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歌一惊,猛然回头一望。
却是一个棕发蓝眼的魁梧男子,在隔壁别墅的前院里,隔着两家的篱笆,对她发问。
那男子约莫二十出头,看到沈清歌的脸孔后,还轻轻地吹了一声口哨:“prettygirl,whodoyouwant?”
沈清歌向他走近了几步,有些紧张地用英语问他,这里是不是住着一家姓秦的华人,她想找stephenqin。
虽然她的英语成绩在班里数一数二,可真遇上需要开口说话的地方,却还是有些磕磕巴巴。
所幸那个男子听懂了她的意思,了然地点点头,放缓了语速道:“stephen?theyareoutforbanffandwontbecommingbackinthreedays.”
“banff?”沈清歌一阵失望。
竟然要三天后才回来。
仿佛是蓄力已久的一拳,猛然间打在了空处,心中纠结着,一阵空落落的难受。
那男子还在絮絮叨叨着班芙的美景,可沈清歌却无心听下去了。
她轻轻地和他道了声谢,半耷拉着脑袋,拖着脚步走了。
那男子在她身后喊了几声,见她没有反应,也耸耸肩,拿起脚边的除草机,开始工作起来。
默默地走回车站,又默默地回到酒店,一关上房门,沈清歌就踢掉脚上的鞋子,合扑在了床上。
怎么可以这样……
她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勇气,一下子又消散于无形了。
沈清歌趴在床上把铺得平平整整的被子揉来揉去地发泄,随后一个翻身,仰躺在大床上。
天花板是一色的白,看不到一丝尘埃,一眨眼,窗外碧蓝的天空就窜入了她的眼角,她转头向窗外看去,白云悠悠,阳光灿烂,青山隐隐,这一派疏朗开阔的景象,她方才一路来回,竟丝毫没有注意。
对着窗外的白云呆呆地注视了一会儿,沈清歌低叹一口气,坐起身来。
三天。
两年都等了过来,三天又何妨?
但心中终究是恨意难消。
如果安晓炎打听来的情报没有错,他是和那个漂亮女子住在同一屋檐下的吧?
她千里迢迢跑来寻他,他却去班芙happy……而且,方才那个邻居说的是“theyare”,那就必定是有人陪着的……
想到这里,心底又开始刺痛起来。
如果,那些都是真的……
刚才真是傻了,应该和那个邻居多交流几句,探问一下他家里的情况才是,如果那些都是真的,她也不必再出现在他的面前自取其辱……
不,不!脑海中另一个人声音赶紧叫道,你费了这么多心思来到这里,难道就不想看他一眼?难道就不想和他说说话吗?怎么可以就听别人的只字片语,就决定去留呢?如果这样,你又何必来此一遭?!
她坐在床边,一会儿期望着,安晓炎告诉她的都是误会,一会儿又担心着,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她该怎么熬过接下来的那么多时间?脑海里翻来覆去地琢磨却没有结果,生生地开始抽痛起来。
她揉着太阳穴,忍不住大叫一声。
停止!不能再想了!
她跑到窗边,推开了一扇玻璃窗,清新的空气扑面而来,让她混乱的思绪霎时得到了平复。
同样的马路,同样的高楼,同样的车来车往,只不过是挪了个地方,换了一点细节,便能显现出那么多不一样的风情。
与商务考察团的汇合是在12天后的多伦多,她有着大把的时间可以在这片土地上肆意游玩。
是呀,为什么不呢?
又不是语言不通,也不是囊中羞涩,一个人背着小包,在陌生的街头巷尾随意游荡,虽然有点孤单,却也不失自娱自乐的趣味。
就这样吧,先把温哥华玩个够本,再去想什么时候见他,既然他可以悠闲适意地去班芙度假,那她又何必亏待自己,把自己困在宾馆,作茧自缚?
想到这里,她的胃也开始抗议起来。
她故作欢快地轻轻一笑,再次拎起了出门的小包,哼着肖邦的曲子,走出了酒店。
暂时放下了心结后,沈清歌在温哥华玩得颇为畅快。
温哥华是个很棒的旅游城市,气候宜人,虽然是夏天,却也并不奥热难当,路上金发碧眼的白种人虽然常见,但黄皮肤的亚洲人也不少,偶尔还能听到三两华人低声用中文交流,虽然只是擦肩而过,却也倍感亲切。
沈清歌的出行并没有很明确的目的,她在酒店前台的推荐下,购买了vancouvertrolley旅游券,坐上环游城市的旅游巴士,撑着下巴观看沿街的美景,若是被路上的某处吸引,就选个就近的站点下来,一路晃悠。这样写意的闲逛,即便是把地图扔在一边也没有关系,只要记得旅游巴士的站点,就总能找回酒店。
这两日,沈清歌过得分外悠闲。
待到她乘腻了巴士,逛够了各色商店,便窝在酒店睡了个懒觉,随后上网查找着旅游攻略,想觅一家正宗的中式餐厅,满足一下口腹之欲。
在网络的众说纷纭中,沈清歌的目光被一家小小的夫妻中餐店吸引了。中餐店名叫“查餐厅”,开在居民区附近,是一对华人夫妇经营的,店面不大,却是难得的正宗粤菜风味,尤其是那道招牌烧鹅,附近的居民们都是它的拥趸。
沈清歌查了一下地址,离宾馆并不远,因为那里还提供早茶,她便决定立刻就去看看,坐在窗边喝着鸳鸯奶茶看会儿书,也是非常写意的。
等到了那家中餐厅,她诧异地发现,餐厅的烧鹅外卖窗口这里,竟是排着队的,店堂里也并不是很空,三三两两坐着的人群,靠窗的位置都已经被坐得七七八八。她这才想起来,今日是周六,上班族休息的日子。
一个扎着两条麻花辫的女孩上前用英语招呼她,沈清歌蹙眉看了一圈,最后挑了一个最里面的靠窗位,因为格局的关系,这个位置在大堂尽头的转角处,虽然够清静,却也很难招呼店员加水添菜,沈清歌坐下后,一气点了两个点心和一杯奶茶,便取出一本《拉美西斯》慢慢翻看起来。
查餐厅并不安静,各色的喧闹声远远近近地传来,女孩子端上了奶茶和点心,沈清歌下意识地说了声“谢谢”,引来女孩意外地笑声,用着并不是很纯正的口音说了句“不用谢”。
闻着熟悉的香气,沈清歌胃口大开,吃完了一个冰火菠萝油,和一蒸笼的虾饺,随后喝着奶茶侧首看着窗外来往的人群,心里默默地数着路过的亚洲人和白种人的数目,最后失笑,在这里,亚洲人绝对占据了八成以上。
离开家不过几天的时间,这种熟悉的感觉,却像是暌违已久。
吃吃看看,胡思乱想着,一番神游回来,她发现,对着街口的外卖窗口处,队伍竟已经排得老长,队尾都快排到了她坐的窗边了。
这家餐厅的窗并不是落地窗,因此就算窗外排着客人,沈清歌也不会觉得过分尴尬,不过为了避免大眼瞪小眼的场景出现,她还是翻开书页,全神贯注地看起书来。
看了几页后,窗边忽然传来咚咚地敲击声,她皱了皱眉没有理睬,过了一会儿,声音再度响起。
她抬起头,循着声音的方向望去,却是一个婴儿趴在大人的肩头,好奇地看向店里,肉肉的小手握成拳头,咚咚地敲打着玻璃窗。
沈清歌看不出这个婴儿的年龄,身上的穿着像是个女孩,纯正的东方血统却长得十分漂亮,她见婴儿的视线移来,大眼睛里满是单纯和新奇,不由对她轻轻一笑。
那婴儿见了笑容,更加来劲,张开了嘴巴咯咯地笑着,小手敲打地更用力了,像是在回应沈清歌。
抱着她的大人察觉了异常,转头看来,并伸手握住了婴儿的小手,边笑着摇头边和她说了什么,随后,抬起头对沈清歌歉意地一笑。
那一张温柔带着善意的美丽脸庞,映入沈清歌的眼帘时,她如遭电击!
这张脸,她太熟悉了。
虽然只见过几张照片,却已经深深刻在了她的心上。
她就是那个安晓炎拷贝来的照片里,和秦漠在一起合影的女子。
她比拍照片时还稍稍清瘦了一点,深刻的五官更显艳丽。
原来那个肚子里的孩子已经长这么大了么……
沈清歌盯着那婴儿肉嘟嘟的脸庞看了一阵,竟觉得那婴儿的眼睛像及了秦漠,胸口一阵痛苦的憋闷,泪水已经在眼眶里打转,她捂着嘴别过脸去。
等到她好不容易平静下来,擦干了眼泪,鼓起勇气抬起头向外看去时,已经不见了那女子的踪影。
一阵的焦急。
她连忙站起身向窗外看去,看到那身着红衣的女子还在队伍里,便扬声招呼店员买单。
在等待的时候,她试着推开了一点点窗,盯着那一抹红色,片刻不敢松懈,忽然地,一阵哭声传来,却是那女子怀中的婴儿哭闹了起来。
女子温言哄了一会儿,婴儿没有停歇,边哭边嚷,含糊地吐词,像是饿着了。
于是,沈清歌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
“秦漠,小怡饿了!”
沈清歌浑身一颤,立刻往窗边靠了靠,一转头对上了店员疑惑地目光。
她连忙掏出纸币,示意店员不用找零了,随后又往墙边的阴影里,缩了缩。
等到她意识到自己心虚的举动时,一个如流水般温润动听又万分熟稔的声音,不期然地撞入了她的耳膜。
“不是才吃过香蕉,怎么又饿了?”
身体,开始无法停止地颤抖起来……
果然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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