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老公不是人

不公平

    简初晴惊讶极了,很多事情,在这一瞬间有了新的答案,也解答了她心中的一些疑问。
    她一直不明白自己当初怎么会和一只妖在一起的,并且都是从现代来的。而且在这里,再也找不出第二个活物,来证明他们是从现代来的。穿越这个事,真正经历了才知道,太过于神奇。当时,她以为自己死定了呢。
    大红一不小心说了实话,只得忙忙补救,“我是为了救你啊。当时我在那个生活了很长时间的土地庙里躲着,你也来了,眼看着要活不成了,只能使出最后的一点妖力,拼尽全力,来了个地遁,结果却连带着你和土地庙一起过来这个地方了。”
    “原来是这样啊。但我一直没发现过你啊?”简初晴总觉得有点不对劲。
    “我是妖,不让你发现不是很容易吗?”大红哼了一声,一副这有什么不对劲的。
    这话也没什么破障,毕竟那个时候,太乱了。大家都活了今天不知道明天,连大妖也受到了影响。
    “所以,你妖力用尽,变回了本体,养了好长时间才养回来?”
    “是啊。这就是你最开始见到我,我是一只鸟的原因。我来这里,受了伤,你更是昏迷不醒,我也不敢扔下你,就只有陪你一起在土地庙里安身了。”大红回答道。
    “哦。所以你和我一样,都是第一次来,并且连怎么来的都不清楚?”简初晴又问。
    大红点点头,说:“是的,我本来就受伤了,妖力低微,勉强就能自保,但当时拼尽全力,没想到连你和土地庙一起带来了,所以我很快就失去了知觉。醒来,才发现自己和你及土地庙都在这里了。我醒来后,你又昏迷了三天。后来的事,你就都知道啦。”
    “哦,难怪我觉得我昏迷了很久,并且中途应当有人给我喂过食水呢。”简初晴笑着拉起他的手,亲热的笑道。原来,这家伙一开始就救了自己呢。
    “我当时只给你喂了点水,没有给你食物,因为我自己也只能吃生鱼生肉,不敢给你吃。就是喂个水也是千难万难。”大红笑道。
    鸟爪子也没办法掬水,当时他自己也爱了很重的伤,为了喂水,想了很多办法,最后他实际上是用嘴巴喂的水。恩,这个过程就不用细说了。
    不管怎样,他确实救了她并且也是因为,为了救她,才到这里来的。
    要不是简初晴,他早就消失了。也不会有现在的妻儿满堂了。当然了,他现在也成了一个和人类没什么区别的妖。在简初晴的同化下,他真的和人类没多大的区别了。只不过,因为他是妖,和人比起来,身体强壮太多,他打猎本领高,还能负重飞行,有很多的便利,能让大家生活的更好。
    要是他和简初晴是同样的人类,两人的日子可没现在这么好过呢。
    说来,生活真是很奇妙。从简初晴唤醒他的那一刻开始,两人就再也分不开了。
    第二日,大红依旧带了些红薯和咸菜辣椒酱之类的就出发了。
    飞鸟族人非常欢迎这个不是同类的同类,他们喜欢他带来的所有东西。
    饭毕,大红提出要求:“带我去田里看看麦子长什么样了?”
    陪同他的几个年轻人,满口答应,还非常得意的说:“你去看看,我们的麦子长的很好,今年看来是个丰收年呢。”
    “那就太好了。”大红笑道。
    “是啊。我们都很高兴。”
    大红看着茂盛的麦田,心里酸的不行,真是羡慕嫉妒恨啊。瞧瞧,这麦子明显播种时没有播均匀,远处,一眼就能看到麦田有些地方缺了一块,就是没播到种子,又或者种子没发芽和后来死掉了。但有些地方的麦杆却挤成一团,显见得,田间管理也做的不好。
    甚至,走近了,他还发现田梗上的野草都长进田里去了,也没有人去除草。而且麦田里,也一样杂夹着一些杂草,有些地方的野草还比麦苗高,田里还根本就没有人干活。显然,飞鸟族人种田真的很散漫。
    他忍不住上手去扯这些杂草,还问:“你们怎么也不除除草,这草都比苗还要高了。”
    陪同的人憨憨的笑道:“就这么一点儿草,算什么啊。”
    不过话是这么说,在大红的带领下,大家还是动手除了除草。最起码把大红一眼就能看到的,长的很高大粗壮的野草给除掉了。
    但是,这块麦田虽然比他和简初晴的麦田打理的差太多,但人家的麦苗长的极好,结了满满的麦穗。而他们家的麦田呢,麦苗依旧像青草一样,长的不知道多漂亮,可惜就是个草包,屁用也没有。
    简初晴还不死心,时不时还去打理一下麦田,希望它们最终能结几斤麦子。
    但现在,大红却知道,他们家的麦子是真的不可能结麦子了。因为飞鸟族的麦穗都这么大了。
    在地里转了一圈,大红亲自挑选到了一些明显就比其他麦穗要长得大和饱满一些的麦子,说:“你们给做个记号,这些麦粒肯定要先成熟的。等它们一成熟你们就收下来,千万别和其他的混在一起了啊。”
    “你要这个干什么?”
    大红答:“我想用这些当种子,做个实验。”
    “当种子,怎么实验?”众人依旧不解。
    大红就仔细给他们解说了一下,简初晴的打算。
    众人听明白了,还很不以为然的笑话道:“你们还是不死心啊。都说了,只有我们能种麦子,其他人都不会,这可是我们祖传的本领,是刻在我们的骨血里的。谁让你出生就不在族里呢,你们是学不会的。”
    他们还把大红当成自己的同类,这时候不由的还有些可怜他,明明是自己的族人,却没办法种麦子。
    大红却不以为然,就算种麦子是飞鸟族祖传的本领,但他真没发现飞鸟族人种麦子有什么特别的方法,也不相信这种事情还能讲究血统。要讲会种田,他不相信这个时空还有人比简初晴更厉害。
    他笑了笑,说:“是啊。而且做这个实验对你们也有很大的好处啊。要是第二季麦子能成功,你们一年就可以收两季麦子,以后就不用发愁粮食不够吃了啊。”
    怕他们有什么不好的想法,大红还说:“其实我们不要麦子也能吃得饱饱的,我们有吃不完的红薯,红薯是可以种三季的。而且红薯除了我们会种,其他族群也种不了。再说了,这些当种子的麦子是我拿红薯换的,已经是我的,我只要你们帮我做实验,就算不成功,我也一样付给你们两袋子红薯。”
    不过是做个实验,就有两袋子红薯。这已经是很划算的事情了。再说了,三季的红薯,吃不完的粮食,也令众人很眼红,连忙说:“我们做实验,我们也想有二季的麦子。”
    反正大红说了,就算种不成功,也不过是浪费那么一点儿麦子,但可以换回来两袋子的红薯呢。最重要的是,如果成功了呢,这个诱惑真的太大了。
    于是,大红和他们定好了计划,打算过一个月再来一趟,指导他们种第二季麦子。
    回到家,简初晴知道这些事情后,果然有些不甘心,说:“我们花了这么多心血,麦苗也长的挺好,但就是不能结麦子,真是让人伤心啊。”
    大红也深有同感:“是啊,他们种麦子真是太舒服了,田里的野草长的比苗还高,田里这里缺一块,那里又挤满了。真是不公平啊。”
    “我还有个疑问啊,你说他们种田很懒散。那他们愿意种二季麦子吗?”简初晴又问。
    说实话,要不是大红说红薯可以种三季,他们有吃不完的红薯,飞鸟族人还不一定同意做实验呢。他们过惯了闲散的日子,一年种二季庄稼,就表示要比以前多干两倍的活呢。
    大红想到飞鸟族人的样子,说:“暂时还说不好,不过你也不用着急,我们也还不知道,第二季麦子能不能成功呢?”
    简初晴点点头,说:“也是,等成功了再说。就算他们自己懒的种,就说服他们帮我们种一点。我们也不要多的,五六百斤就足够了。我们拿红薯去换。”
    俩人不知道的是,其实大红走后,飞鸟族人就开始商议这件事情了。
    大部分都说:“肯定不可能成功的。”
    “就是,老祖宗传下来的,都是一年种一季。”
    但也有部分人说:“反正是试试,如果成功了呢?”
    “对啊。如果一年能种两季麦子,就算第二季的收成少一些,也是件大好事啊。”
    族里缺粮食,一直以来都缺,虽然不至于饿死人,但冬天和春天青黄不接的时候,大家还是要半饿着肚子的。谁愿意饿肚子啊,这个滋味可不好受。
    最终族长拍板了,“这个实验是一定要做的。希望能成功。”
    他也受够了一到粮食不够的时节,族里的无论男女老幼都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而且每当这个时候,总会有年老体弱的族人丢命。虽然大家都不承认这些人是饿死的,但他们的去世,与食物的短缺有很大的关系。
    身为一个族长,他真的不愿意看到族人因为食物不够而挨饿。最重要的是,正如大红所说的,大家种田也确实太懒散了,一年也就种这一季的麦子,有大把的时间闲着。还不如试着种种二季的麦子,就算收成要比第一季少很多,也是有收成的啊。
    要知道,缺粮的时候,就算只是一碗麦子,也能让大家喝一口稀汤保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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