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老公不是人

说漏了

    早熟的红薯和土豆,填补了一家人主食上的缺失。
    刚刚出土的新鲜土豆,十分讨大家的喜欢,比红薯更受欢迎。不管怎样做熟,大家都爱吃。
    最常吃的两种做法,一就是土豆炖鸡块,挑选大个的土豆切成厚实的块状,鸡肉炒得半熟再加进土豆块,加点水炖熟,加上调料就可以出锅了。这样煮出来的土豆炖鸡块,汤汁浓稠,鸡肉嫩滑,土豆又软又糯,粉糯可口。
    一人一大碗吃得不亦乐乎,一餐的主食也省了。
    再不就是直接做一锅炕土豆,选个小的土豆,整颗放进锅里,加入咸味的鸡油小火慢慢炕,出锅之前撒上一点辣椒粉,这样做出来的土豆格外香,微带点辣,十分粉,又好吃又饱肚子。
    以上两种做法,都是当主食在吃,偶尔简初晴也会煮点二米粥,再搞个素炒土豆片,大家也一样喜欢吃。
    新鲜的红薯因为太脆,而且还不甜,不管是煮粥还是烤,味道都差了一点儿,简初晴干脆就直接晒了一些生红薯片,备着以后拿来煮稀粥吃。晒干的红薯片,味道就甜多了,也更加粉糯一些。
    就这样省着吃,那一袋子大米,也终于吃完了。
    期间,大红又去了一趟鲛人族,给他们送了些新鲜红薯和辣椒,及酸笋,酸小白菜芯酸黄瓜,咸鸡蛋等咸菜。因为阿玉上次和他说过:“下回给我们带点简姐姐做的咸菜来。”
    “好的,这个多的是,正好最近做了不少新鲜咸菜,你们以前没吃过。”大红笑道。
    回来时,他带了约三十斤的藕尖,几只野鸭子和一些野鸭蛋和野鸡蛋,外加阿玉给的半头小兽肉及一些油脂,酸汁和鱼露。
    因为天气热,新鲜的小兽肉只能被抹上了一层厚厚的盐来保存,回到家,简初晴就切下了一大块,泡在清水里,说:“等下就炒一盘来吃吃。”
    天天的鸡啊兔子啊鱼,她看到这个肉就馋了。
    藕尖也炒了一大锅,清炒的,只放了油盐,其他任何调料都没有放,很是清淡,但保留了藕尖的清甜味。
    晚餐就两道菜,一个藕尖一个辣椒炒小兽肉,都是装了一大盆出来。肉片切成薄薄的大片,又滑又嫩,小孩子们吃的头都不抬,吃一片肉就吃一点藕尖,连平时最喜欢吃的炕土豆都没多大兴趣了。
    大红和简初晴各自端着一碗炕土豆,拿藕尖当配菜,再偶尔吃一两片肉,也吃得格外香。
    饭毕,大红还感叹:“还是这个肉好吃一些。”
    “可惜不能像鸡肉这样天天可以吃。”简初晴也觉得很遗憾。
    小兽肉其实也算是鲛人族特有的一种肉食了,其他地方都没有,甚至大红都没在雪江见过这种水生动物,不然他一定要去逮两头回来吃的。
    “我现在就是想杀猪吃猪肉,养那么肥了,肯定好吃了。”大红又旧话重提。
    “那你干脆去搞一头野猪回来吃吧。”简初晴笑道。
    “太远,这个天气,搞一头怕在半路坏掉。”大红摇头。
    就算抹上盐带回来,也怕不保险。因为野猪肉和小兽肉不同,血水比较多,而且还得剥皮,他嫌麻烦。再说了,正宗的野猪肉腥味又大,他这样背回来,自己都受不了呢。
    简初晴想了想,又提议道:“那你就去活捉一头小野猪回来,养段时间,让它长肥点,再吃。”
    大红接受了这个提议,又说:“哎,我正好去飞鸟族那边一趟,看看他们的麦子怎么样了?”
    这倒是提醒了简初晴,她脑子里闪过一个好主意,“那你和他们说一声,让他们把最早成熟的小麦给我们留着,让他们就在他们那边找块地,试着种第二季。如果能种出来,他们的口粮也多了,能换给我们的麦子也多了。”
    既然自己这边种不了小麦,就得另想办法,光是去长飞鸟族交换,她还担心人家不肯换太多给他们,毕竟人家自己就不够吃。又不是多的吃不完。
    “哇,你这个主意好啊。行,我去和他们说。”大红也很赞同。
    简初晴想了想,又说:“你就要和他们讲好,让他们先注意哪些麦子最早成熟,把它们挑出来,当种子。也不要太多,先试着种个三五斤就可以了。如果实在太少,一两斤也行,反正是做实验用的。”
    大红产:“别说三五斤,就是十斤八斤,他们也不会反对的。反正他们已经收了咱们的两大袋子红薯呢。就是,要让他们怎么种呢?”
    “先翻一点地,就在他们种的麦子田附近,再按照他们平时的种法吧。咱们让他们搞一小块实验田,只种个三五斤,别种多了,怕浪费。”简初晴想了半天,也只能这么说。
    因为她完全搞不清楚,为什么自己的种不了这种小麦。也只有按人家的方式去种了。
    大红点点头,“行,就按你说的办。”他自己更不懂行,简初晴都没办法的事,也只能让人家的种法来了。
    “妈啊,我就是不懂了,为什么我们种的小麦就只长苗呢。”简初晴依旧不甘心。
    “我也不懂。”大红比她更不甘心,而且在他眼里,简初晴就是种田高手中的高手。你看,她种的什么庄稼长的不好啊,样样都是好收成,但就是这个小麦让她吃了大亏。
    “会不会,这就是本时空,所有族群特有的金手指呢。人家就靠这个生存的。如果其他族群都会了,就有可能引来一些麻烦。”简初晴猜测道。
    这个说法也有一定的道理,比如飞鸟族只会种麦子,有角族只会种水稻,尖牙兽也只有牙牧族会养。
    “但如果真这样的话,鲛人族又是个什么情况呢?他们特有的是什么,难道是吃鱼吗?”
    大红却摇头,“哪个族群都吃鱼啊,只不过鲛人族比其他族吃鱼更多,基本是拿鱼当主食的,并且中能善长养鱼吧。你猜鱼,还不如猜这个小兽呢。”
    “也许吧,下回问问阿玉他们吧。”简初晴说。
    “是要好好问问,我觉得鲛人族是四个族群当中,生活过得最好的,而且文明程度最高的一个。”大红又说。
    简初晴想了想,也同意他的说法,毕竟只有鲛人族有这些高级的锅碗瓢盆,及油脂酸汁和鱼露。就从这几样就能看得出来,鲛人族比其他三个族发达多了。
    “难道在这个时空,鲛人族才是真正的主宰?”
    大红摇摇头,说:“不可能的。要这样的话,其他三个族不是要听从他们的吗?可你看,大家基本是各自为政的啊。而且他们自己同一个族之间的交流都不太多呢。”
    “那就是因为这个时空还是太落后了。”简初晴想来想去,只有这个解释最有力。
    落后的远古时代,哪个族去管其他族了,都只顾着自己眼前,按照本能生存着,能把自己养活就不错了。也只有劳动生产能力高到一定程度了,有了剩余生活物质,人们的思想才有了些变化,知道去看外面的世界的了,也才会有战争和入侵,而社会也就更加进步了。
    这个时代,在她看来,也确实太落后了,和她印象中的远古时代差不多,也就是刚脱离了茹毛饮血的时代,知道利用火,吃熟食,穿衣服和盖房子。不对,他们不会种田和养殖,会做一些工具和器物。但也就算个半原始状态,所以,还没有形成真正的人类社会。
    当然了,这个时空,根本就没有她认知当中的人类。所以,她也无法用自己的知识去判断。更搞不清楚这究底是个什么地方。
    “你有什么想法?你不是号称活太久了,连自己活了多少岁都不记得了,以前有没有听说过这样的时代?”简初晴问道。
    大红耸耸肩,答:“没听说过。我生活的时代虽然很早,但那时候的人类社会已经很发达了,哪里来的有角族,尖牙兽,飞鸟族啊。而且就是我认识的鲛人族也和现在的有很大的区别,他们两者之间,也就有同样的外观,及都住在水里,会生产鲛绡了。”
    如果说飞鸟族这样有翅膀的和他是近亲的话,那飞鸟族也就是个鸟类的妖族啊。但人家不是妖,不需要修炼才能变成人形的。人家鸟形和人形可以随意变化的。至于有角族和牙牧族,就更加神奇了。
    这个答案在她的意料之中,但是她还是不死心,“你们妖,活的老久了,就没听老祖宗们说过一些奇闻趣事吗?或者你现在还能不能联系到一些妖类,问问人家。
    大红无奈的说:“你想多了。在这里,我上哪儿去给你找个妖类来。我还不是和你一起从你那个时代过来的啊。”话到这里,他不知不觉说顺口说出,“要不是为了救你,我也不可能到这个地方来的。”
    他也同样是第一次到这个时空来啊,对她的认知完全不比她多,甚至在有些方面还不如她呢。毕竟他不会种田啊,更不可能带着种子过来。
    简初晴瞪大了眼睛,惊讶的问道“救我?这是怎么一回事,你以前和我认识吗?还是我们有什么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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