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秋天会回来

秋天会回来 第148节

    可我不答应,她就会找别人。
    不能找别人。
    我好像有点确定,我喜欢她。
    但她还小,也许我应该等她毕业。
    可现在等不了了。
    赌一把吧,如果她能考进前十的话。
    可能性应该不大。
    2013年10月31日
    收到她发来的成绩单,她真考进了前十。
    君子一诺,诺之必践。
    我做她的男朋友。
    很开心,也很忐忑。
    虽然已经想好要怎么对她负责,可还是会担心自己做不好这个角色。
    少年赤诚热烈,全心全意地喜欢她。
    往后许多篇甜蜜的恋爱记录,秋眠含着泪翻过,想看看2014年她离开他后的那个秋天。
    可是,没有。
    她不敢信,重新仔细地翻了一遍。
    依旧没有。
    2014年的最后一则日记,断在他们分开之前,以甜蜜做了收尾。
    再往后的最新一则,已经是2015年年底。
    这中间长达一年的空缺,像是随着她的离开一起消失,没有在他的日记里留下任何痕迹。
    这笔记本大概当时随他一起漂洋过海,日期甚至精确到当日晚上十一点。
    2015年12月31日 23:06
    此刻,在洛杉矶,2015年的最后一天,我终于又见到她。
    我的,秋秋。
    时隔一年,再次见面,明明她仍笑着,却总觉得她看上去没有从前快乐。
    但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不快乐。
    也许是一种错觉。
    也许是,没有她,我过得不快乐。
    还有半小时,没有她的2015年就会结束。
    但那也没什么好高兴好期待的。
    因为,2016年她也不会回到我身边。
    这一年格外漫长,再也收不到她的消息,彻底地失去联络,我甚至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21路公交车上再也不会有她,这一年我又坐过好几次,可我回家从来都不用坐21路。
    我试过放下她,当然以失败告终。
    到最后,还是疯狂搜寻她的消息。
    终于,我又找到她。
    在洛杉矶看见她的第一眼,我就知道,我大概永远也放不下了。
    我像一个变.态跟踪狂,越过大洋,跨越一万公里,来到这里,看着她开始新的生活。
    她说分手时那么狠心绝情,倘若此刻知道我就在她家门外,大概会尖叫着让我滚。
    没关系,偷偷地就好了。
    她不会发现我,她会收下那份礼物。
    她会看见里面的贺卡,却不会认出那是我的字迹,也不会猜到那是我的落款。
    我的左手,因为她,学会写“新年快乐”。
    会猜到吗?
    字母“n”的含义。
    是倒过来的“z”,也是她的nassir。
    她的,守护者。
    她不必知道我,也不必跟我走,我会从这里带走一块漂亮的石头。
    零点了。
    元旦快乐,我的秋秋。
    ……
    纸面上落了滴晶莹剔透的眼泪,秋眠抽泣着,又往后翻过许多页。
    视线停留在去年秋,他们重逢那天。
    2022年9月16日
    终于,我们再次相见。
    虽然使了点小手段。
    分手时她说我一点都不酷。
    不太懂她喜欢的酷是什么样,但她说她喜欢高冷不搭理她的。
    勉强学一下吧。
    所以,去年她以为的初见,其实是,他蓄谋已久的重逢。
    怪不得,那天早上,经理点名道姓一定要她负责“海a”这个项目。
    也难怪,后来经理一定要她接手那个凝胶项目,一定是觉得他们关系匪浅,他会帮她。
    然后她的猜测开始变得大胆起来——
    他的房间里藏着秘密,所以当初遭了盗窃后挡着门不让她进来查看。
    去年万圣节,在n次方里她被吓到逃跑,他们也不是半路偶遇,而是他一直在关注她。
    就连那家叫“橘の汤”的汤锅,也是他特意为她开的,知道她如果路过,一定会进去。
    那次痛经,他恰巧拿着热水和止痛药出现,也不是因为要给家里药箱补药。
    一定是因为,他记得她的生理期,也记得她前一晚喝过加冰的饮料。
    那几天他来借用厨房,让她天天蹭饭,一定不是因为像他说的那样家里的燃气灶坏了。
    他是不想让她痛经还碰凉水,还特意每天都给她煲汤。
    他的身上总是有淡淡的柑橘香味,不是因为他喜欢,而是因为她喜欢。
    郑采薇那时说在运动场上帮他拍的那个女生跟她给她的感觉好像,是因为那个女生就是她。
    去年他喝醉酒,说的那句话,不是“求求你帮我倒杯水”,而是“秋秋,你帮我倒杯水”。
    他一直默默关注着她的社交媒体账号,所以每次送她的礼物都恰好是她想要。
    包括去年那支表,当时没联想,此刻才记起,在收到那支表之前,她曾发过一条关于手表的文案——
    贴近你腕间,感受你分秒的脉动。
    除夕湾江边的跨年烟火秀,他一定也不是被宗勋强行拽出来,而是要送她新年礼物。
    大年初一崴脚的雨夜,他出现得像一个救世主,也不是巧合。
    一定是因为,那天上午在南塔寺偶遇,她说晚上要去四桥城看电影,他特意跟了过去。
    他说秋天会回来。
    可那天晚上,下了雪,她在他的背上告诉他她已经彻底放下他。
    甚至,对他说。
    秋天结束了。
    她记得那时他一路长久的沉默,可她以为那沉默是他在为别人难过。
    却不曾想,是她让他难过。
    她也记得,那天在定风波,他从楼上跳下来,笑着对她说他逃婚了。
    他明明是要逃婚的,却在听她表明心意后拉着她勇敢地对抗家族。
    她以为她是他争取自由的契机,现在才知她是他的勇气和动力。
    她想起那天在极享酒吧,她问他是不是也会弹电吉他和打架子鼓。
    他说会,为了女朋友学的。
    那时她还不知道,那个女朋友是她。
    下午的电话里,秦岐山说。
    “我从没见过像他那么恋爱脑的人,明明天天忙得要死,却因为女朋友喜欢,他就去学了学了街舞、摇滚、架子鼓和电吉他。”
    从前她说她喜欢男生玩摇滚,问他会不会。
    他犹豫了下,回她说:【应该会。】
    她以为他是本来就会的,毕竟几天后他发来的语音里,电吉他和架子鼓他都玩得很好。
    从没听他讲过,他是特意为了她去学的。
    她不知道他为了自己付出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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