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春桃(种田文)

春桃(种田文) 第4节

    文桂芬捧着簸箕快步走来:“还不是你爹那头倔驴,他说不让你往外跑,怕你不听,就给锁上了。”
    “娘,你帮我打开。”春桃又气又急。
    文桂芬叹了口气:“钥匙在你爹身上。”
    于是春桃趴在门缝上大喊:“爹,放我出来,你凭啥锁着我,爹!”
    这时候罗二郎掀开门帘从屋里出来:“别喊了,爹一早出门去了。”
    “他这么早就下地了?啥时回?”春桃憋屈的脑门嗡嗡响。
    文桂芬干咳一声,低声说:“不是去地里,好像找那人家去了,估计你的这门亲,要订了。”
    春桃一听如五雷轰顶:“我还没答应,去订哪门子亲,到时候上花轿你们上,反正我不去。”
    早上春桃没吃早饭,饿了一顿在床上躺了半日,中午罗友良回来,听见说春桃早上闹绝食,勒令不给她送吃的,直到饭后罗友良去歇晌,罗小弟才悄摸的给送了一壶水,两个杂粮馒头来。
    “等下。”春桃把小弟喊住,然后对他耳语了几句,一开始罗小弟面带犹豫,后来变得眉开眼笑,连连说好包在他身上。
    ……
    到第二日上午,春桃已经被锁了一天两宿。罗友良早上吃过饭后带着俩大儿子上地里转了两圈,庄稼长势很高,今年是个丰年,罗友良心情好了很多,回到家里边喝水边对文桂芬说:“把春桃放出来,我有话和她说。”
    文桂芬憋着气,瞪着丈夫:“你倒是把钥匙给我啊。”
    罗友良:“在床板下压着。”
    当娘的心疼闺女,赶紧掀开稻草垫子,掏出包钥匙的布快步去开门,走到半路,她‘呀’地惊叫一声,布里包的哪里是钥匙,明明是一截像钥匙的细长木头。
    罗友良闻讯走出来,文桂芬瞪他一眼,扑到春桃的房门外叫她名字,左喊右喊没丁点动静,睡床上的人影一动不动。罗大郎当机立断,‘哐哐’几脚把门踹开,掀开蚊帐一看,床上的哪里是人,是条卷成长条的被子。
    “行,真行,四妹是这个。”罗二郎竖起大拇指:“神不知鬼不觉啊。”
    二嫂秋华憋着些笑意扯扯丈夫的衣角,示意他看公爹的脸色,少说两句。
    “幺儿呢?”罗友良抢过木头钥匙踩个粉碎。
    “一早就没见他。”罗大郎答。
    熊熊燃烧的怒火将罗友良的黑脸熏成黑红色,不用多想,准是老五这兔崽子帮着春桃一起胡闹,偷了他的钥匙瞒天过海。
    “都怪你,春桃有个啥事我也不活了。”文桂芬把所有的气都撒到了丈夫身上。
    罗友良深吸一口气:“都出去找人。”
    ……
    在小山村到半面镇的半路上,有了大三岔路口,附近村子的人只要去半面镇,就要路过这个三岔口,岔路的一面有几棵大树,今儿树下摆着一张方凳,凳子上两个大瓦罐,边上垒着七八个泥碗,有个半大的小子在热情地吆喝:“卖糖茶水,凉茶哩,又甜又解渴,清热又解毒。”
    小子负责吆喝,他边上的姑娘负责倒茶和收钱,正是春桃和罗小弟。
    作者有话说:
    下章:明天中午12点
    第6章 春桃
    ◎糖水凉茶◎
    那晚罗友良的话狠狠的刺激了春桃,她只要吃用家里的,就没有挺直腰杆说话的权利,要是有了钱那便不一样,爹就说不了:“吃我的就要听我的。”的话。
    春桃向来机灵,知道她爹不可能将钥匙随身带着,不是藏衣柜就是压在床下,于是‘策反’小弟帮忙偷钥匙,当然,她也不白指使小弟干活,承诺出来后带他挣钱,三七分账。
    罗小弟听后满脑子都是挣钱买烧鸡、卤牛肉、糖葫芦,馋的他口水直流。于是昨天下午偷换了罗友良的钥匙,今早天没亮就把春桃放了出来,姐弟两个拿上备好的瓦罐、泥碗等工具,直奔三岔路口卖糖水凉茶挣钱。
    灶是用泥和石头现垒的,柴禾现拾,姐弟两个的小摊说支就支开了,别说,生意比想象中要好许多,经过这路口的人多,周围有树有石头,还透风,来往的行人都爱在这里歇脚,歇着歇着就被吆喝声吸引了过去。
    糖水凉茶不贵,一文钱可以买两碗,大口喝下肚又清爽又解渴,比喝附近河里的生水好多了。尤其是小孩、姑娘们,更爱喝有滋味的煮开过的水,一早上,他们装钱的袋子就塞了个鼓囊囊。
    “姐,这够买一只烧鸡了不?”罗小弟吞着口水问。
    “够。”春桃掂量着钱袋的重量,估计里面的钱买完烧鸡还有不少的剩余。
    罗小弟闭着眼睛想象着烧鸡的鲜美滋味:“那咱啥时候去买?”
    春桃想了想:“卖完剩下的糖水凉茶咱就去半面镇买,回村后你先回家打前哨,看院里没人我再偷偷进屋,这事不能叫爹娘知道,明白不?”
    罗小弟连连点头,他最怕的就是爹罗友良,偷钥匙这事若是事发,他爹能剥他一层皮,他当然要和四姐一条战线,把这事瞒下去。
    “卖凉茶糖水啦,好喝解渴,清热解毒,最后一罐,卖完收工喽。”
    伴随着吆喝声,半面镇方向走来一个人,懒洋洋道:“来两碗。”
    那人喝了水,把碗撂下,赞了句真好喝,又夸春桃心灵手巧,很贤惠,可没有半点付钱的意思。
    “一个铜板。”罗小弟大声说。
    “哟,这是你弟弟吧?”那人笑着伸手去摸罗小弟的头,幸好罗小弟敏捷机灵躲开了。
    春桃开始以为是遇见了想吃白食的二流子,听到这句自来熟的寒暄后,不由的蹙起眉来仔细打量,这个男人很白且瘦,中等个子,脸长的算秀气,可眉眼间的神态不招人喜欢,加上他刚才的举止话语,春桃更觉得他贼眉鼠眼,等会,她想起来了,这就是那个被爹娘看好的落魄商户家的儿子,姓刘,叫刘安。
    那天在镇上春桃只随便看了几眼,觉得不喜欢便没细看,因此没马上认出他来,而刘安则把春桃的模样记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姐,你认得他?”完全在状况外的罗小弟不禁发问。
    “不认得。”春桃不想和这人牵扯关系,语气挺冷。
    岂料这个刘安不仅自来熟,脸皮厚,还看不懂脸色:“春桃妹子,你不认得哥哥了?你仔细看看。”说罢,还伸手假装帮忙收碗,实际上想趁机碰春桃的手。
    这一番哥哥妹妹的话,恶心的春桃隔夜饭都能吐出来,连十四岁不懂人事的罗小弟听来都觉得腻的慌。
    “妹子别怕,哥哥不是坏人。”见春桃的手飞快弹开,刘安不仅不退,反而嬉皮笑脸地靠了过去,伸手去揽春桃的肩膀。
    紧接着‘啪’一个脆响,春桃轮圆了胳膊,照着刘安的脸狠狠甩了个耳光,这小子猝不及防,脸上先火辣辣疼了一阵,接着一个鲜红的巴掌印慢慢的在脸颊上浮现,刘安气疯了,他狠厉地瞪着春桃:“他妈的,你敢打我?”
    说着就往春桃身上扑,嘴里不干不净:“今天老子给你上一课,叫你知道什么叫男人,敢打男人,我看你要翻天!”
    别看刘安长的瘦样子还有点女气,却是个不折不扣的暴力狂,不过他从不在外打男人,而是欺负母亲、妹妹等家中女眷,刘母觉得家丑不可外扬,从来没把刘安爱打人的事说出去,并且刘安凭借装出来的和善和具有迷惑性的外表,得到了周围人的一致夸赞。
    他今天轻易的暴露本性,一个是春桃长的太美,他按捺不住好色的心,二是觉得春桃被退过婚,是‘不值钱’的二手女子,他能要这个二手货已经是罗家烧高香,罗春桃应该感激自己,甭说喝她两碗茶,再进一步都是应该的。
    “姐,你快跑!”罗小弟见情况不妙,赶紧从背后抱住刘安的腰,让四姐快走。十四岁的罗小弟长的比刘安还高些,真要打起来,刘安不一定占得到便宜。
    不过,春桃不能撇下弟弟,也咽不下这口气,她让小弟把刘安控制住,等她找根趁手的棍子,必须得好好的把这登徒子教训一顿。
    ……
    临近中午,太阳毒辣,徐志戴着一顶草帽疾步匆匆往家走,本来说好今日接他爹和弟弟回家,谁知糊涂爹记错了日子,替他班的人还没来,害得徐志白跑一趟。
    快走到大三岔路口时,徐志突然听到了嘈杂的吵架声,常年行伍生活让他的听力敏于常人,侧耳细听后,忙小跑着往声源赶去。
    然后,就发生了刘安一辈子都忘不了的一脚。等徐志赶到树下,看到的是罗小弟死抱着刘安,刘安像条疯狗一样又骂又扑,而春桃找棍子的动作,被徐志解读成了害怕想要找地躲起来。
    “你干什么!”徐志一脚侧踹在刘安的小腿上,在精壮的徐志面前刘安就是只弱鸡,哪里禁得起他这一踹,立刻往前扑去摔了个狗吃屎,徐志接下来的动作仿佛刻在骨髓中,利落又迅速,他大步上前直接将刘安双手反剪在背后,另一只手扯着后领将人拖起。
    “误会误会。”刘安吃软怕硬,是地地道道的软骨头,挨踹的小腿肚钻心的疼,面对徐志却还挤得出比哭还难看的笑脸:“我和我媳妇说话呢,家务事,是我家的家务事。”
    徐志一愣,用眼神询问春桃。
    春桃没来得及说话,罗小弟抢答道:“放屁!我姐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
    “现在没有,马上就有了!”刘安拿眼瞪罗小弟,对徐志时立刻又换上笑脸:“这娘们儿是我未婚妻,两家人马上要定亲,她刚才打了我一耳光,我才动气的。兄弟,你说说,这世上哪里有女人打男人的道理?欠收拾!何况她还订过一次婚,被人家给退了,怪不得没人要,就这破脾气谁他妈敢往家娶,你敢娶吗?”
    徐志沉默着,冷冰冰的脸配上冷冰冰的眼神,让刘安心里发憷:“兄弟,你快把我放开,不打不相识,我请你去喝酒,喝大酒。”
    “想得美,我才不和你定亲。”春桃被刘安的歪理邪说和胡说八道气得脑仁疼,说着拾起边上一粗木棍:“我就算一辈子嫁不掉,也不会嫁你这种败类。”
    徐志听完,又看了春桃一眼,接着眼神下滑落到了她手里那截棍子上。两人眼神一碰,默契自然发生,徐志把刘安紧紧扣着,半仰头盯着天上的树叶,罗小弟也是机灵鬼一个,在刘安觉出不对以前,双手紧紧捂住他的嘴。
    接下来,春桃握着棍子狠狠将刘安揍了一顿,出了心头的恶气,刘安走之前,还在徐志的‘温柔建议’下拍着胸脯发誓今后避开春桃走,再也不出现在她眼前。
    “大哥,你好厉害,我大名罗永福,乳名小弟,你叫我小弟就成哩,你叫啥?以后我能不能去找你耍?”罗小弟激动的两眼冒星星,现在徐志在他眼里就是横空出世的大英雄,双手紧抓这英雄的手臂不肯撒开,生怕手一松英雄走了就再找不着了。
    徐志咽了下口水:“我叫徐志。”
    罗小弟高兴坏了,扭头看向四姐:“徐志哥帮了咱,姐,我们请他一块吃烧鸡好不?”
    “当然好。”春桃把手里快打折的棍子扔掉,走到徐志面前,笑盈盈的说:“我叫罗春桃,上次的钱袋也是你帮忙找回来的,这回你又帮了大忙,谢谢你啊。”
    徐志绷着脸:“不客气。”
    春桃习惯了他的冷脸冷语:“那今晌午,和我们一块去镇上吃饭?”
    徐志惜字如金:“好。”
    罗小弟挑着两个瓦罐,春桃用竹篮提着泥碗和茶叶、白糖,三人一起往半面镇的方向走,徐志走在后面四五步的地方,走着走着,春桃突然觉得手一轻,原来是徐志接过了她手里提着的篮子。
    “重,我来拿。”徐志道。
    春桃笑着说好,大眼睛忽闪忽然特别明亮。
    徐志提着篮子依旧走在最后,一点太引人注意的绯红从耳后根,慢慢的蔓延到了整个耳朵,他从没觉得正午的太阳像今天这么温柔过,真舒服,他心想。
    作者有话说:
    下章:明日中午钱点
    第7章 春桃
    ◎我叫徐志,尚未婚配◎
    等他们仨走到半面镇的时候,已经过了饭点,饭馆里除他们外只有一桌客人。徐志坐下后就招呼店伙计过来:“一只烧鸡,三碗肉丝面。”
    店伙计吆喝一声好,给他们提了壶茶就去后厨传菜。春桃端起茶喝了一口,心想徐志这个人吧,冷是冷了点,但是很仗义,而且很不客气,请他吃饭明明自己做东,结果他像主人翁似的。
    因为人少,烧鸡和肉丝面很快就上来了,还配了一碗蒜泥蘸水。烧鸡一端上来,罗小弟就忍不住吞口水,只见鸡的表皮是漂亮的金黄色,鸡皮又糯又香,散发着香料和鸡肉混合在一起的清香,徐志拽住一只鸡腿,左右拧了一圈,肥嘟嘟香喷喷的大鸡腿就被扯了下来。
    ‘咕嘟’一下,春桃看着油汪汪的烧鸡,忍不住也吞了口水。没想到这鸡外皮烤的略有焦脆,里面的肉还特嫩,肉汁顺着鸡皮滴答下来,颜色清亮,香甜异常。
    可惜,这鲜美的鸡腿马上要进徐志的嘴了。
    但下一刻,刚掰下来的鸡腿被送到了春桃碗里,接着徐志又掰另一只,然后放在罗小弟碗中,接着是左翅右翅,同样分给了春桃和罗小弟,一只鸡的精华全都被他分掉了,春桃连忙夹起鸡翅往徐志碗里送:“徐志哥,你吃个鸡翅。”
    徐志用手挡了下,利落地拿起剩下的鸡身子:“我吃这个。”
    “……”“……”
    春桃和罗小弟齐齐瞪大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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