,但后来发现不切实际。”
    庄泽野第一次听他说起自己的“过去”,注视着他道:“怎么说?”
    温辞述一手支着下巴,关节处被压得隐隐泛红,橘黄色的主灯笼罩在上方,使他的脸部线条镀上一层柔光,他眼里浮现出几分怀念的意味,更多仍是无奈与平淡。
    “我十四岁的理想,是天下升平,百姓富足,每个人都能吃饱饭。”他缓缓自嘲道:“到了十六岁才发现,我连让身边的人好好活着都做不到,更别提天下苍生。”
    说这话时,他整个人眉间蹙起,好似肩上压了一座无形的大山,淡淡的愁绪笼罩在周身,让他看起来如同一只跌入泥沼不断挣扎的鸟。
    庄泽野看了他许久,才低声评价:“和我十四岁想变成超人差不多。”
    温辞述本以为他会大惊小怪,没想到会听见这样的回答,不由调转眼眸对他笑了笑。
    庄泽野似乎还想说点什么,但温辞述没打算让这种心情停留太久,放下手时已经换了副面孔,看起来和先前一样淡定从容。
    “所以能让几个人实现梦想,又能领工资这种事,何乐而不为。”他仰着脸说:“你愿意帮我看看,这首歌的问题出在哪里吗?”
    庄泽野微怔,接过他手上的谱子,说来讽刺,他们虽然是队友,他却一次都没完整听过这首歌。
    《沉醉在南岛之夜》是温辞述今年发行的单曲,flora里面发过单曲的除了他之外,还有向晚和庄泽野。前两者为了积攒人气而发歌,编曲是公司花钱请的国外老师,而庄泽野却是实打实自己写的词曲。
    他打开播放器,从头到尾听了一遍。
    这首歌的旋律很清新,前半段纯吉他弹唱,到第二段主歌才进入鼓点,节奏相对抒情缓慢。内容讲的是一个单身男孩去南岛旅行,在夜晚遇到当地的漂亮姑娘,歌颂南岛的美景和刹那的心动。
    这种歌词,说白了就是写给粉丝的,因为主题能让他们抱有幻想,单独拆开来看,在鉴赏上就差了点意思。
    庄泽野一针见血地评价:“曲子不错,但吉他弹唱不适合初试,太慢热了,不够吸睛。主题也很虚浮,为了写心动强行而写。如果你一定要用这首歌的话,编曲和词都得大改。”
    他摘下耳机,问温辞述:“你听这首歌时有什么感受?”
    温辞述说:“很放松,和我平常听的乐府不一样,音调听起来轻松舒服。”
    庄泽野笑笑:“如果把你说的‘乐府’理解为中式古典乐的话,那这首歌就属于流行乐范畴,你觉得两者之间最大的不同点是什么?”
    温辞述想了一下,正要开口,他打断道:“先别急着回答我,你现在听的歌太少,可能无法区分它们的不同,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喜欢什么类型的歌。这样,我把我的电脑借给你几天,里面有各种音乐分类,你可以都听一听。”
    “谢谢。”温辞述点头。
    他似乎觉得这样两个字不够诚意,又说:“我不会白拿你的。”
    庄泽野嗤了一声:“行,那再给你记上一笔。”
    他在聊音乐的时候,脸上没有一丝平时惫懒嬉笑的表情,对温辞述的态度也和之前的调侃戏弄不一样,好像无论对面坐着的是谁,他都能平等开怀地和对方畅谈音乐。
    这种单纯的热爱,让温辞述有些意想不到。
    庄泽野伸了个懒腰:“我去给你拿电脑,今天跳了一天舞,累死我了。”
    走到门口,像是想起什么似的,探出头说:“对了,那种冰淇淋还是曲奇饼干的好吃,朗姆酒不适合你,我放在冰箱第三层了。”
    温辞述忽然就有点尴尬:“我没有很想吃。”
    “ok,知道我们王爷对冰淇淋不感兴趣,那就让它烂在冰箱里吧。”庄泽野语气带笑地阴阳怪气。
    温辞述:“……”
    夜深人静时分,他戴着耳机在房间里听歌。
    听着听着,想到白天林南之的描述,这家冰淇淋的新品有多好多好吃。他从来没吃过冰淇淋,现代人真是奇怪的很,不就是刨冰吗,有什么好吃的,不过那个奶油味,闻起来似乎还挺香甜的。
    他在桌边坐了一会儿,终于忍不住起身,轻手轻脚地摸到一楼。
    反正庄泽野买了不少,吃一盒应该不会被发现吧。
    他悄悄溜到厨房,打开冰箱翻找起来,黑漆漆的客厅里,传来一抹亮光。
    庄泽野躺在床上看着手机监控,只见那人穿着钟可欣买的粉色小猪印花睡衣,正抱着一桶冰淇淋,蹲在冰箱旁边一口一口地吃,时不时还机灵得东张张西望望。
    他乐得晕头转向,想过看监控很好玩,没想到会这么好玩。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采用赫尔姆霍茨音调记号法,音名后面的数字都是上标/下标,比如c3(小写)的3是上标,c3(大写)的3是下标,因为格式原因打不出来(具体含义解释起来比较麻烦,只要知道是符号就行了)(作者非音乐专业请多包涵)
    花团冰淇淋全家福在画了,还没画好,等出图发在微博,临走前捏一把温小猪的脸
    第9章 蜜三刀
    早上小陈来接他们上班,庄泽野晚了一会儿,出门时脸上戴着墨镜。
    他昨晚笑得一头撞在床柱子上,冰敷到半夜才睡下,今早起来眼睛浮肿双目失神。
    上车后并没有见到温辞述,他随手把墨镜推上去卡住头发,问小陈:“怎么就你一个?”
    小陈说:“辞述上厕所去了。”
    过了十分钟,温辞述捂着肚子回来了。
    庄泽野把墨镜拉下来,看了他一眼:“你没事吧?”
    温辞述抿着唇摇头,心想冰淇淋果然是个害人之物,西洋人都不安好心。
    他想起正事,说:“你电脑里的歌我听了三分之一,后天晚上应该能还你。”
    庄泽野正在喝咖啡,闻言险些呛着:“几千首歌,你听了这么多,通宵了?”
    小陈也很惊讶,从后视镜里偷看他。
    温辞述说:“没有,我早上睡了半个时辰。那些歌我是按类别听的,有相似的就点了加速,不喜欢的直接跳过,目前听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摇滚乐,我觉得挺好听的。”
    庄泽野:“……你够牛逼。”
    “虽然还没听完,但我对现代音乐稍微有了点了解。”温辞述若有所思,“比起宗教音乐、歌剧这些古典音乐来讲,流行音乐更为通俗易懂。我一直坚信优秀的艺术是不需要门槛的,那样才能让更多受众听到,所以现在可以回答你昨天的问题,我能接受做流行音乐。”
    庄泽野微微动容,没想到他对待这件事不是得过且过,而是真的在认真探索。
    小陈忍不住说:“辞述,你这话讲得太好了,简直不像是你说的。”
    他说完自己一愣,嘿嘿笑了:“我胡说八道的,你别在意,继续继续。”
    温辞述说:“我在网上看了些相关言论,了解到……古典乐地位是比较高的,只是并非每个人都欣赏得来。流行乐发展到现在自然有它的优点,如果能够把古典融入流行当中,可以很大程度让现在的年轻人接触到更深刻的音乐。”
    “礼乐在古代因歌颂天地阴阳万物而生,《礼记》有云,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这和现代音乐其实是一个道理,若是用另一种方式去传承,相信他们一定会接纳古人的智慧。”
    小陈竖起大拇指:“太有文化了,我简直一个字都听不懂。”
    庄泽野把眼镜摘下来,仔细端详他。“凡音之起,由人心生?”
    他勾起嘴角:“说的很好,其实你含蓄了,直接说学音乐有鄙视链比较贴切,古典派总是很难接受通俗派。所以你认为,通俗音乐最大的优势是什么?”
    温辞述说:“我觉得在于引起共鸣,它能够通过最简单的方式、在最快的时间内让听众产生情绪共振,而古典乐则需要更多的知识储备和个人理解,这大概是流行乐受众如此之广的原因之一吧。”
    他随手点开手机歌单,找到一首歌举例。
    “比如你这首《海弗里克极限》,我昨晚听了好几遍,第一次听就被带动了情绪,心里产生一种热烈又缅怀的感情。”
    庄泽野似乎没想到他连自己的歌也听了,表情微微一怔。
    这首歌的风格是典型的旋律说唱,主歌部分节奏感较强,副歌则加入了童谣的元素,歌词主旨是回忆小时候的生活,不过是写词手法抽象跳脱,并不类似普通的浪漫歌曲。
    单曲介绍上写着:海弗里克极限指脊椎动物正常体细胞的分裂次数极限,人类细胞分裂次数大约是40-60次,每一次在2年左右。人体的极限在120年以内,在此期间dna复制一次,端粒dna就缩短一段,当端粒缩短到海弗里克点时,dna就会停止复制,细胞走向衰老,而你离开我身边。
    温辞述想起了听这首歌时的一个疑问:“你这句rap是什么意思?”
    手指拉出屏幕上的一段:
    「飞龙打败短吻鳄用尽浑身力气,金色玛利亚挥舞权杖掩盖盛夏里的秘密」
    他若有所思:“事实上,你这首歌里,很多典故我都不知道来历。”
    能猜得出是化用,但不了解具体含义。
    他点进这首歌的原因很简单,因为这是flora团内单人歌曲里面最火的三首之一,呃,其实火的三首全是庄泽野的,听完也能理解他为什么会成为团内大top。
    用心做音乐的酷哥,这个人设的确很有魅力。
    庄泽野把墨镜拿在手里抛了抛,脸上没什么表情。
    “随便写的,为了押韵。”
    类似的话,温辞述在网上也刷到过,说rapper都没什么文化,为了押韵乱写一通。
    但显然他知道庄泽野不是乱写,也感觉到了他的敷衍,这时车开到了公司门口,庄泽野头也不回地拉开门下车走了。
    小陈转过身体,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有话就说。”温辞述看着他。
    小陈叹气:“你听歌之前,不看看这首歌的背景解释吗?”
    温辞述莫名其妙:“只看了一段,怎么了?”
    “这首歌是他写给他奶奶的。”
    “哦。”
    “他奶奶几年前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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