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荒腔

荒腔 第12节

    周边围了不少人。
    母女俩从闹声里经过,章清姝踩着细高跟,高出几厘米,瞥着扭头走神的钟弥轻声问:“想什么呢?走路专心。”
    “哦。”钟弥转回来,乖乖应着。
    她能想什么,想沈弗峥那位车技不凡的司机罢了。
    祖孙三代人,简单一顿饭。
    刚吃完,章清姝就接到老戴电话,先回了戏馆忙。实则即使没有老戴这通电话,她一般吃完饭也不会久待。
    她和章载年像得如出一辙,至亲至疏,每回见面吃饭都跟套公式一样,彼此简单问两句近况,要不是有钟弥在,两头说说笑笑,怕是父女二人一桌吃饭都会不自在。
    临走时,章载年喊蒲伯去拿东西。
    褐蓝的盒子倒是朴素,蒲伯一打开,根须茂密的一根参躺在绸布之上。
    “前阵子送来的一根野山参,你拿回去让淑敏煲汤。”
    这参的年纪少说有两个钟弥那么大,跟朴素两字全然不沾边,章清姝问了句是谁送来的,蒲伯答是沈家的人。
    章清姝接过来,叫他自己也注意身体,提着东西一个人出了垂花门。
    钟弥从书房出来只看见章女士的背影,刚刚院子里的话,她也只听了一个大概。
    “外公,我找不到金泥。”
    “上回的早干了,得拿金箔重新调,”外公走进书房替钟弥翻找,脸上带着笑,“今天倒是乖,肯画画了。”
    “怕手生了嘛,那外公这么多年岂不是白教我了,”钟弥铺开纸,镇纸捋至两侧,纸面平了纹路,心思却没静下来,她扭头问,“外公,刚刚蒲伯说来送礼的人,是沈弗峥吗?”
    蒲伯很久前就说过,咱们的弥弥小姐看似见人就笑,实则是个知书达理的冷肚肠,就是罗汉神仙到了她外公的院子里,第二天问她来客多少,她连十七还是十八都记不住。
    外公将金箔盒子放在桌边:“难为你还记得。”
    钟弥在心里嘀咕:哪有什么为难,他那个样子,也不太好忘好吗?
    大约抱着一点她自己都没有察觉的探听心思,钟弥回道:“不止那天在外公这儿见过他,我之后还见过他。”
    还不止一两面。
    “他帮过我。”
    怕外公担心,又说,“刚好遇见,随手帮的,不是大事。”
    至于是在什么场合帮的自己,就不好讲给外公听了。
    外公坐在一旁的竹椅上,看钟弥运笔,同小孩子说话一般的指引口吻:“那有没有谢谢人家?”
    一码归一码,帮一回谢一次,这一次……钟弥笔尖定了两秒说:“还没。”
    外公端起茶碗,拂开的茶沫,轻淡出声:“有机会要谢人家,不过也没什么关系,他不是计较这种事的人。”
    纸上的青墨晕开,钟弥心浮起来,为自然而刻意空出的停顿,越发不自然,致使她甫一出声,捏笔的指骨都微微收紧。
    “他不是计较这种事的人。外公很了解他吗?他好像是第一次来看外公?”
    外公望着窗外:“很久,没见过了。”
    钟弥断断续续勾着牡丹线条,思绪并不集中,想起那次在酒店露台,他当着徐家夫妇的面说外公对他有授业之恩。
    “那他,算是外公的学生吗?”
    “他启蒙,我倒是教过他写字。”
    钟弥心道,原来还真沾了那么一点点授业的边,她还当他那天就是随便一说唬人的。
    外公看着钟弥,忽而一笑,故作回忆神情,“那时候,他好像才四五岁,站凳子上一练就是一个小时,不分心,哪哪都规矩,写完字手上都干干净净的,哪像你小时候一堆人哄着都恨不得把笔砚打翻,现在都二十多岁了,你看看——”外公一指她白色的喇叭袖口,“还跟花猫似的。”
    钟弥抬臂一看,果然沾了彩墨,但她不认,还要拉踩:“太规矩了就是教条,艺术家就得有点自己的风格。”
    外公一贯宠着她,歪理也肯应和:“是是是,艺术家,歇歇吧,先喝口茶。”
    钟弥坐到外公旁边捧起杯子:“我才刚刚二十一岁,二十一岁不算二十多岁!”
    外公哄着:“好好好,不算不算。”
    钟弥嘴里含着一口茶,从左腮移到右腮,盯着白瓷杯里漾开的淡青水纹,缓缓咽下茶水问:“外公,那他多大啊?”
    “谁?”
    “沈弗峥。”
    钟弥立马解释,“就是他如果比我大太多,就算比我厉害也不算很厉害了,万一超过一轮了,那都要差半个辈份了,差辈分的人怎么可以一起比较啊。”
    “没差那么多,”不知想起什么在算年纪,外公神情有一丝隔世般的怅然,“他今年不是三十,就是二十九吧。”
    钟弥微微张口,喃喃道:“这么年轻就这么厉害么?”
    外公听见了:“他读书早。”
    “事事都先人一步。他爷爷教得好。”
    最后一句似褒似贬,钟弥没听懂,望着外公问:“那这样是好还是不好啊?”
    “好啊,”外公嘴角淡淡一抬,“不说他那一辈的堂表兄弟,恐怕满京市,也找不出第二个了。”
    “可外公以前不是说盛极必衰,木秀易折么?”
    外公点点她鼻尖,可亲道:“你最聪明。”
    钟弥见外公这回是真笑了,立马卖乖:“我是外公教得好!”
    外公拍拍她:“小马屁精,快去画吧,你这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性子,一幅画,兼工带写能拖半个月。”
    “我那次拖了半个月是在构思,慢工出细活,我明天——”
    差一点就要打包票说明天就来画完,一想明天得给某人当导游,钟弥便咽了声,慢吞吞夹着甜甜的声音说:“这次……恐怕也要慢工出细活。”
    外公一顿,随即爽笑,说着你啊你,脸上久积的病容都一扫而空。
    -
    钟弥首选的游玩项目,是之前在宴会上别人提过的古城区游湖。
    沈弗峥记性好:“你小学的春游项目。”
    “对,但你小学应该没来春游过,特色嘛,总要体验一下的。”
    钟弥去酒店找人前就想了,孤男寡女一起游湖,到时候湖波荡漾,相顾无言,气氛很容易尴尬又暧昧。
    为了避免这种尴尬暧昧,她特意提前租了船,找了一位朋友来伴游弹琵琶。
    今早钟弥到酒店,除了沈弗峥还见到那天跟她打过招呼的蒋骓,同行还有一位叫盛澎,这人看着比蒋骓大几岁,和蒋骓一样喊沈弗峥四哥。
    一行四人出了门。
    那两个话多得跟沈弗峥不像是一路人,根本没有任何相顾无言的尴尬机会。
    他们真拿钟弥当美女导游,一个接一个问题,钟弥一度怀疑自己在做什么地方志的快问快答。
    沈弗峥这人说话,像是标点符号都在计费,绝不多说一句废话,适时出声给钟弥解围,降住那两人滔滔不绝的问题。
    钟弥一时愣愣看着他,也不知道这是解围还是变相调侃。
    因为他说:“你们对不专业的导游要求是不是太高了?”
    钟弥与他对视,他神情是放松的,甚至有些笑意,眼瞳如一片投入小石子却未惊起一丝涟漪的湖面。
    这样的湖,很怪。
    又不得不承认,这样的湖,很吸引人。
    他说:“得尊重你的个人特色,是吧?”
    她个人特色是不专业。
    天气可能太好了,钟弥只觉得耳后那块皮肤被晒得发烫,湖风吹来,并不解暑。
    按了一下食指关节的银色戒指,有微微痛感,钟弥试图转移注意力,正要偏过头,对面的沈弗峥先移开目光,从她耳际,望向光线投来的方向,他微眯眼,再稍一摆手:“往里坐一些,你耳朵被晒得很红。”
    船蓬下的空间还算宽敞,钟弥“哦”一声,稍低下头,往里挪。
    “像蜻蜓的翅膀。”
    钟弥唇瓣小幅一动,怀疑自己听错地微愕住:“什么蜻蜓的翅膀?”
    他的声线并不低沉,但有种奇特的秩序感,好像缺乏情绪,又好像这本身就是一种情绪。
    他用这样的声音慢斯条理回了答钟弥的问题。
    “你现在的耳朵,像蜻蜓的翅膀。”
    透明,敏感。
    越是静止越引人触碰。
    钟弥摸上自己的后耳廓,热度不减,甚至还摸到血管鼓噪的息动。
    如果形容正确,那此刻,蜻蜓应该在高频振翅。
    船还靠岸在等。
    钟弥的朋友姗姗来迟,男生短发留得稍长,身形细窄,穿月白长衫,抱琵琶,鼻尖都是汗。
    他匆匆踏上船,惊出一点动静,案上的茶水颤动。
    他跟钟弥道歉来迟,又拭着汗,跟众人介绍自己,谈不上大方,更像是免不了的职业习惯,硬背了两句漂亮话叫人点曲儿。
    蒋骓坐得最近,接过单子,递给沈弗峥:“四哥你说听什么吧,这风雅我不懂啊。”
    没办法,蒋骓的妈最恨风雅,最厌的乐器就是琵琶。
    沈弗峥望钟弥:“导游推荐?”
    钟弥当仁不让,日常她就少有纠结为难,立马做主:“那就听《琵琶语》吧,点的次数是最高的,对吧小维。”
    她叫小维的朋友点头说:“嗯,外行人一般都很喜欢听这个,很好听的。”
    “弥弥,你这朋友很会贬人呐。”
    盛澎吊儿郎当靠着船沿,从小维上船就打量他,又看着他抱琵琶坐下时过分秀气的举止,最后眼神移到他脸上:“你是男的吗?看着怎么像女孩子?”
    “是男生,”小维窘迫道:“以前练过旦角,吃不了苦,就改弹琵琶了,这个更赚钱一点。”
    盛澎恍然:“怪不得呢,就一般女孩子还不一定有你这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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